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蒙古精储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协议书 (确定版本)2013-1-16法律顾问服务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 职务: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和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法律规范,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履行,共同遵守。第一条、法律顾问服务期和原则宗旨:1、甲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内由乙方提供协议约定的法律顾问服务。2、服务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3、法律顾问服务依据“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履行
2、职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4、“真诚合作、精诚服务、勤免尽责”是乙方奉行的工作宗旨。第二条 乙方服务内容及范围:1、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草拟、审查内部或对外联系活动中各类有关法律事务的文件,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促进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良性发展;2、应甲方委托要求起草、审查、修改或公布有关法律性文件和经济合同并出具律师意见书; 3、定期向甲方发送与甲方经营内容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司法解释,提供与甲方业务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及时进行法律风险提示、谏言;4、开展与甲方经营活动中各类行为有关的法律咨询解答,结合甲方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培训,培养法律人才,应甲
3、方普及法律知识要求乙方及时安排培训,培训时间总合计算,服务期内平均每月不少于4小时;5、应甲方书面要求,签发律师函、声明及启事;6、应甲方要求对有关业务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建议,出具法律意见书,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7、应甲方要求接受甲方提出的下列委托法律事务,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的,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另行办理委托的服务费双方依照委托事务协商确定收费;(1) 应甲方要求对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和经营提供法律服务,对相关法律文件进行审查修改、出具法律意见书;(2) 应甲方要求办理商标等知识产权的注册申请、续展等有关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3) 应甲方要求,协助参与重大
4、项目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书;(4) 应甲方要求对甲方投资、资产重组、股权转让、经营改制、产权界定、人事劳资等相关业务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5) 应甲方要求对甲方招标、投标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6) 应甲方要求,组织或参与关于甲方发展、运作等方面的专题研讨会;(7) 应甲方要求参与甲方发展战略和重大项目决策的可行性法律论证,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协助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8、应甲方要求接受甲方提出的委托代理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或代理、代办重大法律事务,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另行办理委托手续的代理费依照如下收费标准执行;(1
5、)代理争议标的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含100万元)的诉讼、非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乙方不再收取代理费(但不包括异地案件);(2)代理争议标的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的诉讼、非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在国家或地区正常收费标准下限基础上优惠50%收取代理费;(3)代理争议标的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诉讼、非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均以5000万元人民币标的额在国家或地区正常收费标准下限基础上优惠50%收取代理费;(4)代理二审、发回重审或再审的的诉讼、非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在一审案件收费基础上优惠50%收取代理费;9、乙方为甲方办理简易法律事务不再另行收取费用;10
6、、对甲方提出的案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出具法律意见书供甲方决策参考,若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乙方应及时签收案件材料同时登记建档,并将案件进展情况及时记录汇总,每周或随时向甲方相关负责人或甲方指定的联络人通知报告,有关实体问题及时商请甲方决定,甲方及时作出决定并回复代理律师;11、乙方应确定法律服务律师采取每周六上午坐班4小时的形式为甲方提供服务;12、乙方针对简易法律事务可采用便捷的方式,例电话咨询、传真、电邮审查合同等形式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如需上门服务,则乙方应随叫随到, 乙方应尽快安排时间上门服务;13、若甲方临时有涉及法律事务需上门服务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2小时内安排法律服务律
7、师上门服务,如受条件所限不能按时上门服务应安排与其有相应执业资格的律师按时上门服务;14、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15、应甲方要求其他需要由乙方办理的法律事务。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恪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职,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2、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工作时间、地点及时办理甲方委托的各项事宜,确保服务质量,若确遇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共同商量解决措施;3、审查修改甲方提交的合同等文本后,应向甲方提供电子版本,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甲方;4、应甲方要求乙方指定坐班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8、,如乙方坐班律师不能每周六上午坐班4小时为甲方提供服务,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5、乙方依据法律对甲方委托事项独立作出判断并发表意见;6、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二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7、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8、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知报告工作进程;9、乙方(律师)在法律服务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10、乙方(律师)对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负有保密义务, 严守在受托提供各项法律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绝不利用和对外泄
9、露,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11、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12、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如实陈述与委托事项有关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往来情况;2.及时、真实、详尽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或文件、资料等; 3.指定甲方工作人员_ _同志为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或接收文件和资料等,甲
10、方更换代表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4.对其需要乙方审查修改的合同等文本,如有电子版本应向乙方提供电子版本,并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介质发送给乙方; 5.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服务费和工作费用,为乙方坐班提供办公处所,甲方应提供办理相关事务所需的有关资料、缮写打印等方便;6、甲方应当对乙方(律师)所办理的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7、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第五条 法律顾问服务费1、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服务费为每年度人民币(大写) 陆万 元整;2
11、、法律顾问服务费支付方式为自本合同生效后 15 日内,甲方向乙方按季度分期,依照乙方提供账号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乙方户名: 开户行: 账号: 3、本合同到期终止或者提前解除,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第六条 工作费用1、甲方负责支付与办案有关的诉讼费、保全费、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档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2、呼和浩特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等应按照甲方工作人员差旅标准予以报销;3、乙方在市区办案甲方勿须承担交通、通讯等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4、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按实报销;5、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第七条 协议的解除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
12、,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为甲方服务坐班律师;2、因乙方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3、违反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服务义务之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3、甲方逾期 15 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服务费或者工作费用的。第八条 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服务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协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服务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2
13、、甲方明显不尊重乙方意见、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严重违反协议,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3、乙方(律师)明显不履行职责,或严重违反合同,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4、如因乙方的责任而导致本协议解除,法律顾问服务费按实际工作期限结算退还甲方;如属甲方的责任,法律顾问服务费不予退还;5、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服务费;6、乙方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服务内容及范围与第三条规定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但赔偿额以年法律顾问服务费为限;7、乙方审核签名的协议,如出现
14、重大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确系审核失误的,乙方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但赔偿额以年法律顾问服务费为限。第九条争议的解决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法律;2、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协议的生效1、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 年 月 日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 协议的期限1、本协议的期限为 年。2、协议期满前 15 日内,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协议。3、期满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延续进行的,甲方应当按第五条第一项规定的费用折算,按实际延续时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服务费。第十二条通知和送达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2、通过传真方式送达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甲方: 乙方:(签章) (签章)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签于: 签于:-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