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综述第1节、对施工管理总承包的认识1、施工管理总承包本工程采用施工管理总承包,施工管理总承包是指业主方委托一个施工单位或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作为施工管理总承包单位,业主方另委托其他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进行施工。一般情况下,施工管理总承包不参与具体工程的施工,但如施工管理总承包单位也想承担部分工程的施工,它也可以参加该部分工程的投标,通过竞争取得施工任务。2、施工管理总承包的先进性本工程采用施工管理总承包,在管理理念方面具有以下先进性:(1)进度控制方面不需要等待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再进行施工管理总承包的招标,分包合同的招标也可以提前,这样就有利于提前开工,有利于缩短建
2、设周期。(2)质量控制方面对分包人的质量控制由施工管理总承包单位进行。分包工程任务符合质量控制的“他人控制”原则,对质量控制有利。各分包之间的关系可由施工管理总承包单位负责,这样就可以减轻业主方管理的工作量。(3)合同管理方面一般情况下,所有分包合同的招投标、合同谈判以及签约工作均由业主方负责。业主方的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较大。对于分包人的工程款支付可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支付或由业主直接支付,前者有利于施工管理总承包单位对分包人的管理。(4)组织与协调方面由施工管理总承包单位负责对所有分包人的管理及组织协调,这样就大大减轻业主方的工作。第2节、施工管理总承包要求负责T2SG-04标段T2航站楼
3、、动力中心、信息中心以及其他相关工程的施工管理总承包,具体工作内容如下:1、施工管理总承包的内容:(1)T2航站楼:T2SG-04标段以外的T2航站楼红线内的所有工程和T2SG-04标段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承包商或供货商(以下统称其他承包商)。(2)动力中心:T2SG-04标段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工程。(3)信息中心:T2SG-04标段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工程。(4)外部协调:除上述项目外,与上述项目相互干扰的有(不限于):飞行区站坪、综合交通换乘中心、陆侧高架桥及航站区总图工程、东西贯穿道路、城际铁路、轨道交通、旅客捷运及行李通道工程等,以实际发生的为准,中标人对上述项目的变化不得提出异议、也不能提
4、出任何索赔,中标人在工程量清单内所填报有关施工管理总承包服务费的报价亦不调整。其中:东西贯穿道路、城际铁路、轨道交通下穿T2航站楼,且城际铁路、轨道交通非航站楼二期扩建工程范围,由其他项目法人负责同期实施,对T2航站楼施工影响较大。(5)T2航站楼工期节点要求标段工程部位具体工程节点工期T2SG-04标段T2航站楼主楼部分(22轴以北部分)2014年4月30日,主楼地下室区域以外的混凝土结构主体封顶;满足(包括施工场地、施工用电等所有施工条件)钢结构进场施工条件。2014年5月31日,主楼地下室区域地下地上混凝土结构主体封顶;满足(包括施工场地、施工用电等所有施工条件)钢结构进场施工条件。20
5、14年6月30日,一层地面工程、二次结构、砌体工程等基本完工,并满足(包括施工场地、施工用电等所有施工条件)精装修、幕墙工程施工条件及各类设备安装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条件。2014年8月15日,除一层外其它各层,各种设备基础以及各类机房、配电间、管井、外墙和精装修区域的二次结构工程及砌体工程基本完工,并满足(包括施工场地、施工用电等所有施工条件)精装修、幕墙工程施工条件及各类设备安装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条件。2015年9月1日,工程完工,施工单位自验完成,具备竣工初验条件。2015年9月30日,各类专项验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完成。2015年12月31日,行业验收完成。T2航站楼指廊部分2014年3
6、月31日,指廊部分(东西贯穿路区域除外)混凝土结构主体封顶,满足(包括施工场地、施工用电等所有施工条件)钢结构进场施工条件。2014年4月30日,指廊部分东西贯穿路区域混凝土结构主体封顶;满足(包括施工场地、施工用电等所有施工条件)钢结构进场施工条件。2014年6月30日,指廊二次结构工程基本完工,并满足(包括施工场地、施工用电等所有施工条件)精装修、幕墙工程施工条件及各类设备安装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条件。2015年9月1日,工程完工,施工单位自验完成,具备竣工初验条件。2015年9月30日,各类专项验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完成。2015年12月31日,行业验收完成。信息中心及动力中心2014年7
7、月15日,主体混凝土结构封顶。2014年8月31日,二次结构工程基本完工,并具备(包括施工场地、施工用电等所有施工条件)机房装饰工程、弱电工程、以及电气、通风空调工程及各类设备安装进场施工条件。2015年9月1日,工程完工,施工单位自验完成,具备竣工初验条件。2015年9月30日,各类专项验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完成;2015年12月31日,行业验收完成。T2SG-05标段T2航站楼(22轴以南部分,其中连廊部分缓建)2014年3月31日,指廊部分混凝土结构主体封顶,满足(包括施工场地、施工用电等所有施工条件)钢结构进场施工条件。2014年4月30日,本标段范围内,除指廊以外其它区域混凝土结构主
