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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局党校外装修施工资格预审文件2012-4-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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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外墙及环境改造(项目采购)外墙及环境改造(项目采购)资格预审文件(施工施工)招 标 人:(盖企业 CA 电子印章)2012 年 4 月 2 目目 录录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1 1招标条件 1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 4资格预审方法 1 5申请报名 1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2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2 8发布公告的媒介 2 9联系方式 2 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3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 申请人须知正文部分 7 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 8 附表二:问题的澄清 9 附表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和密封及标识检查记录表 10 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28 资格审查

2、办法前附表 28 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正文部分 30 附件 A:资格审查详细程序 31 A0.总 则 31 A1基本程序 31 A2审查准备工作 31 A3初步审查 32 A4详细审查 33 A5评 分 34 A6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34 A7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35 A8补充条款 36 附表 A1:审查委员会签到表 37 附表 A2:初步审查记录表 38 附表 A3:详细审查记录表 39 附表 A4:评分记录表 40 附表 A5:评分汇总记录表 50 附表 A6: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排序表 51 附表 A7: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正选)名单 52 附表 A8: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3、(候补)名单 53 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54 3 目 录 56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57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8 二、授权委托书 59 三、联合体协议书 60 四、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62 五、近年财务状况表 63 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64 七、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65 八、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66 九、其他材料 67(一)其他企业信誉情况表(年份同诉松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67(二)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 68(三)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情况表 69(四)其他 73 第五章 项目建设概况 74 4 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代招

4、标公告代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外墙及环境改造(项目采购)已由 北京市财政局 以 京财文指【2011】13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北京市机械工业管理局党校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北京市机械工业管理局党校,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市精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特别提醒: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北京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交易监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北京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交易监管平台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化

5、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开展招标投标活动,资格预审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均为使用北京市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标书生成器”(版本号: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均为使用北京市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标书生成器”(版本号:3.03.0 )制作)制作生成的生成的 GEFGEF 格式格式电子文件。电子文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工程名称:外墙及环境改造(项目采购)(以下简称“本工程”)(2)工程建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东里 21 号(3)招标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建筑面积:约 3438 总投资估算:约 205 万元(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招标方式:公开

6、招标(6)定额工期:59 日历天(7)计划开工日期:2012 年 6 月 1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2 年 7 月 29 日 (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资质,具有项目总投资达到 200 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建筑规模达到 3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外装修工程类似工程经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1)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以上(含)注册建造师执 5 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7、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以上(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 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2 年年 4 月月 日日 00 时时 0

8、0 分分至至 2012 年年 4 月月 日日 24时时 00 分分。可以远程可以远程或者到有形建筑市场自助服务区或者到有形建筑市场自助服务区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查看招标公告、查看招标公告、进行投标进行投标报名报名,并保存报名回执,并保存报名回执。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2 年年 4 月月 日日 00 时时 00 分分至至 2012 年年 4 月月 日日 00 时时00 分分。可以远程或者到有形建筑市场自助服务区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可以远程或者到有形建筑市场自助服务区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

9、录电子化平台()下载)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有形建筑市场内评审时)(在有形建筑市场内评审时)7.1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为 20122012 年年 4 4 月月 日日 0000 时时 0000 分分前前可以远程或者到有形建筑市场自助服务区登录电子化平台(可以远程或者到有形建筑市场自助服务区登录电子化平台()递交资)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化平台在成功接收文件之后,会提供回执,递交时间以电子化平台回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化平台在成功接收文件之后,会提供回执,递交时

10、间以电子化平台回执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应妥善保存回执文件执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应妥善保存回执文件;7.27.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7.37.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电子化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电子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电子化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电子化平台化平台 6 向投标申请人提供撤回申请递交成功的回执;

11、向投标申请人提供撤回申请递交成功的回执;7.47.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使用“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使用“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成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上传电子化平台。电子化平台提供上传成功的回执。资格预审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上传电子化平台。电子化平台提供上传成功的回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申

12、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审申请文件为准。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上发布。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机械工业管理局党校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市精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东里 21 号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35 号 邮 编:100021 邮 编:100048 联 系 人:王艳晨 联 系 人:郑春光 电 话:67783349 电 话:88514055-603 传 真:67782731 传 真:6846398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7 第二章 申请人须

13、知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号 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 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北京市机械工业管理局党校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东里 21 号 联系人:王艳晨 电 话:67783349 电子邮件: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北京市精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35 号 联系人:郑春光 电 话:88514055-603 电子邮件: 1.1.4 项目名称 外墙及环境改造(项目采购)1.1.5 建设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东里 21 号 1.2.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1.2.2 出资比例 100 财政拨款 1.2.3 资金落实情

