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公司分公司承包合作协议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_身份证号码: 地 址: _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收取乙方管理费用,授权乙方进行合作的相关事宜,特订立本协议:第一条 合作原则及发展愿景1、资源整合、优势互补的原则。甲方为乙方提供其现有业务范围所涉及的资质、品牌、业绩与技术管理服务平台;乙方充分利用甲方业务范围所涉及的资质、品牌、业绩与技术管理服务平台承揽相关的; 2、互惠共赢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合作和资源整合,促进共同发展,最终实现合作共赢。3、维护良好声誉的原则。4、合作远景
2、。第二条 合作模式1、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共识,甲、乙双方采取“ 分公司承包制”模式进行合作,乙方每年须向甲方支付承包费及管理费。2、乙方在承包 分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自负盈亏。第三条 承包费及管理费的收取标准1、乙方承包经营 分公司,第一年向甲方固定支付_万元承包费。协议签订一周内,一次性交清。2、乙方在承包经营 分公司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3、乙方在承包经营 分公司业务开展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业务费用。4、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项目相关款项须经过甲方账号,甲方承诺在确定其相关款项到账后,三日内划拨给乙方。 第四条 双方共同约定及合
3、作期限1、双方共同约定:乙方在经营期间,甲方不对其进行干涉,乙方至少保证在甲方备案登记,其社保关系保留在甲方,费用由乙方承担。3、合作期限的约定:甲、乙双方的合作期限暂定为1年,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合作期限届满时,双方应提前2个月进行磋商,若甲、乙双方有意愿继续进行合作,甲、乙双方应提前1个月另行签订合作协议。若双方没有意愿继续合作,则协商解除合约,妥善处理后续事项。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技术责任第七条 债权、债务的承担1、甲方对乙方的债务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乙方对甲方的债务也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2、乙方的合法收入受到法律保护,甲方不予对其干预和处理。3、因乙
4、方的过错,导致甲方对第三人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双倍进行追偿。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1、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2、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战争、政府政策调整等)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协议终止,双方互相不承担违约责任。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乙方逾期不支付相关费用超过三十日;(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拒绝甲方在设计质量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经甲方催告后仍不配合;(3)因乙方过错,导致甲方品牌和声誉受到严重影响;(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第九条 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本协议中相关的条款以及国家相应的规范
5、、规程进行运作。 2、甲、乙双方在经营过程中应维护双方的信誉和利益,不得损害对方信誉和利益,否则视为违约,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技术等违约责任;3、双方在协议期内非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战争等)不得随意解除或退出本协议。第十条 合同履约保证第十一条 其他特别约定 第十二条 纠纷解决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应向成都市仲裁委申请仲裁。第十三条 协议生效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商定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具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有贰份、乙方执有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 乙方姓名(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电 话: 电 话:传 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银行账户:合同签订日期:201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