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服务合作协议甲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目的,为提高服务质量,增加知名度,乙方决定与甲方合作办理婚礼庆典相关服务。具体事宜如下:一、合作经营期限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二、主持人应首先满足公司需求,在公司同意情况下方可对外接单。如公司承诺当天主持安排,有无出场都必须付主持费用,主持人违约不到现场,赔偿十倍金额。三、主持人应着装整洁,举止文明,谈吐大方。四、主持人若未能准时到达或提前离开婚庆(庆典)现场,导致客人不满,将由主持人承担相关责任。五、主持人必须在举行仪式前提前半小时到现场跟客人沟通。六、主持人如在举行仪式过程中出现失误,引致客人不满需承担相关责任。七、主持人不能在婚庆(庆典)仪式中向客人提出过分要求。(如索要红包、喜烟等)。八、主持人在签约本公司后,在对外的各种业务活动, 以公司的利益为先,不得从事和公司利益相违背的行为。九、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十、公司首先推荐乙方。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甲方: 乙方:电话: 电话:地址:地址: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