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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煤矿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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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榆林市永乐煤矿建设工程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 陕西省榆林市永乐煤矿 五月 陕西省榆林市永乐煤矿建设工程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 审查:乔国栋 校核: 安 帅 编写: 康永强 高东 目录 1 简要说明 1 2 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目的 3 2.1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与实际发生的责任范围对比及调整变化的因素 3 2.2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目的与重要水土保持设施的设计标准 5 3 工程设计 7 3.1水土保持方案拟定的水土保持措施和工程量 7 3.2工程设计对水土保持方案的贯彻情况及重大设计变更 8 3.3各项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的设计标准和设计要点 9 4 施工 11 4.1施工安排及进度 11 4.2施工质量管理 16 4.3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大事 19 4.4价款结算 19 5 工程质量 29 5.1项目划分 29 5.2质量检查 29 5.3质量评估 30 6 工程初期运营及成效评价 33 6.1工程运营情况 33 6.2工程效益 33 6.3水土流失治理 34 6.4植被变化 35 6.5土地整治及生产条件恢复 35 6.6水土保持监测 36 6.7存在问题及治理措施 37 6.8综合评价 37 7 附件及有关资料 39 1 简要说明 我矿属于整合性煤矿,为技改项目。项目区位于榆阳区牛家梁镇,行政区划从属榆林市榆阳区牛家梁镇管辖。井田东西长约3.60 km,南北宽约1.30 km,井田面积4.67km2。井田保有储量36.36Mt,可采储量27.42Mt,生产规模0.60Mt/a,服务年限28a。 本项目从2023年6月开工,2023年6月竣工,建设周期为36个月(含联合试运转6个月),重要完毕涉及井筒掘进、原煤提高系统、地面运送系统、地面生产系统、供水供电系统、办公生活建筑等基础设施的改造及建设。工程总投资1.39亿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0.16亿元。工程建设过程中总占地约148.8亩,其中工业广场、进场公路、供电线路杆基等永久占地约139亩;场外排水管线、供电线路等施工临时占地约9.75亩。工程建设过程中开挖土方总量为4.15万m3,填方4.15万m3,无借方及弃方。 2023年10月,我矿委托榆林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编制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2023年3月15日,榆林市水土保持监督总站在榆林主持召开了《榆林市永乐煤矿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审查会,并形成了专家组评审意见; 2023年4月,编制单位修缮完毕了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2023年5月11日,榆林市水土保持监督总站以“榆市水监[2023]15号文”对项目水保方案予以批复。 随后我矿根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主体初步设计结合施工过程中实际情况,在工业场地、场外道路区、场外管线区等防治责任范围内相继实行完毕了排水管、排水沟、砖砌护坡等工程防护措施以及工业场地绿化美化、场外道路两侧行道树、场外管线区施工迹地植被恢复等植物防护措施以及建设过程中各个区域临时防护措施等。 随着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开展,我矿组织有关人员对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初验,认为水土保持设施总体达成了竣工验收的条件和规定,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于2023年5月编写完毕了《陕西省榆林市永乐煤矿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 2 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目的 2.1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与实际发生的责任范围对比及调整变化的因素 2.1.1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根据榆林市水土保持监督总站以“榆市水监[2023]15号文”批复的《陕西省榆林市永乐煤矿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方案拟定陕西省榆林市永乐煤矿建设工程防治责任范围为102hm2,其中:项目建设区11.99hm2,直接影响区90.01hm2。批复的防治范围情况详见表2-1。 