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幕墙施工分包合同本分包合同由总包方(甲方):地址:和分包方:地址:在上海市签订。鉴于1、业主方 意图根据设计和建筑,完成本合同中规定的工程项目。2、业主方 已雇佣甲方为总承包方3、甲方同意雇佣乙方承担本项目的幕墙施工工程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司法解释和政府部门的规章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双方就本工程协商一致,特此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遵照执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幕墙系列工程2、工程地点:3、建筑面积:4、结构类型:二、工程承包范围和承包方式1、承包范围
2、:铝塑板幕墙、玻璃幕墙、百叶窗、点式夹胶玻璃雨棚、干挂石材、点式夹胶玻璃阳台(包括不锈钢焊接)、加工制作等的制作安装。2、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包清工即包人工、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税金、包保险的方式将该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三、合同工期和施工组织设计本合同中合同约定的工程的工期为: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总工期为 天。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在本合同签定后的两天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计划并报甲方批准,参加甲方组织的生产例会,并按甲方计划的进度要求按时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务,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
3、求提出改正措施,经甲方确认后执行,若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合同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10000元并承担业主方由此对甲方的罚款。但具体工期按项目实际安排周、月计划完成的不作罚款。3、因甲方原因未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未按约定时间提供图纸或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提供乙方所需周转材料,经甲方确认在24小时内予以解决,24小时解决不成工期可以顺延。4、工期时间的认定:乙方按甲方要求安排人员进行基础清理时间认定为开工时间。工程完工、各种材料清理完毕、各楼层清理干净并按甲方指定位置、按标化规定归堆后,由乙方提出主体结构书面验收申请,经甲方内部验收并确定乙方已完成承包范围的内容,且通过业主方、监理和有关部门验
4、收后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时间为主体结构完工时间。四、质量标准及检验1、本工程的质量标准遵照甲方与业主上海陆家嘴联合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的陆家嘴中央一期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质量要求。2、为了严格控制质量,乙方必须做到: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要求施工,放线要求准确无误;严格执行国家技术规范和上海幕墙技术要求和标准施工;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和加工技术标准进行材料加工,控制加工制作质量;加强库房保管工作,材料进库通知监理工程师和甲方质核员对材料共同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材质质量要求;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零配件不合格的产品绝对不能上墙;每道工序都要做好自检,对关键部位施工进行严格控制,确保施工质量,前道工序检查合格
5、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上墙材料不得有磨损、划伤、压痕等出现;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不得随意处理,必须经过有关人员处理后才能施工。3、工程的试验试验标准:参照国内现行的国家、上海市及行业标准试验内容:幕墙结构物理性能测试、胶相容性与强度试验、膨胀螺铨拉拨及焊缝等实验 以上试验,由检测单位做出试验报告,其结果提供给甲方(监理)质监站作为质量验收的依据,所有测试费按实向甲方结算.4、乙方应认真按照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为检查验收提供方便条件。 5、质量标准的评定以上海市相关政府部门、业主、监理评定的质量等级为依据,因乙方原因不能达到约定
6、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立即拆除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因质量原因返工所引起的所有费用,包括甲方请第三方采取补救措施的任何费用和材料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并接受未达标部分按建筑面积8元/m2的罚款。6、隐蔽验收工程或中间验收部位,乙方应以书面形式自检,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自检合格报甲方验收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由此影响的工期应由乙方负责。7、乙方工程质量因达不到约定的优质结构质量标准,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含书面、电话、传真和E-mail等任何方式中的一种)之时起48小时内派人进行修凿,并使
7、之达到优质结构验收条件;乙方48小时内未予答复和安排专人修凿,甲方可另行安排人员进行修凿,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在乙方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除。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一)、合同价款1、合同暂定价人民币 元,按施工图纸按实结算。2、合同结算单铝塑板幕墙:55元/m2玻璃幕墙、百叶窗:60元/m2点式夹胶玻璃雨棚:80元/m2干挂石材:65元/m2点式夹胶玻璃阳台(包括不锈钢焊接):75元/m2加工制作:20元/m2吊篮:30000元/栋(1)、以上单价包括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人工费(含加班、赶工等费用)、机械费(含进退场费用)、综合费、上缴政府部门费用、办证费、综合保险费、工伤医疗费、垃圾场
8、地内清运费、场地内保洁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等费用;(2)、施工所需的水费、电费由甲方承担;(3)、乙方在签约前已完全明确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将会遇到市场物价的波动、施工场地内的实际情况、整个工程施工工期、质量要求以及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协调、配合及现场实际情况对乙方施工可能带来的一切影响,以上结算价格已完全考虑了市场人工、物价等各种因素对价格的影响,乙方保证不会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要求任何补偿。(4)以上单价为包死价,乙方不得因图纸变更、业主方和甲方指令等因素导致工程量增加而作任何调整。同时乙方也不得因需要乙方配合其他承包商而导致工作量增加为由要求甲方提供额外补助。(二)、工程量的确认:在施工过程中,原则上
