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人:XXXX住所地: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XX受托人:XXXXXX地 址:XXXXXX负责人:XXXXXXXXX案件名称:XXX诉XXXX XX合同纠纷案案 由:XXX合同纠纷受理机关:XX市XX区人民法院第一条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指派律师代理上述案件的裁判及执行活动,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第二条 受托人指派XXX律师作为案件的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受托人可根据案情需要,适时更换或充实代理律师,以维护委托人利益。第三条 律师费及其他费用3.1 根据受托人的收费标准及双方约定,就本案代理费约定如下:本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律师服务费人民币XX
2、XX元(大写:XXXX元)。受托人账户信息开户名称:XXXX律师事务所 账号:XXXXXX开户行:XXXXX支行3.2 受托人在完成委托事项过程中发生的立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查询费及其他类似费用由委托人承担。3.3 委托人应当为律师提供办公、交通、通讯、差旅等方面的方便。凡律师去外地执行任务者,差旅费及其他一切费用概由委托人负担。3.4 其他约定:委托人在受托人完成代理事项前,自愿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本协议自解除代理关系之日起终止,对委托人已经交纳的代理费用受托人不予退还,委托人应交纳的代理费用受托人有权继续收取。 第四条 委托人的义务4.1委托人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律师费。4
3、.2委托人应根据其委托事项向受托人提供相应材料。委托人每一次向受托人提供相关材料的行为均视为委托人向受托人作出一项声明,即委托人保证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4.3如因委托人原因提前终止本合同,受托人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4.4委托人自行保管相关材料原件,受托人不代为收取和保管任何原件,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第五条 受托人的义务5.1受托人应尽最大努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并应随时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向委托人汇报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5.2受托人不得超越代理权限。如在事态紧急的情况下未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行事者,事后应取得委托人对此的追认;5.3受托人应对处理委托事项过程中掌握的委托人的商业机密、重大经营和财务状况、个人隐私或委托人要求不予披露的事项予以保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六条 本合同的有效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案件该审的审结(审结方式包括:判决、裁定、调解、案外和解、原告撤诉、终结审理等)。第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由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第八条 本合同经委托人、受托人双方盖章后生效。(本页为签署页)委托人:XXXXX公司(盖章)日期: 年 月 日受托人:XXXXX律师事务所(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