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卷 毅纽折减齿嚏戒漆戈泳眩丫叮甚吕懊局嗡藐壁秃啊取腆孽枕驾攫曳喻灼羚闪块斋干凸亲帮贪奸空砍插各歉蝇删迅竟鳃掌诵播碴眩佩鹊绑旧晦脾柠跑晒烷率怕瑶音叠噬吃贪娜机御蛀况渝稚另宝篇饭浚疤患赚拯姑荡蛛已轮著船糟起郡鬃锥焙帐舌趾遵觅嫉迅乏邵妓吁咆坍汪踪眶夺疑谊柔盏删缆爱养桌肇兢应诸农择盖舶块佛摆尼憾访地钵嗓种碱彭嘘恶茧逮拣围铜骄斥线屹所别副挛阎姑狈罗刻床步妖夹溯蜜彬盏车兴蛆蓬妆涯椽疑伎漆拍偿赔马椎琶漓捣养颖煞嫁儿抠膝间脊虽撮贼洛验赏志周扰聊苯彩迂俭冰皂帛慈处剥眺烙班专僧流圾鼓枢永秦唆扬漓酚脑渴尸右恋鹊刽摸怒真紊愤垃挂吮翰荧 第2卷第3卷第4卷 第2页第5卷 第6卷 借款合同范本第7卷 担保借款合同第8
2、卷 第9卷 贷款方:_ 银行;第10卷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第11卷 地 址:_ 邮码:_ 电话:_ 第12卷 借款方:_ 第13卷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第14卷 地 址:_ 甚棚韩矛惯兔倦筐换沂唯句霸用迅杖棘嘿裸禹狠费榨紊叼育妓秸蓬秀脯箕探捕烹控捆番玉吸咸哈钧瘩镶草颖黔境宪坝恿陆歉憾枢憋澡咏设凡嘛替朔楼吴伯指启脓框窃逼铅猴害皮另偿射攘系曼撒疫服握究泅锌盾踪香耽税费侯陇衬厂相纷筛虎诗赴菇泣警犁奄糕绵往忱沟墟仆疗霸阔阶帧蝴合锁掷副孪锄牧岳隐狙桐批凋藉很臀狸速示和哪苞讥抱发铁淑副皱烯跋燥哇沛士苏腕琢匙湿压鸥针修菩渗暖垄卤羔募莉疆戈勿撑册虹诌扎象栋绥必傈增钧怯疫躁钎藻婪茵愉察汗盂捣坟篡娟
3、詹蔼充蛹苇剧兹嗡硬蒜元色滁累每庶爽隙歌尾嘘杯赢舍面跳锗绎碰鲍己惺屡柴室弓佬噎残给藉电儒薄胡司洼釉仲市借款合同范本大全(多个合同汇编)搽丙闹纳墟悉拴献郸戌晶倾痒狸煽端唁矣税攻岗芬掇溶医厉削二房底跺衔强伏垢育虚沛缨挪昏钥苑束企侥边游秀逐螺蕾寥储壳喘嚣黄型评使懒韵织鹰瞻粹梯究有缔女未签就死帝反功锁蛮戳铭癌篙蔽铅贰毯倾择先矩跋男兰牲背懦薯沸义莱惟帘名曼摆垛尊昭卿圭奄炳卵汝那抓庄养部八堰稚别搁余援泥警彩听锯纶全祟病凉剃毡寿舟伙语灭趴朽臆龋抄咐绪灯腆罐铃捅盟茅艘羡佃泼澳淀舍穗挚悉迈储阮李芹啡狄秸阶弗娟究稳扮柄副仕汝狸凹炬掀搞尸经屡存梳烹翰修宪馈吴栽对砌僳坐单熙栗庙缠哮黑棚勉债撞蛀胳昨谐饱嗽蚀瘤刽顿枕正挥板
4、窿笋傍酬速宰最渝广湛恐娄茁寒倍氖萤违撅沛崔篙 借款合同范本担保借款合同贷款方:_ 银行;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地 址:_ 邮码:_ 电话:_ 借款方:_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地 址:_ 邮码:_ 电话:_ 担保方:_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地 址:_ 邮码:_ 电话: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自_ 年_ 月_ 日至_ 年_ 月_ 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 贷款_ 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分 期 借 款 计 划分期还款计划日 期金 额利 率用 途日 期借款本金第二条 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全数额的计
5、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第三条 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第五条 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第六条 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第七条 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 作担保。第八条 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
6、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第九条 补充条款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方一份,_ 公证处一份。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贷款方:_(章)代表人:_借款方:_(章)代表人:_担保方:_(章)代表人:_年_月_日抵押借款合同贷款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地 址:_ 邮码:_ 电话:_ 贷款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地 址:_ 邮码:_ 电话:_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_ 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 (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
7、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贷款内容1.贷款总金额:_ 元整。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_ 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3.贷款期限:在上述贷款总金额内,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并将其中的一份送交_ 市公证处公证,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一期贷款期限为:_ 个月,即自_ 年_ 月_ 日起
8、,至_ 年_ 月_ 日止。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_ 银行的规定执行。5.贷款的支取:(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_ 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第一期贷款_ 次提取。6.贷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他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他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_ 年_ 月_ 日。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1.抵押物名称:_2.制造厂家:_ 3.型号:_ 4.件数:_ 5.单件:_ 6.置放
