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阳光城一期成套配电箱
供
货
合
同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河南博方电气有限公司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合同协议书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河南博方电气有限公司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共同签订,卖方愿以总价格(大写) 贰佰肆拾叁万元整(小写: 2430000 元 ),合同优惠率为 3.2 %向买方提供货物并提供服务,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1、本合同买卖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并履行各自应负的全部责任。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 合同协议书
(2) 合同条款
(3) 报价通知、报价文件、约谈记录及相关承诺
(4)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 双方有关本合同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合同货物及合同价格
凡卖方供应的货物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卖方提供合同货3.1合同总价包括成套配电箱的加工制作、运输、装卸、堆放至甲方指定地点,产品的检测费、管理费、税金、现场配合验收、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及一切费用。
3.2详见成套配电箱报价清单(附表1至附表5),附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配电箱系统图见施工图。
3.4货物数量为暂定值,结算时固定单价不变,根据实际供货数量实行多退少补。
3.5如果买方根据现场实际使用情况及相关国家施工验收规范需要变更设计图纸,增减或变更元器件,如果报价人2012年11月14日递交的报价文件【含相应电子版配电箱组价明细表】中有相同或相近项目的,则按照原报价执行,同时执行3.2%优惠率;如果没有相同或相近项目的,则承包人报价,并报经发包人同意后结算。
3.5卖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和货物交付时间向买方提供上述合格的产品和服务。
4、买方保证按卖方所提供的开户行及帐号付款,若有变更以卖方书面授权委托书为准。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合同发生的会议纪要、签证、各种通知文件、证书等书面形式资料均应作为合同条款的补充内容,与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经双方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到产品保修期满结清保修金后自行失效。
7、本合同一式捌份,双方各执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 方:(盖章) 卖 方:(盖章)
授 权 代 表:(签字) 授 权 代 表:(签字)
开户银行:
账 号:
本合同签订日期为: 年 月 日 .
合 同 条 款
1.定义
1.1“合同”指买方和卖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合同价格”指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全面地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得到的款项。
1.3“货物”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硬件和软件、使用手册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1.4“服务”指合同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开发、安装、技术协助、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1.5“买方”指通过招标,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单位。
1.6“卖方”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经济实体。
1.7“现场”指将要进行货物安装和运转的地点。
1.8“验收”指买方依据技术规格的规定接受合同货物所依据的程序和条件。
2.适用范围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
3.原产地 原产地指货物所需硬件及开发软件的生产地,或提供辅助服务的来源地。
4.货物名称及各项要求
详见报价通知。
5.技术规格和标准
本合同项下所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报价通知技术规格规定的标准相一致。若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规定,货物则应符合相应的国际标准或国家(中国)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本工程元器件采用罗格朗低压电器(无锡)有限公司生产的以下产品:
小型断路器------------TLB系列
隔离开关--------------TLG系列
塑壳断路器------------TLM系列
塑壳漏电断路器--------TLL系列
双电源----------------TLQ系列
浪涌保护器------------TLU系列
万能式断路器----------TLW系列
交流接触器------------TLC系列
过载继电器------------TLR系列
接触器式继电器--------TLJ系列。
5.1、箱(柜)体
①箱体尺寸:依照图纸设计尺寸并结合工程现场实际情况以合适尺寸制造;没有设计尺寸的,在保障合理空间的前提下尽量缩小。
②钢板要求:冷轧钢板,低压配电柜体板厚≥2mm,明装箱≥1.8mm,暗装箱≥1.5mm 。
③喷涂标准:静电喷塑(涂层应完整)
④箱(柜)体颜色:按照甲方要求。
5.2、配套要求
(1)所有一次回路的线路截面应与设计的进出线径相匹配。
