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销售模式: 区域范围: 经 销 商: 合同编号: SHUIROUQING001 商品销售合同书甲方:四川省巨石商贸有限公司乙方: 二O一一年 月 日本合同各方均具有或被授权具有独立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能力,本合同各方签字代表具有或被授权具有签订本合同的权利。甲方法定名称: 法人代表: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Email: 开户银行: 账 号: 乙方 法定名称: 法人代表: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Email: 开户银行: 账 号: 第一条 总则1. 四川省巨石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已经取得了此合同期内 系列产品全国市场指定经销权。2.本合同经
2、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平等协商,均确认本合同已真实反映双方意图,同意签署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第二条 经销产品甲方同意,乙方经销的甲方的产品品种名称如下表: 序号产品名称包装规格单 价(人民币)备注123第三条 经销范围1甲方同意乙方取得本合同约定地域的经销商资格。本合同约定经销的地域范围为: 范围内销售。2乙方在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可在乙方的经销区域内选择下一级的经销商。同时乙方对其选定的下一级经销商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第四条 经销期限1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五 年,自 2011 年 月 日至 2015 年 月 日。2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应就续展合同进行商定并达成一致,同等条件下乙方
3、有优先续签权。3、双方约定的合作期限初定为叁年,在完成当年度合同后,双方再协商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第五条 产品销售目标及计划1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应完成年度购进目标 万元(人民币大写: 拾 万元整)。2乙方应当在合同期内按照双方约定的任务计划表逐月完成相应的购进量。月度分解购进计划如下(单位:万元人民币):月份2011年2012年合计678910111212345目标第六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即获得 系列产品在本合同约定区域内的市场销售、管理及推广权。2乙方应认同、支持甲方品牌战略和经营理念,注重共同发展;严格执行甲方的价格政策及市场策略。3乙方应积极主动推广甲方产品,
4、积极进行市场营销活动并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完成约定的销售任务。4配合甲方做好约定经销范围的广告宣传及产品推广工作。5配合甲方做好所经销市场的市场调研工作,根据甲方要求按月提供竞争品牌及所经销区域市场信息。7主动、及时处理顾客异议。8遵守甲方的相关市场管理制度及规定。9. 乙方应按月完成进货计划,确保经销合同约定的安全库存,乙方应允许甲方业务管理人员随时检查乙方的实际库存。乙方应保证其所属区域内的各终端门店不断货。10乙方不得经营假、冒、伪、劣产品。同时,乙方应配合甲方的知识产权维权工作。一旦知晓任何侵犯甲方商标专用权的情形,乙方应即时通知甲方。第七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业
5、务指导及市场管理工作。2.甲方在每(月)季度结束后,有权对双方账务往来的真实性和经济性进行审核,乙方应全力支持。3.甲方有查阅乙方产品出货单和销售单价表的权利。4、甲方保证所供乙方商品为市场唯一,甲方不再生产包装类似、价格与之相近产品投放市场。5、乙方前期在包装设计等产生的费用,甲方在生产成本中予以摊销。第八条 窜货管理 1. 窜货定性:一般性窜货和恶性窜货一般性窜货是指在一个月内向合同约定经销区域外销售金额超过5000元或者销售数量在15件以内的窜货行为。恶性窜货是指一次性窜货销售的数量在15件以上,故意涂改产品标识,或是在短时期内(三月内达两次及以上)经常性的、批量的、屡教不改的,在市场调
6、价、大型促销活动开展期间、公司员工休假期间等发生的窜货行为。2、窜货处罚(1)对于乙方出现一般性窜货:甲方有权处罚乙方(窜货方)4000元6000元罚款,同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停止窜货、回购窜货产品。(2)对于乙方出现恶性窜货,甲方可单独或联合采取如下措施: a甲方有权处罚乙方(窜货方)6000元10000元罚款;b有权立即单方面宣告终止本合同。乙方因甲方宣告终止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c甲方保留根据市场损失情况向乙方索赔的权利。(3)乙方应当在保证金被扣除后的三日内补足保证金的差额部分。若乙方没有在规 定的日期补足保证金的差额部分,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3. 乙方(窜货
7、方)因窜货被处罚后,如再次发生窜货行为,第二次按第一次处罚标准再增加0.5倍。处罚,第三次取消经销商资格,同时取消乙方已完成的购进额的年度返利。 4.甲方财务部直接从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或季度返利)中扣除窜货处罚金。第九条 产品价格1本合同所称产品价格是指 系列产品的销售价。2甲方产品的销售价格见合同附件,且需加盖甲方的公章方为有效。合同附件中的术语定义:甲方供货价是指甲方向乙方销售产品的价格;乙方终端供货价是指乙方对终端零售商(包括但不限于酒店和商场、超市)销售甲方产品时的销售价格;建议终端零售价是指甲方产品由终端零售商(包括但不限于酒店和商场、超市)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最低价格。3. 甲方
8、有权对上述定价进行调整,但须在新价格生效日期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新价格生效后甲乙双方按新价格执行。4.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产品价格体系,乙方终端供货价和建议终端零售价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价格,如违反上述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3000元-5000元/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从保证金中扣除);或是单方宣布终止本合同并可追究乙方的违约及赔偿责任。乙方对其下一级经销商及销售终端的违反本条规定的低价、乱价行为承担连带责任。5.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市场活动,并保证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提交卖场、门店、酒店及其它终端的准确数据,并允许甲方管理人员随时查询。乙方必须积极开拓市场,并接受甲方的市场指导和监督
9、。6. 乙方应履行上述义务,如有违反上述之一者,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1)甲方可以扣除乙方的保证金。(2)甲方单方面取消对乙方第十条所指的经销商奖励。(3)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各类经济处罚措施。(4)取消乙方对该产品的经销资格并单方宣告终止本合同。第十条 甲方对乙方的市场支持及返利 :见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 产品订单1 订单:即产品购货计划单。2.乙方每次购货前须提报购货订单列明品种、规格、酒度、数量、价格及总货款,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传至甲方,甲方在收到后两日内回复乙方。如遇订单内容不规范,甲方可拒绝发货。3乙方在安全库存数量不足的情况下2日内必须补足安全库存数量,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