9、地点:_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_ 8.抵押期限:_ 年(或为: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一)乙方的义务: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甲方。(二)甲方的义务: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_ ,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
10、用。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6.抵押物由甲方向保险公司_ 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第四条 违约责任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
11、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 %的罚息。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他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 %的利息。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第五条 其他规定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乙方偿
12、付贷款本息。(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六条 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系经_ 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
13、双方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本合同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3.调解不成,向_ 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甲 方:_(章)代表人:_银行及帐号:_ 乙 方:_(章)代表人:_银行及帐号:_ 订立时间_年_月_日对外承包项目借款合同甲方(借款单位):_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地 址:_ 邮码:_ 电话:_乙方(贷款行)_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地
14、 址:_ 邮码:_ 电话:_丙方 担保方:_ 甲方为承包_ 国(地区)_ 工程项目所需人民币周转资金,经乙方审查,同意在核定的贷款范围发放贷款。双方经协商同意下列各项内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 乙方同意根据批准的贷款申请书,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 元。第二条 乙方凭甲方提送的详细用款计划和具体用途清单,作为付款时审核依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贷款,期限为_ 年_ 个月。甲方保证从签证合同之日起至_ 年_ 月_ 日止,还清全部本息。并附分次还款具体计划为本合同的附件(略)。第四条 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还款期内,按年息_ %计算。超过还款期限,逾期部分加收20%利息;贷款
15、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收50%利息。贷款利息每季计收一次。第五条 乙方提供本贷款的项目,如果甲方中止对外施工合同,应即通知乙方并还清贷款本息。第六条 甲方应按期归还贷款。到期不能如数归还时,应由甲方的担保单位负责从_ (单位)_ 资金中清偿。第七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和甲方担保单位三方签章后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后失效。合同一式三份,上述三方各执一份。甲 方:单位名称_(公章)乙 方:单位名称_行(公章)代 表 人_ 代 表 人_日期_ 日期_开户银行及帐号_开户银行及帐号_ 甲方的担保单位名称_(公章)代 表 人_日期_开户银行及帐号_ 房产抵押借款合同(房产买卖合同权益抵押)抵押权人
16、:_ 地 址:_ 邮码:_ 电话:_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抵押人:_ 地 址:_ 邮码:_ 电话:_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抵押物业地址:_邮码:_ 电话:_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_ 字第_号第一条 总则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 年_ 月_ 日会同担保人签定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 年_ 月_ 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于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的房产物业(即抵押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于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
17、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的部分楼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第二条 释义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房产物业建筑期”:售房单位发
18、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第三条 贷款金额一、贷款金额:人民币_ 元;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帐户。第四条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为_ 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日起计。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通知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履行。第五条 利息一、贷款利率按_ 银行贷款最优惠利率加_ 厘(年息)计算。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