(2)箱(柜)内相线、中性线(N)、保护接地线(PE)的编号应齐全,正确;配线应整齐,无绞接现象;分别设置中性线(N)、保护接地线(PE)的汇流排,汇流排端子孔径大小、端子数量应与电线线径、电线根数适配;电线连接应紧密,不得损伤芯线和断股,多股电线应压接接线端子或搪锡;螺栓垫圈下两侧压的电线截面积应相同,同一端子上连接的电线不得多于2根;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保护接地线(PE)连接可靠;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应用裸铜编织软线与箱(柜)体内接地的金属部分做可靠连接。
(3)所有存在二次线路的箱、柜图纸均采用压模或过塑工艺可靠粘贴在箱门后,二次线路敷设(电子回路除外)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5m㎡的软线,线号齐全且与原理图相符。
(4)回路及箱体标识应明确和美观。
(5)在所有需要消防联动箱(柜)体顶面的右侧距边10mm处预留¢20的敲落孔。
(6)符合图纸设计和现行的相关规范要求。
(7)箱(柜)在原装暗装锁的基础上分别加装明装锁鼻一套,挂锁采用电力专用铜锁,钥匙通用。
(8)箱(柜)双开门的或其他类似情况,应加装内插销。
5.3、电度表及电度表箱的技术要求
(1)电度表全部选用电子式电度表,电度表准确等级不低于2.5级;互感器准确等级不低于1.0级。
(2)2号院,5号院储藏间电度表选择安科瑞牌预付费单相电子式电度表DDSY1352系列,规格见图纸。
(3)2号院,5号院储藏间电度表箱厚度在保证符合规范的情况下尽量做到最小,进出线方式为上进上出。
(4)2号院,5号院储藏间电度表箱门板上开孔,要做到IC卡充值不需要打开表箱门。
(5)其他电度表选择正泰公司生产的电子式电度表,规格见图纸。
5.4、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最新颁布的有关验收规范,工艺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电气规范,并通过国家强制性认证。
6.专利权
卖方须保障买方在中国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卖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7.包装
7.1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于长途内陆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指定现场,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货物损坏和丢失的责任或费用。
7.2所供货物应附有详细的技术说明、出厂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证书。
8.电子元器件
本合同项下使用的所有电子元器件注册商标见下图:
9.交货条件
9.1供货期:签订合同后根据买方要求供货,按要求的规格、型号、数量和时间表供货,由买方和卖方共同验收。因卖方对配电箱型号规格核对、生产、运输等原因造成货物损坏、损失,卖方负责免费更换,且不得延长供货期。
9.2交货地点:阳光城一期2、3、5、10号院及幼儿园甲方指定施工现场。
9.3卖方发货,接买方通知20日历天内,按照甲方要求的数量、型号、规格等分批分次供货到位。卖方发货前应提前三天通知买方以便给与现场配合。
9.4每次交货,必须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材质单、质保书等。
9.5货物质保期:货物投入使用后 两 年;在质保期内,如果货物因卖方的责任必须停止运行,质保期也应相应延长。
9.6卖方负责安排运输,并承担费用。
9.7卖方装运的货物必须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否则,一切后果均由卖方承担。
10.运输保险
签订合同后,需要时,由卖方办理相关的保险。
11.价格与支付
11.1合同价款支付均以人民币结算。
11.2货物运至现场,相关技术资料齐全,提交正规等额发票,产品检验合格后,每个月支付至已所供货物总价款的80%(如仅供箱体,则付至箱体总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毕无异议后付款至结算总价款的95%,其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付清。
11.3因买方变更造成卖方经济损失而无法变更和挽回时,应按实核算由买方承担,其交货期也相应顺延。
11.4除另有规定外,可采用支票或银行汇票的方式之一付款。
12.价格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卖方为其所供货物和服务而要求买方支付的金额应与其最终报价一致。
13.质量保证
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采用的是最佳设备、材料和一流的环境、界面,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因货物质量问题而出现工程事故,卖方应负全部责任。
14.检验
所供货物须有见证送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送检费用由卖方承担。
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 买方可申请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并有权根据检验证书条款立即向卖方提出索赔。
15.索赔
15.1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买方已于规定的检验、安装和验收期限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卖方应按买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买方拒收货物并把被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买方,卖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买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如因质量问题引起工程事故,一切经济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15.2如果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卖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的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买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卖方应得的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16.延期交货与核定损失额
