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炉钢渣加工合同主要条款甲方将转炉钢渣加工交与乙方实施。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制订如下条款。甲方派专人负责进行业务监督和协调。1.工作内容及标准1.1.转炉初炼渣、精炼渣、连铸渣、铁水预处理渣以及在渣跨翻扣中包所产生的废弃物和炼钢厂清理出来的部分工业垃圾(以下统称转炉渣),从运到渣跨即由乙方负责。包括渣盘的打水、冷却,翻扣、更换、及装卸车和钢渣的冷却、破碎、磁选等后续处理工作。乙方将选出的渣钢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进行加工处理,过秤后卸到甲方炼钢厂原料场地。甲方负责质量检验、区分中包大块浇余与渣钢,并负责记录签字。运输乙方自理。1.2.乙方负责钢渣加工所涉及设备的保养及维护,合同期间发生的设备维护
2、、保养、备品备件等消耗费用一概由乙方承担。1.3.乙方负责为转炉二次渣外销进行装车。1.4.返回的渣钢或大块废钢计量小票由甲方开具,乙方负责传递。1.5.钢渣加工场地卫生由乙方负责。1.6.翻扣在转炉渣跨内的中包大块及浇余(厚度超过100mm以上的残余废钢即为浇余)的加工回收,乙方要在指定场地存放,不可放入钢渣加工场地与钢渣相混。乙方按甲方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地点对大块废钢进行切割加工。加工所用的氧气、吹氧管由甲方炼钢厂提供,割把等工具由乙方提供。加工完毕,乙方负责将符合甲方入炉标准的中包大块、浇余等过秤返回甲方炼钢厂,运费乙方自理。2.工艺流程:2.1. 渣盘进出及翻扣甲方炼钢厂负责将渣盘装到过
3、跨平车上运往渣跨,乙方负责渣盘的翻扣和空渣盘装车,装车完毕后,甲方负责将过跨平车开回炼钢厂。渣盘卸车后,乙方适时进行翻扣。2.2. 渣钢粗选钢渣翻扣分东西两个区域,分别是1号和2号区。48小时为一作业周期,翻扣和焖渣磁选入仓24小时交替作业。原则上每天根据生产需要有一渣区在进行翻扣作业,另一渣区打水焖渣12小时、磁选入仓12小时。无特殊情况,每个渣区48小时一清,不存渣。翻扣后的钢渣,先进行锤砸,再进行打水焖渣。锤砸以钢渣粉碎能附在渣堆上为标准,打水以不含红渣为标准。钢渣粉碎后,直接用铲车铲到原料仓进行继续处理。原料仓入口设筛子进行筛选,筛子眼有效尺寸为220mm*270mm。筛子上的大块渣钢
4、用电磁吊吸到3号区域进行加工处理。筛下的进原料仓,经振动给料机上磁选机进行后续的磁选。2.3. 渣钢磁选及二次渣入仓原料仓内的钢渣上皮带磁选机进行磁选(除铁器型号为RCY-C100;除铁器的电磁铁下边缘与皮带托架上边缘的距离为610mm,与皮带上边缘距离为330mm)。选出的渣钢运至3号区域晾干后返回甲方炼钢厂。钢渣通过磁选后,直接进入二次渣储存仓。磁选、入仓、外运的作业时间,执行甲方钢渣管理的有关规定。2.4. 二次渣装车运输 由于二次渣储存仓容量很小,二次渣装车运输与钢渣磁选工艺结合紧密,为保持钢渣磁选工艺顺畅,二次渣装车由乙方负责操作。在没有钢渣翻扣等影响磁选作业的情况下,乙方必须保持磁
5、选作业的稳定生产均衡出渣。二次渣装车量必须满足甲方的要求,洒落地上的钢渣由运输单位负责清理。2.5. 中包块、浇余加工处理中包由甲方炼钢厂运到渣跨,甲方炼钢厂天车及人员将中包坐到翻包机构,操作翻扣中包,将空中包装到过跨平车返回。中包块倾倒在3号区域(中包机构东侧,下同)。中包块由乙方加工处理。浇余是指渣盘中厚度大于100mm的残余废钢。渣盘中的浇余打水冷却后用磁盘吊吸出,到3号区域加工处理。加工方式:用磁盘(型号为LMW1-180G)吊砣进行锤砸,满足入炉尺寸并晾干后运往炼钢厂。锤砸后尺寸仍然不能满足炼钢要求的,进行切割。加工完毕吊到指定区域(目前3号区域、将来4号区域)进行存放,及时送往甲方
6、炼钢厂。以上作业流程,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合同订立后不准私自改变工艺装备和工作流程。3. 相关事宜的约定3.1.甲方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l 甲方保证电源、水源的稳定供应。l 甲方保证相关生产作业的密切配合。l 甲方积极处理运往渣场的土和垃圾问题。l 甲方对钢渣加工与二次渣运输进行积极协调,保证公平公正。3.2.乙方必须保证转炉钢渣加工的正常有序,不能影响甲方生产和二次渣外销。l 在没有钢渣翻扣等影响磁选作业的情况下,乙方不能保持磁选作业的稳定生产均衡出渣、及时装车,满足甲方要求,每发生一次罚款200元,发生3次以上,加倍处罚。l 乙方必须保持磁选设备的正常运行,事故时间,每天不准超过2小时,
7、每月不准超过50小时,设备的计划检修必须安排在磁选作业时间以外。每超1小时考核200元。l 每发生一次影响生产的事故,甲方可根据影响大小进行1000-10000元的处罚。多次发生影响生产的事故、发生直接导致甲方生产中断的事故,除进行处罚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l 乙方要保证渣盘翻扣的正常操作,在合同执行期间发生渣盘非正常损坏,乙方负责赔偿。由此影响生产,甲方可以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3.3.乙方私自改变工艺装备、工艺流程,甲方可以终止合同。l 乙方在使用和维修、维护过程中,不能改变工艺装备。l 钢渣粉碎后,直接用铲车铲到原料仓进行继续处理。l 现有磁选设备中有破碎机及后续磁选设备,因为一
8、直没有开动所以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本合同执行期间,这些闲置设备不再启动。3.4.乙方必须保证加工质量,符合甲方的有关规定。l 渣钢、中包大块、浇余等大块冷钢加工必须在甲方指定地点加工,加工后分开存放,不可混淆。渣钢与大块冷钢单独过秤,及时返回,实际运行中,若发现返回的渣钢中有中包大块或浇余,该车的加工费不予结算。l 返回的渣钢或中包大块、浇余,甲方一车一验,发现灰分大、杂质多、尺寸不合等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拉回转炉渣跨重新加工。另行扣减加工费200-500元。l 乙方必须保持二次渣的水分稳定,如果水分严重波动,每次考核200-2000元。l 乙方不得人为将土、垃圾等与钢渣相混,否则甲方有权进行