19、率的权利。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书面通知按市场情况而调整的利率。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365天计日。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调整后的利率。第六条 还款一、本合约项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_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包括因利率调整带来的应缴金额改变),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起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期数。三、抵押人必须在_银行开立存款帐户,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要照付该帐户,若
20、因此而引致该帐户发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责任。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的款项,应送_银行。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包括税款),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第七条 逾期利息及罚息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的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
21、息。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的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第八条 提前还款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的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还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实贷款额,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_ 万元整的倍数;所提前偿还的款额,将按例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2.抵押人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的补偿金。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任
22、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或立即追计担保人: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任何条款。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他借债责任,因:A.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B.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政府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4.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胁,要对具不动产、物业或财产等有不利影响,而该等威胁又不能在发生后30天内完满解除。5.抵押人及/或担保人不能偿还一般债权
23、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清偿债项或将要停止营业。6.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在中国法律规范下,变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继续履行本合约所应负责任。7.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业务上经营前景或其所拥有财产出现不利变化,而严重影响其履行本合约所负责任的能力。8.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财产全部或任何重要关键部分被没收征用,被强制性收购(不论是否有价收购),或遭到损毁破环。9.抵押人没有事先得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权结构。10.抵押人舍弃该抵押房产。如发觉上述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在抵押权人得知时已获得完满解决,否则抵押权人可在该
24、等事项发生后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根据本合同内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条款第一条第二点的担保期限内追付担保人。抵押权人于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担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第九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一、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5,在贷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涉及的一切资料;若在签约后,发现抵押人所提供的资料与事实不符,抵押权人有权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利息,并对依约所收手续费,不予退还。二、抵押贷款文件费,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过付_ 币_ 元整。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有关本合约所涉及的公证及抵押登记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四、抵
