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总则第1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的方针;保障供水系统和各用电单位的电气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程。第2条 本规程系根据水电部(77)水电生字113文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并参照北京地区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而制定。第3条 本规程合用于本公司各单位的在运用中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涉及运营、检修、实验、安装、设计等人员)。所谓“运用中电气设备”,系指所有带电或部分带电以及一经操作,即可带电的电气设备。第4条 本规程各条若与上级有关规定的内容相抵触时,则执行上级的规程。若从事本章规程范围外的工作或不具体之处,如线路施工电缆敷设等,则仍要执行电业
2、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规程的有关规定。第5条 为避免本单位所编写的规程在内容上的反复,本规程中未编部分及不够具体部分,如电气实验工作;倒闸操作等,可按照本单位的有关的电气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第6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领导要对电气工作人员进行规程培训,对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组织学习,按本地区供电部门的安排,每年进行考试。对本单位所编写的各种规程和执行情况,应进行经常检查。第7条 在各项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本规程,违返本规程者,要严解决。第8条 发生事故后,应当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认真调查,分析事故因素和责任者,按情节轻重,予以处分,并要采用相应有效措施,防止再次发生。第9条 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体以下
3、条件:一、经医生鉴定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如心脏病、神经病、癫痫病、聋哑、色盲等)。若发现有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病症的电气工作人员,各级领导应及时将其调换工作。二、具有必备的电气知识,且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中的有关部门,并经技术培训考试合格。三、学会紧急救护法,一方面学会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见附录一)第10条 非本单位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各泵站,非电气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变(配)电所。巡井工进变(配)电所查表时,必须在遮栏外进行。新参与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与劳动的人员(干部 、临时工等)须经安全教育,在工作负责人指导下。才可进入参与指定的工作;对外单位派来的支持和配合工作
4、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前应由值班人员或工作负责人介绍现场电气设备运营情况以及有关安全措施。第11条 本规程对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高压:指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250伏及以上者。低压:指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250伏以下者。第12条 在运营中的 高压设备上工作时的安全措施,分为下列三类:一、所有停电工作:在同一高压变(配)电室内的两个电源(两段母线)、所有停电或单回架空线路的停电工作。二、部分停电的工作:指变(配)电室内部停电,即双电源中有一个电源停电或双母线中有一段停电(母联开关须在断开位置)。在同一杆架上的双回路架空线路中有一回路停电的工作等。三、不断电的工作:指工作自身不需要停电或不存在偶尔
5、触及导电部分的也许性,许可在带电设备外壳上或导电部分上进行的工作。第13条 凡在本单位的电气设备或需在外单位的电气设备上进行工作及挂临时接地线,必须向该设备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才干进行工作。需要停电工作的设备,须事先向供电部门或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停电手续后,再进行工作。第14条 凡高压供电的用电单位,应具有以下安全用品;一、高压绝缘杆,绝缘夹钳。二、高低压验电器。三、绝缘手套、绝缘靴、鞋及绝缘台、垫等。四、有足够数量的接地线,有便携式接地线(断面积符合规定25平方米)五、有能满足最大范围使用所需要量的各种标志牌。六、各种登高作业时的安全用品,如腰带、绝缘绳、安全帽等。七、有色护目