9、1000-50000元的处罚。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将土、垃圾等与钢渣相混,乙方有权举报,甲方不考核乙方。3.5.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钢渣调度对现场的判定和安排。l 甲方建立相关部门参加的钢渣加工、运销沟通制度。乙方按甲方要求参加并认真落实会议布置的工作。l 一经发生乙方人员不听从甲方调度指挥和判定的现象,或不参加调度会、不落实调度布置工作的,每次罚款100-1000元。乙方不听从甲方调度指令且协调无效的,影响甲方钢渣加工、运销正常运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l 本合同的作业时间、生产组织形式,甲方有权根据生产实际进行调整。l 电炉原渣外运发生问题时,甲方有权安排电炉原渣运到转炉渣跨,乙方负责翻扣及
10、后续的处理。处理方式与转炉渣相同,电炉渣钢回收加工价格执行转炉渣钢回收加工价格。乙方负责电炉渣盘的装卸车。l 乙方服务不能完全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降低结算费用,直至解除合同。3.6.其他l 乙方负责钢渣加工,无权运输钢渣或中包大块、浇余出厂,一经发现没收履约保证金,解除合同。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二次渣运输单位将中包大块或浇余运输出厂,一经发现按照甲方相关制度严肃考核。l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发生违反劳动纪律、安全、环保等各项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对其进行50010000元的处罚。若存在上述情况的隐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的,甲方有权对其进行5001
11、0000元的处罚,甚至终止合同。l 工作过程中涉及质量、安全的关键岗位的人员、设备情况必须到甲方备案,以上岗位发生人员变动必须征得甲方同意。l 乙方负责钢渣涉及设备的保养和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和正常寿命使用,设备维护分界线由甲方指定,维护不当或者保养不及时由甲方工程设备部出具相应的考核意见。l 乙方在转炉渣跨用电按甲方工程设备部现有用电收费方式收费,水由甲方免费提供。l 乙方有违约行为,影响甲方钢渣加工、运销正常运行,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4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5.费用计算及支付5.1.渣钢加工单价 元/吨(不含税)。中包大块、浇余加工单价 元/吨(不含税)。注:文中的税是
12、指甲方可抵扣的税费。5.2.渣钢加工量和返回比例l 渣钢返回比例不能低于4%,若低于4%,则根据渣钢损失大小进行处罚。l 处罚金额=(月外销的二次渣数量+月返回甲方炼钢厂的渣钢数量)(4%-实际渣钢返回比)同期甲方采购综合废钢的价格。l 罚款从加工费用或乙方与甲方往来帐目中未支付款项中扣减。考虑渣钢质量问题,渣钢返回比高于6%后的渣钢免费返回甲方炼钢厂,不予结算。l 渣钢返回比=每月返回甲方炼钢厂的渣钢数量/(每月外销的二次渣数量+每月返回甲方炼钢厂的渣钢数量)100%。l 渣钢返回比月结算时进行考核,年度进行调整。5.3每月21日前核对转炉渣钢、中包大块和浇余月度加工总量,按照5.2条款执行
13、最终渣钢加工结算数量。甲方各有关部门每月将考核意见,报业务主管部门安全清洁生产部进行审核。渣钢加工费=渣钢加工结算数量渣钢加工单价-考核金额中包大块、浇余加工回收费=中包大块、浇余加工结算数量中包大块、浇余加工单价-考核金额以上结算内容每月由甲方炼钢厂签字确认后,报甲方业务主管单位安全清洁生产部进行审核结算。乙方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发票。6关于履约保证金转炉钢渣加工,乙方需缴纳5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发生不能履行合同的行为时,根据甲方损失大小,进行扣减。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乙方因违反合同规定被扣减保证金的额度,应在10内补齐履约保证金,等合同终止,甲乙双方在结清款项后,15日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
14、退还乙方。7关于固定资产属于河北东安集团有限公司钢渣厂的固定资产由甲方工程设备部与乙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租赁费用由甲方计划财务部核实。本合同作业区域内的与作业相关的固定资产免费提供给乙方使用。乙方负责所使用的资产的保养及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结束,乙方要保证钢渣厂固定资产的完好,否则甲方可根据固定资产损坏程度,对乙方进行相应处罚。罚金按乙方履约保函的承诺从甲乙双方往来帐或结算费用里扣除。8.其它8.1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签订“安全、环保协议”,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8.2发生纠纷,司法管辖权属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8.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8.4未尽事宜,协商解决。甲方: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乙方: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