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文件编号:RNDL-P01~P35 受控状态:
版 本 号:1.0
某某某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依据GB/T19001-2008、GB/T50430-2007、GB/T24001-2004、GB/T28001-2011编制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程序文件
Procedure for Control of quality、environment、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2014-10-20发布 2014-11-01实施
某某某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发 布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程序文件
文件编号:RNDL-P01~P35 版本号: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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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
某某某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一日
目 录
序号
文件编号
文件名称
页次
1
RNDL-P01
《文件控制程序》
2
RNDL-P02
《记录控制程序》
3
RNDL-P03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
4
RNDL-P04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及控制程序》
5
RNDL-P05
《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6
RNDL-P06
《协商沟通与信息交流控制程序》
7
RNDL-P07
《设备设施控制程序》
8
RNDL-P08
《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程序》
9
RNDL-P09
《物资采购控制程序》
10
RNDL-P10
《劳务分包控制程序》
11
RNDL-P11
《试验委托控制程序》
12
RNDL-P12
《环境行为和安全影响控制程序》
13
RNDL-P13
《施工现场重要环境因素控制程序》
14
RNDL-P14
《节能降耗控制程序》
15
RNDL-P15
《职业病防治管理程序》
16
RNDL-P16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程序》
17
RNDL-P17
《危险化学品控制程序》
18
RNDL-P18
《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19
RNDL-P19
《环境监测和测量控制程序》
20
RNDL-P20
《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测量和监视控制程序》
21
RNDL-P21
《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22
RNDL-P22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23
RNDL-P23
《事故、事件及不符合控制程序》
24
RNDL-P24
《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25
RNDL-P25
《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26
RNDL-P26
《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27
RNDL-P27
《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28
RNDL-P28
《产品实现的策划程序》
29
RNDL-P29
《工程项目运作控制程序》
30
RNDL-P30
《作业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程序》
31
RNDL-P31
《作业现场环境管理程序》
32
RNDL-P32
《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
33
RNDL-P33
《事故调查处理控制程序》
34
RNDL-P34
《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35
RNDL-P35
《过程与绩效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RNDL-P01
文件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控制,确保公司管理体系正常运行和保证文件的有效版本,防止作废文件非预期使用,从而保证管理体系正常有效地运行。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理体系运行所要求的有关文件和资料的控制。
3 职责
3.1 总经理、管理者代表是本程序的主管领导,负责相关文件的审批。
3.2 综合部是本程序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程序。综合部组织对现有体系文件定期评审及文件的保存、作废、销毁。
3.3 各部门负责相关文件的编制、使用、发放及借阅。
4 工作程序
4.1 文件的分类
以下文件均为公司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必须予以控制。记录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文件,必须按照《记录控制程序》的规定要求进行控制。
