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莞市青年企业家协会校企合作战略联盟协议书2016年5月甲方:东莞市青年企业家协会 法定代表人:地址: 乙方: (高校)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 地址: 甲方,东莞市青年企业家协会成立于1990年5月,是全市性的优秀青年企业家群众组织,是团市委联系青年企业家的桥梁和纽带;是东莞市青年联合会和广东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的团体会员。传承党团红色基因,协会已走过26年光辉历程,始终坚持以竭诚服务青年企业家成长发展为宗旨,团结凝聚了一批又一批青年企业家投身经济社会建设,赢得了各界的广泛好评,并在珠三角地区青年团体中树立起较高的知名度。现已拥有会员1300多名,其中市级直属会员近300名,会员企业涵盖了实业
2、制造、地产建筑、纺织服装、金融投资、能源材料、IT互联网等多个领域。凝聚着百分百实业集团、中镓半导体科技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国名牌企业的力量。多年来,已成功打造出“市长与青年企业家对话”、“青企大学堂”、“青企镇街行”、“青企公益行”、“青企看世界”等品牌活动。自第六次会员大会后,协会适应新常态,展现新作为,搭建“人、财、物”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助力会员企业引进人才,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成立“青创基金”,对项目进行运作积极在人才智库、孵化器建设、投融资服务、众筹项目、上市辅导等方面打造平台,为服务会员提供全新引擎;此外,协会还心系会员健康,与“福华”合作成立“青企健康管理中心”,为会员提供
3、优质、优惠的健康管理服务。推动东莞产业转型升级,东莞青企协正积极地发挥作用,在努力将东莞建设为现代制造业名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乙方为东莞市及周边地区的各大高校和他们的子校,为了充分发挥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加强高校教学、科研及人才培养工作与东莞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联系,借助于东莞企业的优势,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为东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甲乙双方缔结战略联盟伙伴,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起长期友好合作关系,经协商达成以下共识: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1、 甲方负责在自己的宣传载体上开辟“
4、校企合作”专栏,刊登乙方相关专业、优秀毕业生信息、实习生、校外合作服务等内容,供甲方会员企业选择对接。 2、甲方会员企业为对接的乙方,提供学生教学实习基地和老师实习考察,优先满足乙方学生参观、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就业等方面的需求,及时向乙方提供人力资源需求方面的信息,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用乙方的毕业生和实习生。 3、甲方在自己的微信平台为乙方提供一次宣传报道。 4、甲方跟进了解会员企业与乙方合作的效应,适时提出建设性意见促进双方合作。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校企合作”平台的建设,并提供甲方需要的相关宣传资料。 2、根据甲方会员企业对人才的需求,乙方应为甲方会员企业推
5、荐相关专业的优秀毕业生到岗,供甲方会员企业选拔和录用。 3、乙方学生在甲方会员企业实习和老师实习考察,按甲方的要求和条件,选拔合格实习学生,并保证实习时间。 4、乙方作为甲方的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按照甲方的需求进行高技能人才的订单式培养,根据甲方的需求开展多层次专业技能培训。三、附则 1、为加强沟通和联系,甲、乙双方应明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通过不定期的会面研究解决战略联盟合作过程中的问题。 2、双方的具体合作项目可在本战略联盟协议的基础上另签协议。 3、战略联盟合作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可根据双方需要确定是否续签。 4、本战略联盟合作协议各项条款,甲乙双方需共同信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5、本战略联盟合作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即生效;本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