表2-1 批复的防治责任范围 单位:hm2 序号 项目分区 项目建设区(hm2) 直接影响区(hm2) 合计(hm2) 永久占地 临时占地 小计 1 工业场地区 7.84 7.84 1.08 8.92 2 场外公路 炸药库道路 0.15 0.15 1.50 3.30 进场道路 1.40 1.40 弃土场道路 0.25 0.25 3 弃土场 0.25 0.25 0.05 0.30 4 线路工程区 输电线路 0.04 1.96 2.00 3.00 5.10 排水管线 0.10 0.10 5 采空塌陷区 85.38 85.38 合计 9.78 2.21 11.99 90.01 102 2.1.2实际发生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因本项目建设实际发生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0.15hm2,其中项目建设区为9.92hm2,直接影响区为0.23hm2,到目前为止实际发生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详见表2-2。 表2-2 建设期实际发生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序号 项目分区 项目建设区(hm2) 直接影响区(hm2) 合计(hm2) 永久占地 临时占地 小计 1 工业场地区 9.05 9.05 0 9.05 2 场外公路 进场道路 0.20 0.20 0 0.20 3 线路工程区 输电线路 0.01 0.60 0.61 0.23 0.90 排水管线 0.01 0.05 0.06 合计 9.27 0.65 9.92 0.23 10.15 2.1.3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与实际发生的责任范围对比情况 本项目建设期间实际已发生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较方案方案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有较大变化,对比情况详见表2-3。 表2-3 建设期间实际已发生的防治责任范围与方案批复防治责任范围对比表 项目区 方案批复的防治责任范围 实际发生的防治责任范围 对比结果 项目建设区 直接影响区 小计 项目建设区 直接影响区 小计 工业场地区 7.84 1.08 8.92 9.05 0 9.05 +0.13 场外道路 炸药库道路 0.15 1.50 3.30 0 0 0.20 -3.10 进场道路 1.40 0.20 0 弃土场道路 0.25 0 0 小计 1.80 1.50 3.30 0.20 0 0.20 -3.10 弃土场区 0.25 0.05 0.30 0 0 0 -0.30 场外管线 输电线路 2.00 3.00 5.10 0.61 0.18 0.90 -4.20 排水管线 0.10 0.06 0.05 小计 2.10 3.00 5.10 0.67 0.23 0.90 -4.20 采空塌陷区 85.38 85.38 0 0 0 -85.38 合计 11.99 90.01 102 9.92 0.23 10.15 -91.85 2.2.4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变化的因素 (1)工业场地区 该区到目前为止实际发生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较方案设计变化不大,但建设区面积较方案设计增长1.21hm2,而直接影响区面积则没有,重要是由于建设过程中该区建设活动均在工业场地围墙内进行,且围墙外设有防护林带,围墙外的少许影响均在其防护林带内。 (2)场外道路区 场外道路区到目前为止实际发生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较方案设计减少了3.10hm2,重要是由于方案在该区设计的进场道路减少至100m,进场道路建设区面积明显减少;且炸药库与储煤场仅一墙之隔,炸药库道路即是工业场地内道路,此外实际并未建弃土场道路,所以相应的防治责任范围事实上并没有发生。 (3)弃土场区 方案设计该项目有4571m3的弃方,所以设计了弃土场,但是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根据地势调整建设场地标高,以挖作填,土石方均在建设区内平衡,没有弃方,所以没有设立弃土场,方案设计该部分防治责任范围总计0.30hm2实际并未发生。 (4)场外管线区 场外管线区到目前为止实际发生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较方案设计减少了4.20hm2,重要是由于场外供电线路长度的减少,且本项目供电线路施工中建设单位尽量运用已有村道作为施工便道,明显减少了施工过程中的临时用地,所以相应建设区及直接影响区有明显减少。 (5)采空塌陷区 到目前为止概况该项目还处在联合试运转时期,所以并为发生采空塌陷的区域,所以该部分直接影响区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生。 2.2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目的与重要水土保持设施的设计标准 2.2.1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目的 本项目为生产建设类项目,项目区位于榆林市榆阳区牛家梁镇,依据《关于划分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告》,项目区属国家级和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23)规定的生产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所以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指标目的以一级防治标准的规定执行。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目的详见表2-4。 