a) 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文件;
b) 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行政文件;
c) 工程合同;
d) 设备材料采购文件;
e) 施工组织设计、商品砼生产计划;
f) 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案、操作规程;
g) 记录;
h) 外来文件。
4.2 文件发布前得到批准
公司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在正式发布实施前必须得到审批,审批的目的是:确保文件是充分的和适宜的。
4.2.1 管理手册由综合部组织编写,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审批、发布。
4.2.2 程序文件由综合部组织各相关部门编写,管理者代表审批、发布。
4.2.3 作业规程、施工方案由工程管理部组织工程技术员编写,施工员审核,项目经理或工程管理部技术负责人审批。
4.2.4 工程施工项目投标书中的技术标部分和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管理部组织编写,总工程师审批。
4.2.5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主要行政文件,由各相关部门编写,综合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4.2.6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一般行政文件,由各相关部门编写,公司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批。
4.2.7 工程管理部的内部管理的办法、措施、制度和施工周、月计划等,由工程管理部组织有关人员编写,工程管理部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审批。
4.2.8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由综合部编写、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由综合部统一编制在《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中。
4.2.9 一般工作人员的任职要求,由各部室、工程管理部编写,各部室、工程管理部的负责人审批并报综合部备案。由综合部统一编制在《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中。
4.2.10 工程合同文件由市场部起草,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或委托代理人批准。
4.2.11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由工程管理部编写,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批准。
4.2.12工程施工机械采购合同、租赁合同、试验委托合同由工程管理部编写,总经理或委托代理人批准。
4.3 必要时对文件进行评审与更新,并再次批准
每年12月份,综合部组织对现有管理体系文件(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文件)进行定期评审,评审现有体系文件的适宜性、充分性,必要时予以修订。修订、更新的文件应按原审批程序进行批准。评审后,由综合部编制并及时更新《受控文件最新状态一览表》发放给各部门,以反映体系文件最新状况。
4.4 确保文件的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
4.4.1 文件更改时,由更改申请人填写《文件更改申请单》,说明更改原因,对重要的更改(如技术参数)还应附有充分的证据。
4.4.2 经文件原审批人审批,原审批人不在时,则由被授权的接替人审批,文件主管部门向该次审批人提供必需的背景材料,审批人在审批时应考虑更改的可行性和适用性。
4.4.3 文件更改获得批准后,该文件的主管部门应制发《文件更改通知单》,按4.5要求范围发放。
4.4.4 各单位接到《文件更改通知单》后应在原文件上更改处作出局部修改的标识,《文件更改通知单》与原文件随行管理。
4.4.5 当发生重大更改或多次更改时,一般应对该文件进行换版。换版由该文件主管部门制发新文件进行审批、发放,同时收回相应作废的文件。填写好《文件回收记录表》。
4.4.6 已批准的《文件更改申请单》由该文件的主管部门保存。
4.4.7 文件换版时,由综合部编制并及时更新《受控文件最新状态一览表》发放给各部门,以反映体系文件最新状况。
4.5 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适用文件的有效版本
4.5.1 管理体系文件的发放:由文件的编写或主控部门制定《发文登记表》,交负责审批或决定的领导确认文件发放范围后,印制与确定范围相一致的份数,在文件上加盖“受控文件”红色印章,并在发放的文件上注明分发号,以分发编号作为受控号进行登记发放。与质量有关的行政文件按国务院公文处理办法进行发放。
4.5.2 文件领用部门/个人应在《发文登记表》上签收。
4.5.3 因文件丢失、严重破损或其他情况(如提供给业主、供应商、认证机构等,或本身确认发放范围时疏漏)而需申请领用时,由申请者填写《文件领用申请单》,经其所在部门审核和该文件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领用。
4.5.4 因破损而重新领用的新文件,分发号不变,并收回相应旧文件。
4.5.5 丢失补发的文件给予新的分发号,并注明已丢失的文件的颁发号失效。
4.5.6 文件主管部门应作相应的发放登记和回收登记。
4.5.7 提供给业主的文件,不受控,可不做更改、换版控制,但必须做好发放记录。
4.5.8 提供给供应商和认证机构的文件,应按照受控要求管理。
4.5.9各部门收到有关文件后,应及时作好《收文登记表》。
4.5.10 综合部收到外来文件,填写公文处理单,送相关公司领导阅批。各部门收到有关文件,将文件上的有关要求进行部门内的文件信息传递(可组织部门人员学习文件或传阅文件等)。
