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都某商业广场商铺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本租赁合同。第一条 商铺及经营范围 甲方为钱江铂金时代 号楼附 号(建筑面积共 M2)商业用房的合法使用权益人,现甲方将此商铺出租给乙方作为商业用途( )使用。第二条 租赁期限(一)租赁期限共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二)本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本商铺,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三)本合同期满,如乙方需要续租,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申请,并协商签订续租合同。否则视为乙方不再继续租赁,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另行处置。第三
2、条 商铺租赁保证金(一)甲、乙双方商定本商铺租赁保证金共计: 元(大写金额:人民币 ),由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次日内支付给甲方。(二)甲、乙双方商定在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正常终止后 15天之内,若乙方无拖欠商铺租金及其他费用时,甲方将本商铺租赁保证金全额(不计息)退还给乙方。第四条 租金价格与租金交付方式、交付时间(一)甲、乙双方商定本商铺租金标准为(按建筑面积计) 元/月,月租金为 元(大写:人民币 );租金从 年 月 日开始计收;(二)双方商定租金交付方式及交付时间:1、租金按 叁 个月为一期支付一次;2、租金在每期届满前 10 日向甲方支付 ; 3、甲乙双方商定,从 年 月 日起,商铺租金
3、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逐年递增 %;4、合同期内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人民币 )。第五条 其他费用及交付方式(一)物业管理费:计 8.50 元/.月;(二)商业管理费:计 2 .00 元/.月;(三)公用水电费按租赁面积比例分摊;(四)以上费用按照租金缴纳方式及时间统一由本物业商业管理公司及物业公司收取。第六条 商铺的交付时间及标准(一)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即 日内,甲方将商铺交付给乙方,交付方式为商家入场确认表;(二)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铺及设施标准为:1、 现状 第七条 租赁期间的商铺修缮和装修(饰)(一)乙方应妥善使用该商铺内的设施,保护商铺原结构和设施不受破坏;如乙方因使用需要,经
4、过甲方同意可以对商铺原有结构和设施进行必要的改造,改造工料费用由乙方承担。(二)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商铺结构和外观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商铺进行装修(饰),装修(饰)工料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消防、安全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向物业管理方申请施工。乙方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场装修(饰)并服从物业管理方的统一管理。租赁期满后装修(饰)物的权属处理,双方商定:1、固定装修原则上归属甲方,甲方不对乙方进行补偿;2、乙方若拆除固定装修,须在租用期内将商铺恢复原样;3、乙方在租赁期满,必须将甲方及相邻标的物的隔间墙恢复到租赁前原样。第八条 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一)乙方在
5、合同期内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二)如甲方按法定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给第三方时,本合同对新的商铺所有者继续有效,甲方有义务在保证本合同继续有效的前提下转让所有权,并有全部义务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及商铺所有权变更后的继续履行;(三)乙方应遵守钱江铂金时代业主公约、商业管理条例、装修守则以及为保证钱江铂金时代全体使用人正常经营和工作而制定的其它管理制度对使用人的规定。乙方应与钱江铂金时代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商业管理协议、商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消防安全责任书及其它物管文件;(四)甲方商铺的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的人身、财产(货品等)
6、的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九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商铺,如甲方不按期交付商铺,负责赔偿乙方每日按月租金的5违约金,逾期20天仍未交付商铺,乙方可选择下列第 / 种方式处理:1、终止合同,甲方赔偿乙方违约金 元;2、合同继续履行,提供乙方 天的免租期。(二)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所欠租金外,并按应交租金总额的每日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本商铺,保证金不予退还,商铺内权属于乙方的财产,甲方负责保管30天,过期乙方仍未领取视为甲方所有,并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1、利用承租商铺进行非法活动,损害钱江铂金时代
7、公共利益和甲方利益的;2、拖欠商铺租金20日或空置20日的;3、每月累计关门15日的;4、严重拖欠相关物管费、水电费的。第十条 免责条款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商铺损毁,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多退少补。第十一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双方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 文本及效力(一)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壹式 四 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8、,钱江铂金时代物业管理公司备案一份,钱江铂金时代商业管理公司备案一份。 四 份合同及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正本应加盖骑缝章。(二)甲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乙方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合同附件。第十三条 补充条款:(一)在合同期内,凡属经营、宣传、促销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乙方按钱江铂金时代商业管理公司的相关规定、并依据乙方商铺的合理承担部分直接交付给商业管理方;凡属物业管理与服务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按钱江铂金时代物业管理公司的相关规定、并依据乙方商铺的合理承担部分直接交付给物业管理方;(二)乙方开展合法经营活动所需的相关证照和税务关系由乙方自行办理;附件:1、甲方身份文件、及商铺区位图2、乙方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钱江铂金时代商铺经营管理条例4、营业房消防管理责任书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开户行: 开户行: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签约时间 :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