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资集体协商材料甘谷县千河源纯净水厂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甘谷县千河源纯净水厂工会开展集体协商要约书总经理:为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劳动法工会法集体合同条例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本单位劳动关系的实际情况,需要双方就(工资水平、工资调整幅度%)等问题进行集体协商。具体内容如下:一、协商的主要内容: 1、职工年度工资总收入、年度工资水平、年度工资调整办法、工资正常增长水平及分配办法;2、企业各岗位的劳动定额、工价、工资分配办法;3、职工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4、职工患病、休假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分配办法;5、企业工资支付的
2、项目、标准、形式以及支付时间;6、加班加点工资计算标准和法定假期工资支付标准;7、企业最低工资标准;8、职工保险福利待遇;9、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与工资分配有关的其他事项;10、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期限、监督、争议、变更、解除、终止以及违约责任。二、协商的时间、地点:建议定于2012年11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进行首轮协商会议,并视协商的具体情况在商定其他轮次的协商时间、地点。最后一轮协商时间不宜超过2011年12月20日。三、确定双方协商代表:按照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规定,建议双方各选派4 名协商代表。职工协商代表:工会主席杨继民为协商首席代表,其他代表为:李毅 黄小定 蒲孟儿请企业方也尽快提出
3、协商代表名单,以便工作沟通和做好协商的准备工作。四、为有利于协商工作,请提供以下资料:1、销售收入情况;2、利润情况;3、资产负债表;4、资产损益表;5、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6、其他有关资料。以上资料请企业行政方在协商会议开始五日前,提供给职工方协商首席代表,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本方代表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五、请收到本要约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书面答复。企业工会(盖章)2012年11月15日关于对于甘谷县千河源纯净水厂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的复函甘谷县千河源纯净水厂工会:你会于2012年11月15日发出的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已收悉,现就要约书中的有关内容作如下答复:1、同意
4、要约书中提出的十个方面建议协商的内容。2、同意要约书中提出的具体协商时间和地点。3、企业方协商代表:杨继民为首席协商代表,其他代表是:李毅 蒲孟儿 蒋弟弟4、企业方已准备协商所需的有关资料,届时按规定提交。以上答复如有异议,请及时沟通。此复甘谷县千河源纯净水厂 (盖章)企业法人(签字)2012年11月22日甘谷县千河源纯净水厂工资集体协商会议纪要协商时间:2012年11月25日协商地点:甘谷县千河源纯净水厂会议室协商会议出席人员:企业方(甲方)协商代表:李光润 马志刚 毛万顺 钟秀明职工方(乙方)协商代表:蒲孟儿 李毅 杨继民 蒋弟弟记录情况如下:一、 企业方就上年度职工工资和企业收入情况做通
5、报。二、 职工代表就工资发放和工资收入调整幅度及福利待遇发表意见。三、 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事项:1、工资协议一般为一年签订一次;2、工资支付方式及时间:每月底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本年度工资平均水平较去年增涨15%; 4、企业确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860元; 5、年中、年低企业所在职工均享受福利待遇。企业首席协商代表 职工首席协商代表(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2012年11月25日 2012年11月25日甘谷县千河源纯净水厂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企业代表与职工代表协商确定,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企业按照按劳
6、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实行以(岗位技能工资制、岗位效益工资制、岗位等级工资制)等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第二条 企业综合考虑岗位职责、工作条件、职工技能素质以及劳动强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和调整岗位工资标准和工资差距。第三条 企业根据省政府及所在地政府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上年度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及企业上年度经营状况等,确定本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应达到19200元,比上年增加2400元,同比提高15%。第四条 企业以法定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每月28日为发放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相应提前支付。第五条 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职工加班,按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工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第
7、六条 双方协商确定的以下有关事项。1、企业内部各项工资设置和发放。2、企业内部各项奖金的设置和发放。3、企业内部各项补贴、津贴的设置和发放。4、与工资分配有关的其他事项。第七条 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工资报酬的内容,不得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第八条 本合同签订前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按规定报送主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同时报送地方总工会备案。第九条 本合同的履行、变更、终止、争议处理及法律责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十条 本合同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各一
8、份,企业和企业工会各一份。企业首席代表签字 职工首席代表签字企业盖章 企业工会盖章2012年11月28日 2012年11月28日甘谷县千河源纯净水厂职工大会关于通过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的决议甘谷县千河源纯净水厂职工大会于2012年 11月27日在本厂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应到职工45人,超过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全体与会人员认真听取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以及集体协商过程的说明。一致认为: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符合企业的实际,较好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形成决议如下:1、工资发放实行同工同酬,以岗位技能、效益、等级为基本工资制度;2、根据上年度经营状况,确定本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同比上年提高15%;3
9、、设置职工全勤奖和特殊贡献奖,并对困难职工进行适当补助;4、年中、年低企业所在职工均享受福利待遇。经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全票通过本草案。甘谷县弘宇农业综合发展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盖章)2012年11月27日甘谷县千河源纯水厂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情况说明甘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了建立企业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发展。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及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的劳动关系实际情况,本企业工会于2012年11月15日向企业行政发出了就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要约书。工会征求了职工的意见,于企业管理层进行了多次必要的沟通
10、,企业有关部门作了相关的调查和分析,工会收集了劳动保障有关薪酬方面规定的资料,结合政府颁布的年度工资指导线、物价指数和本企业的经济效益、职工的薪酬现状进行了分析,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做好了充分准备。2012年 11月25日职工方代表与企业方代表在公司会议室进行了集体协商。双方一致认为:1、工资协议一般为一年签订一次;2、工资支付方式及时间:每月底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本年度工资平均水平较去年增涨15%; 4、企业确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860元; 5、年中、年低企业所在职工均享受福利待遇。最终,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形成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文本草案。2012年11月27日,企业工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于会代表认真讨论并审议通过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2012年11月28日,职工方代表与企业方代表对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进行了确认。甘谷县千河源纯净水厂 (盖章)201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