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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终端设备维护服务招标项目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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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本项目就天津海关计算机终端设备维护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所投服务的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对于没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内容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一、项目内容 计算机终端设备维护服务 二、资格要求 (一)实质性资质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其他要求 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 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 (三)资信文件 1.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 3. 2008年度银行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资信证明 4. 2008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 5. 2008年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6. 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的证明 (四)业绩文件 1. 投标人提供与本项目最具相关性和代表性的全国范围政府采购的成功案例。案例须配有文字说明,并附合同及验收报告复印件。 2. 投标人从事计算机、通信类终端维护维修服务类项目近三年的成功案例。案例须配有文字说明,并附合同及验收报告复印件。 三、技术要求 具体需求详见第二部分附件——项目需求书。 四、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 投标人的报价是维护维修各类设备提供十二个月服务费用的总和。投标报价时需要针对所维护维修的项目进行分项报价,分项报价包括单价、数量和总价 。投标人所报价格为最终优惠价格。 3. 只有总报价没有分项报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二)服务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维保要求 1. 服务期:自签定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每服务三个月支付合同总额的25%,分四次付清。 (五)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天。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本中心145号窗口交纳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其他要求 1. 投标人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2. 中标供应商不得转让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 3. 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五、招投标程序 (一)参加人员及要求 1.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随时准备对评委的询问予以解答(代理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2.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未能按时提供的投标无效。 3. 本项目实行社会监督员制度,所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均可按照《社会监督员监督政府采购工作的暂行规定》进入评标现场进行监督。 (二)网上应答 1. 投标人阅读招标公告后,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进入网站首页左侧的“电子投标”,使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U-KEY登录后按要求进行应答(投标人进行网上应答前需完成资质备案)。 2. 投标人须保证在网上填报的商品项与所购买招标文件的包号一致,两者出现不一致时以购买招标文件的包号为准。 (三)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145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需使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U-KEY)。 (四)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按照规定的时间,投标人须携带全部纸质投标文件到本中心接受公证处的审查(需使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U-KEY)。 (五)报价 1. 投标产品的价格信息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投标人在线填报。 2. 报价完成后需在“应答信息总览”中点击“提交”。 3. 请投标人合理选择网上报价时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 投标人承诺接受电子投标报价的方式,并承担由此带来的废标、无效投标的风险。 5. 未按规定完成网上应答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开标 1. 2009年2月6日9:15至9:30投标人须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在“电子投标”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可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也可通过互联网进行解密,超过规定时间段没有进行解密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 开标解密后,投标人报价为空、为零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 2009年2月6日9:30至12:00对开标结果进行网上公示。 六、评标方法及中标候选供应商的产生办法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评委对该供应商的打分,对各评委每一因素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二)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和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 (三)中标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六)如公开招标方式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的,比照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评标分为两个阶段:1、对投标人的技术方案、设备性能、服务承诺、实力、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并排名。2、投标人完成最终报价后,按照排名计算评标价。计算方法为:M=[(N-1)×10%+1]×P 注:M=评标价;N=排名;P=最终报价 (七)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第一部分 商务因素(47分) 1、资质类(4分) (1)具有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2分 (2)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2分 2、业绩及合同履约情况(10分) (1)2006、2007、2008年连续三年提供计算机和通信类终端维护的:5分 有连续三年实质性案例和证明(需要提供完整的合同)的:5分,没有连续三年实质性案例和证明的:0分。 (2)2006、2007、2008年连续三年为单一用户提供2000台套以上计算机类终端维护服务的(包括用户证明--合同履约情况及服务评价、证明服务数量的合同或付费凭证):5分 满足以上条件的:5分,不满足条件的:0分 3、投标文件编制质量(3分) (1)纸质投标文件完整、易读:1分 (2)电子投标文件完整、易读:0.5分 (3)电子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0.5分 (4)点对点应答详实:0.5分 (5)装订、印刷工整:0.5分 4、价格(30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第二部分 服务实施方案(33分) 1、服务流程 (12分) (1)较好的技术服务流程方案(能结合项目要求,提出较完善的技术服务流程方案)(7—12分) (2)技术服务流程方案一般(能够基本满足所需的服务流程要求)(1-6分) (3)技术服务流程方案较差(技术服务方案简单,不能满足所需的服务流程要求)(0分) 2、服务规范(11分) (1)较好的技术服务规范方案(能结合项目要求,提出较完善的技术服务规范方案)(6—11分) (2)技术服务规范方案一般(能够基本满足所需的服务规范要求)(1-5分) (3)技术服务规范方案较差(技术服务方案简单,不能满足所需的服务规范要求)(0分) 3、服务标准(10分) (1)较高的技术服务标准方案(能结合项目要求,提出较高的技术服务标准方案)(5—10分) (2)技术服务标准方案一般(能够基本满足所需的服务标准要求)(1-4分) (3)技术服务标准方案较差(技术服务方案简单,不能满足所需的服务标准要求)(0分) 第三部分 服务保障方案(20分) 1、保障项目实施的措施(10分) 针对第二部分的服务流程、服务规范、服务标准被评为较好同时又具有相对应的完善的和高标准的保障实施的手段和措施(6-10分) 针对第二部分的服务流程、服务规范、服务标准被评为较好但相对应的保障实施的手段和措施一般;第二部分的服务流程、服务规范、服务标准被评为一般,但相对应的保障实施的手段和措施较高(2-5分) 第二部分的服务流程、服务规范、服务标准被评为一般,相对应的保障实施的手段和措施一般;第二部分的服务流程、服务规范、服务标准被评为较差,相对应的保障实施的手段和措施较好。(1分) 第二部分的服务流程、服务规范、服务标准被评为一般,相对应的保障实施的手段和措施较差;第二部分的服务流程、服务规范、服务标准被评为较差,相对应的保障实施的手段和措施一般或较差。