1、白糖运输合同合同日期:2010年11月16日合同号: 甲方: 路易达孚(北京)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第一大道写字楼B座1701办公地址:(同上)乙方:中国外运广西贵港公司注册地址:广西贵港市江北大道中路192号办公地址:同上本运输合同(以下称“本合同”)于上述合同日期在中国北京订立。甲方及乙方以下各自称为“一方”,共同称为“双方”。初步说明:根据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各方同意根据相关法律和本合同的规定达成本合同,甲方希望通过集装箱方式运输袋装白糖(以下称“货物”),乙方是组织前述货物运输的运输公司,同意作为非独家的货物运输组织者来安排货物运输。本合同条款
2、和条件如下:第一条、本合同有效期本合同于以上所示合同日期生效并于2011年1月15日终止(以下称“初步有效期”),但根据本合同(以下第十四条)规定提前终止的除外。第二条:乙方提供的服务范围2.1任何时候,为甲方提供以下(但不限于)所列明的沿海和(或)公路运输,每周最少1590-1650吨(60个标准20尺)的集装箱运输服务,广西-江苏、天津、鲅鱼圈每批货物的运输范围以全部填写完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的托运单为准。包括但不限于:2 .1.1 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时间及数量向甲方指定货物起运地配发集装箱。2.1. 2 与甲方货物起运地指定人员配合将货品集装箱化、每个20尺标准集装箱按照550袋,(每袋5
3、0公斤),27.5 吨(或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进行装箱。2 .1.3 将集装箱化货物安全、及时、合理的运送至起运港港口。2 .1.4 按照起运港的相关要求、规定等,为甲方集装箱化货物办理相关港口手续;安全、及时、合理的在起运港完成货品装船、起运等相关工作。2 .1.5 为甲方挑选合格的船东在双方事先约定的合理运期内,完成将集装箱化货品从起运港到目的港的沿海运输。2. 1.6 按照目的港的相关要求、规定等,为甲方集装箱化货物办理港口相关手续,安全、及时,合理的在目的港完成卸船及其及卸船相关工作。2 .1.7 安全、及时,合理的完成货物从目的港到甲方指定目的地的运输,独立或与甲方指定人员配合完成集
4、装箱卸货、以及拆箱后的货品数量和外包装质量的查验。2. 1.8 将空箱安全、及时的送返指定堆场。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甲方责任和义务3.1甲方将按托运单(格式见附件4)所载内容备妥货物,并确保所运输货物的真实性和完好性。3.2 根据条款九向乙方支付费用。3.3 甲方有权利在任何时候指定相关人员监督货物装卸和(或)运输过程。乙方责任和义务3.4 保证遵守有关货物装卸和运输过程中的所有法律、法规、行业准则等并在履行本合同项下责任时,遵循行业最佳的操作实践模式。3.5 及时提供安全、可靠、充足数量的集装箱用以为甲方进行持续不断的集装箱化货物运输服务,。 3.6 为甲方代理挑选或自备充足且经全面培训
5、的装卸工为甲方提供安全、可靠的装箱(掏箱)工作,包括但不限于:3.6.1 将集装箱外拖至甲方指定工厂进行装箱3.6.2 将集装箱外拖至甲方指定仓库进行装箱3.6.3 在工厂送货到码头内指定地点后进行装箱3.7 为甲方完成理货,确保货品装车(集装箱)时货品数量的清点记录准确无误。3.8 提供安全、可靠的适货车辆、舱位等,在合理运输期内完成从甲方指定起运地至目的地的公路、沿海等运输。3.9 如有延误、事故、货品损坏和污染情况,应立即向甲方书面报告并按照相关紧急预案(附件10)及时进行处理。3.10乙方作为承运人保证并确认其自身(或)分包商具有相应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依据本合同规定运输货物所需或可能需要
6、的任何其他批准文件和执照(见附件1)。3.11 根据有关的中国规章制度、法规办理公路/沿海运输的保险(见附件2) 。3.12 乙方保证根据甲乙双方每批次确认的托运单(附件4)要求,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该批次货物运输。 3.13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集装箱在装运货物前,集装箱完好/密封/清洁且没有任何影响货物的杂质;且在不对货物发生影响的天气条件下进行相关作业。3.14 乙方保证每包货物在装、拆箱时外包装完好、无破损、污染、受潮、板结等情况,并承担由于乙方责任而造成的损失。3.15 乙方保证甲方货物在装箱完成后的第一时间为集装箱上完好铅封,在货物收据(附件5)等单据上准确记录铅封号码等相关内容,并
