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外高立柱广告位租赁合同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就甲方租赁乙方高立柱广告位发布广告事宜共同协商,达成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租赁广告位位置、数量及规格:1.位于 的广告塔二、租赁期限: 三、租赁费用: 每年/元 四、付款期限和方式:1.付款方式: 2.付款期限:一年一付,合同到期付完全款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额正规发票(按照年度,每年度一张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十日内付给乙方租赁费 元(大写: ),质保金为每年全部租金的20%(大写: ),待合同到期后付清。五、甲方权利义务:1.合同期限内,甲方在按规定缴纳租
2、赁费用的情况下,拥有本合同规定的广告位的合法使用权,依法发布户外广告。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租赁费。六、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负有维护广告设施的责任,要确保广告设施正常使用。因广告设施损坏造成的维修费、第三方受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2.合同期内,如因政府行为或公路改扩建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广告位不能使用时,乙方按甲方所租用的实际时间收取租金。在广告位停止使用后十日内退还甲方剩余租金。七、租赁期满1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甲方对此广告位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甲方续租,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告知乙方,双方达成一致后应重新签订合同。2如甲方不续租,本合同终结后,甲方须在十日内自行拆除发布的广告,如逾期不拆除,乙方可任意处置。八、违约责任双方签订合同必须信守,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违约方需按全部租金的10%,共计 元(大写: )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九、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持四份,乙方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