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ASEA 培训中心自动化系统工程师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北京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ASEA 培训中心 关于自动化系统工程师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为适应我国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在国内逐步推广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认证,中国自动化学会自动化系统工程师资格认证办公室已在全国范围内的各试点地区开展了自动化系统工程师资格认证 ASEA(Automation System Engineer Accreditation)工作。北京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ASEA 培训/技能测试中心是全国 ASEA 办公室授权的中心,中心具有良好的设备环境、强大的师资力量。测试设备是全国 ASEA 办公室推荐设备,授课教
2、师均具有 ASEA 培训教师资质。根据全国 ASEA 办公室工作章程,ASEA 培训/技能测试中心具有举办助理 ASE、ASE 培训/技能测试资格,具有组织申报注册 ASE 的资格。参加培训/技能测试合格,经全国 ASEA 办公室审查后,可颁发自动化系统助理工程师/工程师/注册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根据全国 ASEA 办公室工作安排,北京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ASEA 培训/技能测试中心将于 2007 年 3 月 5 日至 2007 年 3 月 19 日举办助理 ASE 培训和考试。该培训主要面向自动化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机械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测控技术专业、计算机技术及应用专业、通信
3、工程专业、机电一体化专业及与上述相近专业的大四本科生、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及与上述专业相关的同等学历者。具体培训及考核办法、收费标准请见本通知附件。参加培训同学可在见到本通知后到北京科技大学机电信息楼 605 室报名和咨询。中国自动化学会 ASEA 办公室 北京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ASEA 培训/技能中心 2006 年 11 月 9 日 附件:1助理 ASE资格认证考试、考核科目 凡申报助理自动化系统工程师(助理 ASE)资格认证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参加自动化系统综合知识考试(考试内容包含自动化专业基础、自动化技术基础和行业自动化知识,注:大四毕业生经资格审查后或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可免综合知识考
4、试)和工程技能考核。2助理自动化系统工程师(助理 ASE)资格认证考前培训 1)自动化系统综合知识考前培训(需另外收费)2)助理自动化系统工程技能考核前的培训 3助理 ASE培训、考核、评审及发证收费 1)参加助理自动化系统工程师(助理 ASE)资格认证的申报者,一次性向中心交纳培训、考核、评审及发证费 650 元人民币(包括自动化系统工程技能培训费及考核费 570元,命题、判卷及评审、发证费 80 元)。2)凡本次未被录取者,可一次性免费参加下一轮助理 ASE资格认证的培训及考试。3)申报者所交纳的费用,由中心及 ASEA 办公室负责开具正式发票。4助理 ASE专业技能培训与考核标准:1)学
5、会一种以上组态软件(控制组态、监控组态);2)学会一种以上控制器的使用(PC、PLC、其他工控机)与操作;3)完成对一类简单对象(过程或装置)的控制系统的工程设计与调试。说明 1:所谓工程设计即是在标准型设备基础上,针对被控对象需要,对控制系统硬件进行组装,并使用组态工具进行各种定义,以实现控制系统的性能指标。说明 2:所有报名者须参加中心进行的培训,并通过本中心进行的技能测试。5助理 ASE证书发放 由中国自动化学会 ASEA 办公室给通过助理 ASE培训及 ASEA 技能测试的报名人员,发放助理 ASE证书。自动化系统工程师 资格认证宣讲会通知 北京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ASEA 培训中心
6、自动化系统工程师资格认证培训主要面向自动化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机械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测控技术专业、计算机技术及应用专业、通信工程专业、机电一体化专业及与上述相近专业的大四本科生、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及与上述专业相关的同等学历者。培训宣讲会时间:2006 年 11 月 22 日(周三)晚 6:30 培训宣讲会地点:信息楼 201 中国自动化学会自动化系统工程师资格认证(中国自动化学会自动化系统工程师资格认证(ASEA)培训(技能测试)中心暂行管理)培训(技能测试)中心暂行管理办法办法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一条 自动化系统工程师资格认证(ASEA)培训(技能测试)中心是在全国范围内
