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龄人员聘用协议书甲方(用人单位)注册地址:乙方(聘用人员)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联系电话: 乙方是高龄人员,已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地方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 本协议期限自双方签字之日起 年 月 日止。第二条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公司工作,工作岗位为: 在协议期内,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工作调动和工作职责的要求,遵守甲方指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尽职尽责的完成工作任务。第三条 工作时间按照公司要求、岗位需求执行。第四条 甲方支付乙方劳动报酬月标准为 元/月,每月 日前已货币方式或通过银行卡代为发放。第五
2、条 乙方有义务保护甲方商业秘密或工作秘密。第六条 乙方承诺其无传染性疾病及不能正常完成工作任务的疾病;聘用期间若乙方患病或因公负伤,医疗费用自行承担,医疗期间甲方不支付乙方工资。第七条 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该协议,均应提前三十天通知另一方。第八条 协议期满,本协议终止;若乙方在聘用期间患病或负伤,不能继续胜任工作的,协议终止。第九条 本协议要求聘用人员的直系亲属签字确认,以确保聘用人员出现意外情况时甲方与乙方的家属产生任何误会。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法律效力。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聘用人员):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直系亲属: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