表2-4 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表 水土流失防治目的 批复的目的值 扰动土地治理率(%) 95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90 土壤流失控制比 0.8 拦渣率(%) 98 林草植被恢复率(%) 97 林草覆盖率(%) 25 2.2.2重要水土保持措施设的计标准 主体工程设计考虑了工业场地排水工程、护坡工程、部分绿化美化等措施。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有关设计标准设计。 水土保持方案补充的排水沟、绿化、施工迹地植被恢复、临时排水沟等措施重要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有关设计标准设计。 3 工程设计 3.1水土保持方案拟定的水土保持措施和工程量 根据批复的《陕西省榆林市永乐煤矿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方案拟定的水土保持措施分为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工程和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两部分。方案拟定的本项目重要水土保持措施项目和工程量分别详见表3-1、3-2、3-3。 表3-1 水土保持方案中拟定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工程量 项目分区 措施名称 单位 方案设计数量 备注 第一部分 工程措施 工业场地区 排水沟 m 1220 主体设计1069m 挡土墙 m 900 主体设计 土地整治 hm2 7.84 主体设计 弃土场区 排水沟 m 1460 土地整治 hm2 0.25 场外道路区 两侧排水沟 m 4540 土地整治 hm2 1.80 主体设计0.70 hm2 场外管线区 场外排水沟 m 500 土地整治 hm2 0.81 表3-2 水土保持方案中拟定的水土保持植物措施和工程量 项目分区 措施名称 单位 方案设计数量 备注 第二部分 植物措施 工业场地区 绿化美化 hm2 4.24 主体设计1.10 hm2 围墙外侧防护林 hm2 1.08 弃土场区 复垦绿化 hm2 0.25 场外道路区 道路两侧绿化 hm2 1.80 主体设计0.70 hm2 场外管线区 施工迹地植被恢复 hm2 0.81 表3-3 水土保持方案中拟定的水土保持临时措施和工程量 项目分区 措施名称 单位 方案设计数量 备注 第三部分 临时措施 工业场地区 排水沟 m 280 临时土袋挡护 m3 140 沉沙池 m3 40.50 土工布 m2 2023 弃土场区 场外道路区 场外管线区 3.2工程设计对水土保持方案的贯彻情况及重大设计变更 3.2.1工程设计对水土保持方案的贯彻情况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相关规定,执行“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提供比较合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减轻水土流失对周边的危害,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竣工验收提供可靠的依据。贯彻法律规定的建设单位应承担水土流失防治义务,明确建设单位应承担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保证,尽力将项目在施工和营运阶段各种工程行为所导致的水土流失减小到最低限度。2023年10月,建设单位委托榆林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编制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2023年3月15日,榆林市水土保持监督总站在榆林主持召开了《榆林市永乐煤矿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审查会,并形成了专家组评审意见; 2023年4月,编制单位修缮完毕了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2023年5月11日,榆林市水土保持监督总站以“榆市水监[2023]15号文”对项目水保方案予以批复。 根据《榆林市永乐煤矿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规定,榆林市煤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编制完毕了《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永乐煤矿初步设计》,同步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中新增水土保持措施结合实际情况纳入到主体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内容中。施工单位榆林市长泰矿山工程有限公司、陕西长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徐州通域空间结构有限公司在各自施工过程中,同步施工水土保持方案设计中新增水土保持措施。监理单位西安煤炭建设监理中心、榆林市绿巨人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联合进行了该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理工作,保障水土保持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 3.2.2重大设计变更 工程建设无重大设计变更,在主体初步设计阶段结合实际情况对水保方案中措施有所调整。 3.3各项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的设计标准和设计要点 3.3.1工程措施的设计标准和设计要点 1)主体工程设计中的工程措施设计标准和设计要点 主体工程设计的工程措施重要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有关设计标准进行设计。