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3000万经理人首选培训网站试验、检测管理制度一、适用范围1.适用于公司承揽工程的检验试验管理;二、相关文件1.管理手册2.物资进货验收程序三、实施职责1.本制度由工程部负责管理;2.工程部负责进货检验试验的管理,各项目部负责具体实施;3.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工作,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具体实施;4.建筑材料检验试验管理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外委试验;5.最终检验试验由公司工程部门负责组织检验;四、工作流程4.1进货检验和试验4.1.1所有进厂物资均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检验和试验,具体见物资进货验收程序规定;4.1.2未经检验或试验合格的物资,(包括原材料、外购件、外委加工配制件等)不准投入使
2、用或加工(4.1.4的紧急放行情况除外);4.1.3顾客提供的物资,开箱时也应做好开箱验证记录和签证;4.1.4如因工程急需,来不及检验或试验而放行时,需有可靠的追回程序,并应对该物资做唯一性标识,以便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时能立即追回和更换(习惯称为紧急放行)。紧急放行的授权人为项目部经理或技术负责人;4.1.5进货检验和试验,主要包括:供方质量文件物资外观检查有规定时抽样检验和试验。4.1.6检验和试验合格后均应办理检查验收签证;4.1.7所有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不得用于工程施工和安装。4.2过程检验和试验4.2.1工程开工前,由项目部负责编制质量检验的有关要求(可
3、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反映),其中有关顾客、监理方面的内容,应取得顾客或其代理人的认可同意。4.2.2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工作,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实施;4.2.3建筑材料检验和试验由项目部委托外部实验室负责实施;4.2.4外委检验、试验时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外委委托,并负责将试验结果送达有关验证单位;4.2.6在所要求的分项或分段工程的检验和试验工作未完成之前,或必需的试验报告未收到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4.2.7如应施工急需来不及在检验试验报告完成前就要转入下道工序,则必须有可靠的追回程序(习惯称例外放行),并应在相应的产品上做出明确唯一的标识,做好记录;4.2.8例外放行,需经项目
4、部经理批准。4.3最终检验和试验最终检验和试验由公司工程部门、项目部根据顾客安排与监理、设计单位等配合完成;工程资料的形成应与工程进度同步。工程部应按规定及时向有关方移交相应资料。4.4检验试验人员从事检验和试验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取得认可的证书。4.5检验试验记录4.5.1检验和试验记录是证明采购物资、在建工程、在制产品和最终产品(或工程)质量满足规定要求的客观证据,所有检验和试验均应做好检验和试验记录或签证;4.5.2过程检验试验记录按工程行业要求的验收记录表格执行;4.5.3最终检验和试验记录(即分部验收记录、单位工程验收记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记录;4.5.4检验试验记录内容应完整,且真实可靠,并应符合档案管理要求;4.5.5检验试验应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用合格的书写材料亲笔签字,不得代签字或使用打印机打印。4.6不合格检验和试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按质量问题处理制度规定处置。4.7监督检查检验和试验控制,由工程部负责监督检查更多免费资料下载请进:好好学习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