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志愿者服务协议书甲方 乙方(志愿者)名 称: _ 姓 名: 地 址: 住 址: 负 责 人: 身份证号:_ 联系电话:_ 联系电话:_ 监 护 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服务期限甲方招募乙方从事岳池县火车站志愿服务,期限为一个月,自2014年8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止。 二、服务岗位及职责要求 (一)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岳池县火车站区域从事相关志愿服务。 (二)由甲方确定乙方的岗位工作内容,具体为:在岳池县火车站内为旅客购票、候车、进出站进行引导,接受旅客咨询等志愿服务工作。 (三)由甲方确定乙方的工
2、作时间为每天 午 时- 时。 三、双方关系甲乙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雇佣关系、借调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乙方是志愿者而不是甲方的职员。 四、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相应的短期培训,提供志愿服务相关物资。2、甲方不向乙方发放工资报酬,不提供劳动、医疗、工伤、失业等保险待遇。甲方为乙方志愿服务期间购买人生意外伤害保险。甲方每天给予乙方交通、高温补贴25元。3、甲方有权并将乙方在志愿服务期间的表现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参加志愿服务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应践行志愿服务精神,自觉维护志愿者形象,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安排
3、和部署,按时、优质完成志愿服务事项。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开具相关符合事实的志愿者服务证明。3、乙方有权对甲方有关不合理安排向提出申诉。 六、法律风险志愿服务期间,非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出现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概与甲方无关,由甲方协调保险公司依法理赔,并积极协助乙方追究相关方法律责任。因乙方原因导致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七、志愿服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二)乙方违反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有违志愿服务精神,有损岳池志愿者整体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不服从甲方安排,甲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三)甲方管理人员违规指挥、侵犯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在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征求相关意见后,有权中止本协议。 (四)本协议至实习期结束自动终止。 八、其他规定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乙方监护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