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技术服务合同
(含技术咨询)
委托方(甲方):成都市新津县华声金属材料贸易有限公司蒲江项目部
受托方(乙方):四川省房地产业协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 春楠·雅林 项目申报绿色建筑设计(运营)评价标识( 二 星级)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就甲方开发项目申报绿色建筑设计(运营)评价标识提供技术指导,协助甲方按申报要求完善申报材料。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省住建厅“绿色建筑设计(运营)评价标识证明材料要求及清单”提供全部申报材料。
2、甲方应根据乙方对申报材料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3、甲方应对其所提供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提供关于绿色建筑设计(运营)评价标识申报要求和行业政策的咨询服务。
2、乙方收到甲方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后,应对甲方的资质、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进行形式审查。
3、乙方应组织熟悉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工作的专业人员对甲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出专业性意见;对存在的问题,甲方应按专业人员的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善后,由乙方报省住建厅组织专家对该项目是否符
合 二 星级标准进行评审。
4、对甲方获得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运营)评价标识的项目,乙方可在其网站上进行一定的宣传。
四、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伍 万元,作为该项目绿色建筑设计评价的技术咨询和各种服务费用(不含甲方资料准备费、寄送项目技术材料费、专家评审费等)。
如在乙方组织专业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前,甲方资金未到乙方指定账户,专业审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应由甲方先垫支。
五、合同期限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经专家评审,开始公示时为止(如项目未通过专家评审,以专家评审会结束为止,技术咨询和服务费乙方不予退还给甲方)。
六、违约责任
1、如甲方到期未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技术咨询和服务费,自到期次日起,每日应按技术咨询和服务费总额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技术咨询和服务费后,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技术咨询和服务费应当退还甲方;如由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确履行合同的,责任由甲方承担,技术咨询和服务费不予退还给甲方。
七、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如有违约等情况发生,可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
委托方(盖章): 受托方(盖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住所: 成都市领事馆路1号
南谊大厦6楼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成都领事
馆分理处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5100147906605150003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郑海涛
电 话: 电 话:028—85353492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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