6、眼镜等。第二章 高压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般规定第一节 泵站变配电所的值班工作第15条 有高压电机的泵站的值班电气人员不少于二人,必须熟悉本站电气设备的性能及运营方式,掌握操作技术。值班负责人和单独值班人员应由有实践经验的人员(四级工以上)担任,并经领导批准 。第16条 不管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人体、遮板和绝缘板与带电导体间最小安全距离应不小于表1的规定。表1:人体、遮栏、绝缘板与带电异体间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千伏)安全距离(米)无遮拦有遮拦有绝缘板1及以下0.1可接触导体6100.70.35可接触导体351.000.60第17条 在变(配)电所(或高压开
7、关室 )进行停电检修,实验和安装工作时,值班人员应负责完毕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工作负责指明停电范围、工作范围、以及带电设备所在的位置。第18条 运转中的电气设备,如电动机、电风扇等,严禁小修,对没装防护罩的电机,在清扫灰尘等物时,要防止清扫工具被吸进以防发生事故。第19条 有双回路电源供电的场合:(变本电、高压开关室 )。在分段(回)停电侧检修或安装时,为避免误入带电间隔,必须在分段处,即停电段与带电段间,采用隔离措施,装设遮栏,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志牌。第20条 设备不需停电的工作范围如下:“必须满足表1中的安全距离”并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一、抄录带电设备的铭牌;二、用钳形
8、电流表测量电流,用绝缘棒贴试温腊片测量温度;三、变压器取油样;四、变压器油位指示计和基础的小修;五、低压设备的简朴检修工作;六、在停电而未悬挂接地线的设备上工作。(如:单机停电,油开关注油等),应视为带电工作。此项工作只限于因工作需要而不能接地者;第21条 严禁用手触摸带电设备的绝缘物和绝缘部分,如瓷套管等。第22条 值班人员应注意,电气设备停电后,随时有未经事先告知而忽然来电的也许。在未断开有关电源开关和做好安全措施之前严禁触及设备或进入设备遮栏内。第23条 在发生严重威胁设备和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应立限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必须报告上级,将情况具体记入值班记录簿。第24条 在事故发生
9、后,未找出因素和未进行妥善解决时,不得恢复正常运营。第二节 高压设备的巡视第25条 值班人员巡视高压设备时,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表1规定的安全距离,严禁移开或越过遮栏,严禁打开高压开柜门。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它工作。第26条 雷雨天气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接近避雷器、避雷针,架空线。第27条 巡视高压设备,离开高压室时,要随时将门锁好。第28条 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人体距离接地点的安全距离:室内应大于4米,室外应大于8米。进入上述范围内的人员应穿绝缘靴。接触设备外壳和架构时,应戴绝缘手套。第29条 巡视线路时,不管线路是否停电,均应视为带电,并应沿线路上风侧行走。如发现高压线
10、断落地面或悬挂空中,应防止跨步电压,并设法让行人远离断线处8米以外,一方面派人看守,一方面迅速进行解决。第30条 高压室的钥匙至少要有三把,一把供值班电工使用,按值移交,一把专供紧急时使用,由站长保管。另一把备用。第三节 高压电动机的维护工作第31条 严禁在转动中的高压电动机及其附属装置回路上进行工作。若需在转动中的电机上调整、清扫测温测速时,则由有经验的人担任,有专人监护,并遵守下列规定:1、工作人员必须小心,不使衣服及擦拭材料被机器挂住。扣紧袖口,发辫放在帽内;2、工作时站在绝缘垫上或穿绝缘靴。也不能两人同时进行工作。第32条 检修高压电动机和启动装置时,应做下列安全措施:1、断开电源开关
11、、刀闸,经验明确无电压后装置接地线;2、在开关、刀闸把手上悬挂“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3、拆开后的电缆头须三相短路接地;4、做好防止被其拖动的机械(如水泵、风机等)引起电动机转动的措施,并在阀门上悬挂“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第33条 电动机的引线和电缆头以及外露的转动部分必须装设牢固的遮栏或护罩。第34条 电动机及其起动装置的外壳均应接地。严禁在运营的电动机的接地线上进行工作。第35条 工作尚未所有终结,而需送电实验电动机或起动装置时,应收回工作票并告知有关机械部分检修人员后,方可送电。第四节 倒闸操作第36条 倒闸操作必须根据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命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并