14、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59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2 年 6 月 1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2 年 7 月 29 日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 1.4.1 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财务要求:见“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近年财务状况表。业绩要求:近三年类似工程经历,。见“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信誉要求:(1)诉讼及仲裁情况:近三年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作 8 出的判决、裁决等法律文书扫描件,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文书扫描

15、件,履约情况说明。见“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表。(2)不良行为记录:近三年的不良行为记录。(3)合同履约率:平均三年的合同履约率,证明材料是申请人自己填写的工程清单。项目经理资格:(1)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以上(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以上(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他要求:(1)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见“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拟

16、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2)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见“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情况表及附表。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其中: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其他审查标准按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各成员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进行加权折算。2.2.1 申请人要求澄清 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资格预审文件要求递交的截止时间前 2.2.2 招标人澄清 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资格预审文件要求递交的截止时间前 2.2.3 申请人确认收到 资格预审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资格预审文件要求递交的截止时间前 2.3.1 招标人修改 在

17、资格预审文件要求递交的截止时间前 9 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2.3.2 申请人确认收到 资格预审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资格预审文件要求递交的截止时间前 3.1.1 申请人需补充的其他材料(9)其他企业信誉情况表(10)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11)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情况(12)承诺书(14)其他 3.2.4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指 200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1 年 1 月 1 日止。3.2.5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指 2009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12 年 4 月 1日止。3.2.7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 年份要求 近三年,指 200

18、9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12 年 4 月 1 日止。3.3.1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申请人应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规定部位加盖企业申请人应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规定部位加盖企业或个人或个人 CACA 电子印章。电子印章。3.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副本份数 /份(在有形建筑市场外评审时要求,在有形建在有形建筑市场外评审时要求,在有形建筑市场内评审时不适用。筑市场内评审时不适用。)3.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要求(在有形建筑市场外评审时要求,在在有形建筑市场外评审时要求,在有形建筑市场内评审时不适用。有形建筑市场内评审时不适用。)不分册装订 分册装订,共分 /册,分别为:/每册采用

19、/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1.2 封套上写明(在有形建筑市场外评审时要求,在在有形建筑市场外评审时要求,在有形建筑市场内评审时不适用。有形建筑市场内评审时不适用。)招标人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东里 21 号 招标人全称:北京市机械工业管理局党校 外墙及环境改造(项目采购)施工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 2012 年 4 月 日 00 时 00 分前不得开启。4.2.1 申请截止时间 2012 年 4 月 日 00 时 00 分 4.2.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 通过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化平台递交 4.2.3 是否退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否 是,退还

20、安排:5.1.2 审查委员会人数 审查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限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的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专家 4 人;其中,技术类专家 3 人,10 经济类专家 1 人 审查专家确定方式:评审委员会北京市人事局专家库抽取的专家组成。5.2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有限数量制 6.1 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时间 资格预审评审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 6.3 资格预审结果的确认时间 资格预审评审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 词语定义 9.1.1 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项目总投资达到 200 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建筑规模达到 3000 平

21、方米及以上的外装修工程。9.1.2 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本 招 标 项 目 的 不 良 行 为 记 录 只 限 于 建 设 部 建 筑 市 场 信 用 体 系(http:/ 月 1 日至2012年 4 月 1 日期间(含起止日)的不良行为记录。9.1.3 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专业配套情况合理是指:应专业配备齐全,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质量、材料、安全、档案资料管理、各专业技术、预算等人员,所有人员应持证上岗,资

22、格预审 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法人公章;造价工程师加盖注册章。9.1.4 近三年:无特殊说明时,近三年是指 2009 年-2012 年。9.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补充要求 9.2.1“其他企业信誉情况表”应说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履约率等相关情况,并附相关证明材“其他企业信誉情况表”应说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履约率等相关情况,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料的电子扫描件的电子扫描件,年份同第,年份同第 3 3.2 2.7 7 项的年份要求项的年份要求。9.2.2“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应说明设备来源“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应说明设备来源(包括租赁意向包括租赁意向)、目前状况、停放地点、目前状况、

23、停放地点等情况,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等情况,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的电子扫描件。9.2.3“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情况”应说明项目管理人员的学历、职称、注册执业资格、拟任岗“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情况”应说明项目管理人员的学历、职称、注册执业资格、拟任岗 11 位等基本情况,项目经理和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应附简历,并位等基本情况,项目经理和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应附简历,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附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的电子扫描件。9.3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适用于有限数量制适用于有限数量制)9.3.1 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分为“正选”和“候补”两类。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根据第三章“资通过资格预审