并以防护主体工程的安全运营为设计要点对工业场地排水等工程措施进行设计。 2)方案新增的工程措施设计标准和设计要点 方案新增的工程措施重要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有关设计标准进行设计。并以保水保土为要点对新增排水沟、土地整治等工程措施进行设计。 3.3.2植物措施的设计标准和设计要点 1)主体工程设计中的植物措施设计标准和设计要点 主体工程设计的植物措施重要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有关设计标准进行设计。并以不影响主体正常的生产运营为设计要点对工业场地绿化等植物措施进行设计。 2)方案新增的植物措施设计标准和设计要点 方案新增的植物措施重要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有关设计标准进行设计。并以改善生态、美化环境为要点对工业场地、场外道路、施工迹地植被恢复等新增植物措施进行设计。 3.3.3临时措施的设计标准和设计要点 1)主体工程设计中的临时措施设计标准和设计要点 主体基本没有涉及临时措施的设计。 2)方案新增的临时措施设计标准和设计要点 方案新增的植物措施重要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有关设计标准进行设计。并以保水保土、拦渣为设计要点对新增临时措施进行设计。 4 施工 4.1施工安排及进度 榆林市永乐煤矿建设工程主体工程于2023年6月开工,2023年6月竣工(含6个月联合试运转期),本项目各个防治分区的所有水保措施也均在主体工程施工时段内相继完毕。 4.1.1各项防治工程的实行时间、施工过程及与方案设计进度比较分析 各个施工单位根据工程建设总体进度计划控制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合理安排了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施工进度,在施工期内各防治分区的水土保持措施按施工进度安排实行完毕。本项目各项水土保持工程施工进度与方案设计进度比较情况见表4-1。 由表4-1可知,本项目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均在主体建设期内与主体工程同步相继完毕,符合水土保持工程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但是较方案设计进度均有延后。 重要是由于资金及手续等问题致使本项目实际进度较方案设计延后,即方案设计进度为2023年4月至2023年5月,而本项目实际工期为2023年6月至2023年6月(包含6个月的联合试运转期),所以本项目水保工程与实际工期一致,较方案设计延后,但是均在主体工程实际建设期内完毕,即实际水保工程工程进度:工程措施与临时措施于2023年6月开工建设,2023年12月竣工,由于气候因素植物措施里部分绿化美化延迟至2023年3-4月,各项水土保持工程方案设计施工进度与实际施工进度情况详见表4-8。 由于部分措施方案设计未提及进度,没有可控性,但是均在主体建设期内完毕,如剥离表土、绿化覆土等。 表4-1 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施工进度与方案设计进度比较情况 工程分类 防治分区 水保措施 水保工程施工进度 方案设计进度 主体工程施工进度 工程措施 工业场地区 排水沟 2023.06.10-2023.08.10 2023.04-2023.12 2023.06.01-2023.06.01 排水管 2023.06.10-2023.08.10 / 浆砌砖护坡 2023.08.01-2023.09.26 / 剥离表土 2023.06.01-2023.06.08 / 绿化覆土 2023.04.20-2023.04.23 / 2023.03.16-2023.03.20 / 场外道路区 剥离表土 2023.06.01 / 2023.06.01-2023.11.06 绿化覆土 2023.03.20 / 场外管线区 排水沟 2023.06.10-2023.08.10 2023.04-2023.12 2023.06.10-2023.04.21 排水管 2023.06.10-2023.08.10 / 植物措施 工业场地区 场区美化绿化 2023.04.23-2023.05.16 2023.06-2023.03 2023.06.01-2023.06.01 2023.03.20-2023.04.20 2023.06-2023.03 行道树 2023.04.23-2023.05.16 2023.06-2023.03 沙地柏植物护坡 2023.04.23-2023.05.16 / 场外防护林 2023.03.20-2023.04.20 2023.06-2023.03 场外道路区 进场道路行道树 2023.03.20-2023.04.20 2023.03-2023.07 2023.06.01-2023.11.06 场外管线区 供电线路施工迹地种草 2023.04.23-2023.05.16 2023.05-2023.08 2023.06.10-2023.04.21 临时措施 工业场地区 施工场地彩钢板拦挡 2023.06.20-2023.12.30 / 2023.06.01-2023.06.01 剥离表土防护 2023.06.01-2023.03.20 / 场外道路区 剥离表土防护 2023.06.01-2023.03.20 / 2023.06.01-2023.11.06 场外管线区 4.1.2完毕水保工程与方案设计水保工程及工程量对比分析 1)工程措施对比情况及因素分析 根据对实际实行工程措施及工程量与方案设计措施的对比,分析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的完毕情况,并说明因素。其中本项目完毕工程措施与方案设计对比情况详见表4-2。 