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聘 用 协 议 书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 甲方因业务工作需要,现聘用乙方从事兼职二级建造师(专业: ) 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兹订立协议如下,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壹年。聘用期以成功注册日为开始计算。(成功注册日期以粤建网公布日期为准)。二、聘用待遇: 聘用期间甲方每年给予乙方人民币 贰万五千圆整(¥ 25000. 00元),并以银行卡或现金的形式支付。本协议书签订之日付定金人民币 五千圆整(¥ 5000.00元),(如因乙方原因或原单位原因无法变更成功则乙方须退回定金)建造师注册
2、成功后一周内支付第一年余下工资,金额为人民币 贰万 圆整(¥ 20000.00元)。三、甲方义务及权利:1、甲方承诺乙方注册证书仅用于企业资质申请或资质年检使用,乙方对甲方违约使用乙方注册证书或执业证章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不负任何责任。 2、保证乙方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转注册及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年检及时、有效,保证乙方继续教育等工作的及时进行。年检所需资料及业绩证明材料等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进行相关的配合。 3、协议期内,乙方全力配合甲方办理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及企业年检等手续,甲方支付乙方相关差旅费。4、协议期内,在未得到乙方书面认可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将乙方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到其
3、他的企业,否则即视为违约;不得作出有损于乙方利益的其他行为。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5、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的注册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及其它证书原件应在注册成功后,由乙方陪同下到相关部门取回建造师执业印章等相关材料,建造师执业印章及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当场交还乙方本人保管,并提供一份注册证书的电子扫描件给乙方。甲方不得以乙方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否则由因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6、签定协议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其单位的营业执照资料的复印件。四、乙方义务及权利:1、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料,若乙方提供的资料是虚假伪造的,
4、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乙方不承担甲方的任何工作责任,但应配合甲方的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工作。合同期内,甲方在工程项目施工中所发生一切有关工程施工质量和工程施工安全方面的事故责任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责任及经济损失。 3、聘用期间,如需配合甲方要求,乙方每年应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的继续教育及相关的业务培训,甲方承担相关差旅费(按乙方工作的城市到培训地点的陆路或水路的普通公共交通票价报销),并另外支付乙方300元/天的误工补贴。4、具备国家建设部、人事部认可的二级建造师资格,在甲方当地可以购入社保。如在原单位取得三类人员安全证需协助转入甲方单位或注销。5、履约期
5、间,乙方必须将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交由甲方保管,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章由个人自行保管。履约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注册。五、违约责任:1、在聘用期内甲方如未能按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聘用工资,或甲方有违反本协议书条款等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甲方除必须按协议期限支付乙方聘用工资外,并赔偿乙方损失; 2、在聘用期内若出现证书遗失,则由甲方负责帮助乙方补办并承担补办的一切费用。 3、若因乙方原因(假证,或在其他地方已注册)导致不能正常注册或注册不成功的, 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除退还甲方已支付费用外还需赔偿。4、乙方要求提前解聘的,乙方应提前2个月,并经由甲方同意,否则退还甲方当年已
6、支付的聘用工资; 5、甲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应提前2个月,否则甲方支付乙方解聘当年的聘用工资。六、其他: 1、本聘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达成一致意向,甲方可优先考虑续聘乙方,但须重新办理聘用手续;双方未达成一致意向,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注册证书变更迁出手续,否则即视为违约。 2、甲方不承担聘用期内乙方的任何伤、残、病、死亡等及其他原因产生的一切费用。 3、协议期满后,甲方积极配合乙方转注册手续。4、在办理注册时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仅为办理一级建造师证书注册所用;本协议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所有与本协议不一致之处,均以本协议为准。5、注册证书由甲方保管,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证章由乙方保管。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则由当地仲裁委解决。七、附加条款: 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后,乙方将身份证明、学历证明、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等及其他注册所需文件及复印件交由甲方。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满后本协议自动失效。甲 方(盖章): 乙 方(签字):代表人(签字):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