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习生服务外包协议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海口致尚年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口市美兰区和平南路25号省劳动仲裁委员会院内302/303室 法定代表人: 吉成英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安排适格的实习生(实习生限定为在大专以上院校在校生)到甲方进行实习等有关事宜,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一、实习具体事宜 (一)实习形式及期限1、乙方安排符合甲方要求的实习生到甲方经营场所进行实习,甲方对实习生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致尚人力实习生服务需求反馈表。2、实习开始时间:(二)实习地点甲方营业地址: (三)实习岗位甲方安排实习生在 实习生 岗位实习。甲方有权根据实
2、际情况及实习生表现,调整实习岗位。(四)实习时间如甲方延长实习时间,应事先征得实习生同意,并应当追加支付服务费作为实习生额外补贴,延长时间不足一月的按天折算服务费。二、甲方权利义务1、有权要求乙方如实说明所选派的实习生的有关情况。2、依约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3、为实习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实习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条件下实习。4、根据实习生实习岗位的实际需求,按国家规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5、根据需要,对实习生进行实习上岗前安全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6、实习期间,甲方可根据需要安排专门管理人员对实习生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日常管理。7、如果甲方业务需求调整或者实习生
3、不符合实习条件或不适合实习岗位要求,甲方应当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在告知乙方5日后,甲方可将实习生退回给乙方。如果实习生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甲方有权立即将该实习生退回给乙方,无需事先通知。三、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具有为甲方提供实习生实习的资质和官方许可,并应优先介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实习生,到甲方进行实习。2、乙方应当协助甲方举办校园招聘会相关事宜,主要包括:前期与高校沟通,组织招聘会,电话面试,简历筛选,帮助甲方安排候选人面试。该专项服务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3、乙方应当为实习生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果实习生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超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的赔付范围,超出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4、乙方在收到经甲方确认的费用明细后于每月10日向实习生发放上月的实习补贴。5、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对实习生进行考勤管理,通过制度手段保障实习生的正常出勤。6、乙方将辅助甲方进行对于实习生的管理沟通,最大程度降低其在实习期内的离职率。 7、在实习期结束后,乙方将辅助甲方对优秀实习生进行留用,同时为所有实习生颁发实习鉴定。8、乙方及乙方选派的实习生不得泄露、批露、利用、向他人提供、帮助他人获得和利用从甲方获取的或与甲方有任何关联的信息。9、乙方应当向实习生明确告之甲方的工作内容、管理制度和实习中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10、乙方应当要求并促使实习生遵守甲方的工作
5、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四、费用及其结算1、实习期内,每月服务费 元/月人,服务内容包含为实习生投缴人身意外保险、人身意外医疗保险,以及对实习生的管理等费用。实习补贴按照研究生 元/天人;大本生 元/天人标准给付。2、对于乙方协助甲方举办校园招聘会服务事项,收费标准为每所高校 元/次。该专项服务费甲方应当于每次校园招聘会结束后 30 日内向乙方支付完毕。3、甲方应当在确认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考勤记录制作的当月费用明细并开具发票后,尽快安排付款,并自开票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该月度服务费及实习生实习补贴一并支付给乙方。甲方可以现金、支票、银行转帐等方式,将费用付至乙方。乙方开户行及账号如下所列,遇有变动
6、将另行书面通知:开户名称:海口致尚年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海口海甸二东路支行 开户账号: 2201 0230 0988 8104 009 五、违约责任 1、因乙方不具有履行本协议资质影响本协议效力或导致需承担有关法律责任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2、 甲方迟延付费且无正当理由的,每迟延一日应按迟延付费总额万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迟延付费持续超过一个月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5、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甲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向乙方提出解除或终止协议的,应提前 30天通知,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 元/天支付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其他1、本协议所记录的联系方式和地址如有变动,各方应立即互相通知,否则各方有关文件的送达以本协议记录为准。2、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