12、由操作人填写操作票再执行,严禁与调度约时开停机。第37条 倒闸操作需有两人执行,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重要的大停送电和复杂的,多台机泵操作,由纯熟的值班员操作,值班负责人监护。第38条 一、二、三级泵站,操作(停开)6KV电动机时,应遵守使用三功能闭锁开关的操作程序,详见附表十。第39条 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必须向负责人报告,弄清楚后再进行操作,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第40条 操作人员与带电设备应保持表1规定的安全距离,同时应穿长袖衣及长裤。第41条 带电装卸高压熔丝管时,必须戴绝缘手套戴防护眼镜,使用绝缘杆或绝缘夹钳,并应站在绝缘垫(台)上。第42条 用绝缘杆或经传动机构拉、合开关及隔
13、离开关时,应戴绝缘手套。雷雨时,应停止室外的正常倒闸操作,需要在雨天操作室 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使用有防雨罩的绝缘杆。第三章 保证安全的措施第43条 在所有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毕下列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一、技术措施1、停电;2、验电;3、装设接地线;4、悬挂标示牌和临时遮栏。二、组织措施1、工作票制度;2、操作票制度;3、工作许可制度;4、工作监护制度;5、工作间断及转移制度;6、工作终结及送电制度。第一节 停电第44条 工作地点,必须停电的设备如下:一、检修的设备或线路;二、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工作的最大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小于0.35米(
14、10KV及以下);三、在35千伏及以下的设备上进行工作,上述距离虽大于0.35米,但小于表1的规定,同时又无安全遮栏的带电设备;四、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后面或两侧又无可靠安全措施的设备。第45条 线路作业,应停电的范围如下:一、检修线路的出线开关及联络开关;二、也许将电源返至检修线路的所有开关(如低压电源的开关,自备电源的联络开关及外协隔离开关等);三、在检修线路工作范围内的其它带电线路。第46条 设备停电,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断开,且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为了防止有反送电的也许,要把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从高低压两侧断开,对于柱上(或台上)变压器等,应将高压熔断器的熔丝管取下
15、。第47条 停电操作时,必须先断开油开关(或有灭弧的开关停负荷)。后拉开隔离开关或刀闸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隔离开关。第48条 断开的隔离开关操作手把上或刀闸操作手把上,应上锁锁住,并挂标示牌。根据需要取下开关控制回路的熔断管。第二节 验电第49条 检修的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挂接地线前,必须使用与被验电压等级相符,实验合格,并先在带电设备上检查良好的验电器在进出线的各相进行验电。第50条 高压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500伏以下设备可以使用低压试电笔或其它方法(如白炽灯、电压表等),检查有无电压。第51条 线路的验电应逐相进行。联络用的开关或刀闸检修时,应在两侧验电。同杆架设的多层电力线路进行验电时,先
16、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第52条 表达设备断开的常设信号或标志;表达允许进入间隔的闭锁装置信号;以及接入的电压表指示无电压和其它无电压信号指示,只能作为参考,不能作为设备无电压的根据。第三节 装设接地线第53条 当验明停电设备(或线路)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这是防止忽然来电保护工作人员的可靠安全技术措施。第54条 对于也许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涉及线路的各支路)或停电设备也许产生感应电压的都要装设接地线。接地线应装设在工作地点可以看见的地方。接地线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应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所有停电时,必须在各个也许来电侧(双电源)的部位装设地线。第55条 装