8、体封顶,满足(包括施工场地、施工用电等所有施工条件)钢结构进场施工条件。2014年6月30日,本标段范围内所有二次结构工程基本完工,满足并满足(包括施工场地、施工用电等所有施工条件)精装修、幕墙工程施工条件及各类设备安装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条件。2015年9月1日,工程完工,施工单位自验完成,具备竣工初验条件。2015年9月30日,各类专项验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完成。2015年12月31日,行业验收完成。2、施工配合服务负责T2航站楼22轴线北侧主楼及北指廊、动力中心、信息中心范围内施工配合服务。3、施工管理总承包的责任目标(1)质量目标:在符合(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
9、一标准的基础上,同时各分部分项工程符合工程建设国家“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确保质量一次合格率100,按鲁班奖标准施工并确保鲁班奖;(2)进度目标:严格按照工期要求完成工程建设,包括节点工期目标的完成。(3)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确保获得“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称号,按照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办法(豫建建2005172号文)、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郑建安201238号文)标准组织施工,并且须符合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民航局191号令)以及新郑机场和业主管理规定等的相关要求。(4)造价目标:不突破业主预算,不突破业主关于变更与签证的数量目标。4、施工管理总承包配合服务(1)施工管理
10、总承包方向其他承包商提供现场已有垂直运输设备(如塔吊、施工电梯、脚手架等)及起重机械的使用服务。其他承包商自行负责水平运输,如施工管理总承包方现有的垂直运输设备及起重机械无法满足其他承包商的需要,原则上由其他承包商自行解决。如其他承包商因自身原因未能按计划在施工管理总承包方拆除垂直运输设备或起重机械前完成相应施工作业,需施工管理总承包方推迟拆除或另行搭设的,施工管理总承包方有权要求向其他承包商收取相应的费用(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需精装修的部位,施工管理总承包方的垂直运输设备应为精装修施工安排合理的施工时间。(2)施工管理总承包方应向其他承包商提供通道与场地,负责安排作业面及作业时间。(3)施
11、工管理总承包方负责向其他承包商及时提供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接口及满足其测试、调试运行要求的水、电压及容量;从配电箱引出的分电箱由其他承包商自行解决,其他承包商负担其施工及生活水电费用。(4)其他承包商负责将自己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施工管理总承包方指定地点,由施工管理总承包方及时清运出场。如其他承包商未能及时按要求清运,影响施工及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时,施工管理总承包方负责组织清理外运,并向其他承包商收取相应费用。(5)施工管理总承包方负责各种管线穿越楼板或墙壁孔洞(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预留、封堵以及设备基础及二次灌浆。施工管理总承包方应积极配合其他承包商的安装预埋、墙身及地面线管线槽的开槽及暗敷、
12、穿板墙套管的安装施工。(6)施工管理总承包方向其他承包商提供其施工需要的测量控制点、测量控制线及标高。(7)施工管理总承包方对其他承包商负责施工的成品、半成品负有保护责任。(8)钢结构及幕墙专业施工管理总承包方负责其所需构件预埋,施工管理总承包方负责混凝土浇筑。5、施工管理总承包的权限(1)制定总承包管理办法,经监理和业主审查确认后对施工管理总承包所有其他承包商适用。(2)与施工管理总承包所有其他承包商签订总承包管理责任书,按其他承包商合同总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2万50万元的总承包管理保证金。(3)制定处罚管理规定报监理和业主审查确认后实施,履行对其他承包商违规违约的处罚。6、施工管理总承包的责
13、任(1)工期责任:因其他承包商自己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施工管理总承包承担连带责任。因施工管理总承包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施工管理总承包承担主要责任。(2)质量责任:因其他承包商自己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时,施工管理总承包承担连带责任。因施工管理总承包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时,由施工管理总承包承担主要责任。(3)文明施工责任:因其他承包商自己原因造成的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施工管理总承包承担连带责任。因施工管理总承包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由施工管理总承包承担主要责任。(4)安全管理责任:因其他承包商自己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4、施工管理总承包承担连带责任。因施工管理总承包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施工管理总承包承担主要责任。(5)其他责任:因其他承包商自己原因造成施工管理总承包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监督管理部门处罚,施工管理总承包承担连带责任。因施工管理总承包管理不到位而造成施工管理总承包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由施工管理总承包承担主要责任。第二章、管理机构第1节、管理机构设置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专职施工管理总承包部门,施工管理总承包部履盖施工管理总承包工程建设管理所需的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并专职负责本项目的施工管理总承包工作,本工程施工管理总承包管理机构见下图。具体要求
