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国网(基建/3)190-2015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输变电工程建设监理行为,持续提升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建设监理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程规范,以及公司基建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输变电工程监理管理是指公司各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依据合同约定对参与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进行的管理,以及对所属监理企业实施的专业管理。
第三条 公司按照管理范围分级集中招标选择输变电工程建设监理单位,通过监理合同授予监理权限,确保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监理工作,以维护工程各参建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建设管理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的监理管理,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
(一)负责公司输变电工程监理管理,负责所属监理单位的专业管理,组织制定公司建设监理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指导公司及所属各级单位各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开展监理工作。
(三)负责督促、检查省公司(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下同)对所属监理单位的管理。
(四)负责对省公司级单位监理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五) 研究、协调公司在监理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第六条 公司交流建设部、直流建设部负责对所管理项目的监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第七条 省公司级单位(包括省公司和公司直属建设公司,下同)基建管理部门管理职责
(一)贯彻落实公司监理管理要求,负责所辖输变电工程监理管理,负责所属监理单位的专业管理,及时向公司反馈监理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招投标管理规定,参与省公司所属输变电工程的监理招标,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实施监理。
(三)负责指导、督促所属监理单位按公司管理要求开展各项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影响所属监理单位履行职责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对所属监理单位的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价。
(五)负责收集、分析、上报监理信息。
第八条 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具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省公司级单位、地市供电企业、县供电企业,以下同)管理职责
(一)参与所建设管理输变电工程的监理招标。
(二)受托与监理单位签订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授予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相应的监理权限。
(三)监督监理单位严格履行监理合同,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及公司监理管理规章制度。
(四)汇总、上报监理合同履约情况。
(五)协调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监理中的问题。
第九条 业主项目部管理职责
(一)参与本工程的监理招标工作。
(二)负责本工程的监理管理工作。
(三)审批监理项目策划文件及报审的有关文件。
(四)检查监理项目部标准化管理运转情况,以及监理工作开展情况,提出改进措施意见,实施闭环管理。
(五)运用公司基建管理信息系统规范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理管理工作。
(六)审核监理费支付申请并上报月度用款计划,负责对监理费进行竣工结算,配合与监理费有关的审计以及财务稽核工作。
(七)对监理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评价。
(八)协调监理项目部在工程建设监理中的问题。
第三章 监理工作组织
第十条 监理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监理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和监理合同的约定成立监理项目部,成立监理项目部的正式文件应报建设管理单位备案。
第十一条 输变电工程建设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第一责任人的监理管理体系。监理项目部应保持人员稳定,需调整总监理工程师时,由监理单位书面报建设管理单位批准;需调整专业监理工程师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提前征得业主项目部同意,并书面通知业主项目部、施工项目部。
第十二条 监理项目部应明确监理岗位及职责,并配备相应的监理人员,监理人员需持证上岗(各类监理人员任职资格及条件见附件2)。
第十三条 监理单位应为监理项目部配备满足独立开展监理工作的各类资源,并在工程建设期间,结合工程实际,合理调整资源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
(一)监理项目部应配备足额合格的监理人员(监理人员配备最低要求见附件3)。
(二)监理项目部应配备必要的办公、交通、通信、检测、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等设备或工具,满足本工程需要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等依据性文件等(监理项目部基本设备配置见附件4)。
第十四条 监理单位、监理项目部应实施逐级交底,确保监理工作全面、顺利实施。
(一)监理单位应在监理工作实施前对监理项目部全体人员进行监理合同、监理大纲的交底。
(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对全体监理人员进行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工作方案的交底。
(三)监理项目部应根据工程不同阶段和特点,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应包括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旁站方案、安全监理工作方案、标准工艺策划、质量通病防治控制措施等。
第十五条 监理单位、监理项目部应加强培训,确保监理人员掌握监理工作的内容、要求、方法。各类培训完成后应进行考试,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监理项目部。
(一)监理单位应对全体监理人员进行监理相关知识的培训。
(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对监理项目部全体监理人员进行相关管理制度、标准、规程规范的培训。
(三)监理项目部应根据工程不同阶段和特点,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岗前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特点、技术要求、监理工作方法等。
第十六条 监理工作开始前,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监理项目部管理体系。
