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0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责任状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体现“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和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头上,确保安全生产整体目标的实现。公司与你签定201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一、考核目标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无重大机械事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降低减少一般事故,伤亡率控制在3以内;无大面积传染病及突发性中毒事件;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安全警示标志牌的设置率、规范率达100%。二、考核内容1、必须遵守公司和项目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本人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责任制在本单位全面落实,并全力支持安全工作。 2、保证公司、项目
2、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本单位内全面实施,并自觉服从上级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4、严格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组织施工,不得违章作业。5、对工程中的安全设施要跟踪检查,协助施工现场负责人,处理好工程隐患。对有隐患的危险地段要采取相应措施,并设专人看守。6、项目部(本部门)安全设施、设备的设置与维护。7、负责施工作业区域、生活区域、办公区域的危害辨识工作。8、负责对入场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季节工等)的安全教育和培训。9、负责本项目部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并对其购买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10、负责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的日常检查与监督。11、负责本项目部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工作。12、负责本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的抢救与报告,并配合调查组进行工作,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三、安全奖惩对于实现安全目标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奖励;对于未实现安全目标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四、责任状履行时间1、责任状双方签字起于2010年1月1日起生效至2010年12月31日终止。2、责任状一式两份,分别由双方保存。责任单位:发状人:立状人:2010年 月 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