4.5.11 由综合部按公司领导批示将文件要求送相关负责人阅办。各部门收到文件,由部门按文件要求组织部门人员实施。
4.6 确保文件保持清晰、易于识别
4.6.1 任何人不得在受控文件上乱涂乱改,确保文件的清晰、整洁和完好。
4.6.2 各部门持有的受控文件应有序保存,以便存取和查阅,各部门应建立本部门持有的《在用受控文件清单》。
4.6.3 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号识别
a) 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文件和记录表单采用如下编号方法:
RNDL - □ - □□
流水编号:01~99
文件类别的英文缩写:管理手册为“QEOMS”; 程序文件为“P”; 作业文件为“W”;
公司代号:公司名称的拼音缩写(记录表格不使用)
□ - □□-□□
同一标准条款内的,流水编号: 1~99
ISO9001标准条款。
记录表单为“BD”。
b) 有关的行政文件编号方法:
按公文处理办法印发成红头文件的行政文件,其编号按国务院办公厅公文处理办法进行编号。
c) 工程竣工资料编号按档案管理规定要求进行。
4.7 确保外来文件得到识别,并控制其分发
4.7.1 法律法规
4.7.1.1 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有关部委的规章:
a) 国际公约;
b) 国家关于工程建设有关质量技术、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各部委的规章;
c) 企业所在省、市关于工程建设有关质量技术、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
d) 企业所在地区关于工程建设有关质量技术、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
e) 工程所在地的有关质量技术、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f) 政府综合部门、执法部门的通知、公告、规定、办法等其他要求。
4.7.1.2 法律法规的获取方法
综合部、工程管理部应经常与上级建设主管部门保持联系,获取相关的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转交综合部。还可以通过政府机构、协会、出版机构、图书馆、书店、专业性报刊杂志、法律顾问、咨询机构、认证机构、网络查询等渠道补充,以保持对法律、法规要求变化的及时跟踪。
4.7.1.3 法律法规的选择、确认、分发
a) 由各职能部门选择、确认所获取的各类法律、法规、标准及要求的适用性,由
综合部制定《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应用清单》,经管理者代表审批后,将一览表发放到公司相关部门,各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掌握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应用清单》,到综合部查阅、借阅或领取使用。(说明:本条款中的“要求”是指政府有关部门的通知性的制度、办法、规定等文件)
b) 综合部负责保存相关法律、法规的原件,当上述外来文件更新或增加时,应及时修正《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应用清单》,并对旧的原件做相应标识。
4.7.2 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4.7.2.1 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与上级建设主管部门保持联系,获取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还可以通过政府机构、协会、出版机构、图书馆、书店、专业性报刊杂志、
咨询机构、认证机构、网络查询等渠道补充,以保持对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要求变化的及时跟踪。
4.7.2.2 由工程管理部提出,总工程师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及时配置。
4.7.2.3 工程管理部应编制和及时更新全公司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应用清单》和《现行有效施工标准、规程、规范一览表》并发放给各工程管理部和有关部门,各相关部门和工程管理部根据工作需要和掌握的清单和一览表,到工程管理部、查阅、借阅或领取使用。工程管理部应编制和及时更新本项目的清单和一览表,以反映其使用的有效状况。
4.7.3 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
4.7.3.1 施工图纸和发包人、监理等来的文件由工程管理部负责人员接收并做好收文登记。
4.7.3.2 根据施工图纸和发包人、监理等来的文件数量和使用需要,由工程管理部进行分发、作好分发记录,各使用人保管好施工图纸和发包人、监理等来的文件。
4.7.3.3 设计单位和甲方监理提出的变更:
a) 设计变更必须由设计院(室)制发或认可,并加盖图纸专用章。
b) 工程管理部负责人接收设计变更通知单(要求一式三份)作好收文登记,工程管理部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核。必要时,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查。工程管理部然后将确认的可以实施的设计变更通知转发相关部门。
c) 若变更引起工程项目的造价和工期变化,工程管理部技术负责人必须填写工程变更申请审核的有关手续报发包人、监理签认后才实施。
d) 工程管理部技术负责人将可以实施的变更通知单,分发至各专业班组并存档一份(原件),并监督实施。
4.7.3.4 由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要求:
a) 由于设计等原因无法施工或市场难以采购到设计图中所规定的同品种、同规格的建筑材料,工程管理部技术人员填写《工程施工技术核定单》,报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向发包人、监理提出设计变更要求。