第十七条 在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实施过程中,总监理师应每月定期向监理单位本部和业主项目部报告监理工作开展情况,由监理单位定期向业主项目部书面报告监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程竣工投运后向委托方提交监理工作总结。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填写监理工作日志。
第四章 监理工作方法及内容
第十八条 输变电工程建设监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理合同和公司制度,通过文件审查、签证、见证、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监理手段,开展监理检查,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
(一)文件审查是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报审文件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的监理活动。
(二)签证是指对重要施工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和重大工序转接前进行的检查和确认活动。
(三)见证是由监理人员现场监督某工序全过程完成情况的活动。
(四)旁站是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全过程监督活动。
(五)巡视是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
(六)平行检验是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同时,按有关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同一检验项目进行的检测试验活动。
第十九条 输变电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安全监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工程协调等。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和水土保持监理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工程安全监理的内容包括:
(一)审查施工安全管理及风险控制方案、安全技术方案和专项安全措施等安全文件。
(二)参加安委会和安全工作例会。
(三)进行日常的安全巡视检查,组织定期或专项安全检查并督促整改闭环,出现重大不符合情况应立即签发工程暂停令并督促停工整改(需要签发工程暂停令的情况见附件5)。
(四)审查分包计划、分包商资质、分包合同、及分包安全协议,全过程监督项目分包管理工作。
(五)监督施工项目部开展安全通病防治、工程建设安全类强制性条文执行工作。
(六)监督施工项目部机械、安全信息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应急管理。
(七)对重要设施和重大工序转接进行安全检查签证(需进行检查的重要设施和重大工序见附件6)。
(八)监督施工项目部开展施工安全管理及风险预控工作。对三级及以上风险等级的施工工序和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危险作业项目进行安全旁站。
(九)参与项目安全管理评价。
(十)参与事故应急和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 工程质量控制的内容包括:
(一)参与设计文件审查。
(二)审查施工承包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策划文件等有关质量文件。
(三)组织召开质量工作例会。
(四)监督质量通病防治、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执行、标准工艺应用、达标投产和工程创优工作的实施。
(五)对现场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开展平行检验工作。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开展质量旁站监理(需要进行质量旁站的作业工序及部位见附件8)。
(六)对质量管理中出现的重大不符合情况立即签发工程暂停令并督促停工整改(需要签发工程暂停令的情况见附件9)。
(七)组织主要设备的到货验收和开箱检查,按合同约定检查通用设备的技术参数、规范和接口的情况并进行确认。
(八)检查施工承包商采购的拟进场工程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按相关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平行检验。
(九)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签证,组织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和开展监理初检工作,参加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预验收、启动验收及质量监督检查活动。
(十)监督、确认质量问题的整改闭环,督促承包商及时对不合格工程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验收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的工程。
(十一)参与、配合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二)配合达标投产考核和优质工程评选工作,参与质量回访。
第二十二条 进度控制的内容包括:
(一)核查工程开工条件,督促开工条件的落实。
(二)根据工程里程碑进度计划,审查业主提供材料、设备的供货计划,审查施工项目部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三)审查工程工期变更申请,检查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督促纠偏。
第二十三条 造价控制的内容包括:
(一)审查承包商资金使用计划和工程预付款申请。
(二)核实工程量,审核施工项目部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
(三)审核设计变更并监督实施,按合同约定和公司有关规定审查设计变更预算费用。
(四)审核费用索赔申请和竣工结算文件。
第二十四条 工程协调的内容包括:
(一)定期组织或参与工地会议。
(二)协调工程参建单位之间的工程管理问题。
第二十五条 合同管理的内容包括:
(一)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商及分包商的合同履行情况。
(二)协调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工程暂停、工程变更、费用索赔、工程延期及工期延误、合同争议、合同解除等问题。
第二十六条 工程信息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编报监理月报,工程竣工投运后向委托方提交监理工作总结。
(二)使用基建管理信息系统上报工程及监理工作信息。
(三)采集工程施工过程安全质量监理数码照片。
(四)督促、审核施工项目部上报分包动态监管信息。
(五)对设计、施工承包商档案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过程检查、监督。
(六)及时整理、移交合格的工程监理档案资料。
第二十七条 输变电工程建设监理实行全过程监理,涵盖监理合同签订起至保修期结束止。存在可修复工程质量缺陷的,保修期延长至缺陷修复止(输变电工程建设监理各阶段主要工作见附件10)。
第二十八条 需要由监理承担的不属于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内容的事宜,由建设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第五章 考核评价
第二十九条 业主项目部负责对监理项目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在项目投产后一个月,业主项目部根据日常监督管理情况依据公司基建项目管理规定对监理项目部进行综合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上报省公司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确认,并与项目结算、专业队伍评价和资信评价挂钩。
第三十条 公司、省公司级单位通过各项检查对监理工作质量进行过程监督管理。根据公司队伍管理制度依据过程监督管理情况及监理项目部综合评价考核情况定期对监理单位进行考核。