15、如下:施工管理总总承包员最低配置要求序号部门与岗位最低人数备注1项目经理1中标人项目经理兼2副经理1专职3技术部技术负责人1专职土建工程师3兼职水电安装2兼职暖通2专职信息弱电2消防2供配电1设备2测量1钢结构与金属屋面1幕墙1行李1精装修2材料3兼职资料3小计274计划合约部计划与协调3专职合约、造价35质量管理部5兼职6外联部3专职7安全管理部5兼职合计48人注、“兼职”人员可与投标人须知附录1中人员重复,“专职”人员不得与投标人须知附录1中人员重复附表-8】拟投入施工管理总总承包员表职 务姓 名职 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本表后附施工管理总总承包员资格证书、职
16、称证的复印件。第2节、施工总承包管理人员配置施工管理总承包管理人员共有6名,分别是项目经理1人专职,技术负责人1人,项目副经理1人,质量总监1人,安全总监1人,商务经理1人。待编写在项目管理人员的配备上既充分考虑了专业的搭配,也注重了权责的分工,其目的是充分发挥我们的综合实力和卓有成效的工作,我们有信心和决心完成好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T2航站楼工程施工T2SG-04标段施工管理总承包的管理工作,与业主和各方人士共同铸造时代精品。(1)项目经理策划项目总承包管理组织机构的构成及人员配备,部署项目人员、物质、设备、资金等主要生产要素的供给方案。负责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负责落
17、实公司总部对项目总承包管理部人员配备,落实和解决公司总部对项目人员、物质、设备、资金等主要生产要素的供给,保证项目有充足的资源组织施工。对项目经理部进行有效的管理,保证总承包管理的有效实施,解决各专业分包之间重大的管理和协调问题。负责内部审批工程总承包管理方案、审批施工组织总设计。制定总承包规章制度,明确总承包管理部各部门和岗位职责,领导总承包部开展工作、主持编制项目总承包管理方案,组织实施项目管理的目标与方针。与业主、监理保持经常接触,解决随时出现的各种问题。积极处理好与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及周边关系。8全面负责整个工程总承包的日常事务,对工程的专业协调、质量、安全、进度、合约、资金等全面负责
18、。(2)技术负责人协助项目经理管理整个工程总承包的日常事务,对工程的专业协调、质量、安全、进度等负责。负责主持编制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组织对本项目的关键技术难题进行科技攻关,进行新工艺、新技术的研究,确保本项目顺利进行。主管技术质量部,负责各专项设计深化及施工组织设计的技术管理。具体负责对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工况验算的编制审核工作,协调各分包之间的各项技术问题,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协调管理机电工程、幕墙工程、智能化系统、精装修等深化设计。指导工程质量创优的实施。及时组织人员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重难点,协调处理各分包单位之间配合施工的技术重难点问题,支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
19、。(3)项目副经理主管施工管理部和综合办公室。协调各分包单位及作业队伍之间的进度矛盾及现场作业面、施工平面管理及垂直运输协调等,使各分包单位之间的现场施工合理有序地进行。及时协调总承包与分包之间的关系,组织召开总承包与分包的各类协调会议,参加业主组织召开的协调会议。负责项目后勤管理、信息化管理及CI形象设计等,并协助项目经理主管社会关系协调。对土建工程及初装饰工程的施工生产、进度计划全面负责,确保土建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协助项目安全总监建立健全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直接实施。(4)质量总监直接由公司总部委派,对本工程施工质量具有一票否决权。贯彻国家及地方的有关工程施工规范、工艺规
20、程、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确保项目总体质量创优目标和阶段质量目标创优的实现。(5)安全总监直接由公司总部委派,对本工程施工安全具有一票否决权。主管安全环境部。贯彻国家及地方的有关工程安全与文明施工规范,确保本工程总体安全与文明施工目标和阶段安全与文明施工目标的顺利实现。(6)商务经理监督各分包单位的履约情况,控制工程造价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情况,确保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审核各分包单位制定的物资计划和设备计划,督促分包单位及时采购所需的材料和设备,保证分包单位的工程设备、材料的及时供应。部门职责项目职能部门共6个:施工管理部、技术质量部、安全环境部、物资采购部、合约商务部、综
21、合办公室。(1)施工管理部负责项目混凝土结构工程的生产组织、进度计划落实、施工方案的实施、工序协调、质量控制等工作;负责结合进度计划及其保证措施,对资源投入、劳动力安排、材料设备进出场等问题提出计划报项目部审定;负责参与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各类施工技术方案、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计划、环境管理计划;负责现场施工的管理控制工作和与业主、监理工程师联系进行混凝土工程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隐蔽工程等中间过程的检查和验收。负责统筹协调管理幕墙及精装修工程各专业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工作。负责协调幕墙及精装修工程与土建和其他各专业分包单位的施工配合;(2)技术质量部负责项目施工的技术管理