7、与甲方代表或代理人进行会签。3.16 乙方保证遵守在本合同项下由乙方或委托人或雇员提供服务所适用的所有规则、规定、标准和法律(以下称“规定”)。对由于乙方未遵守“规定”、本合同约定或其行为不当的,因依据本合同提供运输服务或由于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报告而使甲方遭受的一切费用(如罚金和罚款)、损害及损失,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3.17 如果乙方在依据本合同载明之责任义务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货物损失或损坏,乙方将被给予合理的机会去检验受损货物和(或)调查索赔。货物的损失评估以货物发生损失当时的市场价值和托运单上载明的货物价值(以较高者为准)。市场价值的确定为广西糖网的现货价格、网址为:。当进行所有合同范围内
8、的作业期间,乙方应对乙方员工,代理或任何承包商因疏忽大意或故意行为而造成的所有损失、损坏和人身伤害事故负责。3.18乙方和乙方代理人应保持每日24小时均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被联系到,并应随时能够收取甲方的指示和货物信息。乙方承担由于未能及时获得甲方指示所造成的一切货物和其它费用等损失。3.19 乙方可不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将其在本合同项下服务的义务转委托给其下属或其它公司,其转委托的下属公司须具有与乙方同样的本合同项下所要求的运输资质、相关证书和执照,但乙方应始终对本合同项下运输服务的履行承担责任。3.20 乙方保证根据甲方的指示安排货物交付给指定的收货人,且不在任何情况无单放货。第四条
9、、托运所需文件约定4.1 托运单 (附件3)托运单中显示的信息内容用于货物的运输和交付、发票的结算、赔偿及本合同项下任何相关事宜。甲方以传真、电邮等方式通过托运单(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72小时)通知乙方运输任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托运单后24小时内签字盖章并回传甲方以确认接受委托。在甲方收到传真确认的托运单后,即表明以本合同条款为依据的托运关系成立,双方均受本合同所有条款的约束。4.2 出库通知记录单 (附件4)乙方为甲方提供“指定库房提货”运输服务时,甲方应于货物起运48小时前将全部填写完毕的出库通知记录单(附件4)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至甲方指定号码,用以通知库房负责人按时交货。4.3提
10、货委托书(附件5)乙方为甲方提供“工厂提货”和“指定码头提货”运输服务时,甲方应于货物起运48小时前将全部填写完毕的提货委托书(附件5)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至甲方指定交货人,用以通知指定交货人按时交货。4.4 货物收据 (附件6)乙方应就甲方委托运输的每批货物,按照每天集装箱的实际签收数量出具并签发一式五联的正本货物收据;五联货物收据的使用方法为: 第一联:乙方在甲方指定地点接收到与托运单描述一致的(包括数量、质量)的货物后签字确认,并将此联提交发货人第二联:乙方在甲方指定地点接收到与托运单描述一致的(包括数量、质量)的货物后将此联传真至甲方并在盖章后立即采用快递方式将此联寄交甲方。第三、四
11、、五联:甲方指定货品接收人在接收到由乙方负责在约定时限内为甲方托运的全部质量合格的货品后,签字确认。并留存一联。第四联:乙方在甲方指定接货人签字盖章确认后,交返甲方。第五联:乙方留存。第五条 提货和交货程序5.1 提货、接货乙方根据甲方托运单内容出具货物收据(附件7),凭正本货物收据、提货委托书、乙方代表授权委托书和乙方代表身份证明等,在指定地点与甲方指定交货人办理提货手续。乙方代表及甲方指定交货人应在货物收据上就货物数量、重量和情况完好进行会签,并将一(1)份正本交给指定交货人。接收货物后,乙方将一(1)份货物收据传真给甲方并在稍后用EMS特快专递给甲方。5.2 交货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合理时
12、间内将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收货人。甲方指定收货人在乙方提供的货物收据上就提取货物的数量,重量和情况完好进行会签,签收时间为乙方运输责任终止时间。乙方随后将一(1)份正本货物收据与交货后二(2)个工作日内用EMS特快专递给甲方,此份正本货物收据将作为甲方与乙方结算所有运费及滞期费等相关费用的依据。5.3 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货物交接过程中的其他相关单据。5.4 甲方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由于货物本身导致的修、洗箱费用。第六条 质量和数量约定6.1 货物的装运数量以甲方代表和(或)指定代理人与乙方代表和(或)指定代理人在货物交接地由乙方代甲方聘请的理货公司人员和(或)双方事先认可的理货人员的清点