9、项目部按日或施工部位给予结算,但在工程完工后,按以下方式确认。1、乙方应在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根据合同的约定和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向甲方提供贰套完整的工程量清单和结算书(必须由负责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甲方在接到乙方结算书后15天内按施工图纸核实工程量和计价,并在核实后24小时内通知乙方进行工程量确认,双方确认后的工程量和预算书将作为本分部工程最终结算的依据。2、若遇有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工作联系单(均需设计院确认)以及业主方的工作指令等,乙方需在72小时内将发生的变更部分(含附件)预算书报送给甲方,甲方在接到此预算书后5日内按合同约定审核完毕,并在核实后24小时内通知乙方进行工程量确认,双方
10、确认后的工程量和预算书将被增加到最终结算总价内,逾期不报给甲方的,甲方将不予认可。3、若遇有增加工程现场签证单(必须经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等,乙方也需在48小时内将发生的签证单部分预算书报送给甲方,甲方在接到此预算书后5日内按合同约定审核完毕,并在核实后24小时内通知乙方进行工程量确认,双方确认后的工程量和预算书将被增加到最终结算总价内,逾期不报给甲方的,甲方将不予认可。4、对乙方超过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认可。5、乙方收到通知后5天内不参加工程量和计价核对,按甲方核实的工程量和计价结果作为最终结果。(三)、付款方式1、本工程甲方不支付任何有关的预付款和定金等;2、
11、本工程按月支付生活费,标准为500元/人.月;3、在2005年春节前,人工费付至完成人工费的90/%,春节后,继续实行月结生活费制,标准同前,在主体结构完工后,付款至80/%,主体结构按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人工费的9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五天内,付至结算人工费的95/%,留5/%作为质量保修金,待质量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4、甲方在以上时间支付工程款前,不支付任何费用,以后也不承担任何利息和损失。5、乙方负责制作安装的外立面幕墙,除甲方人为因素和不可抗力外,乙方保修一年,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原因,造成铝型材变形、玻璃破损和脱落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按原标准修复并赔偿。6、甲
12、方在给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7、甲方代乙方缴纳营业税,税收款到时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甲方向乙方提供免税证明单。8、甲方向乙方按上述付款方式付款,是以甲方从业主方那里得到了相应的款项为先决条件,如果甲方未从业主方处得到相应的款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上述权利。9、 在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应立即将其所有的记录和占有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单种类、纳税记录准备好供甲方检查,以使甲方充分肯定:乙方是否遵守了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乙方是否已支付了所有相关的税收或其他相关缴纳的费用。乙方是否支付了工人的生活费、工资。乙方是否按规定办理了保险。 如果甲方确信乙方未履行上述
13、义务,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六、双方的权利义务(一) 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委托 王永军 同志对本幕墙施工分包合同的内容负责全面实施监督,对乙方履行该合同的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支持、服务、监督、管理、协调和控制;2、为乙方提供技术及管理指导,对该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施工顺序具有最终的审定权;3、为乙方提供施工图壹套,并及时提供设计修改等图纸;4、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接驳点和加工车间,水、电用量及车间满足施工需要;5、甲方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工程用的材料、附件、配件、金属件、非金属件以及人员食宿场所,但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和安排;6、为乙方进场施工做好有关协调
14、工作,如在安装时与土建单位的配合、脚手架的配置、乙方施工用房和场地等协调;7、若甲方认为乙方的施工进度不能满足工期要求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承包范围内的部分工作量划出,交其他承包人完成,乙方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不得提出异议;8、甲方享有对乙方施工的工程因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浪费等因素造成的罚款的权利。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委托 同志全面负责本幕墙施工分包合同的实施,应按该工程的规模和甲方要求组建强有力的项目管理班子,并承诺勤奋、高效地开展工作;2、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尊重甲方的权威性,服从甲方指挥和管理,对甲方的不当指挥可以向其上级领导
15、汇报、反映,并享有建议权;3、乙方有自主组织独立施工的权利,但必须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必须组织足够的劳动力和配备足够的机械以保证该工程按期完成,否则,造成的一切影响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4、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安排施工顺序和各工种的配合,充分了解施工现场的情况并做出合理安排,以保证工效;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由于施工现场的条件限制或其他特殊要求时,造成施工顺序和施工部位的交叉、颠倒,乙方必须按要求负责施工,其费用不予增加;若大面积的工程部位施工完后,留有少量的零星部位放弃施工时,甲方将安排其他队组进行施工,扣除乙方该部位应结款项的3倍价格;6、
16、乙方负责对自有队伍的计划管理,若因此而受到任何方给予的任何处罚和罚款皆由乙方承担;7、乙方负责对自己施工的场地和食宿场所内、外的全面保洁工作,使其合乎上海市的有关规定,若因此而受到任何方给予的任何处罚和罚款皆由乙方承担; 8、乙方负责配合当地政府各部门的各种检查,保证其用工的合法和手续的齐全性,若因此而受到任何方给予的任何处罚和罚款皆由乙方承担;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遇有业主、监理,需现场给予确认时,乙方不能因为甲方未能及时签证而停止施工,否则作违约处理;10、乙方必须为从事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的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单价内,不另外计取;11、乙方应当主动
17、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材料供应工作;12、主动做好材料报验、交检工作,接受业主、监理、甲方的技术和质量监督和管理。七、施工安全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上海市安保体系认证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和甲方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如果乙方不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等或采取措施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因此发生的费用和有关部门对甲方的罚款由乙方承担。2、乙方在甲方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配合下,应对其施工现场的所有作业人员在进场前进行进场安全教育,并建立相应资料,以供甲方和其他有关部门检查,乙方不得让没有得到安全教育的人员进场施工,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