10、并扣缴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保证金作为赔偿。第十二条 付款/发货1、双方同意的付款方式为款到发货,即:在合同期间内乙方每一次向甲方购买产品时,乙方应通过书面方式通知甲方购买相关产品的类型和数量,并依据双方约定的产品结算价格,一次性结清全部货款。甲方将在确认乙方相关款项到账后及时安排发货。2、乙方将货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上并由甲方出具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款凭证方构成有效的付款。非经甲方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授权同意,乙方不得以现金等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员工)支付货款。对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付款,甲方均不予确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本合同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结算支付。3. 乙方首批提货量不得
11、低于双方约定的首批最低进货量,以后每次订货额不得少于 万元,否则甲方有权对其进行积压,直到达到规定的订货额再行发货。4乙方指定地点收货地点为 ,收货人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为 。甲方同时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的送货单上加盖乙方公章。第十三条 验货1、甲方方交付的产品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和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标准。2、乙方收到甲方产品后应及时验收,若有对产品质量和数量的异议须立即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并立即停止销售,否则视为乙方认可甲方交付产品的质量和数量符合约定。3、如属产品质量问题,需经甲方确认并由甲方负责处理。乙方有权监督甲方销售人员履行职责,调查上报和通知甲方要求及时处理解决。4、凡
12、因质量问题经甲方确认以后需要退货的产品,如甲方已开具增值税发票给乙方,乙方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乙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甲方才能办理退货手续,并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第十四条 经销条件1乙方应提交能证明乙方具有合法资格的证件给甲方审核,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类别:(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卫生许可证复印件;(4)法定名称印鉴及法人代表签名原件;(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6)收货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签名原件;2乙方应向甲方证明具备如下资格,包括但不限于:(1)用于经销约定产品的专项资金为 万元(人民币大写: 拾 万元
13、整);(2)拥有专项用于仓储约定产品的面积为 平方米;(3)拥有用于经销约定产品的专用车辆有 台;(4)拥有可容纳 人的办公场所 处;第十五条 保证金1、为保障市场的正常运行,确保本合同正常履行,甲方将根据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2、乙方预交给甲方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总额为: 万元(人民币大写: 拾 万元整)。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将合同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交付给甲方;否则甲方可重新选定经销商。3、乙方如果在经销期限内违约或者严重违反甲方市场管理制度,此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乙方应在三日内补齐保证金的不足部分,否则本合同自行终止。4、如果本合同期满后,乙方不再经销甲方产品,经甲
14、方调查确认乙方无任何违约或不良行为,甲方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乙方。第十六条 反不正当竞争约定甲乙双方均明确反对商业贿赂等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方对乙方及乙方下一级经销商和员工在终端场所对产品的购销、宣传、促销、推广活动没有现实的控制权,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若发生违反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或类似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乙双方及乙方下一级经销商及其员工应自行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行政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第十七条 合同变更在合同期限内,如果乙方提出变更合同内容,须提前30日书面提出。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双方可对合同内容作更改,签订变更协议,作为本合
15、同补充内容。第十八条 保密条款1乙方承诺保守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价格、市场政策、内部管理政策等,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本条保密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1年内仍然有效。第十九条 合同终止1甲、乙双方在发生本款以下事件时可单方终止本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在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对方。()一方因法律所定义的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其义务;()宣告破产的;()因政府行为导致履行合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未能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则守约方可终止本合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乙方累计 个月或连续 个月无
16、法完成销售任务的,甲方有权随时取消其经销权并单方面宣告提前终止合同。第二十条 合同续签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如果甲方未书面通知乙方续签,则视为合同到期后甲方不再与乙方续签新的年度销售合同。第二十一条 其它约定(1) (2) 第二十二条 其它事项1. 本合同所有补充协议及附件均视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享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由单位盖章,且以甲方收到乙方保证金及首批货款后生效。 4. 本合同涂改部分未加盖公章的无效。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 期: 日 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