13、交接为准。卸货数量以卸货库房与甲方代表和(或)指定代理人共同点包为准;破损包和短量包不计入交货数量。乙方承担破损包和短量包的整包费用和整包后货物短少的损失。6.2 乙方保证在运输途中,乙方保证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尽责采取必要措施避免丢包、破包、水湿、污染、受潮、板结等,其损耗率低于或等于千分之一点五(0.15%),且无整包丢失的现象发生。6.3 货物的装运、交付质量以在甲方指定交付码头或仓库的外在质量为准。乙方保证在运输途中,货物外包装完好,无破损、污染、受潮、板结等情况(在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运输条件下货物的自然性质导致的变化除外),并承担由于违反本合同规定造成的质量损失; 6.4货物质量分析的取样
14、和检验以甲方的取样方法和检验结果为准,如有异议,甲乙双方可共同申请广州甘蔗糖业研究所检验部门复验。第七条 运费和运费表7.1.甲乙双方同意按月以书面形式根据运费表(附件7)的格式和标准根据运输市场价格变化调整运费和与运费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旺季附加费、燃油附加费在内的相关费用,所有价格变动,甲方除提交签字盖章后运费表外,还应提交与之相关的由船公司、码头等发布的相关价格文件作为价格变动附件;如遇国内运输市场发生剧烈变动,乙方可提前48小时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并在得到甲方的确认后生效。所有价格变动均应在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后方可生效。第八条 运输延误合理的运输时间如下:广西-江苏(门到门):15个
15、自然日;广西-营口(门到港):20个自然日;广西-天津(门到门):15个自然日;8.1.乙方应全力保证集装箱、车辆、舱位、人员、等与运输相关的一切资源,并保证最晚在托运单上所列明且双方认可的最迟交货时间前,从甲方指定发出地点运送甲方货物至指定目的地。8.2如甲方或其供应商、代理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交乙方付运,由此导致的延误属于甲方责任。8.3 如乙方未能在托运单上所列明且双方认可的最迟交货时间前将货物交至指定地点,由此产生的责任属于乙方。8.4.运输延误对于甲方运输延误,在乙方确认接受甲方运输委托后,应在48小时内派集装箱车辆和代表或代理人到指定库房受载或接收货物。乙方派遣的集装箱车辆和代
16、表(或)代理人未在托运单约定的时间或者上述时间内抵达指定装货库房或位置受载,甲方有权选择下述方式之一要求乙方承担责任:(1) 要求乙方集装箱车辆和代表(或)代理人到指定位置受载,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导致甲方因此而引起的直接损失和可以预见的损失。甲方有权从当月应付和未付运费中将此延误费用扣除。或者:(2) (2)甲方有权另外选其他物流公司完成运输,乙方向甲方支付市场价格与托运单及合同规定的运费差价。第九条 付款条款乙方应按月向甲方发出收费账单。乙方应于每月的第7个日历日就其前一个月的应收费用向甲方发出收费账单。如某批货物的货物收据(见上述第4.3条)未经其收货人的授权代表盖章签字,则乙方不得就该货
17、物的运输服务向甲方收费。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收费账单和发票后的15日内向乙方付款。如果甲方对乙方收费账单内容有异议,甲方应于收到该账单后的十(10)日内就此通知乙方,并应将其异议内容书面告知乙方。如甲、乙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异议的收费帐单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则此争议应按以下合同第十八条仲裁条款的规定予以解决。第十条 货物所有权在货物按照本合同交给指定收货人之前的任何时刻,甲方是货物的唯一所有人,乙方应只按甲方或甲方指定代表的指示行事。乙方保证将允许甲方、甲方代表或甲方指定并经乙方确认的检验人随时对货物进行检验。乙方保证放弃对甲方所有的货物的任何质押权、抵押权及留置权。第十一条 停止运输和
18、不予交付11.1. 在任何情况下,一当甲方书面或电话指示乙方暂缓或停止货物的运输或交付,乙方便应立即按甲方的该项指示行事。乙方应按甲方指示恢复货物的运输或交付或将货物运回或交付至甲方指示的任何地点。 乙方因此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甲方应对乙方进行补偿。11.2. 如收货人未在指定的交付地点收取货物,乙方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甲方并应继续妥善、谨慎地保管货物。乙方应仅按甲方的书面指示处理该货物。甲方在收到有关发票后应对乙方由于延迟交货和停止运输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予以补偿。第十二条、保险及责任12.1. 乙方一旦发现在其掌管或控制下的货物发生任何灭失、偷盗、短件或损害,乙方最迟应于其发现以上情况后的24小时