18、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相关费用。3、乙方开工前应在工程所在地区劳动局办理开工报告并依据实际情况为乙方职工办理相应保险和第三方责任险(这是乙方获得甲方付款的前提条件),其费用已在单价中考虑,由乙方自行安排;乙方人员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双方应尽力抢救,同时保护好现场,由甲方按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伤亡事故定性后属乙方责任或乙方违章操作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按国家规定对工伤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甲方不负任何经济和行政法律责任,但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做好善后工作;属于甲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除按规定对责任者进行处理外,由甲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
19、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但具体善后工作由乙方安排和处理,甲方不直接对乙方职工或家属。八、 文明施工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标化工地和文明工地标准组织施工,配合甲方达到施工现场创建市标化工地、市文明工地标准,若甲方、业主、监理及政府有关部门在检查文明施工达不到标准造成的罚款,乙方应承担属自己原因所造成的罚款。2、甲乙双方签订本工程项目的合同应由乙方在市建管处登记(如需要的话),并办理相关手续。3、乙方进场以前必须提供职工花名册,并附有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暂住证(原件)、工作单位记录证(原件)、特殊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并按时交纳行业相关费用。乙方人员变动,必须及时向甲方申报,由于用工不规范引
20、起的罚款和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4、按甲方要求乙方必须配备总负责人、技术员、质安员、材料员、施工员、后勤、电工等专职人员进行自主管理,相应人员有相应的上岗证书。且实际管理符合总包之标准,保证本合同履行。5、乙方应加强人工费分配管理工作,避免劳务纠纷的发生。6、必须遵守甲方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发生赌博、打架等违纪行为,乙方在本工程中应使用18岁以上、50岁以下身体健康的男性公民,不得使用童工、外来盲流及甲方单位职工,如发生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7、乙方住宿人员必须遵守寝室卫生,不得损坏寝室的公共物品,乙方住宿区的卫生保洁工作和人员工资由乙方安排。8、乙方不得将家属、小孩带至工地住宿,
21、所有职工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炒锅、煤油炉等煮饭炒菜工具。9、施工过程中每楼层支撑架子和模板拆除后应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清理,直至甲方验收合格为止。九、材料设备管理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实行限额领料制度,根据甲方预算部门编制的施工预算进行材料限额领料控制。乙方应该勤俭节约,如果造成超支浪费,其超过部分材料费用全部由乙方负担。2、所有定额耗用材料和周转材料全部由甲方提供,乙方必须在每月30日前向甲方报送下月的物资需用计划;材料进出场的装卸由甲方负责。劳动车、电箱、灯具、插头、插座、手动电钻、扳手、泥桶、切割机(含刀片)、锯子等零星手动小型工具和作业现场的木工、钢筋等加工设备由
22、乙方自行配备。扫帚、建筑线、棉纱等消耗品由甲方提供,但乙方不得浪费,否则按价赔偿。3、甲方应积极为乙方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提供乙方现场住宿及办公室并负责安置吊车、电梯、搅拌机等机械设备,配备机修工、塔吊司机、塔吊指挥工、电梯司机及负责二级箱以内的电路配设和主干线维护的电工作业人员;其余少数工种或机械作业人员由乙方提供,且均需持证上岗,其工资已在单价中考虑。4、乙方配备持证电工负责三级箱(含三级箱)以外的现场电工作业(包括开关线路维护现场值班、照明、维护)。5、各种材料的检验费用由甲方负担,但因乙方原因产生的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6、工地现场内各种材料转运(含水平运输及垂直运输)由乙方负责,并按施
23、工现场场区布置图分类堆放,以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文明,道路通畅。严禁把现场材料用来垫路和拉出场外。7、施工现场剩余的材料均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处理,违者由甲方材料部门按原市场价加倍处罚。乙方自备工具、机械进场前应先进行登记。8、乙方的工具设备进场后,应派人看护好,在工程施工期间甲方不对其丢失和损坏承担任何责任。同时其进场的工具设备必须要能满足本工程需要,没有甲方的批准,不得擅自运出工地,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在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等引起的材料损耗由乙方负责。十、档案资料管理1、乙方需提供一套完整的公司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进沪许可证(如是外地企业的话)、质量认证证书、业绩
24、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给甲方,以便甲方归档备查;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施工程序和规范施工,协助甲方做好隐蔽验收、中间验收、施工日记等资料,并符合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贯标要求,在工程完工验收时协助甲方做好竣工验收资料。十一、 违约与争议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违约行为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执行;2、如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违约时参照三、2款执行。3、如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确保工程质量,违约时参照四、5款执行。4、如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中途离场,按六(二)、5处理,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外,同时对乙方已完工程人工费结算单价下浮30。5、如乙方未能满足合同工期进度或合同约定质量
25、目标,经责令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有权削减分包项目或中止合同。在执行三、2和四、5条款时,甲方拒绝支付五(三)2、3条款的费用。6、本工程不允许再分包或转包,若发现乙方承包后有此情况,甲方将给予总价10的处罚,并中止本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在执行三、2和四、5条款时,甲方拒绝支付五(三)2、3条款的费用。7、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须继续履行合同。8、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必须:不涉及到仲裁部分的工程应照常进行;涉及乙
26、方退场的应先退场再仲裁;竣工或合同期满的应先交工再仲裁;如果乙方以其他方式或理由拒不履行本协议六(二)、之规定的,甲方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先予执行以排除妨碍,由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十二、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下面几方面的自然灾害对工程造成影响的事实或理由: (1)烈度为6级以上的地震; (2)八级以上持续五天或以上的大风; (3)持续降雨24小时且降雨量为50mm以上持续五天的大雨; (4)20年以上未发生过,达到或超过人体体温持续15天的高温天气; (5)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
