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既有线施工安全监控重点一、既有线施工 既有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既有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复线;电气化改造;穿越铁路线路;架设桥梁;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道等设施的施工。二、既有线施工对人员资格的要求: 施工单位的安全员、防护员、带班人员和施工负责人必须经过铁路局有关部门或单位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以上职务,并持证上岗。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担任上述工作。三、既有线或邻近既有线施工安全方面的规定1、安全员对施工单位违章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擅自施工或擅自改变施工内容或扩大范围等级危及列车安全的施工,有权停止作业。2、施工单位必
2、须到设备管理单位、配合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是保证行车和施工安全的重要措施,也是判定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3、凡在营业线路上进行与工务设备相关的工程施工和作业,均应遵守铁路工务安全规则。4、属监管施工的项目,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三天到监管的单位联系填写配合通知书,送达监管单位签认。5、严格执行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的“八不准”6、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铁路安全保护区内的施工(成昆线路两侧都立有铁路安全保护标牌)7、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在铁路线路及其邻近区域进行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应执行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规定。8、邻近营业线施工应执行“全封闭、全隔离、全监控”的要求。9、在邻近营业线施工过程中,大型
3、机械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一机一人专职防护人员。10、无调度命令施工,超范围施工,根据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属一般C类事故或C24.11、安全员的安全职责是: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制度,不违章指导。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员工进场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报告,并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和落实改进措施。12、铁路建设单位在铁路线路及其邻近区域进行铁路建设工程施工不执行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影响铁路运营安全的,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由铁路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13、邻近营业线施工,施工单位必须
4、结合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划分工程机械的安全作业范围,设置安全警戒标志、标线,实行“一机一人”的专人防护,列车通过前停止作业;对路基填筑,基坑、孔桩开挖、电缆沟、水沟开挖及弃土堆放等施工,必须对铁路路基基础采取“防溜、防坍塌”措施,并专人进行监护;邻近通信,信号及供电光缆沟、电缆沟、给水管理,电力架空线10米范围内的挖沟、取土、路基碾压等施工,必须对既有光电缆等隐蔽设施进行探测,并须划定安全作业区,在设备管理单位的监控下施工。必要时对营业线运营设备进行迁改、过渡后方可进行施工。14、凡是影响列车安全的施工,均应设置防护。15、特种作业的范围有: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建筑等高架作业根据特种作业的基本定义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确定并报劳动部备案的其他作业。16、在高于或平行于既有线的的临近施工便道上须设防撞隔离措施。路堑开挖作业临近既有线侧设置一层或双层防护排架。17、成都铁路局对劳务工管理的规定:必须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即带班人员)带领,不准劳务工单独上道作业。用工单位对劳务工要进行施工安全培训、法制教育和日常管理,要先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劳务工不能担任营业线施工的爆破工、防护员及带班人员等工作对营业线施工技术复杂、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作业项目、严禁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