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交货(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在卖方同意支付核定损失额的条件下,买方将同意延长交货期。核定损失额的支付将从卖方应得的货款中扣除。核定损失额比率为每迟交7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5%计,不满7天按7天算,但是,核定损失额的支付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15%。如果卖方在达到核定损失额的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因卖方违约终止合同,而卖方仍有义务支付上述迟交核定损失金额。
17.不可抗力
17.1 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则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17.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或传真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8.税费
18.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向买方征收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买方支付。
18.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向卖方征收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卖方支付。
19.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合同履约保证金为121500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壹仟伍佰元整】,该履约保证金必须在合同签订前五日内支付至买方指定账户,如果正常履行合同,则随最后一次供货款拨款返还卖方(不计息)。合同履行期间,本合同所有元器件均采用正品罗格朗低压电器(无锡)有限公司产品,如甲方发现乙方使用假冒、贴牌、伪劣、以次充好产品,乙方所缴纳质量保证金将被没收,乙方无条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本合同终止。
20.仲裁
20.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诉讼。
20.2合同争端的诉讼应由有管辖权的当地人民法院进行。
20.3诉讼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20.4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执行。
21.违约、终止合同
21.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卖方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准许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21.2买方根据第15.1款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未交付部分的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的额外费用。但是,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2.破产终止合同
当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 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以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采取或将采取补救措施的任何权利为条件。
23.变更指示
23.1 买方可以随时向卖方发出书面指示,在合同总体范围内对如下一点或几点提出变更:
(1)交货时间,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2)卖方须提供的服务;
(3)由于变更而影响的货物数量。
23.2若上述变更导致了卖方履行合同项下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减,应对合同价格或交货进度进行合理的调整,同时相应地修改合同。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的变更指示后7天内根据本款提出调整的实施意见。
24.合同修改
欲对合同条款作出任何改动或偏离,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25.转让与分包
25.1除买方事先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5.2 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但该通知不解除卖方承担的本合同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26.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27.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报、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8.合同生效
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开始生效。
29.补充条款
29.1如卖方延期交货,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卖方应向买方偿付延期违约金,按合同款的5%/7天支付,但不超过合同总价格15%。
29.2卖方应提供罗格朗低压电器(无锡)有限公司郑州办事处出具的产品授权书原件。
