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购销合同供方(甲方): 签约地点:需方(乙方): 签订时间:2012.03.25一、 产品名称、数量、金额产品名称品种 单位数量含税单价(元/吨)总金额(万元)不锈钢304 吨6025800154.80不锈钢201 吨401780071.20合计金额贰佰贰拾陆万元整(2260000.00元)二、 质量标准和要求甲方交付的货物必须符合如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要求。三、 交(提)货时间、地点:合同有效之日起三个月内款到交货(甲方公司仓库提货)。四、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承担:乙方到甲方公司仓库提货,运输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五、 包装标准及费用承担:裸装。六、 验收标准
2、,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提货单数量验收,乙方提出货物数量、质量异议期限为货物交付后六个月内。七、 结算方式及期限以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八、违约责任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从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八、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双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九、 其他约定事项1、 甲方负责装车,甲方提供的清单等资料与实际装柜的货物完全一致,严禁柜中夹带或混装与提供的资料不一致的货物,否则供方应承担由其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2、 甲乙双方在购销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违纪、违规走私行为,不得有侵犯知识产权和商标等侵权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和后果及对对方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违约方承担。3、 上述甲方为货物实际实际生产厂家。甲方不得将此订单转给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进行生产。4、 对于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的修改,需在修改的地方加盖双方的合同校对章,并由签订合同的双方代表在修改处签字方能生效。十、 合同生效及其他: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 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签约代表:电 话:13906658275邮 编:325000 需 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签约代表:电 话: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