22、工作;负责组织各类主要技术方案的编制工作,统筹设计变更、技术方案审定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结构预控验算,施工过程中的结构变形监测,施工过程中的试验检测,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测量管理等工作。负责技术文件收发、归档,技术资料及声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项目阶段交验和竣工交验,竣工档案资料的收集、审核、移交工作。负责参加专业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加具有关意见,指导各专业施工单位整理工程资料,使其能满足评优申报要求和档案接收要求。贯彻国家及市有关工程施工规范、工艺标准、质量标准,确保工程总体质量目标和阶段质量目标的实现;负责组织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并监督实施,将项目质量目标的进行分解落实,加强过程控制和日常管
23、理,保证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行。负责实施项目过程中工程质量的质检工作,加强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部位行使“一票否决权”,并进行整改。加强对各个专业分包单位的质量检查和监督,确保各专业分包单位的质量符合规范要求。负责工程创优和评奖的策划、组织、资料准备和日常管理工作。(3)安全环境部负责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编制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计划、环境管理计划和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员工安全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每周的全员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检查,加强安全监督管理、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负责安全目标的分解落实和安全生产责任
24、制的考核评比,确保项目安全文明工地的组织和管理活动有效进行。负责项目安全应急预案的编制,进行安全应急演练,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4)物资采购部负责项目物资设备的采购和供应工作,负责与公司总部后方采购供应支持的协调联系工作;负责要求各专业分包单位及时报送材料采购计划、材料报审资料,及时采购和进场工程所需的各种材料,并对材料进行检验,保证质量;负责材料供应商资格的审查工作;负责设备供应管理,对进场设备检查、评定。(5)合约商务部负责项目预算成本的编制及施工成本控制工作,工程款清付工作及项目分包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负责与业主和分包的结算工作,编制项目月度请款、分包付款文件。负责项目合同管理、造价确
25、定、准备竣工决算报告其他与商务方面的工作。(6)综合办公室负责项目综合事务的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后勤管理,宣传接待,对外协调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对各个专业分包单位的后勤管理与协调。第三章、临时场地和设施管理按业主提供的专业工程划分和项目进度计划,对施工区域进行规划和管理,负责编制施工总平面图,动态调整场地布置;负责划分其他承包商的施工场地照管责任范围,提出施工道路、标志标识、临时排水排污设施、供电照明和供水线路、临时消防设施、办公生活设施、围墙规划和划分施工界面。批准各施工单位临时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协调、督促其他承包商按照规划进行实施、按照界面对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并每月报送监理和业主。
26、负责T2航站楼环场临时道路及围挡的修建与日常维护。第1节、临时场地和设施管理流程1、临时办公用房及临时围墙建设管理流程(1)根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和现场实际情况,选择临时办公用房、临时围墙、大门的位置。(2)技术部出具施工图纸。(3)落实相关单位进行施工。(4)工程施工完毕后,由项目部进行验收。2、临时水、电、通信、道路建设管理流程(1)项目部根据项目建设和现场办公的具体要求,提出临时水、电、通信、道路的具体容量(宽度)、路径。(2)办理临时水、电、通信、道路等的相关报批手续。(3)技术部进行方案、施工图设计。(4)计划合约部审核相关费用。(5)落实相关单位进场施工。(6)施工完毕后,由项目部进
27、行验收。第2节、临时场地和设施管理制度(1)项目部应在项目管理计划中列入临时设施管理的内容。(2)各分包单位应在总承包总平面规划方案的规划基础上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经过总承包的审查。(3)分包单位对施工临时用地、用水、用电的管理应遵守总承包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的规定。(4)分包单位进场前应向总承包提交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和临时用地、用电、用水一览表,其中应包括以下内容:临时用地面积大小、位置、标高等要求。临时用电量大小、用电设备数量及其位置要求,临时电缆架(敷)设方位、走向及要求。临时用水量大小、位置、水管敷设情况,污水的处理办法及排放量。临时建筑物的规格、结构形式、主要建设方
28、案。(5)分包单位的临时仓库、临时堆场可根据总承包的规划,尽量利用永久仓库或永久堆场,节省工程费用。(6)原则上不允许分包单位利用永久建筑物作为临时设施使用,当分包单位确需短期使用时,必须书面向总承包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能使用,且不得影响正式交工。(7)临时停水、停电造成的损失,分别由造成停水、停电的责任方承担。(8)临时用地、用水、用电的提供和使用,应由相关方签订协议书。第3节、临时场地和设施管理措施(1)项目部对现场每个临时设施要设专人负责日常维护、保养,并加强对使用人员的科学使用及自觉爱护临时设施的教育,保证临时设施安全、有效、合理的使用。(2)临时房屋使用维护,实行谁使用谁管理。临建办