29.3卖方应提供河南博方电气有限公司与郑州金开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的采购合同【附带元器件清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由甲方验证原件。
29.4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29.5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报价通知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补充协议”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9.6合同签订前,乙方应提交1台样品:5号院消防电梯双电源配电箱【编号为:19AT1】。
30.售后电话及服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买 方:(盖章) 卖 方:(盖章)
授 权 代 表:(签字) 授 权 代 表:(签字)
开户银行:
账 号:
本合同签订日期为: 年 月 日
附表1 阳光城2号院成套配电箱报价清单
序号
箱体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合价
备注
一
1#楼
1
配电柜
AP-1
2
7147.00
14294.00
2
配电柜
AP-2
2
7147.00
14294.00
3
应急照明配电箱
AT-ALE
1
3878.00
3878.00
4
应急照明配电箱
AT-ALE'
1
3878.00
3878.00
5
双电源切换箱
AT-01
1
3931.00
3931.00
6
双电源切换箱
AT-02
1
3706.00
3706.00
7
双电源切换箱
AT-DT1
2
3346.00
6692.00
8
双电源切换箱
AT-DT2
2
3346.00
6692.00
9
照明配电箱
ALE
12
503.00
6036.00
10
照明配电箱
ALE1
2
653.00
1306.00
11
应急照明配电箱
ALE01,02
2
745.00
1490.00
12
配电箱
AP-D
1
2313.00
2313.00
13
宿舍照明箱
AL-11
1
3041.00
3041.00
14
宿舍照明箱
AL-12
1
2313.00
2313.00
15
插座箱
CZX1,CZX2
2
945.00
1890.00
16
地下室储藏间照明箱(变更)
AD0
40
189.00
7560.00
17
地下室电表箱
AW01
1
5409.00
5409.00
18
地下室电表箱
AW02
2
5938.00
11876.00
19
地下室电表箱
AW03
1
1225.00
1225.00
20
小 计
77
101824.00
二
2#楼
1
配电柜
AP-1
1
7147.00
7147.00
2
配电柜
AP-2
1
7147.00
7147.00
3
应急照明配电箱
AT-ALE
1
4388.00
4388.00
4
双电源切换箱
AT-03
1
4102.00
4102.00
5
双电源切换箱
AT-DT1
1
4085.00
4085.00
6
双电源切换箱
AT-DT2
1
4085.00
4085.00
7
照明配电箱
ALE
6
503.00
3018.00
8
商业照明箱
AD1
2
474.00
948.00
9
地下室储藏间照明箱(变更)
AD0
15
189.00
2835.00
10
地下室电表箱
AW0
1
9362.00
9362.00
11
照明配电箱安装
ALE1
1
597.00
597.00
12
双电源切换箱
AT-FJ
1
3554.00
3554.00
13
小计
32
51268.00
三
3#楼
1
配电柜
AP-1
2
6950.00
13900.00
2
配电柜
AP-2
2
6950.00
13900.00
3
应急照明配电箱
AT-ALE
1
1465.00
1465.00
4
双电源切换箱
AT-05
1
8632.00
8632.00
5
双电源切换箱
AT-06
1
3921.00
3921.00
7
双电源切换箱
AT-RD
1
3382.00
3382.00
8
双电源切换箱
AT-XK
1
3382.00
3382.00
9
双电源切换箱
AT-DT1
2
4015.00
8030.00
10
双电源切换箱
AT-DT2
2
4015.00
8030.00
11
配电箱
AT-ALE
1
3830.00
3830.00
12
照明配电箱
ALE
12
503.00
6036.00
13
照明配电箱
ALE1
2
590.00
1180.00
14
照明配电箱
ALE-05
1
637.00
637.00
15
照明配电箱
ALE-06
1
637.00
637.00
16
商业照明箱
AL-S1
8
583.00
4664.00
17
商业照明箱
AL-S
2
622.00
1244.00
18
配电箱
AT-FJ
1
2934.00
2934.00
19
地下室储藏间照明箱(变更)
AD0
32
189.00
6048.00
20
地下室电表箱
AW01
1
11547.00
11547.00
21
地下室电表箱
AW02
1
9362.00
9362.00
22
小计
75
112761.00
四
4#楼
1
配电柜
AP-1
1
6950.00
6950.00
2
配电柜
AP-2
1
6950.00
6950.00
3
双电源切换箱
AT-04
1
3801.00
3801.00
4
双电源切换箱
AT-DT1
1
4094.00
4094.00
5
双电源切换箱
AT-DT2
1
4094.00
4094.00
6
应急照明配电箱
AT-ALE
1
3647.00
3647.00
7
照明配电箱
ALE
6
503.00
3018.00
8
地下室储藏间照明箱
AD0
21
189.00
3969.00
9
地下室电表箱
AW0
1
12291.00
12291.00
10
商铺照明箱
AL-S1
12
566.00
6792.00
11
商铺照明箱
AL-S
6
619.00
3714.00
12
照明配电箱
ALE1
1
658.00
658.00
13
双电源切换箱
AT-FJ
1
2934.00
2934.00
14
小 计
54
62912.00
五
地下车库
1
照明箱
AL-0
1
3861.00
3861.00
2
照明配电箱
AL-01,02,05
3
831.00
2493.00
3
照明配电箱
ALE-01,02,03,04
4
671.00
2684.00
4
照明配电箱
AL-04
1
901.00
901.00
5
照明配电箱
AL-03,06
2
890.00
1780.00
6
小计
11
11719.00
合 计
249
340484.00
合同价
优惠率3.2%
249
329586元
附表2 阳光城3号院成套配电箱报价清单
序号
箱体名称
规格及型号
数量
(台)
单价
合价
备注
一
1#楼