19、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及谨慎的措施尽力减少货物的损失及损害,并将其采取措施的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对甲方代表及甲方委托的代理提供协助及配合,包括由检验师对受损或灭失的货物进行检验、就货物灭失、偷盗、短量或损害提出或转递索赔、对索赔予以及时处理。12.2. 以上规定并不解除乙方对在其掌管或控制下的货物发生灭失、偷盗、损害和/或短件所应承担的责任,也不解除乙方对因其违反本合同规定而使甲方产生的损失或费用所应承担的责任。12.3. 对于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人或乙方雇员对包括购买甲方货物的买方在内的任何其他方所提供的服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2.4. 无论本合同中有任何其他规定,甲方的任何责
20、任仅限于由于甲方原因引起的货物的损失,且甲方不对其他方任何间接损失或特殊损失负责。乙方承担由于违反本合同规定对甲方所造成的任何直接和可以预见的损失。第十三条、不可抗力13.1. 不可抗力定义“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双方不能控制、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且使得本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任何事件。这些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洪水、火灾(但本合同任何一方及其目前或本合同履行期内在职的代表或雇员造成的火灾除外)、战争、罢工、骚乱、政府行为、法律或其适用范围变更或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防止或不能控制的情况,包括根据国际商业惯例或法律规定应认定为不可抗力的情况(不可抗力情况)。13.2
21、. 不可抗力情况的后果13.2.1.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本合同一方因该事件的影响而不能履行的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应在该事件所造成的延误期内暂缓履行,其履行期限应自动按该延误期相应延长,本合同当事方对此不应承担责任也不应受到处罚。13.2.2. 主张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其他方,并应在该事件发生后的十五(15)日内向其他方提供能够证明该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和持续期的充分证据。主张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还应尽其一切合理努力补救并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后果。一旦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本合同各方应立即相互协商公平的解决方案,并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减轻该事件所导致的后果。第十四条、提前解除合同在下述情况下
22、,另一方可以立即书面通知其他方解除本合同(1) 如果甲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超过30个工作日延迟支付没有争议的运费和滞期费,(2) 乙方的行为影响了乙方提供合同规定的服务且负面影响了甲方的商业利益,或(3) 其中任何一方申请破产保护措施、被接管或被宣判解散。14.2. 除上述规定外,甲方或乙方均可随时提前三十(30)天书面通知其另一方解除本合同。但是,如果某批货物已交由乙方承运且乙方尚未将该批货物交付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则除非甲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同意解除本合同,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4.3. 甲方或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并不构成其放弃对另一方的任何在本合同内的其他权利或索赔。本合同一当终止或期满,甲、