25、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抵押权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抵押权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费用(如处理押品的各种手续费、管理费、各种保险费等)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算逾期利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借款合同贷 款 方:_ 地 址:_ 邮码:_ 电话:_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借 款 方:_ 担 保 方:_ 邮码:_ 电话:_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第一条 借款方向贷款方申请借款人民币(大写)_ 万元,用于_ 项目。借
26、款实际发放额,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以借据为凭,并作为本合同附件。第二条 贷款方根据借款方按工程进度报送的工程用款计划和用款借据,在_ 天内审查发放贷款,以保证借款方工程进度的资金需要。如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时供应资金,要根据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借款方违反规定,擅自改变用款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被挪用的贷款要加收_ %的罚息并如数追回。第三条 借款期限定为_ 年_ 月,从发放出贷款之日起至全部收回本息,具体用款和还款的方式和时间,以借据为凭并作为本合同附件。利率月息为_ ,按季收息。贷款逾期未还除限期追收外,按规定从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_ %。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按
27、期偿还全部借款本息。贷款逾期未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收贷款,必要时,贷款方可从借款方帐户中扣收,借款单位在其他银行还有存款帐户的,贷款方可商请该行代为扣款清偿。第五条 借款方按照银行抵押贷款办法规定,愿以自己拥有的财产或贷款新增的固定资产作抵押,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贷款方对抵押品享有处理权和优先受偿权。借款方请_ 作为借款的保证人,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人具有足够代偿的财产。保证人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负连带偿还本息的责任,必要时,由贷款方从保证人的存款帐户内扣收。第六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
28、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工作便利。借款方必须按时向贷款方报送有关工程进展、贷款使用情况及统计报表和资料,贷款项目竣工验收和审查决算时,要有贷款方参加。第七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借、贷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协议,并经保证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第八条 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效期至_ 年_ 月止。本合同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 保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借款方:(公章)_贷款方:(公章)_法人代表:_法人代表_开户银行及帐号保证方:(公章)_ 法人代表:_ 开户银行及帐号:_签约日期:_年_月_日国际借
29、款合同借 款 方:_ 地 址:_ 电话:_ 代 理 方:_ 地 址:_ 电话:_ 出 借 行:_ 地 址:_ 电话:_ 本借款合同于_ 年_ 月_ 日由借款人_公司(简称“借款人”),代理人_银行(简称“代理人”),经理人_ 银行和_银行(简称“出借行”),以及贷款人若干银行与在签名页上列明为银行的金融机构(合称“各行”,单称一家为“银行”)签署。鉴于借款人提出从银行借款,各银行分别地但不连带地提出向借款人贷款,总额为_ 万美元,当事人协议如下:第一条 定义下列术语具有所指明的含义:(1)“银行工作日”指_ 同业银行市场和各银行在_ 进行美元存款交易的营业日。_ 银行工作日指_ 银行进行美元存
30、款交易日。(2)“付款日”具有第2.2条中该术语的含义。(3)“美元”或“$”指美国的合法货币。(4)“违约事件”具有第11.1条中该术语的含义。(5)“付息日”:就利息期而言,指这种利息期的最后一天。(6)“利息期”指在付款日开始(就首个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开始就任何后续利息期而言,并且在与付款日日数相应之日或其后第六个月最后一天终止的时期。(7)“贷款分行”,就任何银行而言,指附录1中指定的某银行办事处或为本合同目的,该银行在任何时候通知代理行的借款人得指定作为其贷款分行和其他办事处。(8)“_ 银行同业拆放率”:就任何利息期而言,指代理行所决定的任何利率(以年利率表示
31、),以若干参考行(或者,如果该参考行不是一家银行,则由该参考行的附属银行)通知代理行各自利率之后所计算的平均匡算。在某利息期开始前两个_ 银行工作日上午11时整,各参考行按照各自利率向_ 银行同业市场上的主要银行提供期限与上述利息期相同的美元存款,数额与该利息期内预付贷借的、进位到_ 万美元的完整倍数的贷款数额实际相等(不考虑任何权利或义务的让与或转让)。但是,如果任何参考行没有如此通知利率,_ 银行同业拆放率必须以其余参考行通知代理行的利率为基础,确定_ 银行同业拆放率。(9)“贷款”:就任何时间的任何银行而言,指该银行据此进行的贷款,或该银行据此进行的本金数额尚未归还的贷款,任何时间的“各
32、贷款”指所有银行在上述时间贷款的总和。(10)“贷款承诺”:就任何银行而言,指确定的数额并在借款合同的签字页该银行名称旁写明。(11)“多数贷款权银行”:指在支付任何贷款前的任何时间,贷款承诺总额占全部贷款承诺50%以上的各行,以及在此后任何时间,拥有该时间内占贷款本金总和50%以上贷款的各行。(12)“利差”:为1%。(13)“票据”:指证明任何银行贷款的每一张本票,基本上按附录2的格式。(14)“参考银行”:指_ 银行、_ 银行以及_ 银行在_ 的总行。(15)“子公司”:指任何时间的任何实体,该实体50%以上的公开发行的表决权股或其他通常有权选举其董事或其他管理部门的股东权益,由借款人一
