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企合作实验室协议书许昌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甲方)与许昌移动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共同建立校企合作关系,建立“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移动公司实验室”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意向:一、合作总则为加强校企合作,实现校企双赢的目标,建立良好的校企合作关系。为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提高学生素质和技能,为企业培养既有良好职业素质又有很强的操作技能的应用型人才,为扩大企业知名度,提高移动通信的影响力,双方同意共同建立“移动基站实验室”。二、责任和义务(一)甲方1、根据乙方设备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在学院实验楼提供满足乙方建设实验室场所。2、根据乙方的要求,确定实验室的布置和安装,保证实验室的安全
2、和环境卫生,严格按照己方的维护要求进行日常的巡检。3、根据乙方的要求,派专人对新产品展厅进行日常管理。4、根据教学需要,可以在实验室进行演示教学工作。5、负责实验室设备的完好。6、提供实验室所需的电力。(二)乙方1、拥有在实验室展示设备的所有权。2、根据自身需要在实验室进行人员培训。3、提供展厅展示的产品和设备宣传资料。并负责想学院提供教学课件,并根据院方要求配合学校的教学。4、按照乙方需要,随时可以在实验室进行员工的培训和技术实验。5、按照需要,及时更新产品和设备。三、合作时间合作时间为三年,根据双方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可长期合作。首次合作结束后,双方可共同商议形成新的合作意向。四、其它。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合作协议一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双方应遵守有关条款,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盖章)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盖章)许昌移动分公司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日期: 日期:附件:首次提供的设备清单:(1)主设备:NOKIA-DE34机柜一台,BCF一块,TRUA一块,CSUA一块,PSUA一块,TRX一块,AFEA一块,天线一套,各种连线等。(2)电源设备:交流配电箱一台,电源柜一台、检控模块一块,电源模块一块,各种连线等。(3)传输设备:综合柜一台,传输设备一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