29、公室、宿舍管理维护包括:防盗设施(门窗的完好性、防盗性能)防风设施(防风缆绳的完好性、特别是活动板房)防雨设施(屋面防雨层的完好性)用电线路的完好性,确保用电安全消防设施的完好性环境卫生(临建办公室、宿舍每天安排专人打扫卫生,确保环境卫生符合标准要求)冬季施工现场宿舍一律不得使用明火、碘钨灯和其他大功率电器取暖。(3)现场临建食堂必须符合安全使用、消防和环保要求。(4)临建厕所必须设专人进行管理,及时冲刷清理、喷洒药物消毒、消灭蚊蝇。(5)临时道路上不得随意堆放材料、设置障碍、切断路面而影响施工现场工作。第四章、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第1节、概述(1)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确保获得“河南省安全文明工
30、地”称号,按照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办法(豫建建2005172号文)、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郑建安201238号文)标准组织施工,并且须符合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民航局191号令)以及新郑机场和业主管理规定等的相关要求。(2)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安全保卫: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应对施工安全进行策划并编制施工安全计划;建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职责,落实施工安全管理目标。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安全因素进行管理,它包括:制定安全方针和安全目标,对项目实施过程中与人、物、环境安全有关的因素进行策划和控制;提出本工程施工场地内安全保卫(防火、防盗、防破坏)总体方案,
31、界定各专业总承包的相应职责,并对其工作进行检查监督;由总承包单位牵头建立各单位协同作战机制,遇紧急情况时对各单位安全保卫力量进行统筹调度;对本工程总的进出口进行值守;建立和维护本工程施工人员档案;统一制发施工人员和车辆证件,严格现场准入制度;定期向监理和业主报告安保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相关标准建立项目环境管理制度,掌握监控环境信息,采取应对措施,保证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控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和执行安全防范及治安管理制度,落实防范范围和责任,检查报警和救护系统的适应性和有效性。建立施工现场卫生防疫管
32、理网络和责任系统,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并检查职业健康服务和急救设施的有效性。会同监理对其他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体系进行审查,编制保证措施与计划,制定工作程序;组织处理工程安全事故,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督促其他承包商安全生产,并定期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制订和落实情况,避免重大伤亡及火灾事件发生;按照有关条例组织好施工管理总承包的安全协议以及其他承包商的安全协议;督促其他承包商保证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及现场生活设施(包括食堂、宿舍、厕所等)的清洁和卫生,避免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交工前清理现场,符合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建立各类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紧急处理预案,并报监理和业主批准
33、后实施。当现场发生事故时,按规定程序积极组织或参与救护管理,防止事故不良影响的扩大。(3)安全防护在工程施工、竣工、交付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总承包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履行其安全施工职责。总承包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总承包应在施工场地(现场)设立、提供和维护并在有关工作完成或竣工后撤除。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总承包应对其由于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和施工安全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总承包应建立专门的施工场地(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
34、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和符合有关规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巡查和专项检查,召集和主持现场全体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周至少一次),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总承包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应当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总承包应遵照有关法规要求,编印安全防护手册发给进场施工人员,做好进场施工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并建立考核制度,只有考核合格的人员才能进场施工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还应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
