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土地地流转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地 址: 联系电话: 乙 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地 址: 联系电话: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其所有的农用耕地租给乙方,用于园林工程的设计、施工、维护,苗木水果种植、销售等农业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本合同书条款如下:一、土地的面积、位置及土地用途:甲方自愿将位于 ,面积 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出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 ,西至 ,北至 ,南至 。 附图已经
2、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土地用途为从事:园林工程的设计、施工、维护,苗木水果种植、销售等农业生产。二、租赁期限: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20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内该地土被征用,涉及到该土地上的青苗补偿、养殖场内苗种、成品、园内园林花木等附着物及设施赔偿款项归乙方所有。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交付出租的土地,乙方应在合同到期日前归还土地。三、承包租金及交付方式: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每亩每年租金( ),总亩数为 亩,计 元;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每亩每年租金 元( ),总亩数 亩,计 元;3、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每亩每年租金 ( ),总亩数 亩,计
3、元; 4、租金一年一付,于每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租金。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法使用租赁土地。 3、甲方按合同约定收取承包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违反本合同约定单方提高承包租金。 4、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5、创造条件,尽可能为乙方提供生产经营服务。6、乙方承包期内,如发现 村民或他人干涉的,甲方负责处理,造成损失,由甲方负担。67、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享有经营自主
4、权。2、乙方可在承租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但应有相关部门审批许可的相关手续方可建设,甲方应积极无条件协助办理。3、乙主有权享受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4、乙方不得用取得承租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五、在合同租赁期限内,如遇租赁范围土地被征用,乙方必须服从。征用后,由乙方享受附着物赔偿费、设施赔偿费、养殖场苗种、成品、园内园林花木及青苗补偿费等。六、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续租合同。七、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八其他未尽事以方另行协商,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本合
5、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本合同壹式 份,甲乙双方。街道三资管理中心、区农林局各执壹份。甲 方(盖 章): 乙方(盖 章)法定代表人(签 字): 法定代表人(签 字):电 话(手 机): 电 话(手 机):201 年 月 日 201 年 月 日 温州市东城法律服务所见证书二O一四年五月 日温州市东城法律服务所见 证 书(2014)温东城见字第289号2014年5月 日 午 时 分,出租方温州市龙湾区天河街道金益村村民委员会的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温州康兴园林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在见证人面前,在前面的农村土地流转租赁合同上签署姓名并加盖公章。见证结论:温州市龙湾区天河街道金益村村民委员会的法定代表人 、温州康兴园林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在前面的农村土地流转租赁合同上的签名并加盖公章具有真实性。见证单位:温州市东城法律服务所 见证人:金贵、方晓春二O一四年五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