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 路 运 输 合 同托运方:合同签址:承运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经承、托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双方必须共同信守,一经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执行。一、货物及运价货 名包 装重量(吨)承运船名承运方净收价(元/吨)承运方包干价含水附费(元/吨)预算运费大写金额(元)二、装卸 三、船到港时间: 年 月 日,装卸货时间:装 卸 共 天。四、交接方式:承运方要求托运方随船监货 人。五、货物吨位计算方式:承运方装载吨位要求以发货地点电子过磅数据为准,货方要求查方监磅吨位,或船舶水尺标码协商为准,准货完毕,乙方尽量跟甲方协商装货后方可发航。六、运费计算方式:签合同时,首付订金 元,船到港后装货时预付运费 元,余款船舶到港后必须付清再卸货。七、经济责任:承运方要求托运货物保险,装卸时间超过约定时间按每吨天(1.5)元计算囤留费,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除外。八、如到达港卸货码头产生货港货费,货港费由托运方承担。注: 甲方:乙方:电话:电话:合同签定日期:年月日备注: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