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年政府办安产隐患排查治理百日会战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省、市安委办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督查全县重点行业或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成效,营造建国六十年、国庆安全稳定祥和的社会环境,县政府决定从7月22日起10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和督查工作“百日会战”。 一、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 重点范围 要对建筑、特种设备、公众聚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建筑、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进行拉网式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紧紧围绕雨季、暑季的特点,重点做好危险化学品行业的防火灾、防爆炸、防泄漏、防中毒、防遇湿燃烧和爆炸事故等隐患排查治理;交通运输行业的防超
2、载、超限、超速,防酒后、疲劳驾车、防危险路段、防火灾事故等隐患排查治理;公众聚集场所的防火灾、防踩踏、防电气事故等隐患排查治理;建筑施工领域做好防起重机械等大型设备的倒塌、防施工脚架和模板支撑的垮塌、防基坑的坍塌、防高空坠落事故、安全网安全带的使用和质量等隐患的排查;特种设备行业的起重机械、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输送或储存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介质的容器和管道、电梯、游乐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电力、农机、文体、教育、林业、卫生、药监、气象、交通等行业或部门结合本行业、本部门的生产经营特点,认真组织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要针对雨季和汛期安全生产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防洪防汛设施、河道、排洪沟及雷电等
3、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制定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雷电、静电、防火等各项措施,严防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要组成检查组,对本行政区域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包括:一是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三是查企业重大危险源申报建档监控情况;四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五是查企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六是查企业安全培训工作情况;七是查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情况;八是查组织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县安委办将组织由县有关部门参加的督导
4、组,对各乡镇、各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以及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各乡镇及各企业、单位要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三、具体分工 (一)企业安全。由县安监局负责实施。一是抓好各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网络,结合各企业实际情况,制定防范安全事故保障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二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特种岗位持证上岗率要达到100%。制定各岗位的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严防“三违”现象发生。三是加大对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各企业对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对查出的事故隐
5、患和下达的事故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限期整改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 (二)消防安全。由县消防大队负责实施。一是继续开展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商场、宾馆、饭店、门店、网吧,农贸市场、公众娱乐场所和加油站、液化气等重点场所、重点行业进行重点治理,通过专项治理,要彻底解决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安全疏散通道存在的问题,对达不到消防条件的,要坚决停产停业整顿,严防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二是做好消防器材和设施检查,对不合格的消防设施要重新检修或予以报废。对超期使用的消防器材要予以收缴,强制报废更换;三是切实加强宣传教育
6、,实行综合治理、加大对农村生产、经营网点防火的检查力度,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局面,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道路交通安全。 1、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实施。一是继续集中开展对超载超速行驶、疲劳和无证驾驶、酒后开车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治理,严惩交通违法,规范行车秩序,确保交通安全畅通;二是开展查处无牌无证车,假牌、拼装车和报废车上路行驶,一旦查出要坚决取缔;三是严厉查处农用车无证、无牌和载客拉人等严重违法行为。通过专项治理,从根本上解决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 2、交通部门负责实施:一是对国道、省道和地方道路及桥梁的安全防范工作继续进行专项整治,加强道路交通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7、,进一步落实“四定一保”勤务制度,加强对道路的监控;二是加强对从事客、货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测,对检验不合格和私自改装车辆,一律不准上路行驶;三是加强对客运站(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做好站内和车内安全防范,严防携带“三品”进站上车;四是结合交警、质监、安监等部门加大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力度,定期检查,严格落实操作规程、车辆维修、保养和安 全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四)用电安全。由县供电公司负责实施。一是加强输变电设备的安全管理,严格两票制度,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二是县供电公司要加强高温季节用电的安全管理。加强对设备的巡视与检查,特别是总保护器、配电室、主控室、安全操作
