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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号线装修13合同段资格预审文件2013.3.4-(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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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备案盖章:北京地铁7号线工程土建施工13合同段装修工程资格预审文件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3月 目录 . 2 .目录第一章 资格预审须知3资格预审须知前附表31.项目概况及总则32.预审申请及合格条件43.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54.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6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效期6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形式和签署6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与标志7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89.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拒收810.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修改、撤回811.资格评审912.通知与确认913.投诉处理914.附 件9附件一 工程简况10附件二 资格预审评审办法11附件三 廉政公开信22附件四 建质2008

2、91号文25第二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29一 封面格式29二 投标申请人致函格式30三 授权委托书格式32表1 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表33表2 组织机构表34表3 组织机构框图35表4 财务状况表36表5 财务报表37表6 拟投入本工程主要人员汇总表38表7 拟投入本工程主要人员资历表39表8 拟投入本工程机械/设备/仪器一览表40表9 在建和新承接项目工程情况表41表10 近五年已完类似工程情况表42表11近三年合同履约率情况说明表43表12 近三年安全情况说明表44表13 近三年质量情况说明表45表14 近三年法律诉讼、不良行为记录及恶意投诉情况表46表15 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承诺函47表

3、16 投标申请人需要补充的资料48 第一章 资格预审须知 . 9 .第一章 资格预审须知资格预审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招标工程名称:北京地铁7号线工程土建施工13合同段装修工程2建设管理方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3招标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B303电话:010-67805989传真:010-67805989联系人:王宗琳Email:zaojiabu0813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6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5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12月30日

4、,共579日历天7资审文件的澄清质疑资料提交的截止时间:2013年3月14日10:00时接收人: 王宗琳 传真:010-678059898资审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 3个工作日 前,可因任何原因,以备案的“补充资格预审文件”形式进行修改。9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份数文件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10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效期自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后120日历天。11递交时间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3月21日16:00时递交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B303,如有变动,另行通知。12预审结果通知时间预审结果通知时间:2013年3月31日前。1.项

5、目概况及总则1.1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拟建北京地铁7号线工程土建施工13合同段装修工程的招标人已完成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具备了进行施工招标的条件,诚邀具备资格预审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与本工程的投标资格预审。1.2工程概况1.2.1本招标工程的详细情况请见附件一工程简况。1.3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1.4招标人简介1.4.1招标人名称: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1.4.2公司性质和构成:国有1.5资金来源:本工程的资金来源于政府投资。1.6合同段划分:本次招标合同段划分详见附件一工程简况。1.7投标申请人如果同时申请两个或

6、以上的合同段时,应当按照合同段名称分别编制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2.预审申请及合格条件2.1投标申请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的施工经历与业绩,在设备、人员、安全、质量保证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圆满完成本工程的能力,并应满足下列要求:2.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1.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且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资质;2.1.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期间(中标通知书签发之前)未

7、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2.1.4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需持有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历,且与本单位有社会保险关系。2.1.5技术负责人须与本单位有社会保险关系。2.1.6项目经理部按有关规定的要求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其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与本单位有社会保险关系。2.1.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2.2只有参加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2.3特别说明2.3.1法定代

8、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参加同一合同段的资格预审时,招标人按其排序由高到低择优选择一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成为投标人;并按排序依次递补排名在后的合格投标人作为投标人,直至达到本条要求为止。2.3.2同一母公司的几个子公司参加同一合同段的资格预审时,通过资格预审的子公司不得超过获得投标资格单位总数的三分之一;并按排序依次递补排名在后的合格投标人作为投标人,并直至达到本规定要求为止。2.3.3北京地铁7号线工程多个合同段装修工程同时招标且同时施工时,投标申请人如果以同样的主要生产资源申请多个合同段时,最多可以获得三个合同段的投标资格。(备注:多

9、个合同段装修工程指本次同期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包括北京地铁7号线工程土建施工00合同段、0813合同段装修工程。主要生产资源指拟投入本合同段的管理人员(详见附件二资格预审评审办法附表4)和主要设备等。)2.3.4凡投资参股、代建、管理或者为本工程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咨询服务的法人,不得在本工程项目招标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其投标申请将被拒绝;但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可以参加本工程的投标。2.3.5若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为集团公司,应明确是否拟独立完成施工任务。无生产资源的管理型集团公司拟安排其直属子公司参加本次招标项目具体施工或者子公司以集团公司名义投标的,在递交的申请文件中,子公司

