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编号:SH2014-( )号丽江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甲 方:云南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发包人(甲方):云南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以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丽江住宅小区项目 1.2工程地点:丽江香格里拉大道第二条 承包范围:1栋、2栋、3栋商铺玻璃隔断及玻璃地弹门。第三条 合同工期: 2014年3月10日前施工完成。第四条 质量标准: 按照建筑工程
2、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一次验收达到合格。第五条 合同价款5.1合同暂定总价大写肆万柒仟陆佰壹拾元(¥47610.00元),本合同价款最终结算以双方约定的包干单价乘以经甲方按支付程序审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5.2合同单价:5.2.1合同单价组成:含税的合同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从合同签署到工程竣工期间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工用具、运输费、措施费、进出场费、维护、管理人员工资、管理费、材料装卸费、报验检验费、税费及乙方应得的利润,以及加班赶工费(含节假日)、劳动保险费用和安全措施费、风险等所有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增加包干单价。5.2.2工程合同单价按下表执行:序分项名称工程承包内容及
3、要求单位暂定数量综合单价(元)合价(元)计算方法112mm钢化玻璃地弹门1、12mm钢化玻璃;2、优等不锈钢门夹、闭门器及不锈钢拉手;3、完成工作并验收合格的所有工作内容。m242435.0018270按实际完成面积计算276系列12mm钢化玻璃隔断1、2.0mm铝合金型材(广东美亚宝);2、12mm钢化玻璃;3、顶部80*80*5矩形钢;4、完成工作并验收合格的所有工作内容。m290326.0029340按实际完成面积计算3合计47610第六条 验收及计量:6.1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一次验收达到合格。乙方在工程中的每一道工序都必须达到国家质量检验标准,达到甲
4、方、监理要求,若出现质量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必须无条件返工至合格为止,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材料、工期延误等相关损失。6.2经甲方按支付程序审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未实施项目不予计量。6.3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姓名:赵晓啸,电话:18687163949 ,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为姓名:敖永军,电话: 。第七条 支付方式:7.1本项目无预付款;7.2办理完进度款支付程序后,甲方在次月初五日内支付上月审核金额的70%,同时扣留30%(质保金5%,安全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等25%);7.3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审核金额的85%且暂停支付进度款。7.4工程交工验收
5、合格,并按要求办理完结算手续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不含质量保证金)。7.5质量保证金按工程结算总价的5%计算,具体退还时间: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后一次性退完扣出质保期所发生费用的质量保证金,以上均为无息退还。7.6支付实施要求:7.6.1每月进度款支付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当月工人的出勤表、工资表、发放名册及发放金额;发放后将发放的单据经工人确认后报送一份到项目部;如不按要求报送,甲方有权不支付进度款。7.6.2甲方在拨付乙方进度款之前,将对进度款支付情况进行公示,甲方按合同约定付款后,乙方未付劳务工工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7.6.3根据国家有关保护劳务工合法权
6、益的规定,乙方不得扣劳务工应得报酬。若发生此类情况,甲方将在中期支付的进度款中代乙方支付给投诉的劳务工应得报酬。且不对投诉金额的准确性负责,后果由乙方承担。7.6.4乙方收款人员凭乙方开具的发票及委托书向甲方收款,其他未经乙方授权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收取款项。第八条 双方责任和义务:8.1甲方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施工用水用电;8.2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8.3甲方负责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相关工作。8.4乙方严格按照方案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
7、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8.5乙方自备项目施工所需的一切机械设备及工用具,并自负保管责任。8.6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第九条 材料、设备供应9.1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乙方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甲方清点。同时在采购前应将样品报由甲方和业主书面认可后才能采购和使用,未经甲方和业主认可自行采购的材料,不准进场使用且概不计量,由乙
8、方自行承担损失,同时甲方还应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权利。9.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9.3甲方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乙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第十条 工程变更 10.1施工变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10.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11.1乙方保证按合同约定供应货物及完成施工,若因乙方
9、自身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完成则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2000.00元。若因甲方原因影响,则乙方完工时间相应顺延。11.2 合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单方终止合同,应向对支付合同总额50%的违约金。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管理12.1乙方应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并对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依法承担全部责任。12.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12.3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同
10、时,必须接受甲方安全管理部门的进场安全教育,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及安全生产禁令。12.4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在24小时内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并 独立及时处理解决问题、支付相关费用。事故处理后积极配合甲方、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按照约定和调查结论承担相应的责任。12.5乙方对本单位机械设备、运输车辆、人员运货过程发生的一切事故(含交通事故、其他意外等)责任自行全部承担。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解除和争议解决方式:13.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如需要变更或终止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合同协议书。
11、13.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盖章代表签名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第十六条 合同附件:16.1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身份证明复印件;16.2双方相关工作人员通讯录(姓名、职务及电话),双方合作过程中的往来文件。甲方:云南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第4页,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