(0分) 2、保障服务质量的手段和措施(10分) (1)较好的服务质量保障方案(能结合项目要求,提出较完善的技术服务方案,能满足并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6-10分) (2)服务质量保障方案基本上满足要求(1-5分) (3)服务质量保障方案较差(技术支持服务方案较简单,重复罗列招标文件的要求)(0分) 第四部分 不良供应商记录 (一)出现以下任何情形之一的扣5分 1、不认真制作投标文件,包括纸质和电子文件,且应答的纸质和电子文件投标内容不一致的; 2、未按合同履约的; 3、经核实的其他不良记录。 (二)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投标资格 1、围标或陪标的; 2、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4、不认真制作投标文件,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或技术点对点应答均无具体内容的; 5、不实应答或虚假应标的。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合同金额 费率 100万以下 1.5% 100-500万 0.8% 500万-1000万 0.45%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中标金额为680万元,则应缴服务费等于100×1.5%+(500-100)×0.8%+(680-500)×0.45%=5.51万元,其中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二)各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中有排斥投标人或有倾向等情况及任何疑问,请于2009年1月23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本中心,逾期将视为对招标文件公平、公正的响应。 (三)请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天津政府采购中心网()。若有补充文件,请投标人将“补充文件回执”下载后盖上公章,传真至本中心。传真号为:022-24538304。至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收到“补充文件回执”的视为以熟知补充文件内容,接受补充文件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四)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对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评审时不予承认。 (五)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本项目须提交投标文件(一正三副) 1. 投标书 2. 开标一览表 3. 投标价格分项组成表 4. 投标方案 5. 辅助资料表 6. 资格证明文件 7. 真诚投标承诺书 8. 电子招投标承诺书 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实质性资质文件除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外,另需单独密封一份(上述文件未按时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投标无效)。 (六)其他 1. 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如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至第四部分(范本)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2. 请投标人妥善保管登陆密码,由于保密不慎导致的损失或纠纷,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 开标以后,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评标委员会和监督委员要求提供的除外)。 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点对点应答,并逐一做出具体响应。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点对点应答表、偏离说明一览表”响应情况进行审查。 5. 在技术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文件主要技术条款的指标无技术资料支持的; (2)投标文件技术条款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3)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或技术点对点应答均无具体内容; (4)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无效标的其他技术条款。 6. 未及时提交合同或未按时交纳保证金和服务费的供应商,将被取消参加此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 7. 某品牌代理商因授权或资质等问题在招标过程中发生争执,影响评标秩序,取消该品牌所有代理商本项目投标资格。 8. 投标人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的权利,有在会上提出各项涉及招标文件内容问题的权利;未在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召开之时到达现场视为知悉大议会举行并自愿缺席;无论是否参加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及提何问题,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可能产生的风险。 