第三十一条 监理单位应建立内部考核机制,对监理项目部、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进行考核。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国网基建部负责监督执行和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企管〔2014〕140号之国网(基建/3)190-2014)同时废止。
附件: 1. 输变电工程建设监理管理流程图
2. 监理人员任职资格及条件一览表
3. 监理项目部人员配置基本要求一览表
4. 监理项目部基本设备配置一览表
5. 需要签发工程暂停令(安全)的情况一览表
6. 需要检查的重要设施和重大工序转接一览表
7. 监理质量旁站的作业工序及部位一览表
8. 需要签发工程暂停令(质量)的情况一览表
9. 输变电工程建设监理各阶段主要工作一览表
附件1
输变电工程建设监理管理流程图
附件2
监理人员任职资格及条件一览表
类 别
33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500kV及以上)
220kV输变电工程
110(66)kV输变电工程
总监理工程师
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应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电力行业I级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2、具有三年及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经培训和考试合格。
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应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电力行业II级及以上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2、具有三年及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经培训和考试合格。
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电力行业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
2、具有三年及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经培训和考试合格。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电力行业II级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2、具有两年以上同类工程工作经验或2个330kV及以上工程监理工作经验。
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或省级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
2、具有两年以上同类工程工作经验。
不设。
专业监理工程师
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电力行业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
2、具有一年以上同类工程工作经验。
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或省(市)级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证书;
2、具有一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
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具有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或省(市)级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证书;
2、具有一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
安全监理工程师
在两年内应参加过国家电网公司或网省公司举办的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熟悉电力建设工程管理。
2、具有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市)级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证书,且熟悉电力建设工程管理。
3、从事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或相关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在两年内应参加过国家电网公司或网省公司举办的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熟悉电力建设工程管理。
2、具有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市)级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证书,且熟悉电力建设工程管理。
3、从事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或相关工作三年以上,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在两年内应参加过国家电网公司或网省公司举办的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省(市)或地(市)级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证书,且熟悉电力建设工程管理;
2、从事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或相关工作三年以上,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造价员
应具备执业资格,具有两年以上同类工程造价工作经验。
监理员
经过电力建设监理业务培训,具有同类工程建设相关专业知识,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从事现场具体监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信息资料员
熟悉电力建设监理信息档案管理知识,具备熟练的电脑操作技能,经监理公司内部培训合格。
注:1. 总监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其他人员年龄应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 35kV项目监理人员任职资格及条件可参照110千伏项目执行。
附件3
监理项目部人员配置基本要求一览表
序号
监理项目部名称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专业监理工程师
安全
监理
工程师
监理员
造价人员
信息资料人员
一
线路工程
1
750kV(±66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
1
1
1
1
原则上平地每10km,山地每7km配备1名监理员
1
2
2
500kV(±500kV)、330kV输电线路工程
1
根据需要配备
1
1
原则上平地每12km,山地每8km配备1名监理员
1,可兼
1
3
220kV输电线路工程或各电压等级的电缆工程
1
根据需要配备
1
1
原则上平地每12km,山地每8km配备1名监理员(电缆隧道工程按照每2km配备1-2名监理员需要配置,其他按需配备)
1,可兼
1
4
110(66)kV输电线路工程
1
无
1
1
原则上平地每15km、山地每10km配备1名监理员
公司统筹安排
1
二
变电工程
1
750kV(±660kV)及以上变电工程
1
1
土建专业:1电气专业:1(±800kV换流站土建专业:3电气专业:3;±600kV换流站土建专业:2电气专业:2;)
1
按专业需要配置
1
2
2
500kV(±500kV)、330kV变电工程
1
1
土建专业:1电气专业:1(±500kV换流站土建专业:2电气专业:2;)
1
按专业需要配置
1,可兼
2
3
220kV变电站工程
1
需要时配置
土建专业:1电气专业:1
1
按专业需要配置
1,可兼
1
4
110(66)kV变电工程
1
无
土建专业:1电气专业:1
1
按专业
需要配置
公司统筹
安排
1,可兼