1
配电箱
D01 E01
2
4390.00
8780.00
2
配电箱
ALJG
1
2872.00
2872.00
3
配电箱
ALDT
1
2588.00
2588.00
4
配电箱
ALZ
1
2989.00
2989.00
5
配电箱
AE8
1
1399.00
1399.00
6
配电箱
AE3~7
5
1385.00
6925.00
7
配电箱
AE2
1
1399.00
1399.00
8
配电箱
AE1
1
5076.00
5076.00
9
配电箱
AXT
1
5413.00
5413.00
10
配电箱
APT
1
6150.00
6150.00
11
小 计
15
43591.00
二
2#楼
1
配电箱
D01 E01
2
4148.00
8296.00
2
配电箱
ALDT
1
2357.00
2357.00
3
配电箱
AXT
1
5413.00
5413.00
4
配电箱
APT
1
5709.00
5709.00
5
配电箱
AE8
1
1245.00
1245.00
6
配电箱
AE3-7
5
1245.00
6225.00
7
配电箱
AE2
1
1299.00
1299.00
8
配电箱
AE1
1
3222.00
3222.00
9
配电箱
ALJG
1
2872.00
2872.00
10
配电箱
ALZ
1
2989.00
2989.00
11
商业表箱
2-1AW01
1
4532.00
4532.00
12
配电箱
2ALS-1、2ALS-2
2
967.00
1934.00
13
配电箱
2ALS-3、2ALS-4 2ALS-5
3
1220.00
3660.00
14
小计
21
49753.00
三
3#楼
1
配电箱
D01 E01
2
4148.00
8296.00
2
配电箱
ALDT
1
2357.00
2357.00
3
配电箱
AE8
1
1245.00
1245.00
4
配电箱
AE3-7
5
1245.00
6225.00
5
配电箱
AE2
1
1299.00
1299.00
6
配电箱
AE1
1
3222.00
3222.00
7
配电箱
AXT
1
5413.00
5413.00
8
配电箱
APT
1
5709.00
5709.00
9
配电箱
ALZ
1
2989.00
2989.00
10
商业表箱
3-1AW01
1
3991.00
3991.00
11
配电箱
3ALS-1-3ALS-4
4
1220.00
4880.00
12
配电箱
ALJG
1
2872.00
2872.00
13
小计
20
48498.00
四
4#楼
1
配电箱
D01 E01
2
4148.00
8296.00
2
配电箱
ALDT
1
2357.00
2357.00
3
配电箱
AE8
1
1245.00
1245.00
4
配电箱
AE3-7
5
1245.00
6225.00
5
配电箱
AE2
1
1299.00
1299.00
6
配电箱
AE1
1
3222.00
3222.00
7
配电箱
APT
1
5006.00
5006.00
8
配电箱
ALJG
1
2872.00
2872.00
9
商业表箱
4-1AW2
1
5034.00
5034.00
10
配电箱
4ALS-1-4ALS-3
3
1220.00
3660.00
11
配电箱
4ALS-4~4ALS-10
6
967.00
5802.00
12
配电箱
AXT
1
5413.00
5413.00
13
商业表箱
4-1AW01
1
3990.00
3990.00
14
小计
25
54421.00
五
5#楼
1
配电箱
D01 E01
2
4390.00
8780.00
2
配电箱
ALJG
1
2872.00
2872.00
3
配电箱
ALDT
1
2588.00
2588.00
4
配电箱
ALZ
1
2989.00
2989.00
5
配电箱
AE8
1
1321.00
1321.00
6
配电箱
AE3~7
5
1307.00
6535.00
7
配电箱
AE2
1
1321.00
1321.00
8
配电箱
AE1
1
5076.00
5076.00
9
配电箱
AXT
1
5413.00
5413.00
10
配电箱
APT
1
6150.00
6150.00
11
小 计
15
43045.00
六
6#楼
1
配电箱
D01 E01
2
4048.00
8096.00
2
配电箱
ALJG
1
2872.00
2872.00
3
配电箱
ALDT
1
2357.00
2357.00
4
配电箱
AXT
1
5413.00
5413.00
5
配电箱
APT
1
5709.00
5709.00
6
配电箱
AE8
1
1245.00
1245.00
7
配电箱
AE3-7
5
1245.00
6225.00
8
配电箱
AE2
1
1299.00
1299.00
9
配电箱
AE1
1
3222.00
3222.00
10
配电箱
ALZ
1
2989.00
2989.00
11
小计
15
39427.00
七
7#楼
1
配电箱
D01 E01
2
4048.00
8096.00
2
配电箱
ALDT
1
2357.00
2357.00
3
配电箱
ALJG
1
2872.00
2872.00
4
配电箱
AXT
1
5413.00
5413.00
5
配电箱
APT
1
5709.00
5709.00
6
配电箱
AE8
1
1245.00
1245.00
7
配电箱
AE3-7
5
1245.00
6225.00
8
配电箱
AE2
1
1299.00
1299.00
9
配电箱
AE1
1
3222.00
3222.00
10
配电箱
ALZ
1
2989.00
2989.00
11
配电箱
7ALS-01
1
1220.00
1220.00
12
小计
16
40647.00
八
8#楼
1
配电箱
D01 E01
2
4390.00
8780.00
2
配电箱
ALJG
1
2872.00
2872.00
3
配电箱
ALDT
1
2588.00
2588.00
4
配电箱
AE9
1
1321.00
1321.00
5
配电箱
AE3~8
6
1307.00
7842.00
6
配电箱
AE2
1
1399.00
1399.00
7
配电箱
AE1
1
4998.00
4998.00
8
配电箱
8ALS-1、8ALS-2
2
1220.00
2440.00
9
配电箱
8ALS-3、8ALS-4
2
967.00
1934.00
10
配电箱
AXT
1
5413.00
5413.00
11
配电箱
APT
1
6150.00
6150.00
12
配电箱
ALZ
1
2989.00
2989.00
13
商业表箱
8-1AW1
1
3521.00
3521.00
14
小计
21
52247.00
九
9#楼
1
配电箱
D01 E01
2
4390.00
8780.00
2
配电箱
ALDT
1
2588.00
2588.00
3
配电箱
AXT
1
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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