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培训协议书 合同编号:zjky-20160810-1甲 方(委托方): 乙 方(受托方):北京中建开元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安排的相关人员进行PPP项目风险管理、政策解析及实务操作(含法律和财务板块)的培训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第一条 培训一、 培训内容: PPP项目风险管理、政策解析及实务操作(含法律和财务板块),具体如下:序号课程内容授课讲师1PPP政策法规PPP项目相关政策部委的PPP项目相关政策各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 卓老师2PPP项目风险管理与运营项目合作期的设计与选择(包含
2、但不限于交易结构)卓老师PPP项目的风险识别与风险分配(包含但不限于核心边界条件)PPP项目的风险分担机制与风险管理策略及措施(包含但不限于应急措施)PPP项目的主要法律文件构成(包含但不限于合同体系)PPP项目全生命周期阶段的相应契约安排(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推进进度安排表)3PPP项目的案例分享与创新模式国内外成功及失败的案例分析(包括但不限于2014年以后的国内典型案例)卓老师不同行业典型的PPP项目案例分析(包含但不限于市政、水务类)不同阶段的易发问题集中出处(包含但不限于识别、准备、采购阶段)4PPP项目税收管理与纳税筹划PPP项目的组织形式及相关税务考虑钟老师PPP项目各阶段涉及的税务
3、问题:(1)项目论证、投标阶段(2)项目商业谈判及启动阶段(3)项目建设及运营阶段PPP项目的税务风险管理PPP项目税收筹划与管理的案例分享5“营改增”的PPP项目全面备战与实施应对“营改增”过渡期涉税风险及营业税清理问题钟老师“营改增”的会计核算与税务管理实务操作“营改增”对建筑企业成本管理的影响及案例“营改增”的政策深度分析及优化二、 授课讲师: 卓老师、钟老师三、 培训时间: 2016 年 9月 00 日至 2016 年 00 月 00日 共 2 天四、 培训地点:五、 培训对象:六、 培训人数:约00人,(具体以实际参会人数为准)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一、 甲方负责组织协调参加本次培
4、训的相关人员事宜;二、 甲方负责提供本次培训所需的场地及教学设施,并承担相关费用;三、 甲方负责本次培训的组织协调工作,甲方有权在培训进行期间,根据参训人员的反馈信息,就授课内容、授课方式等向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及/或乙方讲师提出要求,乙方及/或乙方讲师应及时响应并做出调整,以求提高培训效果;四、 甲方应在开课前一周将已确认参加培训课程的人数提供给乙方,以便于乙方做好培训准备工作、准备相关资料;五、 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若需要再次聘请本协议约定的乙方讲师进行本协议约定的培训内容或提供咨询服务,需先与乙方联系并签约,甲方不得单独与乙方讲师发生直接业务关系;六、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足
5、额向乙方支付委托培训费用;七、 甲方对在接受培训服务中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八、 所有由乙方提供的有关培训资料,包括培训教材、培训期间提供的练习、音像资料等,未经乙方的书面许可甲方不得以任意形式或任何方法复制或传播用于本培训以外的目的;前述“不得”事项的约定,不适用于甲方将该类乙方提供的有关培训资料再次或多次用于甲方员工的学习或培训等情形。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一、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次委托培训所涉及的如下信息:课程设置、课程大纲、培训师资名单、简历等供甲方审核确认,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乙方为本协议约定培训事项而委派的主讲人员及/或辅助人员,应具备承担本协议约
6、定培训事项的合格资格,该资格包括但不限于合格且足够的知识、技能、专业素养等。三、 乙方负责向甲方受训人员提供本次培训的讲义及所需教学资料,同时,乙方确认,乙方还应将前述培训讲义及教学资料等的电子版本提交给甲方指定人员;四、 严格遵守双方约定的内容为甲方人员授课,负责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五、 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委托培训费用;六、 乙方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按协议履行义务,按时提供培训服务;七、 乙方承诺在其讲师授课期间,不发布任何有关政治倾向性和有损甲方声誉的言论,并且保证其授课内容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如涉及侵权,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八、 乙方对在提供培训服务
7、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第四条 相关费用及支付方式一、 本合同采用以下计价方式: 2 天的全部培训费用为:¥ 5,0000.00(大写:人民币 伍 万元整),其中包括培训费、编制报告费、管理费、税费等;二、 付款方式:甲方于协议签订五个工作日内将培训费¥5,0000.00(大写:人民币 伍 万元整)一次性汇款给乙方指定账户;注:受训单位承担场地,老师及带班班主任的食宿费用、往返交通费用。三、 乙方指定收款账户:收款单位:北京中建开元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玉泉支行帐 号:1105 0164 5000 0000 0035第五条 版权归属乙方拥有对该次培训的教材、过
8、程的所有版权;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约定的培训过程中,甲方可对培训全过程进行录像、录音,并对相关培训资料进行再次复印使用;亦即,甲方对本协议约定培训的书面或音像资料的使用应遵循本协议第二条第八款的约定;同时,甲方承诺不将上述书面或音像资料用于其他商业目的。第六条 协议解除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本协议。第七条 违约责任一、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准确和充分的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义务或履行本协议不符合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二、 协议签订后如甲方未按协议第四条约定向乙方支付培训费用总额,每延付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三、 乙
9、方如不能按本协议约定完成约定培训,或甲方临时取消课程安排。违约方必须向另一方支付培训费用的30% 作为赔偿金;四、 若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拒因素如天气等造成飞机航班取消或延迟,导致讲师或学员不能如期到达,双方可通过协商,重新确定培训时间,而不用向任何一方赔偿。第八条 保密条款“客户”是指甲方直接和间接介绍或推荐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承办的培训课程的个人或公司。“培训师资”是指合作培训课程中的所有各种授课人。“信息”是指甲乙双方合作中的所有信函、资料、文件、软盘、数据、协议、合同、报价、教材、讲义、用户资料、建议、方案等。一、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必须对合作中产生的所有信息妥善保存,并负有保密
10、责任,未经对方许可,不得自行单方利用和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如因一方不恰当使用或透露上述信息,并造成经济损失,该行为方必须赔偿受损失方因此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本协议其他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二、 甲、乙双方对签定的一切协议的具体内容均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双方书面共同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第九条 法律效用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和终止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十条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即刻向另一方发出具体书面通知及说明有关原因。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法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在平
11、等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自争议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应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二条 协议期限变更和终止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在合作期内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得到对方的同意。口头无效。一、 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者协议成为不必要,另一方有权变更、解除协议,并追究违约方责任;二、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 附则一、 合同未涉及到的部分,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二、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视作本协议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 本协议为双方之商业秘密,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他方透露本合同内容;第十四条 协议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甲方保留壹份,乙方保留壹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第5页 共5页甲方: 签约代表: 地址: 邮编: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北京中建开元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签约代表:常文杰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40号信安大厦邮编:100043联系人:常文杰电话:13520861550 传真:010-88735461签约日期:2016年8 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