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钢楼梯扶手施工合同甲方:安徽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路安置区项目部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项目达成共识,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南京路安置区2#3#楼钢楼梯护栏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阜阳市颍州区西湖路东侧 、承包范围:南京路安置区2#3#楼钢楼梯扶手安装施工 、 工期要求:从材料进场至安装结束,达到验收条件15个日历天,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或电话通知为准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合同价款:2#3#楼楼梯扶手约220
2、米,单价为102元米,小计金额:贰万贰仟肆佰肆拾元整(¥22440.00元),(具体价款最终以现场实测工程量乘以以上单价为结算依据)二、 付款方式: 、工程施工一半,付总工程款的50; 、工程完工,经初步验收后,付总工程款的30; 、其余款项经建设单位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十日内付清;三、 双方责任:1、 甲方责任:、乙方进场前,清除施工现场内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组织相关班组与乙方的协调;组织和配合相关质检部门的验收;、提供乙方施工用电;、及时按照工程款支付节点支付乙方工程款;注:甲方不按以上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2、 乙方责任:、指派驻工地代表协调解决由
3、乙方负责的相关事宜;、按照设计施工图纸、06J403-1图集中A1123要求、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进行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承担因施工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所有进场材料的保管和未验收前的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修复;、材料进场经监理公司和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提供本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代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严格遵守项目部的安全规定及文明施工要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伤亡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负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施工安装期间,若对甲方的土建项目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及时维修到位;否则,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四
4、、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给予相应的赔偿;、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的延误,乙方向甲方支付500元天的违约金;五、质量要求:、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必须向甲方提供材质检验报告和出厂质保书,保证钢楼梯扶手的施工符合设计、图集、规范及甲方的要求;、乙方进场的材料必须同样品一样,若外观质量和强度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限定的时间内退场;六、其他:、若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经双方同意可申请向有关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工程结算结束,甲方支付完工程款,该合同条款即告终止;、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 乙方: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