9. 中标或中标候选供应商放弃中标或中标候选资格的将列为不诚信供应商,记入不良供应商记录,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附件: 项目需求书 一、服务要求 1.投标人从事此项目的维护维修的人员不少于29人(须提供所有人员名单和这些人员属于公司的证明,如员工的工资银行发放清单或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其中5人为专职通信设备维护人员,从事维护维修人员须具有大专以上水平。采购方将对中标方从事此项目的维护维修人员进行实际操作和技术知识的测试,通过测试的人员不得少于25人,其中4人为专职通信设备维护人员,并且在以后向采购方提供此项目服务时不得更换其他人员。如需调整人员,需经采购方允许并通过采购方测试。为应对采购方突发应急工作需要,中标方还要安排维护工作备勤人员,备勤人数不少于4人。 2.根据采购方维护工作的需要,投标人提供此项目维护维修专用车辆不少于5辆(其中市内3辆、塘沽2辆),车辆的车质、车况良好,车辆的手续和保险齐全。 3.投标人按要求投入的维护维修的人员和车辆专用于维护维修工作,服从采购人的调度。 4.投标人自有用于维护维修用的仪器、仪表、设备和耗材等(包括标准线缆测试仪、笔记本电脑、移动硬盘、网线、安装维护过程中所使用的全部耗材和工具等)。 二、维护维修项目、内容和要求 (一)需要维护维修的设备 1.微型计算机和终端2610台 2.针式打印机518台 3.激光和喷墨打印机491台 4.笔记本电脑567台 5.电话2560部 6.电话传真机245台 (二)维护维修的范围和内容 1.微型计算机和终端:自数据交换机或路由器接口以下至微型计算机和终端,内容包括 1.1每六个月对微型计算机和终端的系统软件、硬件进行一次检测、检修及设备内外部清洁保养。 1.2 按照采购方技术部门的要求,对微型计算机和终端的硬件故障检测及修理。 1.3 按照采购方技术部门的要求,对微型计算机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及应用软件的故障进行检测及排除。 1.4 按照采购方技术部门的要求,对微型计算机的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应用软件、杀毒软件及采购方指定的其他软件的安装、调试。 1.5 按照采购方技术部门的要求,对微型计算机硬件的安装、测试、拆卸,以及相关驱动程序安装、调试、升级、卸载等。 1.6 按照采购方技术部门的要求,对微型计算机配件进行安装、拆卸、更换、调试、检测(包括显示器、内存、硬盘、主板、网卡、声卡、显卡、键盘、鼠标等配件)。 1.7 按照采购方技术部门的要求,对微型计算机进行病毒检测及清除。 1.8 按照采购方技术部门要求,在微型计算机上安装、拆卸、调试、检测海关IC卡读写设备及其他海关专用设备、配件等。 1.9 按照采购方用户的需要,对微型计算机内数据(涉密数据除外)进行备份,数据备份包括光盘或硬盘备份(所需的备份介质由用户提供)。 2 .针式打印机:自微型计算机或终端的打印接口至针式打印机。内容包括 2.1 每六个月对全部针式打印机进行一次硬件检测、检修、部件功能调整及设备内外部清洁保养。 2.2 按照采购方技术部门的要求,对针式打印机硬件故障检测及修理。 2.3 按照采购方技术部门的要求,对针式打印机的安装、测试、拆卸,以及相关驱动程序安装、调试、升级、卸载等。 2.4 按照采购方技术部门的要求,对针式打印机的配件、耗材进行拆卸、更换。 3 .激光和喷墨打印机:自计算机或终端的打印接口至激光和喷墨打印机。内容包括 3.1 每六个月对全部激光和喷墨打印机进行一次硬件检测、检修及设备内外部清洁保养。 3.2 按照采购方技术部门的要求,对激光和喷墨打印机硬件故障检测及修理。 3.3 按照采购方技术部门的要求,对激光和喷墨打印机的安装、测试、拆卸,以及相关驱动程序安装、调试、升级、卸载,对网络打印机进行网络设置等。 3.4 按照采购方技术部门的要求,对激光和喷墨打印机的配件、耗材进行拆卸、更换。 4. 笔记本电脑:自数据交换机或路由器接口以下至笔记本电脑。内容包括 4.1 每六个月对全部笔记本电脑系统软件、硬件进行一次检测、检修及设备内外部清洁保养。 4.2 按照采购方技术部门的要求,对笔记本电脑的硬件故障检测及修理。 4.3 按照采购方技术部门的要求,对笔记本电脑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及应用软件的故障进行检测及排除。 4.4 按照采购方技术部门的要求,对笔记本电脑的操作系统软件、办公软件、应用软件、杀毒软件及采购方指定的其他软件的安装、调试。 4.5 按照采购方技术部门的要求,对笔记本电脑配件进行安装、拆卸、更换、调试、检测以及相关驱动程序安装、调试、升级、卸载等。 4.6 按照采购方技术部门的要求,对笔记本电脑进行病毒检测及清除。 4.7 按照采购方技术部门要求,在笔记本电脑上安装、拆卸、调试、检测海关IC卡读写设备及其他海关专用设备、配件等。 4.8 按照采购方用户的需要,对笔记本电脑内数据(涉密数据除外)进行备份,数据备份包括光盘或硬盘备份(所需的备份介质由用户提供)。 5.电话:自程控交换机设备端口配线至电话机终端。内容包括 5.1电话新装和移机:根据采购方的要求,负责电话线路从程控交换机端口到用户桌面的的全程跳接,并做好线路数据的记录和向采购方人员报告,并根据采购方人员的要求,将线路数据录入到数据库中。安装过程中的工具和耗材由投标人自行准备。 5.2电话拆机:根据采购方的要求,负责电话线路的全程拆除工作,做好数据记录,并将线路数据从线务数据库中删除,同时向采购方人员报告。 5.3电话维修、维护和更换:根据采购方的用户报告,对采购方用户电话故障进行维修,包括但不限于线路故障、话机故障(程控交换机故障和综合布线故障除外),以满足用户最终通话需要为准。 5.4配线架整理:要求投标人保持电话配线架的跳线合理规矩,线路长度适中,整体美观整洁,及时拆除废弃线路,并对每次跳线后的废弃线头及时清理,保持机房卫生。 5.5 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做好设备下发时的登记,并及时将下发表格回送采购方存档;同时协助采购方做好废弃设备的回收工作。 