17、设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或戴绝缘手套。装地线可由两人进行。第56条 接地线应用多股软裸铜导线,其截面不应小于25平方毫米,还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严禁用缠绕的方法和不符规定的导线进行接地短路,每次使用前要进行检查。第57条 带有电容的设备(电缆、电容器、架空线路等),装地线前应先放电。在高压回路上做实验检查工作,需要拆除妨碍工作那一部分接地线后始能工作时(如对母线电缆实验等),应得到值班员的许可后方可进行。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第58条 线路杆塔无接地引下线时,接地线的接地钎子插入地面下深度不应小于0.6米,地线与钎子的连接
18、要用镙栓卡接,若用绑线缠绕时,其缠绕长度不应小于100毫米。第59条 线路停电作业和带电线路交叉跨越时,应装设接地线的地点如下:一、停电线路的出线开关及联络开关的停电侧;也许将电送(返回)至停电线路的所有的停电侧;二、在停电线路工作范围内的其它停电线路上;三、因停电线路撤换电杆或松动导线而停电的其它线路 ;四、停电线路与带电线路交叉跨越时,应在停电线路交叉档内挂地线一组。第60条 每组接地线应编号,并存放在固定地点。装拆地线应做好记录,交接班时必须交待清楚。第四节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第61条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和控制屏上的控制开关旋柄上,要悬挂“严禁合闸,有
19、人工作”的标示牌。标示牌的悬挂和拆除,应按工作负责人(或许可人)的命令或工作票的规定执行。第62条 在开关柜内装设接地线后,应在开关柜的门(外面)上悬挂“已接地”的标示牌。在工作地点装好地线后,应悬挂“在此工作!”标示牌。第 63条 在室内部分停电的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两旁带电间隔遮栏上,严禁通行的过道上均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第64条 在室外地面高压设备上工作(工作范围外有带电设备),应在工作地点四周用绳子做好围栏,朝向围栏里面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在室外架构(双电源门型杆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的邻近带电部分的横梁(担)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
20、牌,在停电回路的杆上(或梯子上),应悬挂“从此上下!”的标示牌,在邻近也许误登的杆(架构)上,应悬挂“严禁攀登,高压危险!”标示牌。挂牌的工作,在许可人(或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由工作人员完毕。第65条 部分停电的工作,安全距离小于表1规定距离以内的未停电设备,应装设临时遮栏。遮栏与带电部分得小于0.35米。临时遮拦可用干燥的木材或其它坚韧绝缘材料制成,装设牢固,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第66条 严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移动或拆除临时遮栏、标示牌、接地线。第五节 工作票制度量第67条 现行的机电工作票,是参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变电所电气部分)第二种工业票格式而制定的。详见附录五。
21、第68条 工作票是准许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书面命令。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写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其方式有:一、填写工作票;二、口头或电话命令。第69条 填写工作票的工作范围如下:一、在高压电气设备(涉及线路)上工作,需要所有停电或部分停电者;二、进行其它工作(如二次回路等),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三、在所有或部分停电的配电变压器台架上或配电变压器室 内的工作。第70条 其他工作用口头或电话命令。口头或电话命令,必须清楚对的,值班人员应将发令人,负责人及工作任务具体记入操作记录簿中,并向发令人复诵核对一遍。第71条 以下几种工作可以不填写工作票,但应做记录,履行许可手续,并做好安全措施
22、。一、事故紧急抢修工作;二、低压配电屏(箱)、控制屏、二次结线回路。照明线路、用绝缘工具做低压测试工作。三、对运营中的线路,不需要停电进行的工作,如:打绑桩、检查加固杆基、修剪树枝,涂写杆号和测接地电阻登杆检查或捅鸟巢等工作。第72条 工作票要用钢笔或园珠笔填写一式两份,应对的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个别错漏字需修改时,应笔迹清楚。两份工作票中的一份必须经常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工作终结后交签发人保存三个月。另一份由值班员收执,按值移交。值班员应将工作票号码、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竣工时间记入记录本中。工作票执行后,保存不应少于三个月,开工前工作票内的所有安全措施应一次做完。第73
