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档案管理合同”所需材料:(1)存档人员登记表,“在线申请”提交后打印一份;(2)护照个人信息页(赴港澳地区攻读学位的人员,提供港澳通行证个人信息页)复印件一份;(3)国(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OFFER)复印件一份;已经在国(境)外就读者,须提交国(境)外院校有效期内的“在读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一份;(4)前往留学国家签证页(赴港澳地区攻读学位的人员,提供签注页)复印件一份;(5)档案保管费: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存档人员档案保管费。(6)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档案归属证明”或者“存档证明”所需材料:(1) 存档卡或委托管理人事档案合同书原件或复印件;(2) 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3 )若确实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办理。需携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存档人员签名的委托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