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材料搬运承包合同发包方:广东八建集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包方:向代礼身份证号码: 根据合同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加强双方配合,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就本工程施工签订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实履行合同。第一条 工程名称、地点长沙王府井商厦内装修工程、长沙市黄兴中路春天百货南侧第二条 承包方式、承包内容及承包价格1、承包方式:包人工2、承包内容: 清运1F10F开工前及施工期间现场垃圾至1F; 1F10F地面工程所需材料(水泥、黄沙、地砖及工程垃圾)的搬运。3、承包价格: 2F-10F按1.5元/,首层1元/,结算按地砖见光面积计。 零星点工
2、单价为25元/1人/天。 因现场垂直运输机问题需要人工搬运,1F5F搬运单价不变;6F10F每吨材料补搬运差价20元;第三条 施工工期按发包方工期要求。 第四条 施工监督1、 对合同施工监督,由发包方项目部(所有人员)承担,承包方必须服从发包方派驻的现场管理人员管理,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凡有违反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承包方负责。2、 承包方在施工中现场施工负责人向代礼必须24小时在工地守侯,若需离开,必须向现场项目经理请假,否则离岗一次处罚金100元。第五条 发包方的权力与义务1、 发包方提供一台提升机,每天约工作14小时。 2、 及时将施工现场对施工产生的影响问
3、题予以解决或回复,协助办理工人施工证,发放安全帽及工作服。3、 协助承包方解决施工过程中所需用电、用水。4、 按期支付劳务费,组织人员监督施工队对劳务费的发放情况。5、 发包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承包方未履行合同或不能胜任,发包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扣总应付款的10%作为罚款。承包方须在发包方要求的时间内退场。6、 发包方不承担承包方员工人身保险、医疗费等。第六条 承包方权力与义务1、 按合同规定时间组织劳动力、施工所用工具;提供2台斗车,其余所需由发包方提供,交由承包方保管,竣工后完整移交发包方,丢失或损坏由承包方负责。2、 施工前,及时向发包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并及时办理好当地政府所要
4、求办理的有关手续。3、 工作时间必须以发包方要求为准,不得耽误发包方施工进度,否则所造成损失由承包方负责。4、 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操作范围作业,按工地管理制度执行。防止各种事故发生。第七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每15天结算前10天劳务费,结算方式为:工作人数10元/天10天,剩余的款项在工程竣工后一次结清。第八条 安全生产1、 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现场安全施工条例进行施工。2、 对发包方安全人员的检查,必须认真听取,并贯彻落实。3、 承包方对施工人员必须签署劳动安全生产协议,并提交发包方一份备档;承包方严格执行发包方制定的所有工地现场规章制度。4、 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对所雇佣的劳动力安全负责,
5、发包方对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均不承担责任。第九条 争议和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因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裁定。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通报有关情况,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第十条 工程发包价的解释 1、 包清工工程包括现场经费,临时设施费和所有施工人员的管理费用其中包括:车旅费、食宿费、证件费、医疗费、加班费、罚款以及因施工人员直接导致发生的各种费用等。 2、 包清工工程包括承包方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工伤事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第十一条 附则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2、 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全部工程期满并结清尾数后自动失效。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以补充协议形式充实,经双方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