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审核报告 天职京税字200第号 XXXX:(委托单位名称)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单位 20XX 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其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情况进行了审核。我们审核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章制度、政策文件,以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贯彻制定的关于企业所得税的措施和规定,并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贵单位所提供的账册、年度财务报表、有关纳税资料和数据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贵单位对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条理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按照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贯彻、执行
2、的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出具真实合法的审核报告。经对贵单位 20XX 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事项进行审核,我们认为贵单位:(一)企业所得税汇算过程审核结果如下:销售(营业)收入 元;利润总额 元;纳税调整增加额 元;纳税调整减少额 元;纳税调整后所得 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元;应纳税所得额 元;应纳所得税额 元;减免所得税额 元;期末应补(退)所得税额 元;企业可据此办理纳税申报或审批事宜。附件:1.企业基本情况表 2.企业所得税审核事项说明 3.企业弥补亏损审核表 4.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审核表 5.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审核表 6.企业所得税减免项目审核表 7.联营、股份、中外合资、投资企业收入纳税审核表 8.审核项目汇总表(31)(32)(33)9.企业各税审核汇总表 中国北京 二年月日 中介机构负责人:中国注册税务(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