10、只能拟承担招标范围中已纳入竞争部分的施工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另行申请本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在资格预审评审时,投标申请人在人力资源、机械设备、企业管理体系、企业以往业绩、在施和新承接工程情况等部分的审查将依据子公司相关的能力和业绩,对于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不良行为记录等方面的审查将综合考虑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的相关情况,其余部分的评审将只考虑集团公司的实力。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应明确具体承担施工任务的子公司名称及负责施工的主要内容,并提供其施工经验、施工能力(包括人员、设备)、管理能力和履约信誉等方面的资料。3.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3.1资格预审文件包括下列内容:3.1.1第一章 资格预审须知3.1.2

11、第二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3.2投标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于递交质疑资料截止时间前应标办要求修改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申请人自己承担。投标申请人同时应认真审阅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若投标申请人没有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资格预审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将有可能被拒绝。3.3投标申请人若对资格预审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递交质疑资料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招标人将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投标申请人在

12、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4.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4.1资格预审文件发出后,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招标人可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文件均为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申请人均起约束作用。4.2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补充资格预审文件”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人应于收到该“补充资格预审文件”后即时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当资格预审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4.3为使投标申请人在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澄清或修改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能酌情延长资格预审申请文

13、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具体递交时间将另行通知。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效期5.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效期为 120日历天(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均保持有效。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申请人提出延长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申请人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予以答复。投标申请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应标办要求增加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形式和签署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其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均应使用中文进行书写。附有外文资料的,投标申请

14、人应由具备资格的专业机构进行翻译,并以中文译本为准。6.2投标申请人应按资格预审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准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之间如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6.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所含内容及格式,详见本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未定格式的文件由投标申请人自行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主要包括下列内容:特别强调:投标申请人在以下表格中所填报的数据内容,如需提供证明资料,证明资料具体要求应详见相应附表下方的备注说明。应标办要求增加6.3.1投标申请人致函6.3.2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3.3表1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表6.3.4表2

15、组织机构表6.3.5表3组织机构框图6.3.6表4财务状况表6.3.7表5财务报表6.3.8表6拟投入本工程主要人员汇总表6.3.9表7拟投入本工程主要人员资历表6.3.10表8拟投入本工程机械/设备/仪器一览表6.3.11表9在建和新承接项目工程情况表6.3.12表10近五年已完类似工程情况表6.3.13表11近三年合同履约率情况说明表6.3.14表12近三年安全情况说明表6.3.15表13近三年质量情况说明表6.3.16表14近三年法律诉讼、不良行为记录及恶意投诉情况表6.3.17表15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承诺函6.3.18表16投标申请人需要补充的资料6.4投标申请人所报预审申请资料应与正

16、式投标时投标文件中有关资料相一致,如果投标文件所报资料与预审申请资料不一致,且对评标结果有较大影响时,应事先征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投标申请人应备齐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以备资格审查委员会核查。6.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均须左侧装订,装订须牢固且不易拆散或换页,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成册后的书脊上应有工程名称和投标申请人名称,由上至下顺序排列。6.6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均应由投标申请人加盖公章,并由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签字。其“正本”、“副本”字样应加盖或打印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封皮的右上角。6.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文本内容均应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申请人必须按

17、资格预审文件中的要求,在规定之处盖章、签字。6.8全套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除非这些修改是根据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申请人造成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与标志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需要密封包装,密封条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7.2封套格式如下: 北京地铁7号线工程土建施工 合同段装修工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申请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本文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评审前不得开封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8.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资格预审前

18、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地址递交。8.2招标人可按本资格预审须知第4条规定以补充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酌情延长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以延长后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准。8.3到递交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9.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拒收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9.1.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9.1.2未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10.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修改、撤回10.1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在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以

19、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10.2投标申请人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应按本须知第7条和第8条有关规定密封和递交,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10.3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申请人不得补充、修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10.4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效期满之前,投标申请人不得撤回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11.资格评审11.1资格审查委员会由熟悉相关业务的招标人代表和技术、经济专家组成,代表招标人进行资格评审,评审的有关规定详见附件二北京地铁7号线工程土建施工13合同段装修工程资格

20、预审评审办法。12.通知与确认12.1招标人将在资格预审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如时间有变动,以招标人另行通知为准)之前,通知所有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结果。同时向具有投标资格的投标申请人通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事宜。13.投诉处理应标办要求调整13.1与本招标项目资格预审活动有关的投诉执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11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除相关法律已有资格预审的规定外,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文件有关评标办法、评审委员会和评标的规定分别用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评审办法、资格审查委员会和评审活动,此规定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申请人及其利害关系具有法律约束力。14.附 件1