23、条 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在同一时间内只能执行一张工作票。工作中,需要补充工作项目或延长工作时间,变更工作班中的成员,须经工作负责人的批准,工作票签发人、许可人的许可。如需增长或改变安全措施时,应另写工作票,并告知全体工作人员。第74条 工作票中所列的各种人员及其责任;一、工作票签发人:由懂技术,熟悉设备情况,熟悉本规程的生产领导、电气负责人或经主管领导批准的有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员名单由公司审定。书面公布。工作票签发人应审查的内容和责任:1、工作任务是否明确,停电范围是否对的,有无其它电源返回的也许;2、工作票所填写
24、的安全措施是否对的完备;3、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二、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指带领一个或几个小组进行工作的人。如:班组长。应负责任:1、可以填写工作票,但不能签发工作票,工作中做监护人;2、对的安全地组织安排工作。工作前,据工作票的内容向全体工作人员交待工作任务规定、计划工作时间、人员分工、停电范围和各项安全措施、所用工具材料是否齐全合格、周边环境等情况。工作中,进行检查和监护。工作终结时,与工作许可人共同检查清理现场,并交清工作及设备情况。办理交回工作票,签字等手续。3、负责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对的完备和值班
25、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4、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本规程,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事项;5、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三、工作许可人:在水厂、泵站或变(配)电所内是当值值班员。在线路上是班组长或现场总负责人,应负责任;1、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对的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审查工作必要性,停送电回路和停送电时间和生产调度的命令是否相符合;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检查停电设备有无忽然来电的危险;3、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有疑问时,须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规定作补充。四、工作班成员:认真执行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认真完毕所分派的工作任务,互相关心施工安全。第六节 操作票制
26、度第75条 操作票是防止误操作(错拉、错合、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及带地线合闸)的重要措施。变(配)电所、泵站的高压开关进行操作时应填写操作票。发生重大人身和设备事故时可以不填操作票,但事后应做记录。第76条 在所有停电或部分停电的高压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必须填写倒闸操作票。如,高压配电装置、母线、6-10KV电缆线路、6KV电动机及其所拖动的水泵转动部分上工作等。第77条 变配电所、泵站的高压开关的操作必须得到下列人员的命令(或许可),复诵无误后,将发令人、许可人及时间填入值班记录本后,再填写操作票,方可进行操作。一、生产调度员;二、主管生产的厂长(或主任);三、主管电气设备运营的站长。第78条 操
27、作票的内容要执行电气设备运营规程中的规定。详见附录六。第79条 操作票应进行编号,按操作顺序认真填写,不应涂改,严禁使用铅笔填写。巳操作过的应注明“己执行”,保存期限不宜少于三个月。第七节工作许可制度第80条 工作许可人即当值值班员,除应负本规程第74条中之三的责任外,还应会同工作负责人检查停电范围内所做的安全措施,如接地线部位,遮栏和标示牌等,并指明邻近带电部位,对工作地点应以手触试停电设备,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第81条 工作负责人及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及工作项目。第82条 在变(配)电所进出线路上停电工作,或泵站高压开关室进线电缆的停电工作,工作
28、负责人应得到值班员的许可,拉开该线路开关并做好现场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始工作。第83条 与停电作业线路相叉跨越的其它单位的带电线路需要停电时,应取得有关单位主管领导的许可,并由许可人完毕现场安全措施后,方可工作。可由能源计量科负责对外联系停电工作。第84条 在工作过程中,当工作许可人发现有违反安全工作规程或拆除某些安全设施时,应及时命令停止工作,并进行更正。第85条 严禁约时停电、送电。第八节 工作监护制度第86条 工作监护制度是保证人身安全及对的操作的重要措施,监护人的安全技术等级、安全作业经验应高于操作人。第87条 带电作业、高空作业或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设监护人,工作人员应服从监护人
