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句容市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句施工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外地施工企业进句施工的管理,维护本市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建筑法、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是指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注册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的建筑企业。 第三条 凡参加本市工程建设活动的外地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办理备案手续,未取得备案手续的外地建筑业企业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施工作业。备案管理工作实行句容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手册制度。 第四条 取得句容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手册的外地建筑企业方可在本年度内承接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规定范围内的工程。
2、 第五条 句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本市外地施工企业进句备案登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句容市建设工程管理处依照本办法,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外地建筑业企业办理句容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手册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一、句容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手册申办登记表(见附件);二、企业驻句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施工介绍信和近二年无质量安全事故、无农民工工资拖欠的证明;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省外企业需到省住建厅办理);五、企业自有的在句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办公用房租赁合同(须提供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总承包特级、一级企业办
3、公营业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总承包二级及以下、专业承包企业办公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劳务分包企业办公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六、企业驻句机构设置及人员任命文件(驻句负责人、技术、质量和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有关人员的证明材料要求和配备标准详见附件。 上列材料均需以A4纸复印装订成册,申请办理句容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手册时提供所有原件进行核验。 第七条 外地建筑业企业有下列行为的,不予办理句容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手册: 一、提供的备案资料不齐全或者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 二、江苏省信用管理手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评分为一般的; 三、近两年发生较大质量安全事故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通报的;
4、第八条 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入句容建筑市场,需足额缴纳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保证金。缴纳标准:1、省外企业120万元;2、省内外市企业80万元。外地建筑业企业在句经营期间,如发生严重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并受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企业在次年办理句容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手册年度核验手续时,该项保证金加倍征收。 第九条 外地建筑业企业撤出句容建筑市场时,可申请退回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保证金。信用管理保证金退回六个月内,外地建筑业企业的进句申请将不再受理。 第十条 外地建筑业企业向句容市建设工程管理处提出备案申请后,对符合备案条件的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发放句容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手册。不符合备案条件的企
5、业,告知原因,申请材料退回。 第十一条 企业取得句容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手册后,凡在句承揽工程,领取中标通知书或签定施工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均须由中标的项目经理本人持下列材料至句容市建设工程管理处办理单项工程登记: 一、句容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手册。二、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三、施工合同。四、授权委托书。五、建造师证书。六、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知识考核合格证书。七、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档案资料员)的岗位证书。八、项目部管理人员近3个月社会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 上列材料以A4纸复印装订成册,办理单项工程登记时需提供原件核验。 不办理单项工程登记的行为将作为企
6、业不良行为予以记录。 第十二条 句容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手册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企业须在个工作日内持变更材料和文件至句容市建设工程管理处进行变更登记。 第十三条 外地施工企业在句从事施工作业,工程竣工验收后个工作日内,须将句容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手册送至句容市建设工程管理处进行项目竣工评定登记。不按规定办理项目竣工评定登记的单位,次年不再发放句容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手册。 第十四条 外地建筑业企业办理句容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手册项目竣工评定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一、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二、施工合同;三、施工许可证;四、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出具的质量安全评定意见;五、建管专业部门出具的评定意见;六、招
7、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评定意见。 第十五条 句容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手册实行年度核验制度,外地建筑业企业在句容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手册到期前个月内,须向句容市建设工程管理处提出年度核验申请,提交材料为本办法第六条所列材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外地建筑业企业在句经营期间的情况给出核验意见,核验意见分为不达标、达标二种,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和核验意见达标的单位,予以办理句容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手册年度核验手续,从新发放句容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手册。核验意见不达标的单位,不再发放句容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手册。 第十六条 句容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手册年度核验评定细则另行发文。 第十七条 外地建筑业企业有下列行为的,句容
8、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手册年度核验手续不予办理,两年内不得申请办理:(一)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二)与建设单位或者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三)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四)严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五)企业年度内有2次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的;(六)企业年度内拖欠民工工资,因施工企业原因未给予解决,并发生10人以上农民工集体上访事件的;(七)年度内发生一起较大安全事故或两起一般安全事故的;(八)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八条 外地建筑业企业在句领取句容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手册后,连续两年无工程业绩的,取消
9、其在我市的备案资格,句容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手册予以注销,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进句备案登记。 第十九条 外地施工企业在句施工,应当遵守本市有关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民工工资、社会治安、劳动、卫生防疫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规定,并自觉接受本市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涉及专业性较强的特殊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的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句施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句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二0一二年六月十日开始施行,原句容市外地施工企业进句施工备案管理规定同时废止。附件:外地建筑业企业驻句机构人员提交材料。外地建筑业企业驻句机构人员提交材料: 总承包特级、
10、一级: 驻句负责人:、年以上施工管理经历证明;、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与本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个月个人社会保险帐户对帐单;、身份证明; 驻句技术负责人:、年以上施工管理经历证明;、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学历证书;、与本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个月个人社会保险帐户对帐单;、身份证明; 驻句质量负责人:、年以上施工管理经历证明;、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与本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个月社个人社会保险帐户对帐单;、身份证明; 驻句安全负责人:、年以上施工管理经历证明;、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本单位签定的
11、劳动合同;、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个月个人社会保险帐户对帐单;、身份证明; 驻句财务、劳资负责人:、财会专业中级职称;、与本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个月个人社会保险帐户对帐单;、身份证明; 总承包二级以下、专业承包: 驻句负责人:、年以上施工管理经历证明;、与本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个月个人社会保险帐户对帐单;、身份证明; 驻句技术负责人:、年以上施工管理经历证明;、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学历证书;、与本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个月个人社会保险帐户对帐单;、身份证明; 驻句质量负责人:、年以上施工管理经历证明;
12、、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与本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个月个人社会保险帐户对帐单;、身份证明; 驻句安全负责人:、年以上施工管理经历证明;、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本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个月个人社会保险帐户对帐单;、身份证明; 驻句财务、劳资负责人:、财会专业初级职称;、与本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个月个人社会保险帐户对帐单;、身份证明; 劳务企业: 驻句负责人:、年以上劳务施工管理经历证明;、与本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个月个人社会保险帐户对帐单;、身份证明; 驻句技术负责人:、年以上劳务施工管理经历证明;、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本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个月个人社会保险帐户对帐单;、身份证明; 驻句财务、劳资负责人:、财会专业初级职称;、与本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个月个人社会保险帐户对帐单;、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