23、乙双方均应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三十(30)日内努力完成相互间无争议的应收、付帐款的结算,并根据甲方的指示将乙方掌管或控制下的货物妥善处理完毕。但在货物被处理完毕前,甲、乙双方均应继续依照本合同的条款及条件行事。第十五条、保密甲、乙双方同意对双方之间相互提供的有形及无形财产信息以及关于货物的全部信息予以保密。双方的此项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5年内仍继续有效。第十六条、适用法律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和履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17.1. 友好协商如产生本合同项下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纠纷、争议或索赔、本合同违约、终止或无效(以下统称“争议”),双方应首先争取通过友好协
24、商来解决争议。17.2. 仲裁如果自合同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争议通知之日起十五(15)天内,该争议仍未得以解决,任何一方可以将该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适用简易程序,在北京予以仲裁(“仲裁”)。合同双方同意共同指定一(1)名仲裁员根据届时有效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或者自发出仲裁通知之日起的十五(15)天内,如果合同双方不能就仲裁员的选定达成一致意见,则由CIETAC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进行仲裁。17.3 裁决履行仲裁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故此,双方于此不可撤销地: (i)保证将完全并不拖延地履行仲裁裁决。倘使就仲裁裁决需作出司法承
25、认和强制执行令,各方将明示放弃对该仲裁裁决提出异议的权利,包括但不仅限于主权豁免抗辩和基于主权国工具或代理之事实或主张的任何其他抗辩;并且(ii)放弃对本条所载之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并放弃对本第十八条所规定的仲裁机构对争议审理及裁决的管辖权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 第十八条、补偿及过错甲方和乙方应按下列条款和条件互相赔偿,互不损害,并分摊各自的损失: 乙方将赔偿甲方由于乙方履行本合同导致人员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害、环境损害或违反法律致使甲方遭受的任何责任、损失、损害、索赔、判决、罚款、处罚、诉讼、支出或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以下统称为“费用”),乙方将就此为甲方抗辩,并使甲方免受
26、损害。甲方将赔偿乙方因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行为导致人员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害、环境损害或违反法律致使乙方遭受的上述任何费用,甲方将就此为乙方抗辩并使乙方免受损害。第十九条、合同不可分割除非双方另行约定,本合同(包括全部列表及附件)构成甲方和乙方之间有关本合同事宜的完整合同,任何单方的、非书面的或未经签署的备忘录或协议均不得构成对本合同的变更、补充或删减。第二十条、合同的修改非经甲方和乙方明确以书面达成并签字,本合同在任何方面均不得更改、变更、替换或修改。第二十一条、条款的可分离性如果本合同的任何规定或部分依仲裁或被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或司法机构由于任何原因认定为无效或不可实施,这均不影响本合
27、同其他部分或规定的有效性和可实施性。第二十二条、继任者、受让人及转委托 本合同对甲、乙双方及各方的继任者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但是除以上第2.18条所规定的情形外,如无其他方的书面同意,甲方及乙方均不得转让或转委托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职责。第二十三条、通知 本合同项下发出的所有通知和联系都应通过经办人以传真,电子邮件,特快专递或挂号邮寄方式送达至如下地址,甲方发出的通知和联系仅在其经甲方授权签字人(见附件7)的签字后方为有效:(i)甲方: 路易达孚(北京)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地址: 北京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第一大道写字楼B座1701收件人: 电子邮箱: bei-logistics电话号码:
28、 010-58693666传真号码: 010-58693678(ii) 乙方:中国外运广西贵港公司地址:广西贵港市江北大道中路192号收件人: 电子邮箱: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根据本条款规定发出的通知,如果是传真和邮件形式,则在成功发出后即被认为已经送达;如果以特快专递或挂号邮寄方式发出,则在寄出后5个日历日后视为已经送达。第二十四条、语言 本合同以中文签订。 第二十五条、附件本合同附件如下所列并构成本合同完整的组成部分:- 附件1 (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2乙方物流责任险保险单复印件- 附件3 (托运单据格式)- 附件4(出库通知记录单格式) - 附件5(提货委托书格式)- 附件6