8、用具等设备设施的检查,搞好设备和供电线路尤其是临时用电的地爬线的安全检查及检 修,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确保用电安全;三是对全县电工作业人员,按照工作安排,进行专业知识再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四是加强安全用电宣传教育工作。 (五)建筑企业安全。由县建设局负责实施。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对每一项工程每月检查一次,重点工程每周检查一次,做到检查到位;二是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检查力度,特别是对起重机械作业、登高架设作业操作人员,一律持证上岗;三是加强建筑企业施工现场的管理,加大安全宣传教育,避免各类事故发展。 (六)学校及文化、娱乐、生活、体
9、育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由县公安消防部门牵头,县教育、文体等部门具体负责,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工作。一是县教育局要加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力度,利用假期加强对学校校舍、教室、住宿、学生食堂卫生及校宿楼房避雷设施等方面的检查;二是文体局要重点对“三大市场”、超市、影剧院、车站、宾馆、饭店和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大检查力度,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三是根据季节变化和本地消防工作实际情况,县气象局等部门要加强对高层建筑、大型仓库、易燃易爆场所的防雷检测,确保有效使用。四是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涉及消防安全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切实提高
10、广大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七)烟花爆竹安全。由县安监局、公安局XX县区供销社负责实施:一是县公安牵头、县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和有关乡(镇)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二是对烟花爆竹经营摊点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无证摊点和不符合安全经营条件的一律取缔;三是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公司仓库的防爆、防范工作,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各岗位责任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八)危险化学品安全。由安监局牵头,有关部门和乡(镇)要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对辖区内危险
11、化学品从业单位的高温作业和防暑降温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危化企业,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隐患,责令其停产整顿。对应停未停、应关未关的企业、摊点,要采取强制措施实施停产或关闭。各单位要落实防暑降温措施,防止中暑事件的发生。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各单位对从业人员要进行预防高温安全事故的教育,对从业现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整改。三是落实防护措施。重点是加强危化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配置、完善防暑降温设施和装备,改善作业环境,还要求重点单位尽快完成新的防雷防静电测试,确保高温、雷雨
12、天气的安全。 (九)粘土砖瓦厂的安全检查。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安监、工商配合重点检查对年久失修的窑身、烟筒进行一次性全面体检,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坚决取缔关闭。 (十)汛期安全生产。由县水利局负责实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人的落实情况以文件形式或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公布。二是及时组织制订并落实全县、县城、乡镇、临河场镇和重点单位的防汛抢险应急预案与抗旱救灾应急预案,切实掌握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的主动权。三是督促县内三大河域汛期疏通清理,确保汛期水利畅通。四是开展汛前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防汛安全隐患。五是加强抢险救灾队伍建设和防汛抗旱物资储备。 (十一)其他安全。县卫生、
13、药监部门要继续加大对食品市场的整治,防范食物中毒和传染性疾病传播,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应急处理预案,防止事故发生。 其他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分析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层层抓好落实,预防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四、分组督导 县政府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督查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徐国鸿同志担任,督查组将不定期到各乡镇、各部门、重点企业检查督导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查组要深入基层企业及生产岗位重点督办各乡镇部门查出的重大隐患,并对其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各乡镇、各部门每半月把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文字形式报县安办(安监局电话6566112)。 第一组负责对全县危险化学品
14、生产经营单位及非煤矿山、粘土砖瓦厂实施督导检查。督查龙王庙镇、埝头乡、束馆镇、西付集乡和公安局、供销社、国土局。 组长:邓海安(安监局副局长)组员:张秋奎(安监局)、阮建国(安监局)、张东才(环保局)、闫明(国土局)。 第二组负责对建筑施工现场、特种设备、液化气经营市场实施安全督导检查。督查万堤镇、营镇乡、金滩镇、张集乡和建设局、质监局、水利局。 组长:王光年(建设局主任科员)组员:叶怀刚(安监局)、郭磊明(质监局)。 第三组负责对全县道路安全状况及交通车辆实施督导检查。督查*镇、王村、杨桥镇、沙疙瘩乡和交通局、交警队、城管局。 组长:王青春(交警大队副队长)组员:裴仲海(交通局)、李英杰(城
15、管局)。 第四组负责对全县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设施、电力规范实施督导检查。督查大街乡、红庙乡、西未庄乡、黄金堤乡和教育局、文体局。 组长:张勇(消防大队副队长)组员:马书强(教育局)李健(文体局)。 第五组负责全县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状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对违反“三同时”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进行督导检查。督导北峰乡、旧治乡、铺上乡、孙甘店乡XX县区供电公司、卫生局。 组长:杨霄川(安监局副局长)组员:平爱虎(安监局)、杨满庆(供电公司)。 内容总结(1)XX年政府办安产隐患排查治理百日会战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省、市安委办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督查全县重点行业或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成效,营造建国六十年、国庆安全稳定祥和的社会环境,县政府决定从7月22日起10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和督查工作“百日会战”(2)公众聚集场所的防火灾、防踩踏、防电气事故等隐患排查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