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泥制品购销合同供方:欧朝阳需方:汤建平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牌号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米)单价(元/米)总金额(万元)桂花涵道300湖南宁乡米10006066002000120241000500028014015001500800120桂花环保砖30x20湖南宁乡块5000000.420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按实结算:叁佰壹拾万元整二、价格:如市场情况变动,按市场情况随行就市定价。三、交货地点:详细地址:超出规定距离,另计运费。四、运输方式及费用结算方式: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以供方过磅为准。散装看铅封,3内为正常。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
2、应与回收:散装无回收,包装运输方必要时加盖防雨布。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产品提出质量异议的,按国际GB175-2007执行,以供方同编号水泥封存样为仲裁试验样,由供方办理。八、结算方式及期限:先款后货。九、担保事项:如需方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十、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十一、如需方安装散装罐则按生产厂家散装罐管理办法执行。十二、其它约定事项: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友好协商或送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十四、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各执两份,复印件可多份。十五、合同有效期:供方: 需方: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
3、: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
4、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
5、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
6、、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