21、4.1附件一 工程简况14.2附件二 北京地铁7号线工程土建施工13合同段装修工程资格预审评审办法14.3附件三 廉政公开信14.4附件四 建质200891号文 第一章 资格预审须知 . 20 .附件一 工程简况北京地铁7号线工程土建施工13合同段装修工程简况土建施工标段站名工法建设规模(m2)工程概况13标焦化厂站明挖17048车站总长240.6246.6m(右K23+200.256187.4右K23+440.856434.0),标准段宽度为24.6m,呈东西走向。车站有效站台中心里程处顶板覆土厚度为3m,底板埋深约17.717.1m。车站北侧为2个通道出入口,南侧为2个通道出入口、2个风道

22、和2组地面风亭。车站总建筑面积:17048 m2,车站主体建筑面积:12132 m2。公共区建筑面积:10174 m2;设备区建筑面积:6217 m2。地上附属数量:8个,地上附属结构建筑面积:657 m2,幕墙面积约:1640m2。站前广场建筑面积:3753 m2。附件二 资格预审评审办法北京地铁7号线工程土建施工13合同段装修工程资格预审评审办法第一条 总则1.1编制依据:为加强对北京地铁7号线工程土建施工13合同段装修工程资格预审评审工作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评审专家和评审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

23、规定、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及政府主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评审办法。1.2评审原则: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1.3适用范围:本评审办法仅适用于北京地铁7号线工程土建施工13合同段装修工程装修工程的施工招标资格预审的评审。1.4投标人数量及确定原则: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采取综合定量评审法。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和必要合格条件评审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评审打分,并按照投标申请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给招标人。1.4.1合格投标申请人(即通过初步评审和必要合格条件评审,且附加合格条件评审得分在60分(含

24、)以上者)数量多于七家时,按排名次序选择七家合格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1.4.2合格投标申请人数量为三至七家的,选择全部合格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1.4.3合格投标申请人数量少于三家的,依法重新组织资格预审。1.4.4特别说明:1.4.4.1投标申请人如评审得分相同时,按近五年类似工程业绩的得分多少排定名次。1.4.4.2如果选定的合格投标人自愿书面承诺放弃投标资格(该书面承诺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因申请人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无法到位(以市标办项目经理库为准)而失去投标资格时,按排名顺序递补。1.4.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

25、的母子公司,参加同一合同段的资格预审时,招标人只能择优选择一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成为投标人;并按排序依次递补排名在后的合格投标人作为投标人,直至达到本条要求为止。1.4.4.4同一母公司的几个子公司参加同一合同段的资格预审时,通过资格预审的子公司不得超过获得投标资格单位总数的三分之一;并按排序依次递补排名在后的合格投标人作为投标人,并直至达到本规定要求为止。1.4.4.5北京地铁7号线工程多个合同段装修工程同时招标且同时施工时,投标申请人如果以同样的主要生产资源申请多个合同段时,最多可以获得三个合同段的投标资格。(备注:多个合同段装修工程指本次同期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包括北京地铁7号线工

26、程土建施工00合同段、0813合同段装修工程。主要生产资源指拟投入本合同段的管理人员(详见附件二资格预审评审办法附表4)和主要设备等。)1.4.4.6凡投资参股、代建、管理或者为本工程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咨询服务的法人,不得在本工程项目招标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其投标申请将被拒绝;但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可以参加本工程的投标。1.4.4.7若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为集团公司,应明确是否拟独立完成施工任务。无生产资源的管理型集团公司拟安排其直属子公司参加本次招标项目具体施工或者子公司以集团公司名义投标的,在递交的申请文件中,子公司只能拟承担招标范围中已纳入竞争部分的施工任务,不得以任何形

27、式另行申请本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在资格预审评审时,投标申请人在人力资源、机械设备、企业管理体系、企业以往业绩、在施和新承接工程情况等部分的审查将依据子公司相关的能力和业绩,对于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不良行为记录等方面的审查将综合考虑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的相关情况,其余部分的评审将只考虑集团公司的实力。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应明确具体承担施工任务的子公司名称及负责施工的主要内容,并提供其施工经验、施工能力(包括人员、设备)、管理能力和履约信誉等方面的资料。第二条 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及评审内容2.1资格审查委员会的组成:2.1.1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组成资格审查委员会。2.1.2资格审查委员会由熟悉相关业