b) 经设计院签字确认后的变更,按4.7.3.3执行。
4.7.3.5 设计变更通知的管理
工程管理部的负责人必须做好所有设计变更资料的收发记录,注明变更编号、主要内容、日期、经手人等。设计变更或变更设计,均应按4.4文件更改的要求,在原图上进行适当的标识。
4.8 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若因任何原因而保留作废文件时,对这些文件要进行适当的标识
4.8.1 所有文件的原稿及《发文登记表》由该文件的主管部门的保存。各部门负责保存相关的带有受控标识的文件。
4.8.2 作废的文件,原稿上应加盖蓝色 “作废文件”印章,保存在文件主管部门,不作销毁。
4.8.3 其余作废文件由文件主管部门统一回收并销毁。该文件的主控部门应作好回收记录和销毁记录。
4.8.4 经批准同意留作资料参考的作废文件,除加盖“作废文件”印章外,还应加盖 “资料参考”印章,以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未回收的留为资料参考的批准记录应由文件主管部门保存。
4.9 其他部门到本部门借阅文件时,应作好借阅登记。
4.10 文件管理的其他要求
4.10.1 公司文件以书面形式为准,存于电子媒体中的文件和资料,不作为执行依据。
4.10.2 受控文件不准私自外借,受控文件的复印必须经该文件的审批人同意,复印件上加盖“受控文件”印章或该文件主控部门的鲜章才作为执行的依据,否则,只作为参考资料,不能作为执行依据。
4.10.3 员工离职时,应向相关文件主控部门交回所持有的受控文件。
5 相关文件
5.1 《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
5.2 《记录控制程序》
5.3 《采购控制程序》
5.4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和实施办法》
5.5 《劳务分包控制程序》
6 相关记录
6.1 《发文登记表》
6.2 《文件更改申请单》
6.3 《文件更改通知单》
6.4 《文件领用申请单》
6.5 《收文登记表》
6.6 《在用受控文件清单》
6.7 《受控文件最新状态一览表》
6.8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应用清单》
6.9 《现行有效施工标准、规程、规范一览表》;
6.10 《文件销毁记录》
6.11 《文件回收记录表》
6.12 《文件借阅登记表》
6.13 工程施工技术核定单
文件编号:RNDL-P02
记录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记录进行控制和管理,为保证产品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行为符合规定要求、体系有效运行以及产品、相关活动的可追溯性及采取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提供依据。
2 范围
适用于管理体系运行记录的控制和管理。
3 职责
3.1 综合部负责管理体系运行记录的检查、指导。
3.2 工程管理部、负责反映工程实物质量特性、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记录的归口管理。
3.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记录整理、归档。
4 工作程序
4.1 记录的分类
4.1.1 管理体系运行记录包括:
a) 内部审核记录;
b) 管理评审记录;
c) 文件控制记录;
d) 培训记录;
e) 检测设备校准记录;
f) 设备管理记录;
g) 信息交流及沟通协商记录;
h) 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记录;
i) 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检验、试验、监测记录;
j) 不合格品、不符合、事故及事件记录;
k)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记录;
l) 紧急放行及例外转序标识与记录;
m) 统计技术应用记录;
n) 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记录;
o) 工程回访及顾客投诉记录;
p) 顾客满意度调查记录。
4.l.2 反映工程实物质量特性的记录包括:
a) 材质证明,产品合格证;
b) 试验报告;
e) 隐蔽验收记录;
f) 质量验评记录;
g) 测量记录。
4.2 记录的形式及要求
4.2.1 记录的形式可以是卡片、表格、图表、报告;也可以是拷贝、磁带、软盘或胶片。
4.2.2 记录的样式及内容要求在相应的体系文件中和工程施工及验评标准中规定。
4.2.3 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填写的项目,应能说明理由,并将该项用单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不允许空白,签名应签全名、落日期。
4.2.4 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数据,应采用单杠划去原数据,在其上方写上更改后的数据,加盖或签上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日期。
4.3 记录的收集、标识和归档
4.3.1 各部门应及时收集、汇总各类记录,保持顺序号或日期、页码的连续便于查阅。
4.3.2 对于体系文件规定的记录,其归档方式应便于存取检索,一般以活页夹来保存。
4.3.3 如部门有多种记录,要对存放记录的活页夹进行编号,每一活页夹附有所存放记录的清单,一般情况下各部门对记录每月整理一次,每年进行一次总的归类保存。
4.3.4 工程竣工资料由项目经理组织整理,工程管理部、进行指导、督促,按建设(合同要求)规定编制一式叁套,一套交业主存档,一套交城建档案馆存档,一套交公司存档等。
4.4 记录的保存和销毁
4.4.1在本程序文件附录中编写《管理体系运行记录汇总表》、《工程实物质量记录汇总表》,明确规定记录名称、保存期等内容。