6.电话传真机:自程控交换机设备端口配线至电话传真机终端。内容包括 6.1电话传真机新装和移机:根据采购方的要求,负责传真机线路从程控交换机端口到用户桌面的的全程跳接,并做好线路数据的记录和向采购方人员报告,并根据采购方人员的要求,将线路数据录入到数据库中。安装过程中的工具和耗材由投标人自行准备。 6.2电话传真机拆机:根据采购方的要求,负责传真机线路的全程拆除工作,做好数据记录,并将线路数据从线务数据库中删除,同时向采购方人员报告。 6.3电话传真机维护和更换:根据采购方的用户报告,对采购方用户电话故障进行维修,包括但不限于线路故障、传真机故障(设备故障和综合布线故障除外),以满足用户最终通话需要为准。 6.4传真机的下发:根据采购方的要求,将传真机下发到用户办公场所,并完成安装和调试,同时将传真机资产文档交用户签字后,回送采购方管理人员。 6.5传真机维修:根据采购方的通知,对发生故障的进行维修和调试,以保证采购方用户的使用;如当日无法完成维修,应采用备机为用户临时更换使用,待传真机修好后及时为用户更换;所需的墨盒和备用传真机由采购方提供,其它所需的设备等由投标人解决。 6.6传真机的定期检查:每6个月对全关的传真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除设备隐患,要求对传真机做好清洁保养工作。 6.7传真机回收:根据采购方的要求,做好传真机的回收和退回工作,及时将退回的设备交采购方人员,并保证备件完整。 7. 其他维护内容 7.1 按照采购方技术部门的要求,对计算机设备、外设、配件等进行清洁、整理、搬运、运输。 7.2 按照采购方技术部门的要求,制作各计算机及外设所需的网线、跳线,对所维护的计算机进行束线整理。 7.3 按照采购方技术部门的要求,负责交换机端口以下至客户端桌面的相关网络设置、连接、调整、调试、检测。 7.4 按照采购方技术部门的要求,对网络机房、配线间的跳线制作、安装与调试,每三个月对网络配线架上的跳线进行一次规范整理。 7.5 按照采购方技术部门的要求,整理维护维修工作相关的技术资料,记录维护维修工作相关数据。 7.6 按照采购方技术部门的要求,整理设备备件库房,协助做好库存设备的登记、盘点、清查等管理工作。 7.7 采购方要求的其他维护工作。 (三)其它维护维修要求 采购方需要维护的设备分为两种类型,保修期内设备、保修期外设备。 1. 保修期内设备出现故障,投标人经测试判断后属于保修期内厂家免费维护维修的,投标人负责送至厂家保修或更换,并由投标人负责将维修后的计算机恢复原位。 2. 采购方损坏的计算机部件不在厂家保修期内,投标人应免费为采购方修理。如设备需要更换或增加部件,所需部件由采购方提供或采购方委托投标人代购,费用由采购方支付。 (四)需要维护维修的场所和地址 天津海关(河东区六纬路二号)、天津海关总关(开发区第三大街)、天津国际贸易与航运服务中心、天津行政许可中心、营口道二号老楼、新港海关查验处、新港海关物流监控处、二号路卡口、四号路卡口、五号路卡口、七号路卡口、保税区海关、保税区南北卡口、保税区海关驻综合保税区办事处、保税区海关物流园区业务科、保税物流园区卡口、保税区海关空港业务科、开发区海关、开发区海关驻出口加工区办事处、开发区出口加工区B区、开发区海关驻微电子园区办事处、开发区海关查验科(开发区第五大街)、邮局办事处(东站)、邮局办事处(东丽)、机场海关、现场业务处(西青区开发区)、现场业务处驻津南办事处、现场业务处驻北辰办事处、现场业务处驻静海办事处、现场业务处驻静海子牙工业园区办事处、武清海关、武清保税仓库、武清基地、蓟县海关、蓟县海关驻宝坻办事处等海关工作地点。 (五)服务时限要求 从采购方技术部门发出了明确维护要求到投标人维护人员到达服务地点及解决问题的时限要求是: 1. 维护地点在天津海关(河东区六纬路二号)、天津海关总关(开发区第三大街)、天津国际贸易与航运服务中心、新港海关查验处、新港海关物流监控处、二号路卡口、四号路卡口、五号路卡口、保税区海关、保税区南北卡口,到达时间1小时内,到达后解决问题的时间是0.5小时内。 2 .其他地区(除蓟县海关外)2小时内到达,到达后解决问题的时间是0.5小时内。 3. 蓟县海关4小时内到达,到达后解决问题的时间是0.5小时。 4. 经双方确认在现场不能解决问题的除外,但应在24小时内恢复设备的正常使用。 三、其他要求 (一)试用期 为保证维修维护协议的执行,中标方有三个月的项目试用期,试用期间中标方向采购方提交10万元人民币的协议执行保证金,在通知中标方提交试用期执行协议保证金后,10日内不能提供试用期执行协议保证金的,等同于中标方放弃中标,采购方依次选择下一个中标推荐单位。如在试用期内不能按协议执行相关服务和承诺的,采购方有权中止协议,并对协议执行保证金作相应扣除(见罚则)。中标方案要求完成试用期,采购方与中标方签订正式合同后30天内退还中标方的保证金。 (二)合同签订及内容概要 1.罚则 对于投标人未按采购方要求按时到达现场或按时修复设备的,试用期期间从协议执行保证金中扣除100元/每台次,正式协议期在采购方支付的维护维修款中扣除100/每台次。 2.其它 2.1 投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数据安全方面的所有法律法规,对任何有关采购方的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2.2 投标人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方的相关管理要求,统一着装,统一佩戴工作证件。 2.3 投标人应自行准备相关的测试仪器、维修用设备及耗材等(包括标准线缆测试仪、笔记本电脑、移动硬盘、网线、工具等)。 2.4 投标人只能完成由采购方技术部门确认的服务,未经采购方技术部门确认的现场维护工作,投标人人员不得擅自接洽并处理。 2.5 投标人严禁私自安装非采购方技术部门提供的各类软件。 2.6 采购方不为投标人维护人员提供固定的工作、休息场所,不提供办公家具、设备。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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