28、务的招标人代表和技术、经济专家组成,成员总数为7人,其中招标人(总承包单位)代表2人,技术专家3人,经济专家2人。技术、经济专家从市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2.1.3资格预审评审严格采取回避制度,凡与投标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资格预审的评审工作,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在评审结果未确定之前应严格保密。2.1.4保密与纪律要求:评审期间,评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与评审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公正评审的任何活动。评审人员与投标申请人存在经济利益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2.1.5评审活动接受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和招标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管理。2.1.6投标申请人不

29、得采取任何方式干扰评审工作。2.2评审内容:2.2.1依据本评审办法对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评审。2.2.2对投标申请人进行符合性和完整性评审、必要合格条件和附加合格条件评审。2.2.3负责确定提请投标申请人需澄清及核实的内容。2.2.4负责编写和提交资格预审评审报告。第三条 资格预审评审程序及评审办法3.1评审程序:3.1.1评审准备工作3.1.2初步评审(符合性和完整性评审)3.1.3详细评审(必要合格条件评审及附加合格条件评审)3.1.4汇总评审结果并完成评审报告3.2资格预审评审准备工作;3.2.1推举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3.2.2资格预审文件,尤其资格预审评审办法的学习3

30、.2.3评审表格的准备3.2.4其他与资格预审评审有关的重要信息和数据等的准备(如: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开始评审前可以直接登录相关政府部门的网站查询企业的不良行为记录情况)3.3初步评审(符合性和完整性评审)3.3.1主要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括所有证明资料的完整性、符合性、真实有效性等方面的内容。初步评审采用定性评审法。3.4详细评审 3.4.1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方能进行必要合格条件的评审。必要合格条件评审采用定性评审法。3.4.2通过必要合格条件评审的投标申请人方能进行附加合格条件评审。附加合格条件评审采用综合定量评审法。第四条 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和条件4.1初步评审(符合性和完整性评审)

31、的标准及条件详见附表1。4.2详细评审一(必要合格条件评审)的标准及条件详见附表2。4.3详细评审二(附加合格条件评审)的标准及条件详见附表3和附表4。4.4投标申请人或其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出现下列情况的,其投标申请将被拒绝:4.4.1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4.4.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时送达指定地点的;4.4.3投标申请人致函未经投标申请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企业负责人签字的;4.4.4授权委托书未经投标申请人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的;4.4.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盖章或签字的;4.4.6以他人名义申请资格预审的;4.4

32、.7与其他投标申请人串通或与招标人串通申请资格预审的;4.4.8拒不按照要求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4.4.9投资参股、代建、管理或者为本工程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咨询服务的;4.4.10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关材料弄虚作假的;4.4.11不符合初步评审或必要合格条件评审标准之一的;4.4.12不同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4.4.13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4.4.14不同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出现同一人的;4.4.15不同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相互混装的;4.4.16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

33、他情形。4.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提供与本单位有社会保险关系的证明,如提供的社会保险证明弄虚作假,其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无效。第五条 资格预审评审报告和合格投标人的确定5.1评审报告的编制、评审结果的汇总5.1.1评审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5.1.1.1评审的标准和办法;5.1.1.2对各申请文件评审和比较意见;5.1.1.3取消投标申请的情况说明;5.1.1.4经评审的投标候选人的排序或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名单;5.1.1.5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等;5.1.1.6填写资格预审情况书面报告。5.1.2资格审查委员会完成评审后对评审结果进行汇总。5.1.3资格审查委员会

34、全体成员应在评审结果文件上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形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5.1.4在复核评审结果后,资格审查委员会应编制书面评审报告并提交给招标人。5.1.5根据评审情况向招标人推荐投标候选人。5.2招标人根据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审报告确定投标人。5.3附则5.3.1如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不含)时,招标人应重新资格预审。5.3.2与本次招标资格预审活动有关的投诉执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11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35、除相关法律法规已有关于资格预审的规定外,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评标办法,资格审查委员会和评标的规定分别适用于本工程的资格预审、评审办法、资格审查委员会和评审活动,此规定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申请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具有法律约束力。5.4本评审办法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第六条 附表6.1附表1初步评审(符合性和完整性评审)。6.2附表2详细评审一(必要合格条件评审)。6.3附表3详细评审二(附加合格条件评审)。6.4附表4其他主要人员资历表。附表1 初步评审(符合性和完整性评审)序号内容合格条件标准1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否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时送达指定地

36、点的否3投标申请人致函未经投标申请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企业负责人签字的否4授权委托书未经投标申请人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否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盖章或签字的否6以他人名义申请资格预审的否7与其他投标申请人串通或与招标人串通申请资格预审的否8拒不按照要求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否9投资参股、代建、管理或者为本工程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咨询服务的否10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关材料弄虚作假的否11不同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否1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否13不同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载明的