4.4.2 各部门按照《管理体系运行记录汇总表》、《工程实物质量记录汇总表》的期限要求保存记录,对于保存期超过一年的记录经资料室同意后,可集中保存于资料室的档案柜内,但需标识清楚所属的部门,记录的名称和年份。
4.4.3 记录应保存在安全、干燥的地方,便于检索并注意做好防火、防虫蛀、防潮等工作;对于保存在磁带、软盘中的记录还要做好防压、防磁、防晒等,并及时备份,防止贮存的内容丢失。
4.4.4记录不得随意销毁,过期的记录须经所在部门主管核实后方能处置。
4.5记录的查阅、借阅
经记录保存部门负责人同意,相关部门方能在记录保存处查阅所需记录,如需借阅,需经双方负责人同意,进行登记,并限期归还。
4.6 记录样式的批准、更改及发放
4.6.1 记录样式及其《文件更改申请单》由与该记录相关的文件批准人批准,记录样式的批准采取背面签名的方式;改版后的记录样式因附有经批准的《文件更改申请单》,背面可不再签名。
4.6.2 各部门将更改后的记录样式及批准后的《文件更改申请单》交至综合部,由综合部根据记录汇总表发放经批准的记录样式给所需部门。
4.7 外来记录的控制
外来的记录由相关部门保存,如果没有特别规定保存期为短期。如材质报告、分包工程隐蔽记录等属反映产品实物质量的记录,由项目经理部按《城建档案管理规定》整理进入竣工资料,移交资料室长期归档。
4.8记录的标识
用记录名称、代码、资料盒、编号等由各责任部门对不同的记录文件进行标识。
4.9记录格式的选用
4.9.1 通常情况下,各部门应采用公司管理体系文件中和国家、行业、地方的规范、规程中的记录格式。
4.9.2 凡公司管理体系文件中和国家、行业、地方的规范、规程中都未明确记录格式的,各部门可以自行设计格式。
4.9.2 工程所在地的政府主管部门、业主、监理等要求的格式与公司管理体系文件中记录格式不一致时,该项执行工程所在地的政府主管部门、业主、监理等要求的格式。
5 相关文件
5.1 《文件控制程序》
6 相关记录
6.1 《管理体系运行记录汇总表》
6.2 《工程实物质量记录汇总表》
6.3 工程技术资料移交单(按建竣要求进行)
文件编号:RNDL-P03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公司的管理和施工过程中能够控制和可以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价,确保重要环境因素能得到有效控制,为制定目标、指标提供依据。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更新的全过程。
3 职责
3.1 工程管理部负责公司环境因素识别运行过程的监控,确定公司重要环境因素,编制公司《环境因素清单》、《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3.2 工程管理部负责各项目环境因素识别过程的运行并组织工程项目进行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更新。
3.3 综合部负责对公司机关办公区、生活区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更新。
3.4 各项目负责本项目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更新。
4 工作程序
4.1 环境因素的识别
4.1.1 识别范围
a)各单位在工程施工、管理、服务中自身能够控制或可能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
b)工程分包方、劳务分包方、物资供应商等相关方提供服务或产品的环境因素。
4.1.2 识别方法
a)过程分析法:按施工、管理、服务过程,分析每一流程的每一工序,分析每一工序的输入(如能源、化学品、原材料、半成品、纸张等)和输出(如产品、副产品、废水、废气、废热、固废、噪声、油污等),识别环境因素,必要时可画出流程图进行分析。
b)现场观察法:到施工现场和办公场所进行实地观察、询问等,识别环境因素。
c)调查表法:下发调查表,由相应单位组织调查,识别环境因素。
以上方法,可单独使用或联合使用。
4.1.3 识别环境因素时,应依据以下几个方面:
a)三种时态
过去:以往遗留并且现在依然存在环境影响的环境问题;
现在:现场的、现有的污染及环境影响问题;
将来:产品中或服务中将来可能产生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
b)三种状态
正常状态:指正常施工时的状态;
异常状态:指非正常施工时的状态,如设备故障、修理,现场施工停电、停水等意外发生的情况;
紧急状态:施工中不可预见的、潜在的并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状态。
c)七种类别
大气排放、水体排放、废弃物排放、土地污染、放射性污染、能源和资源消耗、社区和当地环境问题(如噪声等)。
4.1.4 环境因素的识别与确认
公司在初始状态评审和首次遇到新的专业领域或新工艺时,进行环境因素的辨识和确认,步骤如下:
a)工程管理部编制下发《环境因素调查表》,并提出有关要求。
b)综合部等相关部门对本系统的环境因素的进行识别,识别结果填写《环境因素调查表》,报。
c)各工程管理部对本项目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将识别结果填写《环境因素调查表》,报。
d)在进行环境因素识别时,应依据过程分析法和现场观察法考虑三种时态,三种状态和七种类型。
e)工程管理部对各单位上报的环境因素进行会审、补充、确认,编制公司《环境因素清单》。
4.2 环境因素的评价
4.2.1 评价依据
a)环境影响的频次、范围、程序、持续时间;
b)有关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c)公司管理、控制的程度;
d)相关方的观点。
4.2.2 评价方法
4.2.2.1 是非判断法
a)超过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规定指标的;
b)相关方的合理抱怨;
c)水、电、水泥、钢材和其它资源、能源超过同行业水平的;
d)紧急状态下的环境因素;
e)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
符合以上条件的,可直接评价为重要环境因素。
4.2.2.2 多因子打分法
其它情况可采用评分法,评分标准如下表:
采取定量计算:G=A+B+C+D+E+F
环境因素评分表