表4-2 完毕工程措施及其工程量与方案设计对比表 项目分区 措施名称 单位 方案设计数量 实际完毕数量 增减 第一部分 工程措施 工业场地区 排水沟 m 1220 360 -860 排水管 m 0 1240 +1240 挡土墙 m 900 0 -900 浆砌砖护坡 m 0 600 +600 土地整治 hm2 7.84 0 -7.84 剥离表土 万m3 0 0.74 +0.74 绿化覆土 万m3 0 0.74 +0.74 弃土场区 排水沟 m 1460 0 -1460 土地整治 hm2 0.25 0 -0.25 场外道路区 两侧排水沟 m 4540 0 -4540 土地整治 hm2 1.80 0 -1.80 剥离表土 万m3 0 0.03 +0.03 绿化覆土 万m3 0 0.03 +0.03 场外管线区 场外排水沟 m 500 80 -420 场外排水管 m 0 100 100 土地整治 hm2 0.81 0 -0.81 由表4-2可知: (1)工业场地区工程措施完毕情况分析 在工业场地区,本项目实际实行排水沟较方案设计减少了860m,但是增长了排水暗管1240m;挡土墙较方案设计减少了900m,但是增长了浆砌砖护坡;土地整治较方案设计减少了7.84hm2,但是增长了剥离表土和绿化覆土措施。 排水沟工程量变化因素重要是由于项目区地处风沙区,排水明沟容易被沙土淤积,所以本项目采用了少数排水明沟与多数排水暗管相结合的方式更好的发挥排水功能;挡土墙变化时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将挡土墙改为浆砌砖护坡更符合实际防护功能;土地整治变化重要是由于本项目为技改项目,原地貌有有较多的工业用地,所以只对部分由林草覆盖的区域采用了表土剥离,用于后期绿化覆土所用。 (2)弃土场区工程措施完毕情况分析 弃土场区设计措施均未完毕,重要是由于本项目没有外弃土方,所以没有设立弃土场,弃土场区相应措施便无从实行。 (3)场外道路区工程措施完毕情况分析 场外道路区实际完毕措施较方案设计有较大变化,其中排水沟较方案设计减少4540m,土地整治较方案设计减少了1.80hm2,只增长了表土剥离和绿化覆土。 重要是实际实行场外道路较方案设计减少很多,实际实行的场外道路只有100m的进场道路,占地仅0.20hm2,且两侧平坦,没有实行排水沟的必要。所以方案设计场外道路两侧排水沟没有实行、土地整治面积减少。 (4)场外管线区工程措施完毕情况分析 场外管线区实际实行排水沟较方案设计减少了420m,但是增长了100m的排水管,因素如工业场地区排水沟变化。 综合分析,本项目工程措施根据施工中实际情况与更好的发挥其功能,对工程及工程量做了调整,比方案设计更为有助于水土保持。 2)植物措施对比情况及因素分析 根据对实际实行植物措施及工程量与方案设计措施的对比,分析本项目水土保持植物措施的完毕情况,并说明因素。其中本项目实际实行植物措施与方案设计对比情况详见表4-3。 表4-3 完毕植物措施及其工程量与方案设计对比表 项目分区 措施名称 单位 方案设计数量 实际完毕数量 增减 第二部分 植物措施 工业场地区 绿化美化 hm2 4.24 0.79 -3.45 沙地柏植物护坡 hm2 0 0.01 +0.01 围墙外侧防护林 hm2 1.08 1.65 +0.57 弃土场区 复垦绿化 hm2 0.25 0  -0.25 场外道路区 道路两侧绿化 hm2 1.80 0.10 -1.70 场外管线区 施工迹地植被恢复 hm2 0.81 0.60 -0.21 由表4-3可知: (1)工业场地区植物措施完毕情况分析 在工业场地区,本项目实际实行植物措施较方案设计减少了2.87hm2,其中场内绿化较方案设计减少了3.45hm2,增长了0.01hm2沙地柏植物护坡,场外防护林较方案设计增长了0.57hm2。 重要是由于方案在工业场地区的植物措施设计不合理,方案中工业场地面积总计为7.84hm2,方案设计绿化面积尽然达成5.32hm2。由于该项目是煤矿生产类项目,区场区内各种主体建筑及储煤场等专用硬化场地较多,所以场区内可绿化面积较少,为了达成标准,增长了围墙外绿化面积。在不影响主体建构筑物设立安排的基础上又能达成水土保持防治目的是合理的。 (2)弃土场区植物措施完毕情况分析 方案在弃土场区设计的复垦绿化措施未实行,重要是由于本项目没有外弃土方,所以没有设立弃土场,弃土场区相应植物措施便无从实行。 (3)场外道路区植物措施完毕情况分析 场外道路区实际完毕植物措施较方案设计减少了1.70hm2,重要是实际实行场外道路较方案设计减少很多,实际实行的场外道路只有100m的进场道路,占地仅0.20hm2,所以道路两侧绿化面积相应减少。 (4)场外管线区植物措施完毕情况分析 场外管线区实际实行排水沟较方案设计减少了0.21hm2,重要是由于供电线路施工尽量运用已有村道作为施工便道,减少了施工临时占地,所以施工迹地植被恢复面积相应减少。 综合分析,本项目在施工中尽量减少占地面积,减少对原地表的扰动,有助于水土保持工作。 (3)临时措施对比情况及因素分析 根据对实际实行临时措施及工程量与方案设计措施的对比,分析本项目水土保持临时措施的完毕情况,并说明因素。其中本项目实际实行临时措施与方案设计对比情况详见表4-4。 表4-4 完毕临时措施及其工程量与方案设计对比表 项目分区 措施名称 单位 方案设计数量 实际完毕数量 增减 第三部分 临时措施 工业场地区 排水沟 m 280 0 -280 临时土袋挡护 m3 140 0 -140 沉沙池 m3 40.50 0 -40.50 土工布 m2 2023 0 -2023 木桩 根 0 230 +230 施工场地彩钢板防护 m2 0 600 +600 剥离表土防护(彩条布覆盖) m2 0 2960 +2960 弃土场区 场外道路区 剥离表土防护(彩条布覆盖) m2 0 126 +126 场外管线区 由表4-4可知: 方案设计临时措施重要集中在工业场地区,而实际实行临时措施集中在工业场地和进场道路两个区,其中工业场地区较方案设计减少了临时排水沟及沉沙池,将临时土袋拦挡换为彩钢板拦挡,将土工布苫盖防护换为彩条布苫盖,这样既经济又省力,而防护效果相称,是合理的。 4.2施工质量管理 我矿十分重视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坚持建设的高起点、高标准和严规定,明确提出了实现“优良工程”的目的,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政府监督、社会监理、公司自检三级质量保障体系,建立的质量保障体系在建设中不断得到完善,使制定的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为工程建设的质量控制和监督在组织制度上提供了保障。 