29、(货物收据格式)- 附件7 (运费表)- 附件8 (甲方授权签字人的签字) - 附件9关键业绩指标(KPIs)- 附件10 (集装箱装卸运输和应急反应程序框架)为资信守,双方于以上填写的合同日期由各自的授权代表签署本合同并加盖各方印章。甲方:路易达孚(北京)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签字: _(印章)姓名: _职务:_乙方:中国外运广西贵港公司签字: _(印章)姓名: _职务:_附件三 托 运 单 SHIPPING ORDER单号Ref. No.:运输合同号xxx-SO001日期Date:承运人 Carrier承运人代表签名加盖合同章 On Behalf of Carrier同意并接受委托。委托人Shi
30、pper委托人代表签名加盖合同章 On Behalf of Shipper路易达孚(北京)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电话:010-58693666传真:010-58694940x装运要求 shipping requirement:产品名称Commodity包装Packing总数量Total Quantity:运输合同Transportation CTR No.运价 Freight重量Weight件数Unit装运期间Shipment Period装运地点Place of Loading运输工具Vehicle卸货地点Place of Discharge第一地点1st Discharge目的地Final De
31、stination备注Remarks:托运明细 Order Details装运计划号/贸易合同号Delivery Plan No./Trade CTR No.收货人及联系方式Consignee/Tel No.第一卸货港1st Discharge Port数量Quantity目的地Final Destination数量QuantityXXXX CERTIFICATE OF SHIPS TANKS, PUMP&PIPES 声明:双方都已认真阅读上述内容,并承诺按照运输合同条款执行。Statement:Both parties have read and understood above and u
32、ndertake the responsibilities governed by the transportation contract mentioned above. 附件四货物交接单单号No. 日期Date:发货人:卸货码头/仓库 :承运人:收货人:中转(是/否):入库(是/否):船名/航次:装货港:装船日期:卸货港1:离港日期:卸货港2离港日期:装港天气:卸港天气:销售合同:托运单:产品名称:包装:重量:件数:货物表面状况: 发货人确认: 承运人确认:1. 船东: 批注: 2.中远: 批注: 卸货码头/仓库确认: 批注: 收货人确认(当在无外租库码头卸货时): 批注: 附件五装运通知
33、/ SHIPPING NOTICE致: 路易达孚(北京)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自: 根据贵司托运单号 的要求,现派遣和指定以下船舶承运该托运单项下的货物:船名/航次: 船舶编号:船长姓名: 联系方式: 身份证: 将于 日期: 时间: 到达 地点/港口: 日期:签字:公章:附件六运费表货物名称启运地目的地包干运费(人民币/吨)白糖湛江南通1191。包干运价,不含装卸费2。自然损耗千分之一点五;包装袋数量不发生短少;3。适航和适货船舶4。协议价有效期:至2010年5月31日5。货物:袋装中国产白砂糖 50公斤/每袋6。装货码头为湛江渔业码头7。卸货包干时间:根据8.1条规定8。滞期费:每吨/天 人民币1
34、元/吨9一港装和一港卸附件七湛江天津(中糖库)天津(华丰库)备注CY-CY23502350含起运港港杂费燃油附加费00旺季附加费00保险0 0 LDC 集装箱公路运费1(双向)350350兴民-码头湛江码头内装箱费150150湛江验箱监装7070天津集装箱公路运费2(双向)400700码头-库房天津库房监卸费7070门到门 (人民币/20“)3390 3690 门到门 (人民币/吨)128 139 The Premium of GSMN 215210The Premium of ZCE None180所有报价单位均为人民币Location:湛江(兴民库)湛江市赤坎区北站路9号草苏村委后坎村第一
35、第四小队仓库AB栋天津(中糖库)天津市塘沽区塘汉公路13号天津(华丰库)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东姜井村(南)上海还没有具体地址上述费用均已包含装港和卸港的所有装卸,所有空重箱吊上吊下以及港口杂费,税费和其它进出码头的操作费用。附件八甲方授权签字人的签字根据本运输合同“第二十三条、通知”要求,甲方在该合同项下所有发出的通知和联系仅在其经甲方授权签字人的签字后方为有效。此签字必须由两个人联名签署,其中一人必须是第一组的授权人,同时需加盖公司章或合同章。1. 第一组授权签字人签字胡刚王旭烽2. 第二组授权签字人签字李科贾子牧附件九关键业绩指标(KPIs)总则关键指标评估期间:一季度其他指标:定期评估备注
