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宾馆转让和房屋出租协议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互惠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座落在星沙二区三十三栋285号的金都宾馆及茶楼整体转让以及该处房屋出租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一、金都宾馆整体转让是指宾馆内所有用于宾馆使用的设施,及设备和宾馆证照,有偿估价转让给乙方,宾馆一次性转让费为236000元(贰拾叁万陆仟元整),并将该处房屋出租给乙方,出租期限为壹拾年整(从2010年元月1日2020年元月1日),出租价格为前五年(2010年-2015年)为每年肆万陆仟元整(46000元),第二个五年(2016年-2020年)为每年伍万叁仟捌佰元整。二、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在协议生效之前凡与该宾馆所有债
2、权债务以及其他事项均由甲方负责,乙方在协议生效后,一切经营活动必须合法,因乙方经营活动所一路带来的一切债权债务,法律责任以及其他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房屋出租个人所得税由甲方负责。三、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爱护该处房产以及该宾馆内部结构布局。但房屋有重大缺陷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如屋顶漏水、线路、水路)。乙方如果需要对该房屋进行内部整改,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进行。四、乙方在经营期间如果有特殊情况,乙方有权转让,在不损害甲方经济利益的前提下,应经甲方同意方可转让。(转让时合同内容不变)。甲、乙双方在原合同上与第三方签定3点补充说明:1、经营权所剩时间。2、房租价格不变。3、房租必须向甲方(房主)上缴
3、。五、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爆、防盗,若因乙方管理等原因,使房屋发生火灾、爆炸等人为因素,乙方必须对造成的房屋损失以及邻居等损失及人员安全负全责。甲方不负责任何费用。(建议乙方购买保险)六、乙方在合同期内,甲方若将房屋出售,须保证本合同不变,合同期满后,乙方必须保证房屋基本结构完好,装修不得随意破坏。七、乙方在经营期满后,则按当时市场行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乙方承租。八、该宾馆转让费一次性付清,房租每季度一交(季度11500元)。如果乙方连续有两个月欠交房租,甲方有权将该宾馆使用权收回。九、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供减免任何费用和其他无理要求。十、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商议,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签字生效。甲方:乙方:年 月 日年 月 日