7、由 ASEA 中心授权的ASEA 培训(技能培训与测试)合作机构;为了理顺关系、规范管理、统一要求、保证培训质量,依据自动化系统工程师资格认证(ASEA)暂行管理条例(2009 年 4 月 30 日)和自动化系统工程师资格认证(ASEA)暂行实施细则(2009 年 7 月 20 日),特制订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各 ASEA 培训(技能测试)中心负责 ASEA 中心授权区域(地区或行业)的 ASEA 有关职责,按ASEA 工作有关条例和统一的要求及部署独立开展工作;既接受 ASEA 中心的指导,同时也发挥其对 ASEA中心的监督作用。第三条 ASEA 培训(技能测试)中心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应遵
8、守 自动化系统工程师资格认证(ASEA)暂行管理条例中第五章第十五条所规定的工作自律守则,自觉维护中国自动化学会 ASEA 工作的声誉和权威性。第二章第二章 ASEA 培训(技能测试)中心工作职责培训(技能测试)中心工作职责 第四条 开展 ASEA 专业综合知识培训(技能培训与测试)是 ASEA 培训(技能测试)中心最基本和最重要的任务:(1)按 ASEA 中心所确定的培训基本要求和培训教材制订培训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2)保证规定的培训学时,精心组织教学,确保培训质量,做好教学服务;(3)不断改进和完善教师队伍、设备和场地等培训条件,满足培训要求;(4)开展质量管理,教学档案齐全,建立对培训
9、教师的考核和管理制度;(5)接受 ASEA 中心对教学质量和条件建设的定期考查和评估。第五条 组织所在区域(地区或行业)各级 ASE 资格认证的申报及办理相关手续;组织专家组(57 人)按统一要求进行申报资格初审,写出评审和推荐意见。第六条 ASEA 培训中心负责专业综合知识考试现场的安排和组织,宣布考试纪律,监考,统一封送答卷和办理考试相关手续;ASEA 技能测试中心负责做好专业技能测试(培训)的各项工作。第七条 协助 ASEA 中心做好所在区域(地区或行业)的 ASEA 过程管理、宣传等其它工作及 ASEA 中心委托的有关事宜。第八条 接受 ASEA 中心的指导和定期考核和检查,同时也发挥
10、其对 ASEA 中心的监督作用。第三章第三章 ASEA 培训(技能测试)中心资质认定培训(技能测试)中心资质认定 第九条 申办 ASEA 培训(技能测试)中心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1)申办 ASEA 培训(技能测试)中心的单位应属下列独立法人机构之一:省一级地方自动化学会或其它全国性学(协)会的从事自动化相关专业活动的分支机构(其挂靠单位应为独立法人);高等院校等自动化相关专业办学机构;自动化专业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和工程设计、施工等企业性机构;自动化相关专业科研院所。(2)有一定规模和相对稳定的培训教学场地、教学设备和师资队伍,办学条件满足自动化系统工程师资格认证(ASEA)暂行实施细则规
11、定的对不同级别 ASE 进行专业综合知识培训(技能培训与测试)的要求;(3)具有组织专业培训的办学经历和业绩。第十条 申请承办 ASEA 培训(技能测试)中心的单位,可向 ASEA 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ASEA 培训(技能测试)中心申请表;(2)单位简介、法人资格证书;(3)培训办学资质证明文件(高校免予提交);(4)培训教学场地、教学设备、师资配备等办学条件的详细说明书(有关统计数据和报表、场地平面简图、设备规格型号、数量及生产厂家、培训教师的年龄、职称和教龄结构等)。(5)有关培训办学业绩,培训市场开发能力,用于培训的投入等情况的说明。第十一条 ASEA 中心在收到申办
12、单位的 ASEA 培训(技能测试)中心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后,组织人员对申办单位进行审核和实地考察,组织专家评估,听取地方自动化学会意见。第十二条 ASEA 中心代表中国自动化学会与经考核合格的申办单位签订授权协议书(有效期一般为三年),在一次性交纳协议期的全部管理费后(一万元/年),颁发“授权 ASEA 培训(技能测试)中心”资质证书和牌匾,并在 ASEA 中心工作网站上公布。第四章第四章 ASEA 培训(技能测试)中心的考核培训(技能测试)中心的考核 第十三条 ASEA 培训(技能测试)中心定期报送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自觉接受 ASEA 中心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第十四条 对疏于管理,培训质量或培训条件不合格的 ASEA 培训(技能测试)中心,ASEA 中心提出改进要求,限期整改;若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暂停或取消其 ASEA 培训中心资格。第十五条 ASEA 培训(技能测试)中心如有不认真履行授权协议书权利和义务,违背本办法所明确的职责范围,不遵守 ASEA 有关管理条例和规定,违规操作,违背工作自律守则等情况发生,ASEA 中心有权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顿、终止协议、撤销授权等不同处理;对造成社会恶劣影响,严重损害了中国自动化学会声誉者更要严肃处理,乃至追究法律责任。第五章第五章 附则附则 第十六条 本细则由 ASEA 中心制订,未尽事宜另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