36、:l 双方同意,从合同生效后第四个月开始关键业绩指标(KPIs)的测定l 双方同意,每三(3)个月进行关键业绩指标(KPIs)的评估和测定关键指标KPIT1准时交货 =95%定义:“准时交货”意为货物要在要求的时限内交给收货人。(交付周期从完成装货后第一天的0:00时开始计算)如果收货人有自己的收货时间表,则交货时间依此顺延;如果目的地方面有任何限制,则交货时间依照相关政策延长;延迟交货超过2天计为延迟装运2批,超过5天计为延迟装运4批,作为合同履行的计算方法。公式:KPIT1 = 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的订单 % 总订单数量KPIT2交货状况良好 =99.85%定义:“交货状况良好”意为货物在交
37、给收货人时应该没有任何损坏(Damage)。超重或短件根据装货后签发的“货物交接单”的件数来测算。发生任何湿包、严重污染和破包,要有现场拍摄的图片作为佐证,将被计为损坏。公式:KPIT2 = 总订单数量 (OSD) 数量 % 总订单数量关键业绩指标(KPI)未履行分数 = 0.5(目标KPIT1 实际KPIT1) + 0.5(目标KPIT2 实际KPIT2)其他指标及时交还“货物交接单” =98%目的地交货后由收货人签署的已背书“货物交接单”在承诺的天数内收回的百分比。甲方投诉 =1%甲方投诉的服务失败百分比。附件十 集装箱的装卸运输和应急反应程序框架1. 介绍一件场外紧急事件可能会涉及到一个
38、或多个的下述情况: 人员受伤 财产或环境受损 引来不利的传媒或引起公众注意的宣传 引起公众混乱合同双方应共同制定驳船装卸,运输和在甲方外租库储存转运操作的应急反应程序。此附件为此程序的制定提供了一个框架。2. 责任 在本合同下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服务有: 2.1 乙方将: 提供一个通讯系统,以便: 提供24小时接听紧急电话服务并向紧急事件负责人报告。 负责人: 电话号码: 与事故现场建立并保持联系 记录所有有关信息和事件 通知甲方物流部有关涉及货物的储运紧急情况。 在甲方的支持下,在事故现场提供处置货物的建议。 在甲方的支持下,在事故现场提供关于对环境采取补救行动的建议。 2.2 甲方物流将: 指
39、定一个协调人员,负责管理该程序。 联系人: 电话: 确保乙方代表甲方对场外区域的紧急事件作出反应以对事故进行及时的处置。 向乙方提供货物操作管理和处置方案的支持。 保持24小时紧急事件联系电话。 向甲方总经理通报事故情况。 确保所有员工都了解到在发生场外紧急事件时自己的职能。关于紧急事件通知的框架3.1 在沿海上 集装箱船长将通知甲方储运公司和当地港务监督局和航务管理局。 乙方将通知甲方物流部和甲方其他部门(包括安全监督部门)和当地的港务监督局和航务管理局。 乙方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将与港务监督局和航务管理局报联系。3.2 在公路运输过程中和(或)装卸港码头上 乙方将通知甲方现场物流部、甲方其他部
40、门(包括安全监督部门)和当地的管理机构。 甲方物流部将与乙方保持联系。1. 介绍一件场外紧急事件可能会涉及到一个或多个的下述情况: 人员受伤 财产或环境受损 引来不利的传媒或引起公众注意的宣传 引起公众混乱合同双方应共同制定散杂货船装卸,运输和在甲方外租库储存转运操作的应急反应程序。此附件为此程序的制定提供了一个框架。2. 责任 在本合同下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服务有: 2.1 乙方将: 提供一个通讯系统,以便: 提供24小时接听紧急电话服务并向紧急事件负责人报告。 负责人: 电话号码: 与事故现场建立并保持联系 记录所有有关信息和事件 通知甲方物流部有关涉及货物的储运紧急情况。 在甲方的支持下,在
41、事故现场提供处置货物的建议。 在甲方的支持下,在事故现场提供关于对环境采取补救行动的建议。 2.2 甲方物流将: 指定一个协调人员,负责管理该程序。 联系人: 电话: 确保乙方代表甲方对场外区域的紧急事件作出反应以对事故进行及时的处置。 向乙方提供货物操作管理和处置方案的支持。 保持24小时紧急事件联系电话。 向甲方总经理通报事故情况。 确保所有员工都了解到在发生场外紧急事件时自己的职能。关于紧急事件通知的框架3.1 在海上 散杂货船船长将通知甲方 储运公司和当地港务监督局和航务管理局。 乙方将通知甲方物流部和甲方其他部门(包括安全监督部门)和当地的港务监督局和航务管理局。 乙方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将与港务监督局和航务管理局报联系。3.3 在甲方指定码头上 乙方将通知甲方现场物流部、甲方其他部门(包括安全监督部门)和当地的管理机构。 甲方物流部将与乙方保持联系。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