29、的指挥。监护人在执行监护任务时,不应兼作其它工作。第88条 监护人因故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先指派能胜任(称职)监护的人员接替,使监护工作不致间断。对现场的安全设施交待清楚并告知全体工作人员。第89条 监护人所监护的内容(责任)如下:一、部分停电工作时,不准离开工作现场,对所有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进行监护,使其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小于0.35米(10K V以下);二、带电作业时,监护所有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不应小于与接地部位的安全距离,操作方法和工具使用是否对的,工作位置是否安全等;三、要及时纠正某些工作人员中的违反安全规程的动作,必要时令其停止工作。第90条 监护人可参与班组工作
30、的规定;一、所有停电时;二、部分停电时,安全措施可靠,工作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超过三人时;三、所有室内外带电部分,均有可靠的安全遮栏足以防止触电的也许,不致误碰导电部分的情况下。第91条 监护人可监护的人数的规定:一、所有停电,一个监护人所监护的人数不予限制;二、在部分停电时,在采用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一个监护人在室内可监护四人,在室外敷设电缆工作,可监护十人。第92条 所有工作人员(涉及工作负责人)不许单独留在室内或室外高压设备区内。第九节 工作间断和工作转移制度第93条 工作间断(午休吃饭)或遇雷雨等威胁人员安全时,应使所有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所有安全措施不能变
31、动。继续工作时,若工作许可人仍在该地就不需再通过他即可进入现场工作,但工作负责人须向全体工作人员重申安全措施。第94条 在变(配)电所,泵站高压开关室内工作,工作班每日收工时,应将工作票交给值班员。次日复工时,应得到值班员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必须事前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规定后,方可工作。若无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带领,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第95条 在室外或架空线路上工作间断时,涉及连续停电,夜间不送电的线路,工作地点的所有接地线仍保存不动。假如工作班需暂离开工作地点,则必须采用安全措施和派人看守,不让人畜等接近工作现场。恢复工作前,应检查接地等各项安全措施要完整。填用
32、数日内工作有效的工作票,白天检修,夜间送电,每日收工时要将工作地点所装的接地线等安全措施拆除,次日重新验电、装设接地线等安全措施,并得到工作许可人许可后方能进行工作。第96条 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时,值班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工作间断期间,碰到紧急情况需要送电时,值班员须得到工作负责人的许可,并告知全体工作人员撤离现场,且完毕下列措施后,方可提前送电:一、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和原有标示牌;二、对于较复杂或工作面较大的工作,必须在所有通道派专人看守,以便告诉工作班人员“设备已经合闸送电,不能继续工作。”看守人在工作票未收回前,不应离开守候地点。第97条 对于连续性的工
33、作,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运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所有安全措施由值班员在开工前一次做完,不需要再办转移手续,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代停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第十节 工作终结和送电制度第98条 所有工作完毕后,工作人员应清理现场,查点工具,拆 除临时性安全设施(接地线、遮栏等)复查接线是否对的,被检修的开关等应做拉合实验,实验后应处在断开位置。工作负责人会同值班员应对工作范围作周密检查,对的无误后,召集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在工作票上填好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字后,宣布工作终结,办理送电手续。第99条 工作终结,送电前应检查的内容如下:一、拆除地线组
34、数与装设的地线组数是否相同;二、所装临时遮栏、标示牌等是否拆除,原永久安全遮栏和标示牌等是否恢复原位;三、一切开关及隔离开关分、合位置是否与工作票规定的位置相符合,设备上有无漏掉工具和材料;四、线路工作应检查子线的相序及开关,隔离开关的分、合位置是否符合检修前的情况,交叉跨越距离是否符合规定。第100条 检修工作结束前,若需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则须具有本规程第98条和99条的规定,方可进行。得到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的许可命令后,方能合闸送电。第101条 检修中如需部分设备(线路)先恢复送电时,工作票应收回。如对未竣工作需继续进行时,应另填写工作票。第102条 送电后,工作负责人应检查用电设备