24、申请人分为“正选”和“候补”两类。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根据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有限数量制)”第”第 3 3.4 4.2 2 项的排序,对通过详细审查的情况人按得分由高到低项的排序,对通过详细审查的情况人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将不超过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顺序,将不超过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有限数量制)”第”第 1 1 条规定数量的申请人列为通过条规定数量的申请人列为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正选正选),其余的申请人依次列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其余的申请人依次列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候补候补)。9.3.2 根据本章第根据本章第 6 6.1 1 款的规定,招标

25、人应当首先向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款的规定,招标人应当首先向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正选正选)发出投标邀请书。发出投标邀请书。9.3.3 根据本章第根据本章第 6 6.3 3 款、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项目经理不能到位或者利益冲突等原因导致潜在款、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项目经理不能到位或者利益冲突等原因导致潜在投标人数量少于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投标人数量少于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有限数量制)”第”第 1 1 条规定的数量的,招标人应当条规定的数量的,招标人应当按照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按照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候补候补)的排名次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的排名次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9.4 监督 本项目资格预

26、审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9.5 解释权 本资格预审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9.6 招标人补充的内容 12 申请人须知正文部分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标段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

27、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 申请人资格要求 1.4.1 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申

28、请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2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申请人除应符合本章第1.4.1 项和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 预 13 审。1.4.3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

29、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30、1.6 费用承担 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2.资格预审文件 2.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2.1.1 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项目建设概况,以及根据本章第 2.2 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第 2.3 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2.1.2 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2.2.1 2.2.1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申请人须知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

31、定的时间前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化平台通过电子化平台要求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要求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2.2.2 2.2.2 招标人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化平台通过电子化平台将澄清内容发给所将澄清内容发给所有有报名并下载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 2.2.3 申请人收到澄清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人收到澄清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化平台通过电子化平台通知招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标人,确认已收到

32、该澄清。该澄清。2.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2.3.1 2.3.1 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可以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可以通过电子化平台通过电子化平台通知申请人修改通知申请人修改 14 资格预审文件。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应相应顺延资格预审文件。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应相应顺延申请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2.3.2 2.3.2 申请人收到修改的内容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人收到修改的内容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化平台通过电子化平台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通

33、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3.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资格预审申请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申请人基本情况表;(5)近年财务状况表;(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7)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9)其他材料: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1.2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或申请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34、要求 3.2.1 3.2.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页,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资,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本章第格预审申请的,本章第 3.2.33.2.3 项至第项至第 3.2.73.2.7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制作完成后使用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化平台提供的“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完成后使

35、用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化平台提供的“电子标书生成器”(版本号为:(版本号为:3 3。0 0 )制作生成制作生成 GEFGEF 格式的电子文件。格式的电子文件。注:在有形建筑市场外进行资格预审评审的项目,招标人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审时,可以注:在有形建筑市场外进行资格预审评审的项目,招标人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审时,可以直接查看电子文件,也可以要求投标人使用“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印纸质文件进行评审。直接查看电子文件,也可以要求投标人使用“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印纸质文件进行评审。3.2.2 3.2.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加盖加盖企业企业 CACA 电子印章电子印章及及法定代表人法

36、定代表人个人个人 CACA 电子印章电子印章。3.2.3 3.2.3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复印件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复印件的电子扫描件的电子扫描件。3.2.4 3.2.4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复印件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复印件的电子扫描件的电子扫描件

37、,具体年份要求见,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2.5 3.2.5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或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或单位工程质量竣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工验收记录表复印件复印件的电子扫描件的电子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 15 个项目,并标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明序号。3.2.6 3.2.6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协议书复印件的电子的

38、电子扫描件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2.7 3.2.7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的电子扫描件的电子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具体年份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 3.3.13.3.1 申请人应按本章第申请人应按本章第 3.13.1 款和第款和第 3.23.2 款的要求,编制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款的要求,编制完整的资格

39、预审申请文件,并使并使用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化平台提供的“电子标书生成器”(版本号为:用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化平台提供的“电子标书生成器”(版本号为:3.03.0 )制作生)制作生成成 GEFGEF 格式的电子文件格式的电子文件,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加盖本人加盖本人 CACA 电子印章电子印章或或单单位位 CACA 电子印章电子印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加盖本人加盖本人 CACA 电子印章

40、电子印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3.3.2 3.3.2 在有形建筑市场外评审时,在有形建筑市场外评审时,投标人应将使用“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的投标人应将使用“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的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文件打印打印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本”或“副本”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3.3 在有形建筑市场外评审时,在有形建筑市场外评审时,投标人应将使

