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相关事宜,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协议。一、租赁物的状况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为X市X镇X路X号一楼(建筑面积约100.8)。1-2 甲方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对该房屋有完全的处分权。二、租赁物的用途2-1乙方向甲方承诺,保证所租赁房屋的经营范围与乙方营业执照上列明的经营范围相符。乙方的经营范围为: ,如果乙方中途变更经营范围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三、租赁期限3-1本合同房屋租赁期限为 5
2、 年,自 2015 年 1 月 1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在期满后10日内腾空房屋并交付给甲方,10日后房屋内如仍有乙方的物品,视为乙方的废弃物,甲方有权自行处分。3-3租赁期满,如乙方愿意继续承租,则应在租赁期满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四、租金及其支付4-1 该房屋的租金按年支付,具体为:第一年时间段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年租金为:xx元整(¥xx元);第二年时间段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年租金为:xx元整(¥xx元);第三年时间段为:201
3、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年租金为:xx元整(¥xx元);第四年时间段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年租金为:xx元整(¥xx元);第五年时间段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年租金为:xx元整(¥xx元)。4-2租金的支付时间:租金采取预交的方式,每年度交纳一次,具体交纳时间为: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2015年度的租金;以后每年度租金交纳时间具体为: 2015年11月30日前交纳2016年度的租金,2016年11月30日前交纳2017年度的租金,2017年11月30日前交纳2018年度的租金,2018年11月30日前交纳2019年度
4、的租金。4-3租金的支付方式:乙方直接向甲方支付现金或转账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开户行:户名:账号:五、租赁保证金及其交纳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x元整(¥x元)作为保证金,如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在租赁合同终止后,乙方向甲方腾交房屋后5日内,甲方将乙方的保证金无息返还。六、租赁物的交付与返还6-1 本合同签订后,于甲方收到乙方交纳的保证金和本期租金后的第二天向乙方交付房屋。6-2 甲方交付的房屋应符合本合同约定乙方所经营范围的要求。6-3 租赁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合同时,乙方应在期限届满或甲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后10日内腾空房屋并返还给甲方,10日后,遗留在
5、该房屋内属乙方所有的物品或附着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七、房屋的装修及维修7-1 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应向甲方提供书面装修方案,甲方书面签字同意方可实施,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7-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装修致使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受损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八、甲方的权利、义务8-1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8-2 因出租房屋产生的所有税款均由乙方承担。8-3 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8-4 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
6、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8-5 租赁期内,如果甲方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方的,应将本合同出示给受让方,并确保乙方拥有连续完整的租赁权。8-6 在合同中途终止或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再续约的,乙方的所有装修成果由甲方享有,甲方不另作补偿。 8-7 因房屋一楼大门为该栋楼房的唯一出入通道,甲方可自由出入一楼。九、乙方的权利、义务9-1 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9-2 乙方负责因出租房屋产生的全部税款,并承担经营期间所产生的各种税费。9-3 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等费用。 9-4 乙方拥有完整合法的经营自主权。9-5 乙方负责租赁期间房屋内的人身、财产的安全。对于因乙方原因
7、在租赁房屋内发生的任何事故,乙方承担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但因租赁物自身原因导致的除外。9-6 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9-7 租赁期间,乙方必须合法经营,因乙方经营的原因导致行政处罚或刑事犯罪,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十、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0-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的,可以变更本合同。10-2 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无权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违约方承担下列相应的违约责任外,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自守约方发出书面通知书之日起即行解除:(一)甲方未按时交付房
8、屋,经乙方书面催告后30日内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二)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财产安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三)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四)乙方利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3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一)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被提前收回的;(二)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拆迁的;(三)因不可抗力造成该房屋毁损、灭失的;十一、违约责任11-1 甲方未按时交付房屋的,每迟延一日,按乙方
9、所交纳当年租金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1-2 乙方迟延交付租金的,每迟延一日,按所欠租金数额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1-3租赁期内,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视为违约,已交纳的租金、保证金不退回,且应向甲方赔偿本年度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视为违约,甲方应全额退回乙方当年房租及所交保证保证金,且应向乙方赔偿本年度租金的20%为违约金。如年度租金的20%仍不能弥补对方损失时,违约方仍需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可得利益以及处理纠纷所需要的交通费、律师费、诉讼费等。十二、其他12-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效力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2-2 若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12-3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和本合同规定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12-4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2-5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