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兼职外聘教师聘用协议书甲方:石阡县中等职业学校 (石阡县汤山镇水井湾)乙方: ( 身份证号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请乙方为甲方中职班学科任课教师,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聘用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为乙方提供教育教学场地和必要的教育教学设备。2、制定各学科的教育教学目标和教育教学任务。3、提出完成各学科教育教学目标及任务的基本要求。4、安排授课的作息时间和教学时数。5、随时对乙方的教育教学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6、负责对乙方的出勤情况作好记录。7、定期对乙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结合考勤记录,对已完成工作任务的,按每课时人民币伍拾圆(50.00元)干包
2、的标准支付课时报酬。8、对未完成工作任务或因工作不力,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乙方,可以拒付酬金或予以解聘,并追究乙方的责任。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教师法职业教育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2、拟定所教学科的教育教学计划,并按时交甲方教务处检查。3、坚持先备课、再上课的原则,每月30日前将本月的教案交甲方教务处检查并存档。4、承担课堂上对学生进行知识传授、品德培养、纪律和安全教育的责任,每节课应清点学生出勤情况。5、配合甲方开展相关的教研活动,定期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单元或阶段测试。6、有在聘期内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后获得协议规定的劳动报酬的权利。 7、费用实行干包制,教师承担自己的所有安全责任。8、在聘期内,不得擅自辞职和离职。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聘用时间从 201 4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15085832666 联系电话:201 4 年 8月 15 日 201 年 月 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