41、用投标人应将使用“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打印的“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打印的资格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审申请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4.1.1 在有形建筑市场在有形建筑市场内内评审时,投标申请人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评审时,投标申请人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资格预审文件应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规定部位加盖企业要求在规定部位加盖企业 CACA 电子印章电子印章及个人及个人 CACA 电子印章电子印章。4.2 资

42、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4.2.1 申请截止时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2.2 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的外,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4.4.2 2.3.3 在有形建筑市场在有形建筑市场内内评审时,评审时,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人不予受理。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5.1 审查委员会 5.1.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招标人组建的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审查委员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组建。5.1.2 审查委员

43、会人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5.2 资格审查 本工程本工程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有形建筑市场在有形建筑市场 内内 进行评审;进行评审;审查委员会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审查 16 标准,对所有已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一)没有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递交方式递交的;(一)没有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递交方式递交的;(二)回执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超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

44、二)回执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超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三)电子化平台中无申请文件,且无成功递交回执的;(三)电子化平台中无申请文件,且无成功递交回执的;(四)电子化平台无法正常打开的;(四)电子化平台无法正常打开的;(五)(五)不同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不同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六)(六)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七)(七)不同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同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出现同一人的;载明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出现同一

45、人的;(八)(八)不同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相互混装的;不同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相互混装的;(九)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5.3 5.3 合格投标人的确定原则合格投标人的确定原则 有限数量制有限数量制 5.3.1 5.3.1 当合格投标申请人的数量多于当合格投标申请人的数量多于 7 7 家时,招标人讲按照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对附加合格条家时,招标人讲按照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对附加合格条件的量化评审结果确定的所有合格投标申请人排序名单选择前件的量化评审结果确定的所有合格投标申请人排序名单选择前 7 7 家合格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家合格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当合格投标

46、申请人的数量少于项目投标;当合格投标申请人的数量少于 7 7 家多于家多于 3 3 家家时,选择全部符合必要合格条件的投时,选择全部符合必要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投标;5.3.2 5.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参加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时,招标只能择优选择一家单位通过资格预审;司,参加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时,招标只能择优选择一家单位通过资格预审;5.3.3 5.3.3 同一母公司的几个子公司参加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时,通过资格预审的子

47、公司不得超过同一母公司的几个子公司参加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时,通过资格预审的子公司不得超过合格投标人总数的三分之一;合格投标人总数的三分之一;5.3.4 5.3.4 符合必要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少于符合必要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少于 3 3 家时,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家时,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5.4 5.4 特别提醒:特别提醒:1 1、确定合格投标人前,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出现中标在施、职业资格及安全、确定合格投标人前,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出现中标在施、职业资格及安全 B B 本未在本未在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办理入库登记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按照量化北京市建设

48、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办理入库登记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按照量化评审排序依次递补排名在后的投标候选人作为评审排序依次递补排名在后的投标候选人作为投标人;投标人;2 2、确定合格投标人前,出现投标申请人放弃投标资格或者招标人根据资格预审文件中拒绝及、确定合格投标人前,出现投标申请人放弃投标资格或者招标人根据资格预审文件中拒绝及 17 否决性条款拒绝其投标资格的情况时,招标人依照投标候选人排序,依次递补排名在后的投否决性条款拒绝其投标资格的情况时,招标人依照投标候选人排序,依次递补排名在后的投标候选人作为投标人;标候选人作为投标人;3 3、确定合格投标人后,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

49、标人确需更换原资格预审申请、确定合格投标人后,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确需更换原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变更后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建造师专业类别及资格等级、文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变更后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建造师专业类别及资格等级、安全安全 B B 本)、业绩等条件不得低于通过资格预审时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业绩等条件不得低于通过资格预审时的拟派项目负责人。6.通知和确认 6.1 6.1 通知通知(在有形建筑市场内评审时)(在有形建筑市场内评审时)招标人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招标人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间内通过电子化平台发布资格预审结果通过电子化

50、平台发布资格预审结果,投标申请投标申请人可以登录电子化平台查询,电子化平台同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提示短信。人可以登录电子化平台查询,电子化平台同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提示短信。6.2 6.2 解释解释(在有形建筑市场内评审时)(在有形建筑市场内评审时)根据申请人通过电子化平台提交的要求根据申请人通过电子化平台提交的要求,招标人应对资格预审结果作出解释,但不保证,招标人应对资格预审结果作出解释,但不保证申请人对解释内容满意。申请人对解释内容满意。6.3 确认(在有形建筑市场内评审时)(在有形建筑市场内评审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收到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收到招标人通过电子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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