注:1. 除330千伏以上新建项目总监不得兼任多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外,当总监理工程师需同时兼任多个监理项目部总监理工程师时,应经建设单位同意,且220千伏新建项目不应超过2项,其他项目一般不应超过3项。
2. 特高压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监理人员。
3. 35kV监理项目部人员配置基本要求可参照110千伏项目执行。
附件4
监理项目部基本设备配置一览表
序 号
名 称
配 备 说 明
一
办 公 设 备
1
计 算 机
现场配置,数量应满足工程需要
2
打 印 机
现场配置,数量应满足工程需要
3
复 印 机
现场配置,数量应满足工程需要
4
传 真 机
一台
5
扫 描 仪
一台
6
数码相机
监理部1-2台,现场监理人员每人一台
二
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
1
测厚仪
需要使用时,由监理公司统一调配
2
混凝土强度回弹仪
3
经纬仪
现场配置,数量和型号应满足工程要求
4
游标卡尺
5
力矩扳手
6
接地电阻测量表
7
钢卷尺
8
望远镜
9
建筑多功能检测尺
三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按实际需求配备
附件5
需要签发工程暂停令(安全)的情况一览表
序号
需要签发工程暂停令(安全)的情况
1
无经批准的安全保证措施施工,或安全措施不落实。
2
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施工,特殊工种无证上岗。
3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危及施工安全。
4
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进入现场施工或施工项目部对分包队伍管理混乱。
5
发生七级以上安全事故(事件)。
附件6
需要检查的重要设施和重大工序转接一览表
序号
类别
需要检查的重要设施和重大工序转接
1
重要设施
大中型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或整体提升工作平台、模板自升式架设设施,脚手架、跨越架,施工用电、水、气等力能设施,交通运输道路和危险品库房等。
2
重大工序转接
工程项目开工,变电工程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以及整套启动;线路工程的基础转序立塔、立塔转序架线。
附件7
监理质量旁站的作业工序及部位一览表
序号
项目类型
施工阶段
需进行质量旁站
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
输电线路工程
基础
灌注桩钢筋笼入孔,基础混凝土浇筑。
组塔
全高在100米以上高塔平口以上部分组立、大跨越铁塔组立。
架线
导地线压接。
2
变电工程
土建
桩基础混凝土浇筑,框架梁柱混凝土浇筑,大体积混凝土浇筑,屋面防水、保温层施工等。
安装
主变压器和高抗电抗器就位、器身检查、套管安装、局放试验,GIS安装,接地网测试,高压电缆头制作与耐压试验等。
3
其他
新技术
新技术试验试点等。
附件8
需要签发工程暂停令(质量)的情况一览表
序号
需要签发工程暂停令(质量)的情况
1
发现重大施工质量隐患,或发生7级及以上质量事件。
2
无施工方案及交底、无质量保证措施施工。
3
作业人员未经技术交底施工,特殊工种无证上岗。
4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人员不到位或未按作业指导书施工。
5
施工人员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6
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 变更工程材料。
7
未经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
8
隐蔽工程未经验收擅自隐蔽。
9
其它严重不符合施工规范的施工行为。
附件9
输变电工程建设监理各阶段主要工作一览表
监理工作任务
工程前期(施工准备)阶段
工程施工阶段
工程验收移交阶段
保修等各阶段
工程质量控制
1、参加初步设计评审,并在标准工艺、工程创优、质量通病防治等方面提出监理意见。
2 、督促设计承包商在工程施工图设计中严格执行审定的初设技术方案,落实质量通病防治设计措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标准工艺应用等,并进行核查。
3 、组织监理人员对施工图进行预检,形成预检意见;参加由业主项目部组织的施工图会检及设计交底会议。
4 、应组织审查施工项目部报送的施工文件,重点审查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要求,并及时签署审查意见。
4.1、 审查施工项目部报送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项目管理制度、特殊(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等策划文件。
4.2、审查施工项目部的施工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4.3、审查工程相关的试验(检测)单位的资质文件。
4.4、审查主要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等安全性能证明文件。
4.5、审查施工项目部报送的主要测量、计量器具及试验设备检验证明文件。
4.6、审查施工项目部提交的有关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质量证明文件。
1、审查施工承包商报送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措施)、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及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等有关质量的技术文件、报告和报表,及时签署审核意见。
2、隐蔽工程隐蔽前进行检查、签证确认并签署意见。
3、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特殊施工作业进行旁站监理,并填写相关记录。
4、组织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项目部进行整改闭环。
5、利用独立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做好平行检验工作,工序检查量不应小于受检工程量质检项目的10%,且应均匀覆盖关键工序。
6、施工现场出现需暂停施工的情况,需书面通知施工项目部立即进行停工整改,并报业主项目部。
7、应组织主要设备的开箱检查,供应商、物资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等参加开箱检查。按照物资合同及技术协议,重点检查物资的数量、外观质量、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出厂技术文件、质量保证文件等,开箱检查记录由各方共同签署。
8、审查施工项目部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的质量证明文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并对检(试)验报告进行审核。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通知施工项目部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9、要求施工项目部全面实施标准工艺并定期进行检查督促。
10、对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填写相关记录。
11、以采集工程施工过程数码照片等影像资料为手段,强化对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
12、至少每月召开一次质量工作例会,对工程质量状况进行分析,提出改进质量工作的意见,对存在的质量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责任单位落实。
13、按要求督促承包商进行工厂联调、分系统调试,对发现的设备缺陷,跟踪消缺情况,督促责任单位按时完成消缺,并组织消缺后的验收工作。
14、发生质量事故,按规定汇报,并参与或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5、参与智能化设备出厂联调工作,审定联调单位编制的联调计划,做好联调结果评价。