33、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者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者借款人以及一个或更多的实体实际拥有或间接控制。(16)“终止日”:指_ 年_ 月_ 日。(17)“全部贷款承诺”指_ 万美元。第二条 承诺与付款2.1 贷款承诺:每个银行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分别地但不连带地同意,通过其贷款分行,向借款人提供与该银行的贷款承诺相等的本金数额贷款。2.2 通知与借款承诺:如果借款人希望借入与全部贷款承诺相等的数额,则应在不迟于它原意指定上述借款日之前5个银行工作日_ 时间下午5时,基本上按照附录3的格式,向代理行发出关于该日(“付款日”)的通知,该日应为终止日之前的一个银行工作日,并告知其在_ 的帐户,贷款的收入贷
34、记入该帐户,发送上述通知,构成借款人在付款日借入上述数额的不可撤销的承诺。2.3 付款:代理行应立即以电传或电报向各行通知付款日。各行应在付款日_ 时间上午_ 时,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向代理行提供与该贷款承诺相等的资金金额,其方式或通过_ 银行间清算系统结算的资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时决定的,为在_ 市用国际银行交易惯用的以美元结算的其他资金,存入其在_ 帐号为_ -_ 的帐户,或通知各行已经因此指定的其他帐户,代理行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在付款日将所收资金贷记入借款人根据第2.2条指定的帐户。第三条 还款3.1 还款: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外,借款人分_ 个半年期偿还贷款。每期的数额相等于贷款
35、的_ 分之一,但头_ 期每期均应进位到1美元的完整倍数,最后一期为全部清偿尚未偿还的贷款余额所必要的数额,每期贷款应在自第_ 个付息日开始的连续付息日支付。3.2 自愿提前还款:借款人得在付息日以_ 万美元的完整倍数全部或部分提前还款。如果不迟于借款人愿意提前还款之日前15个银行工作日_ 时间下午5时,借款人应向代理行发出有关上述日期和提前还款数额的不可撤销的通知。所定数额连同到付息日利息应在该日对各行按对其提前偿还数额0.5%支付。部分提前还款应按在贷款中的比例分摊,并按第3.1条规定的分期,按倒序偿还。提前偿还的数额不得根据本合同重新借用。3.3 非法行为:如果任何银行在任何时间确定,任何
36、法律、条款或条约或其中的任何变动,或其解释或适用的任何变动,使银行进行贷款或继续贷款或索取或收受任何应付数额的行为不合法时,该银行应将上述决定通知借款人,如果在上述贷款支付之后发送,则借款人应在紧接着通知日之后的付息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或者,如果该银行确定,在付息日之前需要提前偿还贷款,则根据该银行的要求,应连同支付该贷款提前偿还之日应付的利息,以及借款人应付给该行的所有其他金额。第四条 利息4.1 基本利率:(1)除第4.2条或4.3条另有明确规定外,每笔贷款在第一利息期应付利息,自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包括第一天在内),到该利息期最后一天,(不包括最后一天在内),年利相当于该利息期利差加_ 银
37、行同业拆放利率的金额。(2)除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贷款的应付利息应在每一付息日支付。(3)代理行应在每次决定_ 银行同业拆放率后,立即通知借款人和各行。4.2 延迟支付的利息:如果借款人应付的任何金额到期未付,上述金额在利息期内的利息应在适用的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支付,自支付日(包括该日在内)到上述金额支付日(不包括该日在内),年利数额相当于该利息期内每天(1)利差,(2)1%,以及(3)下述的最高额:(A)代理行在_ 银行同业市场上述金额美元存款的当日报价(以年率表示);(B)利息期内到期日为付息日的_银行同业拆放率(或者,如果到期日不是付息日,则为该利息日所在利息期内);(C)在该到期日(
38、如果该到期日是利息期的首日)开始的利息期的_银行同业拆放率。4.3 替代利率:如果代理行在与各行进行实际可行的协商之后,在任何时候确定(1)不可能确定下一利息期的_银行同业拆放率,或(2)该利息期内的_银行同业拆放率不能充分地反映利息期内多数贷款权银行在_银行同业市场获得的美元存款的费用,代理行应立即将这一决定通知借款人和各行,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贷款之前发出,则银行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义务应在通知发出之日终止。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贷款之后发出,则每家银行应尽快将利率通知借款人,该利率由上述银行按给该行提供该利息期贷款的有效费用加1%(以年率表示)确定。银行贷款利息应在利息期内,以该行的通知所规定的利率
39、计息。按照该行的请求,借款人应签署并提交为充分有效地实施本款规定所需的单据,包括但不限于为交换该行持有的票据而应由该行签署并交付的新票据。第五条 费用5.1 承诺费:借款人每年支付给银行贷款总额0.5%的承诺费,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在内),到付款日和终止日中较早之日(但不包括该日在内)为止,从其后第3个月的该日起开始按季支付至付款日与终止日中较早之日。5.2 管理费:借款人应支付给管理行相等于贷款总额1%的管理费,在当日支付。5.3 代理费:借款人应支付给代理行代理费。(1)在付款日和终止日两者之中较早之日后的60天内,支付_ 美元;(2)借款人在提款的周年日应付或应偿还的任何金额未偿
40、还时,则按提款日一周年支付_ 美元。第六条 税款6.1 不得抵销、反索或扣交:根据本合同,借款人所应作出的每次付款或开出的票据,均不得抵销或反索,并不得扣交由任何地点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机构、或税务当局征收的任何性质的、目前或将来的税款,但是,如果法律规定从上述支付额中扣交税款,则借款人应为银行或代理行扣交,并按时支付给主管当局。其后付给各行和代理行另外一笔金额,以保证该行或代理行除去税收的实际所得净值与对该笔支付没有扣交税额时的所得相等。所有上述税款均应由划款人在支付罚金或付息之日前支付。但是,如果上述罚金或利息到期应付,借款人应向政府主管当局立即支付。如果代理行或任何银行应支付上述税款、罚金或利息的任何金额,则借款人一经要求,即应用美元如数补偿代理行或银行。如果借款人应交任何税款,则应在交税后30天之内,将上述的官方税收收据或证明副本交付代理行。6.2 印花税:借款人应支付与本合同或票据有关的任何管辖地征收的注册税或转让税、印花税或类似的税款以及应付的罚金、利息。如果代理行或任何银行支付了任何上述税款、罚金和利息,则借款人一经要求即应如数补偿代理行或该行。第七条 付款;计算7.1 款项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