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票海运出口运输代理协议甲方:地址:电话:传真:乙方:上海汉阔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平凉路1090号天科大厦117室电话:021-65033793传真:021-65357112 甲乙双方为了加强双方良好合作,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出口货物运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责任:1. 甲方同意乙方作为自己的货物运输代理并将出口货物交给乙方安排承运,并按乙方船期,将货运文件(盖公章委托书或下货纸)提前递交乙方,以便乙方安排定舱事宜;2.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需按乙方要求及时提供准确齐全的报关单据。乙方应在30天内尽快将有关单据退回甲方;3
2、. 如甲方临时撤货,应立即通知乙方,乙方负责通知车队和报关行停止报关和集港,并向船公司退舱.如已报关集港,乙方也负责及时退关,撤舱,并按与甲方商定的条件将费用降至最低;二、乙方责任:1. 乙方接收甲方的委托,负责承运甲方委托的货物;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2. 乙方为甲方安排订舱,起运港:Shanghai上海 目的港: Pasir Gudang巴西古当3. 乙方负责安排人在甲方货到装箱点时及时安排装箱,保证甲方货物不受损坏。4. 如海关查验甲方出口货物,乙方应办理相关事宜.并争取不因此影响出货时间;5. 乙方保证船开后,并且货物确已离港后;将海运提单全套单据于确认运费到账当天递交甲
3、方;三、乙方收费标准:ShanghaiPasir Gudang 海运费: USD 2200/20FR附加费EBS&CIC: USD 250 /20FR超低平板拖车进外港 RMB4000/20FR捆扎费: RMB 1000订舱费: RMB 850THC: RMB 750文件费: RMB 300此费用为 20FR 2011年10月12日周三 单航次价格 如上述费用有变动,乙方会在甲方发货之前通知甲方,并以双方临时确认为准。四、结算方式:双方商定,甲方于船开后3天内付清所有乙方垫付的海运费及相对应的港杂费; 五、生效与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2. 本协议生效后,完成本协议所指定的货物所有出口运输后,本协议即行失效;3. 本协议失效后,协议双方仍应承担协议终止前本协议规定的双方应履行但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六、修改与补充:1. 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都应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并从双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2. 在修改或补充未获双方书面确认之前,仍需执行本协议规定的条款;七、仲裁:协议双方在执行本协议时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均可提交上海海事法院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仲裁。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自签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上海汉阔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