1、依据相关质量验收规范,组织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和参加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2、依据公司相关规定编制监理初检方案,组织开展工程质量中间验收监理初检、工程竣工验收监理初检工作。
3、参加由建设管理单位组织的中间验收、竣工预验收,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闭环。
4、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检查,督促承包商进行整改,并复检。
5、参加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主持的启动验收。
1、对承包商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督促承包商及时修复,对承包商进行修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
2、配合达标投产考核和优质工程评选工作,参加相关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承包商进行整改闭环。
3、应按合同约定进行质量回访,做好回访记录。
进度控制
根据工程实施进度计划审核设计承包商的施工图交付进度计划,并定期进行检查。
1、对施工项目部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予以审查,并报送业主项目部备案。
2、检查工程开工条件,签署工程开工报审表,报送业主项目部审批;确认分部(单位)工程开工条件,并审批。
3、通过定期召开的工地例会,检查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当发现偏差时,分析偏差原因,提出监理意见,督促施工项目部制定纠偏措施予以纠正。
4、发现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需要对原进度计划进行调整时,要求施工项目部编制施工进度调整计划,审查后并报送业主项目部。
造价控制
协助审核工程量清单。
1、依据施工合同条款、设计及施工文件,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实施工程项目造价动态管理。
2、审查承包商编制的工程资金使用计划和工程预付款申请,报送业主项目部审批。
3、依据清单报价和设计图纸对已经验收合格的工程实施工程计量,依据合同约定的计价原则审核施工项目部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送业主项目部审批。未经监理项目部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量,监理项目部应拒绝计量并拒签该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请。
4、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审核设计变更方案、工程量和变更费用,监督设计变更的实施,组织验收工作,并将符合要求的设计变更纳入工程结算。
5、收集、整理有关资料文件,依据施工合同审核费用索赔申请,提出监理意见和建议,并报送业主项目部。
6、建立工程量、工作量统计报表,对实际完成情况和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制定调整措施,向业主项目部提出调整建议。
7、督促施工项目部依据施工合同的约定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并签署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申请,并报送业主项目部。
安全监理
对施工项目部提出的拟分包计划(含分包内容和性质)、分包商的资质进行审查,并报建设管理单位审批备案。
1、 审查施工安全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施工管理及风险控制方案等有关安全的技术文件、报告和报表,及时签署审核意见。
2、 应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针对施工现场安全现状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要求,督促责任方落实并负责复查整改闭环情况。
3、对重要设施和重大工序转接进行安全检查签证,并签署意见。
4 、对三级及以上风险等级的施工工序和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危险作业项目(附录1)的施工全过程现场跟踪检查监督,实施安全旁站,并填写安全旁站监理记录。
5 、组织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要求施工项目部及时整改闭环。
6、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违反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的施工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项目部整改;情况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暂停施工令,要求施工项目部暂时停止施工,督促施工项目部及时整改闭环,经复核后签署复工申请,并及时报告业主项目部。
7、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及时审查填写相关记录。
8、审查施工项目部报送的三级及以上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和预控清册及动态风险计算结果。
9、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参与或组织施工项目部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检查执行情况及其有效性和响应的及时性。
10、以采集工程施工过程数码照片等影像资料为手段,强化对工程安全的全过程控制,并监督承包商数码照片的采集情况。
11、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对安全监理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对存在的安全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责任方落实。
12、参加由建设管理单位组织的安全管理评价工作,督促存在问题的责任单位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闭环。
13、对施工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的使用情况及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施工项目部未落实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及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或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活动,或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挪作他用的,要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项目部拒不整改或不及时整改的,监理项目部应当及时向业主项目部报告,并有权拒绝核签施工承包商相关费用的支付申请。
14、发生安全事故,按规定汇报,并参与或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5、督促施工项目部开展对分包队伍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无差别”和“同进同出”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报告业主项目部。
工程协调
1、参加工程设计联络会,提出优化建议和监理意见。
2、参加由业主项目部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负责起草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3、审查承包商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资料,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报业主项目部批准。