35、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在任何分部分项工程开始施工前,总承包应当就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等进行安全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总承包应为其进场施工人员配备必需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总承包还应为施工场地(现场)邻近地区的所有者和占有者、公众和其他人员,提供一切必要的临时道路、人行道、防护棚、围栏及警告等,以确保财产和人身安全以及最大程度地降低施工可能造成的不便。总承包应在施工场地(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危险品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一切必需的安全警示标志,包括但不限于标准道路标志、报警标志、
36、危险标志、控制标志、安全标志、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等,并配备必要的照明、防护和看守。总承包应当按监理的指示,经常补充或更换失效的警示和标志。总承包应对施工场地(现场)内由其提供并安装的所有外用电梯和塔吊等垂直和水平运输机械进行安全围护,包括卸料平台门的安全开关、警示铃和警示灯,卸料平台的护身栏杆,脚手架和安全网等;所有的机械设备应设置安全操作防护罩,并在醒目位置张挂详细的安全操作要点等。总承包应对所有用于提升的挂钩、挂环、钢丝绳、铁扁担等进行定期检测、检查和标定;如果监理认为,任何此类设施已经损坏或有使用不当之处,总承包应立即以合格的产品进行更换;所有垂直和水平运输机械的搭设、顶升、使用和拆除必
37、须严格依照现行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的要求。所有机械和工器具应定期保养、校核和维护,以保证它们处于良好和安全的工作状态。保养、校核和维护工作应尽可能安排在非工作时间进行,并为上述机械和工器具准备足够的备用配件,以确保工程的施工能不间断地进行。在永久工程和施工边坡、建筑物基坑、等的开挖过程中,应根据其施工安全的需要和(或)监理指示,安装必要的施工安全监测仪器,及时进行必要的施工安全监测,并定期将安全监测成果提交监理,以防止引起任何沉降、变形或其他影响正常施工进度的损害。(12)总承包应对任何施工中的永久工程进行必要的支撑或临时加固。除非总承包已获得监理书面许可并按要求进行了必要的加固
38、或支撑,不允许总承包在任何已完成的永久性结构上堆放超过设计允许荷载的任何材料、物品或设备。在任何情况下,总承包均应对其任何上述超载行为引起的后果负责,并承担相应的修缮费用。(13)总承包应成立应急救援小组,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制定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将应急救援预案报送监理。应急救援预案应能随时组织应救专职人员、并定期组织演练。(14)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爆破或带炸药的工具等危险性施工方法时,总承包应提前通知监理。经监理批准后,总承包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府有关主管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向有关机构提出申请并获得相关许可。总承包应严格依照上述规定使用、储藏
39、、管理爆破物品或带炸药的工具等,并负责由于这类物品的使用可能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的赔偿。任何情况下,总承包不得在已完永久性工程中和空心砌体中使用爆破方法。(15)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和爆破工程等达到一定规模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总承包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其中深基坑、地下暗挖和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审查。(16)总承包应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处理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后,总承包必须立即报告监理和业主,并在事故发生后一小时内向业主提交事故情况书面报告,并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40、的规定,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17)总承包还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条例等的要求,制定一套安全生产应急措施和程序,保证一旦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能立即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防止损失扩大。(4)临时消防总承包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制定用火、用电和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各项制度和规程等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消防管理机构的要求。总承包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消防管理部门的要