35、运营情况正常后,方可离开现场。第四章 高空作业、架空和电缆线路上工作的安全规定第一节线路停电工作的安全措施第103条 线路停电工作,除完毕本规程第三章规定的技术和组织措施外,还应遵守本章的规定。第104条 产权属于本单位并负责维护的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需要由供电部门停电时,应事先申请与供电部门联系并办理停、送电手续。第105条 停电的安全措施完毕后,应立即在已停电的线路开关处悬挂“严禁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严禁约时停、送电。第106条 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做竣工作内容的质量检查后,拆除所有的接地线,清理工具余料等,所有工作人员离开工作现场后,方可申请送电。一经申请送电。线路视为带电
36、,任何人不得再登杆工作,如需再进行工作,应重新办理停电手续。第二节 登高(杆)工作第107条 登杆前应先检查杆根是否安全牢固,如遇地面冲刷、起土、上拔的电杆,应先培土夯实或先支好架杆,打好临时拉线(绳)后再行登杆。新立电杆未夯实前,严禁攀登。第 108条 高空作业或登杆前,应检查登高(杆)工具,如梯子、脚扣、安全带及绳索等是否牢固,机械强度是否通过检查符合规定。一、使用脚扣应符合下列规定:1、脚扣的大小应与电杆的直径相适应;2、脚扣上的皮带,使用前检查是否完整无损,假如有豁裂或槽裂或槽配应换好皮带后再用;3、使用胶皮脚扣登杆时,应检查胶皮层有无脱落,离滑及平滑现象;4、脚扣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摔
37、过,如开口过大、过小或歪扭等,都应进行修理。二、使用安全带应符合下列规定:1、安全带使用前,应检查有无腐朽、脆裂、老化、断股等现象,所有勾环是否牢固,带上的眼孔有无豁裂;2、安全带上的钩环应有保险装置,防止自动脱钩;3、安全带应拴在可靠处,严禁拴在横担、拉板、杆尖上以及将要撤换的部件上。4、安全带拴好后,先将钩环钩好,上好保险装置后再行探身或后仰,严禁听响探身。在杆上转位时,不应失去安全带保护。三、使用梯子应符合下列规定:1、梯子的长度应与施工现场的 高度相适应;2、使用前应检查是否牢固,有无劈裂。竹木梯登应为榫连接;3、梯子的荷重应大于工作人员的体重及所荷物的所有重量;4、梯子竖立与地面的夹
38、角以60度为宜。在光滑及冰冻地面上应有防没措施,如垫胶板等;5、双(合)梯(高凳)下端应设有限制开度的拉练,高度超过4米时,下部应有人扶着,上面工作人员 应尽量拴安全带作业;6、梯子上的工作人员,不应探身,以防止重心偏移摔伤。同时须把腿别在梯登中间,不要站在最上一凳上工作。不要移动梯根,下面有人扶着,下方不许过人;7、梯子不应架在箱、平板车等不稳固的物体上。如需架在导线上或金属架构上,应有与梯子连接可靠的金属钩。杆上索梯子时,使用的小绳要坚固,直径不宜小于15毫米。第109条 高空作业,杆上杆下传递工具,材料等,严禁上下抛掷、应用小绳或拴挂工具代传递。小绳严禁拴在安全带上。第110条 高空作业
39、人员(涉及地面辅助人员)应一律戴安全帽。帽壳内无弹力网者不许使用。冬季可用皮、棉帽代之。高空作业时,杆下不许站人,并应注意行人与车辆。第三节 在带电线路邻近或交叉处工作的规定第111条 在带电线路杆塔上的工作只能在与导电部分相绝缘的部位进行,并且应与导电部分保持不小于表1规定的安全距离。第112条 在邻近或交叉其带电线路工作时,工作人员与带电线路的安全距离(涉及跨越架子)不应小于10千伏为1.0米;35伏为2.5米。第113条 假如停电检修的线路在此外一带电线路上方,原则上应将下方带电线路停电,否则应制订安全措施,必须满足下列规定:一、带电与停电导线之间的安全距离符合112条的规定;二、必须在
40、带电线路上方搭跨越架或用高车等设备,并应防止导线脱落,滑跑的措施。第114条 检修线路中某一段与带电线路邻近、平行时,应与检修的线路靠近带电线路的线段上装设接地线。邻近带电的杆塔上应挂有“严禁攀登,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工作开始时,工作负责人应向参与工作的人员指明哪是检修的线路,哪是带电线路,防止误登,并应在带电线路的转角或地形有变化处的电杆上悬挂“严禁攀登,高压危险!”的标示牌。第115条 同杆架设的线路,一路带电,一路检修时,应设有专人监护。第四节 去树工作第116条 在线路带电的情况下,砍伐靠近线路的树木,工作人员要布置安全措施小心进行。应有专人监护,除监护树上工作人员不触及带电线路和跌
41、落外,还须防止砸伤行人和车辆。第117条 去树时,严禁把安全带拴在被锯的枝叉上,小绳不应拴在身上。在导线两侧剪树枝时,应注意树枝摔落方向,必要时应加绳索控制,防止树枝掸在导线上。严禁用手直接从高压带电线路上拿下树枝。第118条 修剪树木,应保证在修剪周期内生长的树枝与导线间的距离为: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1-10KV线路,水平净空距离为3.0米,垂直距离不应小于1.5米。第119条 去树工作应携带必要的医药。上树前应观测有无蜂窝,拟定站立位置及去树方法。上树时不许抓脆弱和枯死的树枝。第五节 变台上的工作第120条 在变台上工作,无论线路是否停电,必须先拉开低压侧开关或取下低压保险片后,再拉开跌