1、运用工地例会、专题会议及现场协调方式,及时协调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2、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就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工作进行协调,提出要求,签发会议纪要,并对会议纪要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参加业主项目部组织召开的工程协调会或专题会议,提出监理意见和建议,对需要监理项目部落实处理的问题进行闭环管理。
4、督促设计承包商提供并完善施工现场工地代表服务,及时解决现场发现的有关设计问题。
5、通过电话、传真、邮件、来往函件及其他方式,加强与工程参建单位联系沟通,及时处理、传递需要协调的问题。
6、协助业主项目部协调物资供应单位及时督促供货商供货,并就现场设备问题及时配合施工项目部要求供货商进行协调处理。
合同管理
参与施工、物资招标工作。
依据监理合同和建设管理单位授权,监督检查承包商、设备供应商的合同履行情况。并及时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工程暂停、工程变更、费用索赔、工程延期及工期延误、合同争议、合同解除等问题。
审核工程安全、质量等保证金和保修金支付申请,报建设管理单位批准支付。
监理文件及信息管理
1 向业主项目部报审监理规划、安全监理工作方案、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
1 利用基建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工程信息管理。重要的工程信息应形成书面文件,并对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建档。
2 采集整理工程过程中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合同管理等信息,并及时、准确、完整的录入基建信息管理系统,督促施工项目部做好相应工作。
1 审核施工项目部提交的竣工草图,督促设计承包商完成竣工图,并签认后移交。
2 在试运行完成后的一个月内向建设管理单位移交监理文件。
环境及水土保持监理
1 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组织机构中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水土保持管理体系、专责人员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审查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相关制度。
2 审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中环境保护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
3 审查施工单位的环境因素辨识、控制措施及“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及风险控制方案”。
4 参加施工图设计交底。
5 检查施工图设计中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内容,并汇总施工单位相关检查意见,提交设计单位,参加施工图设计会检。
6 审查《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中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相关内容。
7 督促施工项目部组织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施工控制措施的培训、交底,并检查相关记录。
8 督促检查施工项目部在材料站、办公、生活区选择及布置是否满足文明施
工和环境保护要求。
1 督促检查施工项目部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要求,实现管理制度化、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影响最小化,创造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氛围。
2 检查《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中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相关条文执行。
3 采取审查、巡查、抽查、签证等监理手段,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控制措施。检查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施工记录文件。
4 督促施工单位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控制的落实。
5 通道内房屋要按设计要求拆迁完毕,督促施工单位房屋拆迁后迹地按要求进行恢复。
6 督促检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施工进度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
7 监理工作例会中应包括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内容,形成会议纪要并及时分发。
8 审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变更及措施变更内容,变更流程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国网公司有关规定。若发生需要重新或补充编制环评报告的工程变更,应提请建设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报原环评审批机关批准或备案。
9 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后,监理人员应要求承包单位立即采取措施,可靠处理;当发现施工中存在环境污染事故隐患时,监理项目部先口头指令暂停施工,在报业主项目部同意后,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在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单位应立即向监理项目部和项目法人报告。监理项目部应督促事故责任单位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环境污染事故调查,提出监理处理建议,并监督事故处理方案的实施。
10 在基础、铁塔、架线工程中间验收阶段,同步开展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初检。
11 督促施工单位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的具体实施以及线路通道状况、房屋拆迁、迹地恢复、土地整治、施工便道、临时占地恢复等在施工前、中、后进行影像资料收集并整理、归档,监理进行检查。
12 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迹地恢复、造成较大影响的设施,监理应进行影像资料收集,如排水沟、截水沟、挡土墙、护坡等。
13 参与、配合环保验收工作。
1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三级自检。
2 施工单位在提出的“工程初验申请表”中须包括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相关内容。
3 参加业主项目部组织单位工程预验收,其中包括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相关内容,形成工程环境保护单位工程质量评级统计。
4 参加建设管理单位组织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内控检查。
5 审核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结算资料。
6 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归档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档案资料,其中应包括相关影像资料、施工总结等。
7 监理工作总结中编写环境和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内容
参加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