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 路 货 物 委 托 运 输 合 同甲方(委托方):内蒙古佳和物流有限公司 NO:乙方(承运方): 年 月 日车主:车属单位:车牌号:身份证号:司机:驾驶证号:车架号:发动机号:车主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有关运输事项签订以下运输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乙方为甲方承运的货物为 ,所载货物价值(以蒙牛所提供的价格为准)。二、收货地址:1、 2、 3、 4、 5、 6、 客户总费用:1、 2、 3、 4、 5、 6、 司机费用(大写): ¥ ,每吨 ¥ 回单结账金额:1、 2、 3、 4、 5、 6、 到货日期:1、 2、 3、 4、 5、 6、 三、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运输
2、证照必须真实有效,并且有货物运输保险。四、乙方进厂装车时要认真清点货物数量、外形包装等,做好货物防护,清点后在运输途中所发生(缺少、丢失、雨淋、污染、变质、潮湿、车祸、延误时间等)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赔偿(按照甲方货物的损失赔偿),并承担此次全部损失总金额每天的1%的违约金以及甲方处理此次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五、在此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司机的通讯工具必须全程开机,如发现关机一次将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并承担因联系不上而带来的损失。六、在运输途中,车主、司机不得拉运禁用物品,不得与他人拼车或夹带其他货物,不得将货物擅自转发,更换司乘人员。如有需要进行转车,应事先与甲方进行协商,否则乙方赔偿甲方
3、由此造成的损失。七、在运输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车属人、承运人双方承担此次全部经济损失。八、货物到达甲方指定的卸货地点后,乙方向收货方发出货物到达通知,并核对收货人员身份,确保准确无误的卸货;如乙方将货物错运到卸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元/天,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九、货物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按时送到,送到后,乙方必须在甲方所提供的派车单上由收货方签字、盖章(二者缺一不可),最好有“数量准确,包装完好”等字样,如收货方签收其他字样(如缺失,破损等)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处理解决,若乙方不通知甲方,后果自负。十、结算运费时,必须附带过路费票及加油票,(本次总运费的80%,加油票不准写车号),否则不予结算运费;如不能及时送回回单,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回给甲方,甲方确认后打款到乙方所提供的账户内(乙方在寄出快件时,确保账户准确)。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委托方两份、承运方一份,以上内容承运方签字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承运人电话: 委托方盖章:内蒙古佳和物流有限公司承运人签字: 电话:0312-7828366邮编:072450 财务电话:0312-7778208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望都县蒙牛乳业佳和物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