为加强质量管理工作,在工程质量管理中,建立生产例会和业主、监理联席会议制度,总结、交流监理、施工经验,讨论当月工程中存在问题,明确下个月工作重点和施工组织计划;与此同时,加强现场检查、监理力度,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和进度控制,发现问题及时告知驻地监理办或项目部,及时纠正。 建立工程质量项目经理负责制,技术主管负责质量监督。监理工地实验员、质检员、施工员组成的质检小组,负责各项目施工检查、监督工作。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不定期进行质量大检查,实行月度考核奖励制度。由于实行了项目经理负责制,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办法得到了贯彻,所以采用以制度、办法进行施工质量规范管理具有规范性、强制性和奖惩分明的特点,使参建各方在工程质量管理上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4.2.1施工单位质量保障体系 陕西省榆林市永乐煤矿建设工程由多个施工单位施工,施工单位负责各自施工范围内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的实行。 各施工单位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机构:一是建立了第一质量负责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对工程施工进行全面的质量管理;二是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层层贯彻、签订质量责任书,各自负责其相应的责任,接受建设单位、监理以及监督部门的监督;根据有关质量方针、政策、法规、规程、规范和标准,把好质量关。在工程质量管理上,认真抓好工程开工前的施工质量保证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工程开工前,由施工单位填写开工申请报告和质量考核表,送项目监理部审核;项目总工主持对所提交的图纸进行有计划的技术交底,编制工程建设一级网络进度图,在保证质量的同时,控制工程进度;保证施工质量,按协议规定对工程材料、苗木及工程设备进行实验检测、验收;工程施工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明确施工方法、程序、进度、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各项工程竣工后,须具有完整的质量自检记录、各类工程质量签证、验收记录等。一方面进行自检,合格后,由监理公司组织初验。对不符合质量规定的工程,发放工程质量整改告知单,限期整改。 4.2.2建设单位质量保障体系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过程中,我矿始终把工程质量放在首要位置,实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和监督。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协议管理制度。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规定施工单位必须做到“三自检、三贯彻、三不放过”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批复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承担建设监理任务,始终以“工程质量”为核心,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并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理。为了加强质量管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基建工程部对现场施工质量进行了全面的监督管理,了解施工质量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规定监理和施工单位进行解决,对竣工项目进行及时组织联合验收。 4.2.3监理单位质量保障体系 水土保持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其监理由主体工程监理单位与水保监理单位联合承担监理。监理单位、监理制度、监理程序的贯彻与主体工程基本一致。 为保证工程质量,通过招标选择有监理资质单位对工程进行监理。监理单位与我矿签订监理协议后,迅速组建项目监理部,任命总监理工程师,进驻工程现场,按《监理过程控制程序》规定开展监理工作。对施工开始前和施工过程中的材料配备、工作情况和质量问题进行现场管理。必要时,根据各项管理工作的需要,制定较为具体的管理规定或实行细则,经总监审定批准后,发送施工单位依照执行。 施工开始前,监理单位严格审核施工单位的资质、质量计划,并进行具体记录;编制 监测首报和季度工作计划,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行;施工过程中,重要采用现场检查验收、旁站与巡视、平行检查等控制手段,所有控制过程都保存了控制记录。及时组织进行分部工程验收与质量评估,做好工程验收工作。定期报告工程质量情况,并进行记录、分析与评价。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各项预(结)算的文献,按《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的规定,监理单位填写《工程预(结)算审核表》、《工程结算会签单》,报送审核批准。 具体水保监理过程涉及: 1.开工前认真审核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有关水保工程的方案措施是否合理,是否建立保障体系。 2.实行过程中人员、措施是否到位,是否达成效果。 3.土石方开挖是否达成设计坡比,排水、植被保护措施是否到位。 4.对重要技术指标进行单独抽检。 