27、甲方,并在力所能及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认为必要暂时停止施工的,乙方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应向甲方通报受害损失情况;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向甲方每隔7天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复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工期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双方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2)停工期间,乙方应甲方的要求留在施工现场的必要管理人员的工资由甲方承担。 (3)工程所需清理、修复的费用,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4)双方各自承担其工具设备的损坏。 (5)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十
28、三、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合同签订后,工程施工进行期间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及双方确认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会谈纪要(时间顺序较后者为优先解释顺序)本劳务分包合同双方在本合同签订前的往来函件甲方与业主方签订的本工程的总承包合同建筑工程承发包安全管理协议:工程廉洁协议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协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十四、 协议生效与终止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履行完毕,各种款项结算完毕后,本协议自动终止;2、合同中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3、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效力。4、工程廉洁协议、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协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
29、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总分包方(盖章): 分 包 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地 址: 地 址:电 话: 电 话:签 约 时 间: 签 约 时 间:附件一:工程廉洁协议总承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分 包 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在工程建设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建设工程承包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以及上海市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签订廉洁协议的暂行规定,结合工程建设的特点,特订立本协议如下: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上海市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工作规则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
30、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三、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七、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八、乙方不得为谋取私自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
31、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九、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十、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的物品。十一、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领导或者甲方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十二、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甲方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工程合同造价15%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
32、由乙方承担,乙方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甲方单位予以追缴。十三、本廉洁协作为劳务分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发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十四、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总承包方(盖章): 分 包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签 约 时 间: 签 约 时 间附件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总承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分 包 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了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根据政府和上级的有关规定,特签订本责任书。1、 立健全综合治理管理网络,层层签订综合治理责任书,齐抓共管,群防群治。2、 加强民工队伍管理,使用队伍必须成建制,手
33、续齐备,严禁私招乱雇;若私招乱雇,且招雇人数超过总用工人数5%,每发现一次,视人数多少,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3、 加强劳务管理,禁止拖欠民工工资;若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引发民工闹事或上访,每发生一次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及人数多少,处以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应做好安抚工作,控制事态发展。4、 严禁赌博、偷盗,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嫖娼等丑恶现象的发生,分包单位应经常对属下人员进行法制教育,规范属下人员的行为,明确对属下在沪的一切责任。若违犯上述之一,给总包方造成社会信誉受损的,视情节轻重每次予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5、 加强消防管理,保证必要的消防设施投入,杜
