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现场管理及处罚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文明施工、科学管理、特制定此条例 第二章 宣传品、形象第二条、公司形象标志必须贴在入门正面上方,物业另有规定除外,违者一次罚款50元。第三条、开工许可证贴在物业指定处,违者除接受物业罚款外,公司另罚50元。第四条、乙方在工地施工时,必须穿着工服,工服整洁、卫生。特殊工种需配戴胸卡,如电工、瓦工等,违者一次罚款50元。第五条、乙方就做好施工人员的培训工作。为维护公司形象,不得以第三人称出现(如:严禁计“他们公司”,应讲“我们公司”),施工人员必须答出公司名称、公司地址、工程负责人、本工地项目经理姓名等,违者罚款500元。第六条、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严禁
2、喝酒、打架,违者一次罚款500元机第三章 安全生产、防水防火第七条、工地必须配置物业规定及相应数量的有效灭火器,违者除接受物业罚款外,公司另罚200元。第八条、禁止在工地现场抽烟,每发现一个烟头罚款50元.第条、临时用电电线及插板必须使用三项绝缘胶皮电线,插头、插座不得用其它物品代替,违者罚款100元。第十二条、暖气改造须在业主、物业签订完暖气改造许可证的情况下,业主再与公司签订专项协议书,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放可进行改造,违者罚款1000元。第十三条、管道煤气、天然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改动,违者罚款1000元。第十四条、卫生间、厨房原有或新做防水均需做闭水实验,违者罚款300元。第十五条、
3、施工现场不准住宿、做饭,违者罚款500元。除公司特批,现场值班人员除外(2名值班人员)。第十六条、每日下班后须断水断电,违者罚款200元,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十八条、施工现场发现失窃或施工人员有盗窃行为,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罚款200元,同时由公司申报公安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第十九条、乙方在施工中须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对乙方在施工中所出现的人身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以及对第三方造成的伤亡和经济损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第二十条、乙方在施工前应做施工形象进度表,并认真执行,如工程因故需延期,乙方、监理和业主签订工程延期单,在48小时内上报公司
4、,无故延期需乙方承担公司和客户签订的延期赔偿金,同时处以1倍的罚款。第二十一条、乙方应严格照图施工,图纸不详可拒绝施工,因误解图纸或质量问题返工,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罚款2001000元。第二十二条、乙方应严格执行工程报价书及相对应的“施工工艺标准手册”进行施工,否则视情节轻重罚款1001000元。第二十三条、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中途随意停工,不能按期完工,造成延期,赔偿金由乙方承担,公司视情节轻重罚款3001000元。第二十四条、乙方应严格遵守与物业签订的施工协议书,严格执行并与物业搞好关系。如有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上报公司工程部进行处理,违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500元。第二十五条、乙方
5、严禁使用业主的家庭电话和私人物品,违者除赔偿业主的相应损失外,公司另罚50500元。第二十六条、施工现场不允许乙方带与施工无关人员进入或留宿,违者罚款50元。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应整洁,各工种及时清理本工种生产的废弃物。现场严禁散堆垃圾,小料确需暂存,应以袋装集中码放整齐,严禁垃圾向窗外倾倒或在楼道堆放,垃圾须搬运到物业指定地点,违者除接受物业罚款外,公司另罚200500元。第二十八条、施工时间应严格按照物业的规定时间安排,违者罚款50元。第二十九条、材料、垃圾搬运时,应对楼道内设备、设施进行保护,如有损坏乙方要按价赔偿。对存在问题的工地下“限期整改通知单”,乙方须按时完成,不得重犯,对于一个
6、工地,下两次“整改通知单”的给予警告,在同一问题不改的罚款200元。因工程质量引起客户投诉或要求更换乙方的,工程部有权更换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同时处500元罚款。第四章 材料、成品的保护第三十条、主材(板材、石材、墙漆、油漆、地板、地砖、墙砖、饰面板、大五金、灯具、洁具等)由甲方按市场价格统一指定品牌,运费由乙方承担。公司供应的材料,施工队应当场办理验收签字手续,如其后发现问题,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三十一条、除公司指定品牌之外,由乙方自行购买的材料,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否则将禁止使用,因此所造成的材料损失、工期延误,由施工队自行负责,公司视情节罚款50500元。第三十二
7、条、材料应分类、分堆整齐码放,成品与半成品分开,易燃易爆品单独摆放,材料的码放不得过于集中,超过每平方米楼板的荷载,否则引起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公司视情节轻重罚款50500元。第三十三条、施工进行中应做好成品保护,不允许在成品上摆放材料、机器等。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修理,否则除赔偿造成的相应损失外,公司视情节轻重罚款50500元。第三十四条、对于业主提供的材料、物品,应当面点清验收,办理相关手续清单。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公司罚款100元。第三十五条、业主的卫生洁具乙方不得使用。施工期间,乙方自备临时洁具,违者罚款100元。第五章 其 他第三十六条、施工人员严禁泄露公司机密及原则性问题(如工程承包、转包合同、报价,议论设计的好坏等),违者罚款5001000元。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