4.2.4施工事故及解决 见建设工程中我矿派有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制定了安全施工管理总目的是:施工中控制人身重伤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环境污染事故。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制定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按照《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建立健全安全施工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在严格管理体制下,水土保持工程施工中没有发生过任何安全事故。由于业主及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全过程负责,由于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控制体系完备,采用的措施得力,水土保持工程施工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及缺陷。施工中发生的一般工程质量问题及技术缺陷由施工单位和监理人员在现场解决。 4.3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大事 1)2023年10月,建设单位委托榆林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编制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 2)2023年3月15日,榆林市水土保持监督总站在榆林主持召开了《陕西省榆林市永乐煤矿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审查会,并形成了专家组评审意见; 3)2023年4月,编制单位修缮完毕了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 4)2023年5月11日,榆林市水土保持监督总站以“榆市水监[2023]15号文”对项目水保方案予以批复。 5)2023年3月,榆林市煤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毕了《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永乐煤矿初步设计》; 6)2023年12月,主体生产装置、配套工程、辅助生产装置、公用工程、行政办公生活设施等工程竣工; 7)2023年12月,建设单位委托榆林市绿巨人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实行监理; 8)2023年1月-6月,永乐煤矿进入联合试运转阶段,同时在此期间完毕剩余绿化等水保工程。 4.4价款结算 1)工程价款结算原则 我矿对榆林市永乐煤矿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严格执行协议条款,招投标工程严格按照中标价;手续批准完备、预算审定后方能进入结算;跨年度工程,工程造价最终以工程竣工后的结算为准,工程结算都填写了工程结算会签、审批表,由单位领导签发后生效;结算人员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定额、法规、有关文献,以及公司有关工程结算原则、规定和施工协议约定进行结算。 2)工程结算及工程款支付程序 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竣工结算件由技术人员审核签字后,再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然后经有关部门会签,最后由单位领导审核签字方可生效。需要由单位审定的项目,应一方面由工程部审核再交计划物资部门审核。 工程进度款根据监理公司和基建工程部审定的施工单位月度完毕记录报表。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协议约定扣留质保金,付清其余工程款。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如未发生施工质量缺陷,由基建工程部填写要收单后付清质保金。 4.4.1批准的工程量及其投资 根据《陕西省榆林市永乐煤矿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和榆市水监[2023]15号文《关于陕西省榆林市永乐煤矿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方案设计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为353.59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192.01万元,植物措施投资19.90万元,临时工程投资9.06万元,独立费用93.59元,基本预备费24.09万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14.94万元。独立费用中监测费13.60万元,监理费52.00万元。批复的工程量及投资情况详见表4-5。 表4-5 批准的工程量及投资情况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单位 工程量 投资(万元) 一 第一部分 工程措施 192.01 1 工业场地防治区 60.50 1.1 排水沟 m 1220 20.88 1.2 挡土墙 m 900 27.00 1.3 土地整治 hm2 7.84 12.62 2 弃土场区 28.92 2.1 排水沟 m 1460 28.52 2.2 土地整治 hm2 0.25 0.40 3 场外道路区 91.59 3.1 两侧排水沟 m 4540 88.69 3.2 土地整治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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