34、绝火灾事故;若发生火灾事故,给总包方受到政府主管部门处罚或因媒体爆光而使信誉受损,除承担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外,总包方还将视情节轻重及影响大小予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6、 在总承包方组织进行的综治专项检查中,若未达标,除责令整改达标外,同时处以每次一千元罚款。检查标准执行上海市建设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考核评估标准。7、 要及时报告治安消防事故,保证信息畅通;若迟报、漏报、瞒报,每发生一次,处以一千元罚款;迟报、漏报、瞒报重大治安消防事故,每发生一次,处以一万元罚款。8、 本责任书期限以项目施工工期限,责任期内若责任人变动,由继任者履行。9、 本责任书作为工程项目内部分包协议的附
35、件,与工程项目内部分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总分包方(盖章): 分 包 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签 约 时 间: 签 约 时 间:附件三: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协议总承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分 包 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建企字(2003)38号文关于印发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条例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协议。甲方将本工程项目委托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一、 工程项目: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3、承包范围:见分包协议二、工程项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开工
36、至 年 月 日完工(详见合同条款)。二、 议内容: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2、乙方应有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3、乙方应根据甲方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4、乙方按甲方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5、乙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组织对本项目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
37、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6、施工前,乙方应对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乙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乙方和操作班组双方各执一份。 7、施工期间,乙方必须专人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检查督促施工过程中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预防事故发生。8、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
38、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制度,接受甲方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应把整改情况书面反馈单报甲方。对检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甲方有权对项目部及个人给予奖励和处罚。9、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10、乙方人员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 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乙方有关部门完成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乙方使用的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应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应按“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和工程项
39、目安全生产奖罚办法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11、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应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应按“中建四局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12、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13、乙方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14、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
40、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1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16、乙方使用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乙方应及时积极维修,维修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
41、规定,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应按“中建四局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奖罚办法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17、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热力管道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乙方应向业主了解地下管线和障碍物详细情况。乙方在施工前应进行详细交底,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18、乙方应自觉地向地区劳动局、劳动保护监察局等有关部门办理开工报告手续。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乙方应全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地方劳动保
42、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由乙方负责,甲乙双方共同按“中建四局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奖罚办法”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20、乙方必须确保的安全指标:杜绝死亡事故的发生;重伤事故频率1.5,轻伤事故频率12;创“市标化工地”、“市文明工地”、“中建CI创优工地”。2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JGJ59-99强制性标准,如不按规范进行施工,发生安全事故,按“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奖罚办法”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22、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承包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总分包方(盖章): 分 包 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投代理人: 委投代理人:地 址: 地 址:电 话: 电 话:签 约 时 间: 签 约 时 间: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