42、开式熔断器。并应将已停电的高压引(母)线装设接地线。可不用操作票,须有人监护。第121条 在变台上做实验时,变台杆上不许有人。如变压器在地面上进行实验时,应在周边装设临时围栏或红绳栏住,并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还应有专人监护。第122条 用倒链撤换或吊装变压器时,应对变台的结构进行检查,能否承受所有重量。如用吊车时,应注意吊臂与钢丝绳对邻近带电导体的安全距离。第123号 配电变压器台(架、室)有计划地停电检修时,应办理工作票,同一天几处变台进行同一类型工作,可使用一张工作票。高压线路不断电时,工作负责人应向全体工作人员说明线路有电,并加强监护。第124条 线路柱上油开关、刀闸、跌
43、落保险进行检修时,必须在联接该设备的两侧线路所有停电,并验明无电装设地线后,才干工作。第六节 使用脚手架(板)的规定第125条 在高空(处)工作,脚手板与斜道板的厚度须在50毫米以上并绑牢。斜道板应钉好横木条。连接部分错开。探头板长度不应超过300毫米。第126条 在超过5米高的脚手架上工作时,应使用安全带或用外脚板封檐。工作人员应穿软底鞋、冬季不宜穿塑料底鞋。第127条 高处作业人员随身使用的工具及材料,应备有工具袋,注意勿使工具材料掉下。上下传递物体要用绳索,严禁上下抛掷。第128条 在带电设备附近搭拆脚手架时,应停电进行,否则须遵守下列规定:一、跨越10千伏及以下设备时,水平和垂直距离不
44、小于1.5米;二、应有电气工作人员监护。第五章 低压电气设备和二次回路上的工作第一节低压设备和低压线路上的工作第129条 在低压配电盘(箱),低压电动机和照明回路上停电工作,可用口头与有关人员联系至少由二人进行。第130条 低压回路停电工作的安全措施:一、将施工(检修)设备的各方面电源断开,并取下熔断器。二、在断开的开关的操作把手上悬挂“严禁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三、工作前必须验电;四、根据需要采用其他安全措施。第131条 低压回路带电工作的安全措施;一、必须设专人监护;二、具有足够的照明;三、须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并站在绝缘物上,穿长袖衣服及戴手套,(更换熔丝,送电操作)应戴护目镜工具;
45、四、采用防止短路和单相接地的隔离措施。五、带电作业应在良好天气下进行。如遇雷电、雪、雨、雾天气不得进行室外带电作业。特殊情况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主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六、参与带电作业的人员,应具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并经培训合格领导批准,方能参与带电作业。第132条 低压线路带电做接户线时,上杆前应先分清火线、地线、选好工作位置,记住相序。上杆后,头部与带电线路应保持10厘米以上的距离。断开导线时,应先断火线,后断开零线;接线时顺序与此相反。第133条 在杆下带电接线时,站在干燥绝缘物上进行,接完一条包好胶布后,再接第二条线,以防止短路接地。带电拆接弓子线时,应用绝缘
46、工具,戴护目镜,尽量避开阳光直射。第134条 高低压同杆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采用防止误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第135条 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导线。修换灯口、开关等电器时,应断开电源或相线后进行。第二节 二次回路上的工作第136条 所有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应有永久性的、可靠的保护接地。第137条 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工作时,应采用下列安全措施:一、严禁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断)路;二、将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短路时,必须使用短路片或专用短路线。短路应妥善可靠,严禁用导线缠绕。三、严禁在电流互感器与短路端子之间的回路和导线上进行任何工作;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四、工作时必须有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台(垫)上。第138条 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采用下列安全措施:一、应有防止二次回路短路或接地的措施。工作时,应使用绝缘工具,戴手套。必要时,工作前停用有关保护装置;二、接临时负荷,必须经值班员许可,并装有专用的刀闸和熔断器;三、二次回路通电实验前,应告知值班员和有关人员,检查回路上确无人工作后,方可加压。为防止二次侧向一次侧反充电,除应将二次回路断开外还应取下一次熔丝管或断开隔离开关。第139条 在保护盘上进行打眼等振动较大的工作时,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