37、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出现同一人的否14不同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相互混装的否15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否注:1、资格预审文件中其他组成文件的规定与集中单列的否决性条款不一致的,以集中单列的否决性条款为准。2、未通过初步评审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附表2 详细评审一(必要合格条件评审)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标准评审结果备注合格不合格1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应满足投标申请人条件,证书有效。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予以证明。2企业资质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且具有建筑幕墙

38、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资质,证书检验合格、有效。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予以证明。3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合格、有效,且在投标期间(中标通知书签发之前)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予以证明。4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需持有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历。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予以证明。5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部按有关规定的要求设立安全管理

39、机构。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予以证明。6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被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在投标申请人致函中做出承诺。注:1、以上所有证明资料均应备有原件以供核查。2、未通过必要合格条件评审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3、管理型集团公司拟安排其直属子公司参加投标申请的,在人力资源、机械设备、企业管理体系、企业以往业绩、在施和新承接工程情况等部分的审查将依据子公司相关的能力和业绩,对于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不良行为记录等方面的审查将综合考虑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的相关情况,其余部分的评审将

40、只考虑集团公司的实力。4、最近三年指:2010年3月1日至2013年2月28日。附表3 详细评审二 (附加合格条件评审,分值代码m)序号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分值1企业组织机构人员情况6组织机构设置、人员专业配套,安全管理机构人员数量及其专业情况优良4m6合理1m4差0m12建筑装饰设计资质3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m=3无m=03拟派项目经理8近五年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经理3项(含)以上m=41-2项m=2无m=0职称高级m=2中级m=1工作年限5年(含)以上m=15年以下m=0年龄男55周岁以内,女50周岁以内m=1男55周岁以外,女50周岁以外m=

41、0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7近五年担任过类似工程技术负责人3项(含)以上m=41-2项m=2无m=0职称高级m=2中级m=1工作年限10年(含)以上m=110年以下m=05深化设计负责人3类似工程施工经历2项(含)以上m=12项以下m=0职称中级(含)以上m=1中级以下m=0工作年限5年(含)以上m=15年以下m=06其他主要人员6不符合附表4中人员资历要求,每人每一项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0m67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净资产(资产总额负债总额)812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m=8600-1200万元(人民币)(不含1200万元)2m86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下0m2资产负债率840%-7

42、0%(含40%、70%)m=8其它m=28资信状况4AAA级m=4AA级m=2A级m=1无m=09机械设备情况10拟投入机械设备的品种、数量、类别、型号、规格、性能、新旧程度和自有率等满足工程需要6m10拟投入机械设备的品种、数量、类别、型号、规格、性能、新旧程度和自有率等基本满足工程需要1m6拟投入机械设备的品种、数量、类别、型号、规格、性能、新旧程度和自有率等不能满足工程需要m=010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2已通过认证,并运行有效m=2未通过认证m=0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2已通过认证,并运行有效m=2未通过认证m=0GB/T18001-2001(职业

43、安全健康管理体系)2已通过认证,并运行有效m=2未通过认证m=011近五年类似工程施工经历(附:合同复印件)15单个合同额1600万元(含)2000万元(不含)每个2分,单个合同额2000万元(含)以上,每个3分。最高15分。0m1512合同履约率5履约率为100%m=5履约率为90%以上1m4履约率为90%以下m=013在建工程及新承接工程情况6有在建和新承接工程,且企业资金、人员、设备满足本工程的要求有足够的能力承担本工程m=6有一定的能力承担本工程m=4不能承担本工程m=014诉讼3无诉讼或无败诉情况m=3有败诉情况m=015不良行为记录2无m=2有m=016恶意投诉0申请人在北京市行政

44、区域内针对施工招标的恶意投诉,每有1起倒扣2分,且下不封底。m=0得分合计100注:1、类似工程指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基本类似、单个合同额在16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重新定义类似工程2、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本项目认定的不良行为记录范围为建设部信用信息系统(3、恶意投诉应限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针对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故意进行虚假投诉的行为。4、法律诉讼是指与履行轨道交通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和劳务分包合同以及与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相关的法律诉讼。应标办要求增加5、管理型集团公司拟安排其直属子公司参加投标申请的,在人力资源、机械设备、企业管理体系、企业以往业绩、在施和新承接工程情况等部分的审查将依据子公司相关的能力和业绩,对于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不良行为记录等方面的审查将综合考虑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的相关情况,其余部分的评审将只考虑集团公司的实力。6、近三年是指:2010年3月1日至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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