影响范围
A
影响程度
B
产生量
C
发生频次
D
法规符合性
E
社区关注度
F
全球范围5分
周围地区4分
场界内3分
员工10人以下2分
操作员本人1分
严重5分
一般3分
轻微1分
大5分
中3分
小1分
持续5分
间隔4分
夜间3分
白天2分
偶然1分
超标5分
接近标准3分
达标1分
强5分
中3分
小1分
备注:当E=5或F=5或总分≥15时,可评为重大环境因素。水、电消耗只评价C、D两项,总分≥7时可评为重大环境因素。
4.3 重要环境因素的确定
工程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按4.2.2条款规定的方法,对所识别的环境因素进行评价,填写《环境因素评价表》并确定重要环境因素,编制公司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报管理者代表审批。
4.4 环境因素控制:
4.4.1 工程管理部将《环境因素清单》、《重要环境因素清单》下发至各相关部门和各工程管理部实施控制。
4.4.2 工程开工前,工程管理部可依据公司的环境因素清单、重大环境因素清单,结合其产品、活动和服务以及项目办公及生活区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建立项目的环境因素清单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报批准后实施。
4.4.3 工程管理部依据公司的环境因素清单、重要环境因素清单,结合各项目确定的环境因素清单、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对项目实施控制。
4.4.4 对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应体现在环境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中,或通过制定并实施相应的控制措施加以控制。因经济状况、技术条件等原因暂时无法全部控制的,要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其负面影响。
4.5 环境因素的评审与更新
4.5.1 各项目识别出的公司清单以外的环境因素和重要环境因素由应汇总报。
4.5.2 为保持环境因素的有效性,公司每年底对环境因素、重要环境因素重新进行评审,需要时应予以更新。
4.5.3当发现以下情况时,环境因素应及时识别与更新:
a)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发生较大变更时;
b)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时;
c)相关方有合理抱怨时;
d)内外部审核发现环境因素遗漏时;
e)管理评审要求时
f)公司的活动、产品、服务发生变化时。
4.4 记录的管理
环境因素识别、评价过程中的相关记录,按《记录控制程序》的规定收集、保持和存档。公司每季(月)对相关记录的收集、保持和存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 相关文件
5.1 《记录控制程序》
6 相关记录
6.1《环境因素识别评价表》
6.2《重要环境因素控制清单》
文件编号:RNDL-P04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及控制程序
1 目的
辨识及评价公司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危害,辨识危险源,评价风险因素,并确定更新重大风险因素,从而进行有效控制。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应覆盖公司整个范围内所有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并考虑公司自身员工、合同方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及工作场所内的所有设施(包括组织及外界提供的)、使用外部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所带来的风险。
3 职责
3.1 管理者代表负责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组织领导工作。
3.2 安全部具体负责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领导工作,确定重大危险源,汇总后上报管理者代表审批。
3.3 各部室负责本部室的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工作,收集、汇总后报公司。
3.4 各项目负责本单位的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的范围
① 常规和非常规活动;
② 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承包方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
③ 人的行为、能力和其他人的因素;
④ 已识别的源于工作场所外,能够对工作场所内组织控制下的人员的健康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的危险源;
⑤ 在工作场所附近,由组织控制下的工作相关活动所产生的危险源;
⑥ 由本组织或外界所提供的工作场所的基础设施、设备和材料;
⑦ 组织及其活动、材料的变更,或计划的变更;
⑧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更改包括临时性变更等,及其对运行、过程和活动的影响;
⑨ 任何与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控制措施相关的适用法律义务;
⑩ 对工作区域、过程、装置、机器和(或)设备、操作程序和工作组织的设计、包括其对人的能力和适应性。
4.2 危害因素分类
根据本公司的作业特点,按事故类别和职业病类别分类:
a)事故类:物体打击(不包括因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车辆伤害(不包括起重设备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行驶时发生的事故)、机械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包括雷击伤亡事故)、淹溺(包括高处坠落淹溺)、灼烫(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火灾、高处坠落(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坍塌、放炮、火药爆炸、化学性爆炸、物理性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
b)职业病类:生产性粉尘、毒物、噪声和振动、高温、低温、辐射、其他危害。
4.3 危害辨识的方法
4.3.1 调查表法:制定下发调查表,由相应单位组织调查,识别判定存在的危害因素。
4.3.2 现场观察法:依靠具有安全技术知识和掌握职业安全健康法规、标准的人员,通过对作业活动和环境的现场观察、询问,发现存在的危害因素。
4.3.3识别危害因素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a)三种时态
过去:以往遗留并且现在依然存在的危害因素或以往发生过的危害问题。
现在:现有的危害因素。
将来:施工过程中将来可能产生的危害因素。
b)三种状态
正常:指正常施工时的状态。
异常:指非正常施工时的状态,如机械设备故障、临时停水、停电等意外情况。
紧急:施工中不可预见的、潜在的并可能造成危害的状态。
c)六种因素
物理性因素、化学性因素、生理性因素、心理(生理)性因素、行为性因素、其他。
4.4 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的时机
4.4.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由公司组织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
a)初始状态评审;
b)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发生变化;
c)公司范围内生产作业活动内容发生重大变化;
d)公司的方针、目标有重大变更。
4.4.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由工程管理部组织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
a)公司组织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时,工程管理部按公司的要求具体组织实施;
b)新开工项目,工程管理部在项目策划时进行;
c)施工过程中,机械设备或施工方法发生重大变化。
4.5 危害因素的确认
4.5.1公司组织的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工作
a)由工程管理部下发《危害因素调查表》,并提出有关要求;
b)相关部门和工程管理部依据4.3提供的辨识方法并考虑三种时态、三种状态和六种因素,进行危害因素的识别,并将识别结果填写《危害因素调查表》,报;
c)工程管理部对各单位上报的《危害因素调查表》进行汇总、整理和分析、确认,填写公司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表》后,发至各单位。
4.5.2 工程管理部组织的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工作,亦参照4.5.1的调查程序和方法进行,并填写工程管理部的《危害因素调查表》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表》。
4.6 风险的评价方法
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 E C法),危险性以下式表示:D = L×E×C
式中:D——危险性;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C——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损失后果。
为了简化评价过程,给三种因素的不同等级分别确定不同的分值,再以其乘积D来评价危险性的大小。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
分数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0
完全可以预料
6
相当可能
3
可能, 不经常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0.4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0.2
极不可能
0.1
实际不可能
E——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分数值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10
连续暴露
6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3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2
每月一次暴露
1
每年几次暴露
0.4
非常罕见的暴露
C——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分数值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100
大灾难,许多人死亡
40
灾难,数人死亡
14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
7
严重,重伤
3
重大,致残
1
引人注目,需要救护
D——危险性分值
D值
危险程度
风险等级
>320
极其危险,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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