41、求,为施工中的永久工程和所有临时工程提供必要的临时消防和紧急疏散设施,包括提供并维持畅通的消防通道、临时消火栓、灭火器、水龙带、灭火桶、灭火铲、灭火斧、消防水管、阀门、检查井、临时消防水箱、泵房和紧随工作面的临时疏散楼梯或疏散设施,消防设施的设立和消防设备的型号和功率应满足消防任务的需要,始终保持能够随时投入正常使用的状态,并设立明显标志。总承包的临时消防系统和配置应分别经过监理和消防管理部门的审批和验收;总承包还应自费获得消防管理部门的临时消防证书。所有的临时消防设施属于总承包所有,至工程实际竣工时且永久性消防系统投入使用后从现场拆除。总承包应当成立由项目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临时消防组或消防
42、队,宣传消防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培训,组织消防演练,保证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组织有效的自救,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施工场地(现场)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和安全地存放,设专人进行存放和领用管理。施工场地(现场)储有或正在使用易燃、易爆或可燃材料时或有明火施工的工序,应当实行严格的“用火证”管理制度。(5)临时供电总承包应当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JGJ 462005)及其适用的修订版本的规定和施工要求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临时用电方案及其变更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应当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
43、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总承包应为施工场地(现场),包括为工程楼层或者各区域,提供、设立和维护必要的临时电力供应系统,并保证电力供应系统始终处于满足供电管理部门要求和正常施工生产所要求的状态,并在工程实际竣工和相应永久系统投入使用后从现场拆除。临时供电系统的电缆、电线、配电箱、控制柜、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等材料设备均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经过检验合格的产品。临时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和两极漏电保护供电,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按规定设立零线和接地线。电缆和电线的铺设要符合安全用电标准要求,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严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
44、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各种配电设备均设有防止漏电和防雨防水设施。总承包应在施工作业区、施工道路、临时设施、办公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照明,地下工程照明系统的电压不得高于36V,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供电电压不应大于24V。不便于使用电器照明的工作面应采用特殊照明设施。凡可能漏电伤人或易受雷击的电器及建筑物均应设置接地和避雷装置。总承包应负责避雷装置的采购、安装、管理和维修,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6)劳动保护总承包应遵守所有适用于本合同的劳动法规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中关于工人工资标准、劳动时间和劳动条件的规定,合理安排现场作业人员的劳动和休息时间,保障劳动
45、者必须的休息时间,支付合理的报酬和费用。总承包应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为本合同下雇佣的职员和工人办理任何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和注册等,并保障业主免于因总承包不能依照或完全依照上述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等可能给业主带来的任何处罚、索赔、损失和损害等。总承包应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法的规定,保障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总承包应为本合同下雇佣的职员和工人提供适当和充分的劳动保护,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防护、防寒、防雨、防尘、绝缘保护、常用药品、急救设备、传染病预防等。总承包应为其履行本合同所雇佣的职员和工人提供和维护任何必要的膳宿条件和生活环境,包括但不限于宿舍、围栏、供水(饮用及其他目的用水)、供电、
46、卫生设备、食堂及炊具、防火及灭火设备、供热、家具及其他正常膳宿条件和生活环境所需的必需品,并应考虑宗教和民族习惯。总承包应为现场工人提供符合政府卫生规定的生活条件并获得必要的许可,保证工人的健康和防止任何传染病,包括工人的食堂、厕所、工具房、宿舍等;总承包应聘请专业的卫生防疫部门定期对现场、工人生活基地和工程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和处理,包括消灭白蚁、鼠害、蚊蝇和其它害虫,以防对施工人员、现场和永久工程造成任何危害。总承包应在现场设立专门的临时医疗站,配备足够的设施、药物和称职的医务人员,总承包还应准备急救担架,用于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时对受伤人员的急救。(7)脚手架总承包应搭设并维护一切必要的临时脚手架、挑平台并配以脚手板、安全网、护身栏杆、门架、马道、坡道、爬梯等等。脚手架和挑平台的搭设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